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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新县镇洋林-张洋村2018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EP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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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涵江区新县镇洋林-张洋村 2018 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EPC) 施工监理简 单 低 价 法 招 标 文 件( 网 上 电 子 投 标 )招 标 编 号: 华联莆分招字【2018】021 号 项目名称:涵江区新县镇洋林-张洋村 2018 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EPC) 施工监理招 标 人: 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日期: 2018 年 05 月第 2 页目 录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须知(一) 总则(二) 招标文件(三) 投标文件(四) 开标、评标及定标评标

2、(五) 授予合同(六) 标后管理第二章 合同条款(格式)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 3 页第一章 招标文件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1 项目业主 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2 1.1 工程名称 涵江区新县镇洋林-张洋村 2018 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EPC) 施工监理3 1.1 招标编号 华联莆分招字【2018】0214 1.1 建设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5 1.1 建设规模土地开发总面积 221.11 亩(其中洋林村片区开发面积 150.22 亩、洋林村开发面积 70.89 亩),开发后可新增水田 187.90 亩,新增耕地率为 84.98%。6 1.1 总投资规

3、模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 3634.97 万元。7 2.1 招 标 内 容、 范 围包 括 工 程 施 工 范 围 全 过 程 监 理 ( 包 括 施 工 准 备 期 、 施 工 期 、 工 程 质量 保 修 期 )8 2.2 工期要求 施工前 15 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9 3.1 资金来源 财 政 拨 款10 4.1 投 标 人 资 质等 级 要 求1、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非莆田市注册的企业己承接莆田市辖区内通过公开招标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少于 3 个(含 3 个)(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如因投标人未在开标前办理认定手续而被投诉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第 4 页11 4.2 合格投标人 条件 1、 经 年 检 合 格 的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资 质 证 书 ;2、 本 项 目 不 允 许 联 合 体 参 加 投 标 。12 5.1

5、踏勘现场和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招 标 人 不 举 行 招 标 预 备 会 ( 答 疑 会 ) 和 踏 勘 项 目 现 场 , 投 标 申 请 人认 为 有 必 要 的 可 自 行 踏 勘 现 场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于 2018 年 月 日 17:00 时前 直 接 登 录 莆 田 市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网 向招 标 人 提 出 疑 问 ,招标人于 2018 年 月 日 17:00 时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 布 招 标 文 件 的 答 疑 、 澄 清 、 修 改 或 补 充 文 件 。13 6.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 7.1 投标保证金

6、提交方式和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6 条款15 8.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提交地 点 : 莆 田 市 涵 江 区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四 楼 开 标 室 收 件 人 : 广 东 华 联 建 设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 时 间 :2018 年 9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 北 京 时 间 ) 。16 9.1 开 标 开 标 时 间 : 2018 年 9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 北 京 时 间 )地 点 : 莆 田 市 涵 江 区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四 楼 开 标 室17 10.1 评标办法 简 单 低 价

7、中 标 法18 11.1 合同签订中标人必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 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9 12.1 经济补偿 未 中 标 投 标 人 不 予 经 济 补 偿 。20 项目实施内 容 包括工程施工范围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注 :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为 投 标 须 知 的 摘 要 , 二 者 如 有 矛 盾 , 以 前 附 表 为 准 。2、投标须知(一) 总 则1. 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 。2. 鉴于莆

8、田市涵江区新县镇人民政府作为涵江区新县镇洋林-张洋村 2018 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EPC) 施工监理的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第 5 页3. 招标内容和范围、实施周期3.1.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和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3.2.本工程实施周期要求见前附表所述;4. 资金来源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5.合格的投标人5.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须满足前附表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5.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

9、格,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所列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资料。5.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6)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企业法人、拟派出主

10、要项目负责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 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6.踏勘现场6.1.招 标 人 不 举 行 招 标 预 备 会 ( 答 疑 会 ) 和 踏 勘 项 目 现 场 , 投 标 申 请 人 认 为 有 必 要 的第 6 页可 自 行 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

11、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设计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分包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二) 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9.1 招标人自 2018 年 月 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发布招

12、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 CA 登陆以下网址 http:/ 下载招标文件。9.2.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 注:网上投标系统以 BOT 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 电子招标文件在 100 页(A4 纸)及以下的,每份按 50 元收取;超过 100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 0.5 元收取。招标文件下载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帮助文档”里面的操作手册。”9.3.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

13、为准。9.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 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其代表的身份证原件。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本招标文件依据现行的有关法律、法

14、规和规章,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综201355 号等文件制定。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第 7 页11.1 投 标 人 在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 踏 勘 项 目 现 场 中 若 存 在 疑 问 (包 括 认 为 招 标 文 件 中 存 在 限 制 公平 竞 争 的 倾 向 性 条 款 等 问 题 )的 , 或 认 为 工 程 预 算 价 的 工 程 量 存 在 差 错 或 漏 项 、 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 在 2018 年 月 日 17: 00 前 直接登 录 莆 田 市 行 政服 务 中 心 网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疑 问 。11.2 对

15、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11.3 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工程预算价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 1000 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但造价超过 1000 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1%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对于工程预算价中的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招标人一并予以修正。经修正后的工程预算价作为招标答疑内容的组成部分一并公布。11.4 招标人

16、将在 2018 年 月 日 17: 30 时 前 , 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发 布 招 标 文 件的 答 疑 、 澄 清 、 修 改 或 补 充 文 件 。(三) 投标文件12.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2.1、投标承诺函12.2、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资 质 证 书1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投标函中企业信息(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应体现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链接,或投标人直接以扫描件形式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上传。13.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

17、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投标报价14.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报价,最高限价 45.455 万元。14.2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为固定费率包干(含不可预见费),不因工期变化等而调整监理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延期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的相关费用。14.3 招标人不因造价增加而调整监理费,但招标人原因部分项目因故取消,没有全部实施的,监理费相应扣除。本项目有可能分标段实施或在施工过程中因故暂停,因此产生的多次进出场及相关的费用不另计。第 8 页15.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15.1 本工程费用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16.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8、保证金为¥玖仟元。自 2012 年 7 月 9 日起所有缴交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参加在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开评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时不须再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按涵政服【2012】10 号规定,请在截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指定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帐户名称: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兴业银行涵江支行,帐号:145020100100119460。1、采用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件

19、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2、银行保函形式: 银行保函格式及内容应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内容要求(如: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保函额度、查验保函网址等)。开标签到时,将银行保函原件交给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退还中标人),开具银行保

20、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已接收的予以退还。16.2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7.投标文件的编制17.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

21、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1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实施周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7.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 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公共资源第 9 页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22、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已激活的本企业福建数字 CA 证书。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 盘等)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在开标会上不查验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评标结束后未开启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予以退还。19 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提交截止时间19. 1 网上投标文件及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网上投标操

23、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 ,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73200,0594-2853358 。19. 2 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 标 室 。投标人没有提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不作废标处理,但由此可能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随身携带本企业已激活的福建数字 CA 证书。19.4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网上申报系统中最新版(V2.02)来制作。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先下载代理做的电子招标文件、再导入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4、其他施工项目(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石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程等)、勘察、设计、监理等其他类使用无电子招标文件方式制作投标文件。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新版投标工具中需要上传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定额站 2011 年 1 月 4 日发布的闽建价20111 号规定的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修订部分)为准(一般造价软件都支持该标准清单 xml 文件的导出),否则投标文件工具因不能导入清单文件而导致无法生成最终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

25、责。 技术上如有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512-58173200。 系统网站:http:/ 交易中心系统网址:http:/ 19.5.5 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四)开标、评标及定标20.开标:20.1 开标会定于 2018 年 月 日 时 00 分在 莆 田 市 涵 江 区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四 开 标 室 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第 10 页20.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

26、表人资格证明书以及已激活的本企业福建数字 CA 证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已激活的本企业福建数字 CA 证书20.3 资格审查委员会20.3.1 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 3 人组成。20.3.2 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20.4 开标程序:(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20.5 查验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程序:1)投标人代表未按标须知第 20.2 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的;法

27、定代表人参加时未提交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的。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格式编制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20.6 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投标人名单。20.7 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实施周期、实施质量、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均可自行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则不允许投标人修改。21.2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除非不可抗力因素,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段时间内,若投标人宣布放弃中标权利或放弃中标均视为撤回投标处理。21

28、.3 至截标时间止,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或只有一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开标、评标。22. 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23.评标过程保密23.1 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都不应泄露。23.2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或干扰招标人和评委会的评标活动或授予合同的行动,都可能第 11 页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

29、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和响应性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简单低价法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25.1 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5.2 投标承诺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填写内容或盖章的;25.3 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5.4 不能满足完成项目规定的

30、要求;25.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5.7 拟担任本项目人员的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不符的;25.8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2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27.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确定为最终中标人;最低报价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27.1 中标通知27.1 在评标结束后 3 日内,招标人应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公示。27.2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并无接到投诉通知之日起的 3 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5

31、) 授予合同28 签订合同28.1 中标人必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 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 12 页28.2 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承包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8.3 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9 履约担保29.1 中标人在签定承包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 (现金) 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项目实施期限完成后。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

32、 7 天内无息返回履约保证金。(六)标后管理30.标后管理30.1 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执行。30.2 上述第 30.1 款规定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5 号)文件、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 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交通运输局、莆田市水利局、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废

33、止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建管20141 号)。30.3 中标人应向市工程交易中心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见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告 (闽价通告20189 号文件) 。第 13 页 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格式)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1、本工程施工采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 14 页 第一部分 协议书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34、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 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 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3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第 15 页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备注: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按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及闽价服【2013】260 号文件执行。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

36、调整系数)0.85(高程调 整系数)(以上系数按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相应附表确定);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的基价按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件相关规定及其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确定。以工程中标价为计费额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签订合同时暂按工可建安造价 3600 万元作为计费额)。4)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 %);5)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为固定费率包干(含不可预见费),不因工期变化等而调整监理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延期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的相关费用。6)委托人不因造价增加而调整监理费,但委托人原因部分项目因故取消,没有全

37、部实施的,监理费相应的按比例扣除。本项目有可能分标段实施或在施工过程中因故暂停,因此产生的多次进出场及相关的费用不另计。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七、双方承诺第 16 页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

38、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话:_ 电话:_传真:_ 传真:_住所:_ 住所:_邮政编码:_ 邮政编码: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银行帐号:_ 银行帐号:_第 17 页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工

39、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

40、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 “正常工作酬金” 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

4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第 18 页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

42、、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 解释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 A、附录 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 监理人的义务2.1

43、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

44、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第 19 页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

4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 A 中约定。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 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46、;(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第 20 页 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 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

47、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 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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