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辉 县 市 百 城 建 设 提 质 工 程 资 金 综 合 平 衡 方 案采 购 项 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辉交采 2018DCS002 号招 标 人:辉县市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2018年8月 - -1目 录第一章 磋商公告 .2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4第三章 合同书 15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17第五章 评审办法和评审细则 19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1重要提示:1、请各磋商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2、磋商供应商如认为本磋商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
2、形式在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五天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磋商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异议。- -2第一章 磋商公告辉县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资金综合平衡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一、项目名称:辉县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资金综合平衡方案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辉交采2018DCS002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按照建立政府与市场分工合理投融资体制的要求制定平衡方案,通过科学的规划调控、资源匹配、资源策划,实现投入和还款来源的平衡,形成融资-投入-
3、收益-再融资-再投入-再收益的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案编制服务,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四、项目预算金额:300000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须在国家财政部或河南省财政厅ppp咨询机构库内;7、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4、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1、网上报名、采购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08月23日至2018年08月29日8:3012:00,15:0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2、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采购文件工本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3、采购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
5、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 -34、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一次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6日09:0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八、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 。九、说明:1、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2、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先在本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步骤请参见首页重要通知栏
6、目内“网上报名须知”。3、供应商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4、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辉县市财政局地址:辉县市共和路中段 联系人:张继芳联系电话:15836103699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淄博市开发区柳泉路2
7、80号晨报大厦联系人:张彩彩 电 话:18790556716十一、监督部门:辉县市政府采购办公室:0373-6366274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2018 年08月23日- -4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辉县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资金综合平衡方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辉交采2018DCS002号2. 项目地点及内容项目地点:辉县市项目内容:方案编制服务,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4.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淄博市开发区柳泉路280号晨报大厦联系人:张彩彩 电 话:187905567
8、16 5.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见磋商公告6. 磋商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按标段足额缴至下列帐户并进行绑定。收款单位: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支行开户行帐号:313498873807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以系统生成子账号为准)地 址:辉县市东关十字东南角(共城大道与九山路交叉口东南角)1、投标人绑定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支付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2、如投报多个标段,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并绑定保证金,不得一次性汇总
9、交纳绑定多个标段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3、会员注册诚信信息时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并上传开户许可证,转账时要从基本账户转出。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7.报名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见磋商公告8. 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信息见磋商公告9. 响应文件数量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电子文档1份- -510. 现场勘察各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可自行到项目施工现场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制作响应文件或签订合同所需的资料1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六十天12. 公示期 3个工作日13. 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按成交价的5
10、%向采购人缴纳(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31款规定)14. 采购预算价 见磋商公告。15. 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16. 采购代理服务费 参照发改委2011534 号文规定的标准的计取,依据发改办2003857号文规定上浮2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17. 监督部门 辉县市财政局:0373-6366274 18. 注意事项1、磋商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将不予退回。- -6一 总则1适用范围1.l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2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l 凡有能力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
11、应商均为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2 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条件。2.3 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3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 磋商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5.2 本磋商文件由采购
12、人负责解释。二 磋商文件6 磋商文件的组成6.l 磋商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 磋商公告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合同书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第五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6.2 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6.3 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
13、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77 磋商文件的澄清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传、电报,下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天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代理机构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购买了同一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8 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8.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需对磋商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他任何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对磋商文件用更正或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正。对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4、,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8.2 磋商供应商在收到更正或补充文件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回的,视同供应商已收到更正或补充文件。8.3 为使磋商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修正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了同一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三 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91 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9.2 磋商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
15、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译文为准。9.3 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9.4 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 响应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等内容(有关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0.2 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或影响评审结果。11磋商供应商报价11.1本项目磋商报价根据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情况及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但总价不得低于本项目实际成本。11.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16、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11.3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最终报价。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12. 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磋商保证金(若本项目要求):交纳金额详见“第一章”,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的重要一部分,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因供应商的行为使采购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供应商- -8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1 磋商保证金结算方式:供应商(含自然人、人体工商户)应通过网上银行缴存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结算凭证上的交纳人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相一致,否则,
17、将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达交易管理中心银行账户时间为准,而不是供应商办理电汇手续的时间)。13.2 保证金交纳方式如下:13.2.1 磋商保证金应提交至下述银行账户:收款单位: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支行开户行帐号:313498873807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以系统生成子账号为准)地 址:辉县市东关十字东南角(共城大道与九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13.2.2 保证金账号(即系统生成子账号)获取方式:供应商用 CA 登陆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保证金账号获取,此时银行会分配一个保证金账号,磋商单位需要向该保证金账户缴纳保证金。
18、13.2.3 缴纳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必须和供应商库中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缴纳情况,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13.2.4 磋商保证金缴纳后,请在电子化交易系统查看保证金页面中打印本项目保证金支付回执单,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按要求在磋商文件中提交。13.2.5 从交易系统中打印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样式如下:13.2.6 每个标段的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账,否则作为无效磋商处理。13.2.7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磋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3 确因电子交易系统原因,导致磋商保证金无法绑定或保证金支付回执
19、单无法生成的,经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确认,可凭办理业务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该收据作为磋商保证- -9金交纳证明,具有同等效力。13.4 保证金的退还方式:磋商保证金一律退还至与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自然人、个体工商户退还至与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13.5 未中标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本息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本息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3.6 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磋商过程中未经磋商小组同意擅自中途退场的;(3
20、)供应商恶意串通使磋商失去竞争性的;(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5)供应商响应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6)未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7)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8)工期超出采购合同要求的;(9)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1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4.1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第一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
21、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磋商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受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151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第八章要求执行,每份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5.2 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153 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
22、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6.1 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箱)中、电子文档单独封装,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16.2 密封袋(箱)上须注明:(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0(2)分包(标段)号(如有);(3)供应商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16.3 响应文件未按第 16 l和 16 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1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l 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文件载明的地点。1
23、7.2 若采购人按83条规定推迟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8迟交的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l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拆封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文件后拆封前收到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9.2 磋商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被拆封后起至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否则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五 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0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0.1 采购人委托
24、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由其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20.2 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及报价,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磋商时,磋商小组将核实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身份,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磋商小组有权取消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资格。20.3 若响应文件未密封,或未提交磋商保证金(包括磋商保证金不符合第13款规定),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21磋商小组21.1 采购人将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若干名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该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
25、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2具体磋商工作流程22.1 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22.2 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不再进行磋商。22.3 磋商小组审阅通过审查的响应文件,确定与各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22.4 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签到顺序确定。- -1122.5 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22.6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并提交最终报价。磋商供应商
26、可以在磋商时说明以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最终报价,不提交也未明确说明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最终报价将作为供应商的评审依据。23 响应文件的澄清23.1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和修正。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23.2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23.3 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4特殊情形的处理
27、:24.1 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1)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3)截止磋商开始时间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不足的;(4)最终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5)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6)经磋商小组进行符合性审查被确认为不合格的;24.2 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将不予推荐:(1) 工期不确切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 最终报价有选择性的;(3) 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工期、技术规格
28、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3 重新采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代理机构(采购人)或磋商小组宣布重新组织采购:(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少于三家的;(2)磋商小组评审否决全部响应文件的。24.4 公平评审: 磋商评审过程中取消部分供应商后还剩两家供应商的,磋商评审继续进行。25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5.1 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25.2 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1225.3 磋商小
29、组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办法及评审细则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磋商过程保密26.1 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6.2 磋商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6.3 在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与磋商供应商进行联络。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28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28.1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
30、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有关媒体公示。28.2 磋商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必要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该供应商全额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做出列入不良记录、停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28.3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按时领取中标通知书或不履行合同,
3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同时,对构成违约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和赔偿责任。29. 成交通知29.1 成交供应商被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人被确认之日起三日内及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29.2 中标(成 交 ) 通 知 书 对 采 购 人 和 成 交 供 应 商 均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 中 标 ( 成 交 )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 采 购 人 改 变成 交 结 果 的 , 或 者 中 标 ( 成 交 ) 供 应 商 放 弃 成 交 项 目 的 , 应 当 依 法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3
32、0. 签订合同30.l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磋商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交易管理中心审核,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辉县市财政局备案。30.2 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
33、相应赔偿责任。- -1330.4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工程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减,但追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0.5 采购人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与成交供应商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中标金额的5-10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30.6 成 交 供 应 商 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
34、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交易管理中心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以成交金额的 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有违法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30.7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31. 履约保证金:31.1 履约保证金金额: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2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采购人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31.3 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后,经
35、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31.4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32.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本项目情况和市场行情按项目采购预算额计取后,由中标人缴纳。33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质疑程序及处理34.1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
36、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指的是本项目公告要求的磋商文件下载时间内或磋商文件下载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4.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 -14(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37、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34.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
38、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34.4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4.5 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34.6 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
39、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拒收。34.7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4.8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
40、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34.9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15- -16第三章 合 同 书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具体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 本项目的名称、范围及内容1.1项目名称:辉县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资金综合平衡方案采购项目1.2 项目地点:辉县市1.3 项目内容及要求:按照建
41、立政府与市场分工合理投融资体制的要求制定平衡方案,通过科学的规划调控、资源匹配、资源策划,实现投入和还款来源的平衡,形成融资-投入-收益-再融资-再投入-再收益的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详细内容及要求另附)第三条 甲方提交的有关资料第四条 甲方责任义务依据4.1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或因其它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工作返工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4.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费用。4.3甲方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4.4甲方为乙方开展现场工作与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协调。4.5甲方组织项目成果审查,并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成果。第五条 乙
42、方责任义务5.1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编制,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并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5.2 乙方交付成果后,应参加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作必要的修改和完善。第六条 乙方交付的成果6.1交付的成果: 双方协商 。6.2成果要求:按照建立政府与市场分工合理投融资体制的要求制定平衡方案,通过科学的规划调控、资源匹配、资源策划,实现投入和还款来源的平衡,形成融资-投入-收益-再融资-再投入-再收益的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详细内容及要求另附)根据投融资变化情况需要,及时对资金平衡方案进行一次修编。6.3成果数量: 双方协商 。
43、- -176.4项目最终成果资料交付时间: 双方协商 。第七条 合同金额按中标价金额作为项目总费用支付乙方,即本合同总计金额为¥ 万元(大写: 元整)。支付方式及乙方账户8.1支付方式:项目启动至编制初稿,支付合同价款的30%;方案通过评审并备案,支付合同价款的50%;滚动服务,支付合同价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经复验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8.2 乙方账户乙方单位名称:乙方开户银行:乙 方 账 号 :8.3付款方式 (双方协商)第九条 违约责任9.1本合同签订后,任意一方违约将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9.2若乙方提交的成果两次以上被退回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书、停止付款、并要求
44、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 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双方未达成一致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11.1本合同签约,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11.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18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一、主要目的。按照建立政府与市场分工合理投融资体制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规划调控、资源匹配、资金策划,实现投入和还款来源的平衡,形
45、成融资-投入-收益-再融资-再投入-再收益的良性循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性发展。二、编制原则。要按照“规划引领”的原则,构建资金综合平衡体系,实现资金综合平衡方案与城市规划的有效衔接。要依法合规开展资金平衡规划,以资金来源约束投资规模,防范和控制区域债务风险。要科学合理确定融资模式,测算资金平衡总账,确保投融资工作稳步推进。三、主要内容。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百城提质工程目标及规划指标要求,对资金需求进行分析,区分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属性,测算资金有效需要,统筹考虑各种资金资源,确定相应的收益和还款来源,划清政府责任和企业责任根据各种渠道提供融资的可能性,对资金需求进行综合平衡。具体包
46、括: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规划与城市现状分析,选取重点项目、融资需要测算、融资项目分类、资金供给能力分析、资金供给与需求平衡分析、区域土地资源价值评估与平衡、投融资机制建设、融资渠道和模式选择等内容。- -19第五章 评审办法和评审细则一、评审原则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人;2、坚持磋商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择优定标。二、评审方法和程序1、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磋商议程,组织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有关经济、技术方面专家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分别与供应商首先进行商务磋商,通过商务磋商的供应商才能进入技术磋商,通过技术磋商的供应商才能进入报价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一方不得
47、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根据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磋商内容的响应情况,磋商小组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共进行二轮磋商。4、供应商第一次报价是供应商按照有关规范定额认真严格测算所得,磋商小组同意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也接受供应商第一次报价瑕疵理由而现场递交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表要求由受托人向磋商小组现场磋商后填写并签字,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造价人执业章的变动造价预算表。评审程序分初审、详审和推荐成交候选人三个阶段。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性文件,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与比较。三
48、、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表中的各项因素,由各专家独立评审打分,汇总专家各项评审结果即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的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或2名以上候选成交供应商;若最终得分相同,报价低的优先,报价相同技术商务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商务标得分也相同,由采购人自主决定。四、磋商结果报告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向采购人提交磋商结果报告,内容至少包括:供应商邀请情况、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家数)、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磋商小组人员名单、评审情况、排序名单及理由等。五、特别说明1、文件中出具的资质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为真实、有效资质的,将等同于提供该资质证书原件的效力,磋商小组将予以认可。2、如磋商小组在某一项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磋商小组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原则确定,并作记录。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磋商供应商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磋商供应商进行解释。如磋商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对该磋商供应商将不予推荐。 - -20评分办法表计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价格部分15分 磋商报价 151、 价 格 分 采 用 低 价 优 先 法 计 算 , 即 通 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