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项目设计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焦作市示范区设计 2018第 03号招 标 人: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八年八月1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总则 151.1 招标项目概况 .15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5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5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5 费用承担 .161.6保密 171.7 语言文字 .171.8计量单位 171.9 踏勘现场 .171.10投标预备会 171.11 分包 .171.12响应和偏差 182. 招
2、标文件 .18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8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8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9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93. 投标文件 .19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93.2 投标报价 .203.3 投标有效期 .203.4 投标保证金 .203.5 资格审查资料 .213.6 备选投标方案 .21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24. 投标 2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5. 开标 23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35.2 开标程序 .235.3 开标异议 .246. 评标 246.1 评标委员会 .2
3、46.2 评标原则 .246.3 评标 .247. 合同授予 .25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57.2 评标结果异议 .25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527.4 定标 .257.5 中标通知 .25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257.7履约保证金 257.8签订合同 268.纪律和监督 .26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6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6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6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78.5 投诉 .279.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79.1重新招标 279.2不再招标 27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第三章
4、 设计任务书 .28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方法 .342. 评审标准 .342.1 初步评审标准 .34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43. 评标程序 .353.1 初步评审 .353.2 详细评审 .3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53.4 评标结果 .36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7(仅供参考,以甲方根据建设期要求,分期分批单体签订合同,详细条款协商拟定) 37附件:履约保证金格式 .42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43一、设计要求 .43二、适用规范标准 .43三、成果文件要求 .43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44(一)发包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44(
5、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44(三)发包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44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45六、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45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4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6目录 48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9(一)投标函 .49(二)投标函附录 .5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13三、授权委托书 .52四、投标保证金 .53五、资格审查资料 .54(一)基本情况表 .54(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55(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56(四)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57(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58(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58(七)主要人员简历
6、表 .59六、其他资料 .601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焦作市示范区设计 2018 第 03 号1、招标条件本项目为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项目设计服务,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项目设计服务,计划建设科创大厦(孵化中心)、研发基地、科研试验基地、科技交流中心、公寓式写字楼等。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焦作市高新区滨河路南、中原路西、文丰路东、紧邻文苑中心小学。2.3 招标范围:园区内所有建筑施
7、工图设计、园区管网设计及景观设计及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所有设计成果须完全满足园区规划总平面图相关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4 设计服务期:按建设期要求,分期分批设计。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6 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3.3 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相关
8、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学历,二年以上工作经历。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 1 个及以上完成的类似业绩2(单项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含) 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20 万平方米的)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标时提供原件;3.6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文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9、,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3.7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 2018年连续以来 6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社保网上截图及查询方式;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重要提示:以上所有要求均须提供原件,有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注: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投标资格。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4.2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在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企业可进入中心网站()点击本公告下
10、方的“网上报名”链接,进入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或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会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系统使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类企业诚信会员库,凡已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企业诚信会员库注册,且具有有效 CA 证书的各类投标企业,均可在示范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登录报名。(联系电话:0391-3561166);4.3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 8 月 21 日至 2018 年 8 月 27 日。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投标人在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特别提醒:报名者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
11、网上报名。5、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焦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3区 9 号楼二楼开标一厅)。6.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 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焦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焦作市神州路西段科技总部新城东区 9 号楼二楼开标一厅)。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
12、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8、联系方式:8.1.采 购 人: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肖宏磊 联系电话:0391-3699860联系地址:焦作市新区世纪路(河南理工大学院内) 8.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任慧霞联系电话:0391-3889877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向东 500 米路北古楼 9、监督单位: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监督电话:0391-3566697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保证
13、金:人民币¥伍万元 (大写: 50000.00 元整)10.2.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网银10.3.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8 年 9月 10日 17 时(含 17时)。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基本账户转帐。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1)账户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焦作市分行民主南路支行4账 号:9410080100275677782)账户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行焦作广电花园分理处 帐 号:16330501040004796特别提醒:缴纳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从在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账户
14、转款,并在银行进账凭证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以便核对查实,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 8月 21日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焦作市新区世纪路(河南理工大学院内) 联系人:肖宏磊 电话:0391-3699860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化二南门向东 500米路北古楼一层门面房联系人:任女士电 话:0391-38898771.1.4 招标项目名称 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项目设计服务1.1.5 项目建设地点 河
15、南理工大学科技园内1.1.6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项目设计服务,计划建设科创大厦(孵化中心)、创新成果转化区;科研试验楼;小型研发中心;人才公寓、公共服务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及地下空间等。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园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图设计、园区管网设计及景观设计及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所有设计成果须完全满足园区规划总平面图相关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3.2 设计服务期限 按建设期要求,分期分批设计。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3.3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
16、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 年、2016 年、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2013 年 1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 1 个及以上完成的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含) 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 20
17、 万平方米的)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开标时提供原件;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文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6)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7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学历,二年以上工作经历。7)其他要求: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 2
18、018年连续以来 6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社保网上截图及查询方式。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同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网上公示1.11.1 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2.3 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所有变更、答疑、补充通知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5日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同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
19、网上公示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同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网上公示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形式: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发布本招8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标公告的相同媒介查看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本招标公告的相同媒介查看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发布本招标公告的相同媒介查看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4 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设计计费费率按照单体设计限额的1.055%2、相同建筑仅按费率计一次设计费,其他按 8元/计算设计费。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
20、效期 90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基本户转帐。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0 元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10 日 17时(含 17时)。4、投标保证金户名、账号、开户银行:1)账户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焦作市分行民主南路支行账 号:9410080100275677782)账户名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行焦作广电花园分理处 帐 号:16330501040004796同一交易项目,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单位基
21、本帐户转至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须持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承诺函到中心进行基本账户备案。 9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保证金一次性足额转入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转入时间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不可采取现金、个人存折等缴纳方式。 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从本公司基本账户转款,应在银行进账凭证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以便核对查实。因填写不详细、未从基本账户转款等原因造成废标或无法退回原账户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备案时须提供以下资料:a、企
22、业承诺函;(见附件,一式三份,单位盖章)b、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单位盖章)。c、备案后的基本账户发生变更时,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规定保证金进账截止日前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凡未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d、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及方式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 )、未成交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谈判)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 )、 成交单位的投标(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 )、因投标人(供应
23、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3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 )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 )签订合同后不在 7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的;(6 )谈判文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5年至 2017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15年 1月
24、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15年 1月 1日至今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为法人公章。签字不能用签字章代替。3.7.3(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副本 4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其他要求:电子文件应为全套投标文件(移动 U盘,Word、Excel 文档及 AutoCAD、 P3 图形文件)。当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禁止使用 PDF等不可编辑的格式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非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技术资料、说明
25、书、证书以及投标文件附图11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等除外)。将电子文档装入信封中,并进行密封和标记,在封套上注明电子文档。3.7.3(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9月 11日 09:30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焦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厅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4 开标程序开标顺序:1、密
26、封情况检查:抽取 3家投标单位(4 名或 4名以下时共同参加)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署意见,若发现投标文件没按规定密封,则当众原封退还;2、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名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12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名单,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
27、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将选择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如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将重新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当重新招标。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名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7.7.1 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伍万元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按甲方指定方式缴纳。)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28、 类似项目投标企业 2015年以来,具有类似的勘察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10.2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13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3 原件
29、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需证件的原件,须装入档案袋内进行密封,加贴封条,袋外贴上明细,写明内容、份数、联系电话,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程序结束后交验于现场工作人员,评标结束后退还给各投标人。原件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或不计分。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10.5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
30、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10.6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 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标前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10.8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0.9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
31、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10.10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材料要求见第一章 8.5项规定。1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0.11 付款方式 逐步设计,分批支付,具体与甲方协商确定。附件 1、核查清单(格式)序号 名称 原件份数 备注投标人名称: (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日期:注:1、本清单用于核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凡招标
32、文件中15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均应列入该清单,本清单只列提供原件的材料,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能提供某项材料的原件,则需要注明未提供。2、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中所有需要审查的资料应提供原件供评委审验。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不得将本清单密封到投标文件中。4、本表仅为格式示例,不具约束性,投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对此表进行填充扩展。1. 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33、.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
34、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35、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36、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7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
37、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8、。1.10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1.11 分包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
39、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
40、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19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
41、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
42、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资料;(6)其他资料。20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
43、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 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
44、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
45、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1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
46、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47、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
48、须知前附表。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项至第 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223.6 备选投标方案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
49、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