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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串讲.doc

上传人:dzzj200808 文档编号:3017847 上传时间:2018-10-01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8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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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串讲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前串讲内容考试总体情况介绍: 考试总体情况介绍: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注重考核与财务会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理解 与实际应用能力。在考试的试题中,不全是考查单纯的死记硬背,而主要是要求 学生从理解立法意图和原理的基本点出发,牢固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因此, 考生应依据辅导用书的范围和要求,全面学习,以巩固考试范围的知识点。 本课程的考试类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说明: 1、单选题:这是题型中最容易的,在备选答案里只有一个是符合题意的。考 生在考试时可以采用“排除法”,有时命题者在出题时为了凑足四个备选答案,致 使有

2、的答案就显得明显错误,先将这些答案排除,剩余的备选答案里再用“猜测 法”。其中有些就是考你对概念的理解。2、多选题:此题相对难度较大,得分不易。考生在答此题时也可以采用“排除 法”。因为至少有两个答案是正确的,将不正确的备选答案排除后。留下的正确 率就高了。做这类题应当有两个以上答案。不能只选一个。 3、判断题:考生做此类题时,应慎重作答,对有把握的题目应毫不犹豫地回答, 而对没有十分把握的题目应多加考虑。但不要放弃。因为答错了也不倒扣分的。 4、不定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是一种在题目给出的几个选项中,至少有一项 正确,至多不限的选择题。它是多项选择题的一种特殊形式。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考

3、试分析:本章在历年考试中所占比例是最大的。一般要占到 40%以上,所以应 当说,掌握了第一章,考试就成功了一半。在考试类型中。本章都会考到。考生 在学习本章中,着重于第三节“会计核算”;第五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记账本位币;会计记录文字;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 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会计档案保管期限、销毁程序;会计监督的主体与对象; 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的任职资格; 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有关规定; 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回避制度;会计工作交接;有关法律责任等等。对这些内 容是必须掌握的。是整个会计法的灵魂。 重点、要点讲解:(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4、)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一、概念:了解 二、构成:熟悉;考生可以从各自的制定机关角度理解和归纳 会计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 (最高层次) 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 (其次) 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会计规章财政部;首长签署 (再次) 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务院财政部门 地方性会计法规省级、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大及常委会 例如: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 度、办法。() 解析: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熟悉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

5、、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解放军总后勤部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具体看第五节 四、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 (一)、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负责 1、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但并不免除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责任。 2、熟悉单位负责人是谁? 例如: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解析: 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非法人单位的按法律规定行使 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二)、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了解具体制度的内容。 第三节、会计核算 一、会计信息质量(共八个)熟悉选择题 其中,

6、掌握可比性、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的概念 例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 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解析:不是“不应以”,而是“不应仅以” 在判断题以及选择题的审题中,必须注意有关关键字。这是考试中的常用技量。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几个方面注意 1、了解会计核算资料的依据,会计资料要求。(掌握“伪造、变造”的含义)2、会计核算内容;掌握哪些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核算的? 例如:下列应当办理会计核算的是 A、B、C A、报销差旅费 B、支付退休职工医药费 C、计提折旧 D、签订 10 万元的买 卖合同 3、熟悉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 知道具体会计处理

7、办法;要注意选择题,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办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 不得随意变更。 (不是不能变更) 4、了解会计年度、会计电算化 5、必须掌握记账本位币、会计记录文字 三、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一)、原始凭证 1、熟悉原始凭证的七方面主要内容、填制和取得。 2、必须掌握原始凭证审核的要求。 (1)、不真实、不合法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不准确、不完整予以退回,要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2)、对原始凭证如何审核?(重点) 其中:第 1、3、4、6、尤为重要 例如:A、收回职工公出的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回原借款收据或副本 () 解析:原借款收据的副

8、本是可以退回的。不得退回的是原件。 B、原始凭证发生错误,但金额没有错误的,应当由原始凭证的出具单位更正并 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解析:金额没有错误的原始凭证,除了出具单位更正外,也可以由出具单位重开 的。 (3)、掌握原始凭证外借的规定:原件不得外借,但经批准可以复制,并登记。 注意:由谁批准?去年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今年已经改为:单位负责人 (4)、熟悉原始凭证遗失后的处理。 有关原始凭证保管期限要与以后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结合(记账凭证、 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下同)必须掌握 (二)、记账凭证 1、熟悉记账凭证的主要内容。 2、必须掌握记账凭证填制的有关规定;其中

9、,第 2、3、4、尤为重要 希望对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 51 条好好理解。 例如: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解析: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就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3、了解记账凭证审核的内容;熟悉打印的机制记账凭证由哪些人签字或盖章? 例如: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 部分,提供给对方原始凭证复印件,进行结算。() 解析:应当提供原始凭证分割单,而不是复印件。 四、会计账簿 (一)、会计账簿的设置: 1、应当依法设置账簿,不得私设会计账簿。(设置小金库属私设会计账簿) 2、掌握: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不得用银行对账单

10、或者其 他方法代替日记账,并每天结出余额。 (二)、会计账簿的启用与登记 1、了解账簿的启用 2、必须掌握账簿登记的具体要求 (1)、登记账簿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 复写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2)、四种情况下,可以使用红色墨水记账(哪四种?) (3)、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当定期打印,现金、银行日记账应当 当天打印。 例如:账簿记录发生错误的,不准涂改、挖补、刮擦、药水消除字迹,也不准重 新抄写() 解析: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会计上的三种方式进行更正 3、熟悉:(1)、对账工作每年至少一次 (2)、单位应当按规定定期结账,不得提前或延迟 五、财务会

11、计报告 (一)、了解财务会计报告组成:会计报表、附注、其他相关资料 (二)、熟悉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10、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投资人、债权人、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公众 11、 编制要求:主要第 3、5、7、点 (三)、掌握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 1、提供期限:月度 6 天;季度 15 天;半年度 60 天;年度 4 个月 2、国有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公布,并重点说明有关 事项 3、依法应当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有哪些?)还同时提供审计报告 (四)、必须掌握财务会计报告由谁签名并盖章?应当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 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 这是

12、指在装订成册的封面上签名并盖章。 (五)、单位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但不免除其他人的责任。 六、财产清查 (略) 七、会计档案管理 (一)、熟悉会计档案的范围:哪些属于会计档案? 计划、统计、制度不属于会计档案。 (二)、了解是由财政部门与档案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三)、熟悉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其中重点在第 2、3、4 点 例如:会计档案按规定在会计机构保管一年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 如果档案部门遇库房紧张等原因,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 专人保管(出纳人员除外)。() 解析:只有在单位未设立档案机构的情况下,才能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 管。 (四)、掌握会

13、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1、注意:原始凭证、记账凭照、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 2、注意: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有哪些? 例如: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为 15 年。()解析:现金日记账就是 25 年。应当 是“一般” (五)、会计档案销毁的规定 必须掌握:会计档案销毁的基本程序 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1、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专人负责监销: 一般单位,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国家机构,还应由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员监销 财政部门,还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监销 销毁后,监销人员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注意:并不是所有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都可以销毁。

14、掌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 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 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也不得销毁。 第四节、会计监督 我国已经形成了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 系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了解概念 2、掌握:监督的主体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象是:单位经济活动 但并不排除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3、了解内部会计监督的依据(单位内部的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财务计划也是 监督的依据) 4、熟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内容; 掌握其中的第五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5、的内容 其中的(3)是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而(4)为:对认为是违法的收支,应当制 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单位负 责人10 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注意:例如: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法的收支,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请 求处理报告,。() 解析:对这种行为,首先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才报告。 这种题目在法规考试中很容易给考生造成失误。所以,在学习法律条文时,要注 意这种条文的顺序。注意条文中的“;” 5、了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去年的简答题,今年不会考了。但 1、2 点要知道) 6、掌握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

16、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7、单位内部会计控制 (1)、了解概念、目标、基本原则 (2)、熟悉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方法。重点掌握“不相容职务”和“授权批准控 制” 例如:下列属于“不相容职务“的是 A、B、C A、出纳与会计档案保管 B、业务与记账 C、采购与付款 D、出纳与记现金 日记账 解析: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都是不相容职务;出纳可以记现金、银行存款 日记账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了解概念 (二)熟悉会计工作政府监督的主体; 主要是财政部门;还有: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 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可以对有关单位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三)、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

17、督的对象和范围 1、熟悉监督的对象会计行为 2、熟悉监督的范围(主要是简答题) 掌握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存在的哪些情 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国务院财政部门及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 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 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 (四)、了解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形式 (五)、熟悉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要求 1、有权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必须依法实施,并对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各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资料,不得拒 绝、隐匿、谎报。 学习这部分,请注

18、意会计法第 33 条的内容。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熟悉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基本规定 2、熟悉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包括:法定业务范围(四类)与会计咨询、服务等非法定业务范围 例如:下列各项中属于注册会计师及会计事务所的法定业务范围的是 AC A、出具验资报告 B、代理记账 C、出具审计报告 D、会计咨询服务 3、重点掌握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禁止性规定 例如: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有下列行为 BC A、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B、雇佣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C、采取以高额回扣方式招揽业务 D、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4、掌握会计工作的社会

19、监督 (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会计行为都有权检举。(有权检举是可以检举, 不是应当检举) 有权处理的,应及时处理; 2)、收到检举的部门 无权处理的,应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个人 三、了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关系(注意区别)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熟悉会计机构的设置 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 由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 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不具备以上任何一个条件的委托代理记账 例如: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条件的,应当委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 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解析:代理记账

20、针对既不设置会计机构,又不设置会计人员的单位。 1、会计机构的内部稽核制度 2、掌握:单位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3、了解内部会计制度的内容 4、掌握:内部稽核与内部审计的区别 例如:各单位内部应当建立审计制度和稽核制度。() 解析:稽核,是会计机构内部的一种自我检查与审核制度,稽核人员是会计人 员;而审计是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对本单位会计活动进行的监督。两者不是一 回事。 三、代理记账 1、了解概念: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2、掌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 (1)、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 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 (2)、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符合的

21、条件(四个)。主要:三名以上;会 计师以上 3、熟悉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选择题) 这个业务范围,也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非法定业务范围 4、委托代理记账中,熟悉委托人的义务(四个方面);了解代理记账机构及 从业人员的义务。 四、必须掌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注意:会计主管人员不是主办会计,也不是会计主管、主管会计。在一个单位, 不设立会计机构的, 在会计人员中, 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为会计主管人员。 五、会计从业资格 (一)、概念:要求掌握会计从业资格与会计人员、会计师、注册会计

22、师、会计 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含义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掌握:凡在我国境内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外国人、港、台、澳同 胞),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 会计工作。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1、掌握:会计从业资格取得实行考试制度 注意: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为二选一;(即:两门课中由考生自己选一 门) 2、报名条件:除了基本条件外.(三个基本条件) 必须掌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禁止性规定; (1)、五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的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 被吊销之日起。 3、掌握:免试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并

23、且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专业毕业的, 自毕业之日起 2 年内可以免试两门课。(只考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一门 课) 4、了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 5、熟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这部分主要考时间的规定;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掌握:上岗注册(90 天);离岗备案(6 个月);调转登记的有关时间规定。 同一范围: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 90 天内 不同范围: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 90 天内 (五)、了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内容(简答题) (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掌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不仅是会计人员,不管是否在会计岗位上从事

24、会计工作的人员。只要有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 2、掌握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 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 24 小时 3、了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4、熟悉继续教育的形式 (1)、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重要补充。 (2)、接受培训、在职自学包括哪些形式?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 熟悉:实行登记管理;90 天内 六、会计专业职务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了解会计专业职务(职称) (二)、掌握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条件(特别是中级资格) 工作年限为:取得学历前、后的会计工作时间总和(无论是否会计专业学历) 七、会计工作岗位 (一)、了解概念 (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的要求 1、

25、必须掌握:牵制制度“会计工作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 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 作。” 请注意: 不能兼哪些账目登记?不是不能兼账目登记。 现金日记账、 银行日记账、 固定资产明细账、材料账等是可以兼记的。 2、熟悉: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进行轮岗 (三)、会计工作的具体岗位 必须掌握:哪些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收银员、收费员、审计人员不属于会计 人员;保管会计档案的人员,要看是不是移交给档案部门。 理解:在会计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是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书的人员 例如:下列属于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岗位

26、)的是 A、D、 A、出纳 B、单位审计人员 C、收银员 D、会计机构负责人 (四)、总会计师 1、熟悉:总会计师是一种行政职务(行政副职),不是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2、必须掌握总会计师的设置 (1)、哪些企业必须设立总会计师?(国有的大中型企业) (2)、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得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3、掌握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取得会计师任职 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所以,担任总会计师的专业技术资格应当是:会计师以上(含会计师) 八、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一

27、)、概念(略) (二)、必须掌握:适用范围(国家机关、国有的单位) (三)、必须掌握回避的具体内容(谁与谁回避?) 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 出纳。 例如:下列关于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表述正确的是 B、 A、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B、国有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C、国家机关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D、国有企业厂长的女儿不得在该企业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解析:A;不是企事业单位,是国有企业、事业

28、单位; C;缺少“本单位”,其他单位当然可以; D;单位负责人与出纳之间不属于“回避”的规定; 九、会计人员工作交接 (一)、概念(略) (二)、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的范围 1、掌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 调动或离职。(包括临时离职需要有人接替或代理的) 2、熟悉:移交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移交,委托他人代办的法律规定由委托人 负责 (三)、会计人员工作的交接程序 1、熟悉:交接前的准备工作要编制移交清册 2、掌握:按移交清册逐项点收的具体要求; 主要掌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的移交规定 3、必须掌握专人负责监交的具体内容 (1)、一般会计人员由会计机构负责人(

29、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例如:会计主管人员调动或离职办理交接手续的,由单位负责人进行监交,也可 以由主管部门监交() 解析:应当是在必要时可以由主管部门会同监交。按财政部的解释,所谓的必要 时指: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 主管单位认为不宜由单位负责人监交的 单位负责人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发生矛盾拖延不办的 4、掌握交接后的有关事项(三方面内容) (1)、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 (3)、移交清册一式三份 (四)、交接人员的责任 掌握:移交人员

30、对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仍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节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概述 掌握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形式 二、掌握违反会计法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几个方面) 1、一般违法的法律责任(请参看会计法第 42 条) 掌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对 10 种行为如何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 (2)、可以对单位、对个人的罚款数为多少?(重要) 可以对单位并处 3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 (3)、对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说明:如果在综合题的问题中涉及此类问题。请看清楚问题是“应承担的法律责

31、 任?”还是“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如何处罚?”。如果是前者,还应包括行政处分、 刑事责任;而如果是后者,仅为行政处罚的内容 2、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 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参看会计法第 43 条、44 条)掌握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的处罚: (1)、予以通报 (2)、 可以对单位并处 5000 元以上 10 万以下的罚款 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 3 千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罚款 (3)、对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时不论情节是否严重。只要 有此行为) 3、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实施会计法第 43

32、 条、第 44 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注意:这条只针对个人。罚款为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 例如:A 公司的李经理指使张会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张会计按李经理要求 做了。这件事,被财政部门查处后。依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将如何处罚?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1)、予以通报(2)、可以对 A 公司并处 5 千以上 10 万以下的罚款,可以对张会计处 3 千以上 5 万以下罚款(3)、可以对李经理处 5 千以上 5 万以下罚款(4)、吊销张会计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的进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熟悉(1)、没有行政处罚(没有财政部门的处罚) (2)、打击报复的

33、形式有哪些? (3)、对受到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恢复其名誉、恢复原有职位、恢复原有级别) 5、熟悉监管部门在会计监督中的违法行为(四种)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其法律责任中也没有行政处罚;只有刑事责任与行政处分) 6、了解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个人的法律责任 这里只有行政处分一种。 7、违反会计法同时又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饿,由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 法进行处理 但对同一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例如:A 公司变造会计账簿,致使造成偷税。对此,财政、税务部门都有权在 职权范围内对 A 公司

34、进行处罚,但对 A 公司的罚款只能一次。财政罚款了。税 务就不能再对其罚款 (但其他不涉及罚款的处罚照样可以) 这就是法律上的“一 。 事不再罚” 8、熟悉偷税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界限(最高刑为 7 年有期徒刑) (1)、偷税额占应纳税额 10%以上不满 30%,并偷税额在 1 万以上不满 10 万 元的 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 2 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处 并处偷税额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金。 (2)、偷税额占应纳税额 30%以上,并偷税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金。 9、了解有关各部门对

35、违法行为的罚款数(这些内容基本会有一个单选题)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规定 考试分析:本章是会计业务中经常会运用到的知识,对于初入会计工作岗位 的人员来说特别重要。因为,一般情况下。刚从事会计工作基本上是从出纳岗位 开始的,而出纳人员与银行部门打交道比较多。所以在考卷的分值中仅次于会 计法,一般要占 1520 分。 这一章的知识点由于其专业性较强,内容晦涩难懂,对于从来没有接触银行业 务的人员来说,更是一头雾水。也是历年考试的难点。 考生在学习本章中, 应当重点放在:第三节(票据结算);第二节的四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 围; 重点、要点讲解:(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第一节 支付结

36、算概述 一、概念 掌握:支付结算方式 1、哪些属于票据结算,哪些属于非票据结算? (主要为选择题) 2、哪些可以用于同城,哪些用于异地? 二、熟悉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五点;其中主要在 1、3、点) 其中;1、掌握:银行(信用社)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办理支付结算。 但法律另有规定 除外; 2、银行在支付结算中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因此在善意且符合规定操作条件下 不承担有关责任 三、了解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 这三个原则与支付结算的概念合起来。可以成为一个简答题 四、掌握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第四个要求最重要) 1、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

37、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 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账户情况,不得冻结、 扣划款项,不得停止正常的支付。 3、重点掌握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对票据效力的 影响。 4、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 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五、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1、了解有关数字填写的具体要求:元之后应写整;角之后可写整;分之后不写 整 2、熟悉: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当怎么写? 3、 必须掌握: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

38、大写。中文大写的月、日什 么时候要在前面加“零” 例如:2007 年 4 月 30 日应写成:贰零零柒年肆月零叁拾日 4、熟悉: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 范填写的,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第二节 现金管理 第三节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一)、了解概念、三个特点;是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不 是储蓄账户)的人民币(不是外币)活期存款(不是定期)账户。 (二)、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知道哪些账户是实行核准制或者备案制? (P/64 表) (三)、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遵守的基本原则(简答题)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

39、开立、变更和撤销 在这部分重点学习几个问题 1、掌握有关的日期。(如:5 个工作日;3 个工作日;2 个工作日) 2、掌握: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后,方 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3、熟悉:哪些情况下?存款人应提出撤消账户申请。 三、基本存款账户 四、一般存款账户 五、专用存款账户 六、临时存款账户 在学习的时候把这四个账户联系起来学习。重点理解这么几个问题: 1、必须掌握这四个账户的使用范围 例如:下列账户中可以办理现金支取的是 A、C、D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2、熟悉开立四种账户的资格 例如:下列可以开

40、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有 A、B、C、D、 A、非法人企业 B、个体工商户 C、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 D、社会团体 3、掌握: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 限制。 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熟悉概念和功能(注意:三项功能) (二)、了解开户要求 (三)、熟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 1、哪些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单位款项转入个人账户的规定 3、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八、了解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所需的证明 第四节 票据结算 一、票据概述 (一)、概念和种类 掌握票据广义: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股票、发票、汇票) 狭义:我国

41、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二)、熟悉票据的法律特征(六点)选择题 (三)、熟悉票据的功能 (五个)选择题 (四)、掌握票据法律关系 1、票据法律关系票据关系基于票据行为发生的 非票据关系不是基于票据行为发生的,但在票据法上有规定 票据行为有四个: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2、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 票据关系是基于票据基础关系存在为前提的, 但票据关系一旦成立就与基础关系 相分离, 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作用,票据仍然有效。票据 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除持票人是无偿取得的外)。 例如:甲购买了乙 10 万元货物,出具了一张 10

42、万元的汇票给乙。在这里,甲 购买乙的货物,是票据的基础关系,因为购买了货物,才出具了汇票。但是,如 果甲发现该批货物是假货的话,该 10 万元的汇票仍然是有效的。 (五)、掌握票据当事人 基本当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1、汇票和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本票的基本当 事人有二个:出票人、收款人(因为本票的出票人就是付款人) 例如:票据的基本当事人都有三个: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解析:本票只有两个基本当事人 2、同一当事人可以有两个名称,即双重身份。 3、一张票据上,基本当事人是必须有的,但非基本当事人不一定存在

43、。是否存 在,完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 (六)、掌握票据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四个) 1、出票:作成票据、交付票据 2、背书(重点掌握) (1)、背书按目的不同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背面记载记名背书) (2)、背书不得附有条件。否则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不是票据无 效) (3)、将票据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 背书无效。 例如: 甲将乙出具给其的 100 万汇票分别背书转让给 A 和 B 各 50 万的行为无效 () 解析:不得分别背书给两人以上 (4)、委托收款背书,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5)、质押背书,背书人为出质人

44、,被背书人为质权人 (6)、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 3、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盖章的行 为。(正面记载) 本票、支票都没有承兑的,银行汇票无需承兑 4、保证: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八)、掌握票据签章的有关规定(见表三);注意:各种票据应为什么签章? (九)、票据记载事项(主要看以后的各种票据中的记载事项) 1、绝对记载事项(必须掌握) 任何票据,缺少某一必须记载事项的,该票据无效; 学员在学习时,主要掌握各种票据(汇票、支票、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 2、相对记载事项:记载的按记载规定,没有记载的按法律规定办理。 请掌

45、握:银行汇票、本票、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在考试时往往与必须记载事 项混起来,请考生分清) 例如:未记载付款日期的银行汇票无效() 解析:付款日期是银行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出票日期才是绝对记载事项。 3、熟悉非法定记载事项: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是否记载,不具有票据上的法律效 力。 三、商业汇票 掌握:1、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不是银行)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2、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要先承兑,再请求付款) 3、个人不得使用商业汇票 四、支票(重要) (一)、概念和种类(见概述) 普通支票中的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二)、使用范围(略) (三)、记载事项(掌握)

46、 (四)、提示付款期限(五)、必须掌握支票办理要求的有关规定: 1、了解:签发支票应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掌握: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授权人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 和提示付款。 3、掌握: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 金额。 否则为空头支票。 4、掌握:什么情况下,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 5%但不低于 1000 元的 罚款? (1)、空头支票;(2)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3)使用支付密码错误 六、违反票据法的法律责任 熟悉: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票据欺诈行为有哪些?(七方面) 另外必须注意:在这一章中应当知道什么样的票据是无

47、效的? 例如;下列属于无效票据的是 A 、C 、D A、汇票附有条件的; B、无偿取得票据的 C、更改收款人名称的票据 D、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 解析: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 第三节 其他结算方式 一、汇兑:了解办理要求 二、信用卡熟悉:单位卡的账户资金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缴存现 金,不得将销售款存入该账户;不得用于 10 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 项,不得支取现金。第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属于税法的程序法范畴,对于从没有接触税收的考生来说,有许多税收上面 的问题无法理解。但由于会计从也资格考核的内容是属于基本的东西。所以,学 习时应掌握基本的

48、内容,基本的概念,基本的理论。没有纠缠些难懂的概念。本章的重点内容为:各种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程度以书上例题为准);小规 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发票的领购(特别是增值税发票的领购使用); 发票开具、保管的要求(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税款优先原则;核定应 纳税额;滞纳金。重点、要点讲解:(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第三节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 (主要内容) 1、掌握范围:除国家机关、个人、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登记。(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2、掌握: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时间规定(还要知道从什么时候起?) 3、税务机关对税务登

49、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4、掌握: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5、纳税人的停业期间不超过 1 年 6、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 30 天,最长不超过 180 天 7、税务登记证件每年验审一次,每 3 年换证一次 8、熟悉税务登记证的作用、管理(选择题)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 15 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 作废。 9、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账户之日起 15 日 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 10、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法律责任;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的法律规定(罚款 不同)。 二、发票管理 (一)、了解发票概念、熟悉发票特征; 发票一般有三联: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有一个抵 扣联。 (二)、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熟悉适用的行业) 普通发票(包括:行业发票与专用发票) 专业发票 1、掌握:哪些属于增值税的范围(应税项目:应交增值税的项目)有形动 产 2、必须掌握: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注意: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可以为一般纳税人 3、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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