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卢氏县双龙湾镇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卢采购公2017第 70 号招 标 人: 卢氏县双龙湾镇初级中学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三月2目 录第一卷 4第一章 招标公告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1.总则 142.招标文件 163.投标文件 164.投标 195.开标 196.评标 207.合同授予 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19.纪律和监督 21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22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23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2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5评标办法前附表 25商务标清标内容 281.评标方法 292.评审标准 293. 评标程序 29
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2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2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3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5附件 5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69第二卷 .70第六章图纸(另附) 71第三卷 .7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3第四卷 .7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错误! 未定义书签。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7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9三、授权委托书 80四、投标保证金 81五、项目管理机构 82六、资格审查资料 85七、其他材料 90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13九、施工组织设计 924第一卷5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卢氏县双龙湾镇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卢氏县双龙湾
3、镇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卢氏县双龙湾镇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2、项目编号:卢采购公2017第 70 号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卢氏县双龙湾镇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 8398平方米,拟新建一座四层框架综合楼占地面积 600,建筑面积 2400; 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5、计划工期:2017 年 9 月底完工并通过验收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8、标段划分:不
4、划分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 【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
5、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四、报名资料的提交:投标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身份证
6、复印件;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第项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提供项资料)一式四份(以上资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胶装成册)。另须单独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再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份用于卢氏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使用。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2017 年 3 月 22 日2017 年 3 月 28 日,每天上午 8:00(北京时间,下同)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卢
7、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农商行后院业务大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4、招标资料费:5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 份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中标单位图纸押金不予退还。5、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捌万圆整(¥:8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
8、无效报名。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 年 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7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区。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中心网发布。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卢氏县双龙湾镇初级中学联 系 人:莫先生联系电话:13839871671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工商联大厦 B 座 504 室联 系 人:王铎联系电话:0398-2351288 139
9、39882762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 称:卢氏县双龙湾初级中学地 址:卢氏县双龙湾镇联 系 人:莫先生联系电话:13839871671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工商联大厦 B 座 507 室联系人:王铎电 话:0398-2351288 139398827621.1.4 项目名称 卢氏县双龙湾镇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1.1.5 建设地点 卢氏县双龙湾镇1.1.6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卢氏县双龙湾镇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 8398 平方米,拟新建一座四层框架综合楼占地面积
10、600,建筑面积 2400。1.1.7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1.3.2 计划工期 2017 年 9 月底完工并通过验收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9条款号 条款名称
11、 编列内容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
12、.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和方式本章前附表 2.2.2 项规定投标截止之日 10 天前,以传真并发送扫描件至 电子邮箱的方式提交招标人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本章前附表 2.2.2 项规定投标截止之日 15 天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修改、答疑(如有)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 间和方式本章前附表 2.2.2 项规定投标截止之日 10 天前,以传真并发送扫描件至 电子邮箱的方式提交招标人2.2
13、.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10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3.3.1 投标有效期 本章 2.2.2 项规定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万圆整(¥:80000.00 元),开标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
14、营业部,账号:0940100110000001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保证金必须退在投标单位账户,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4.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三年,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 求 201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5、的 年份要求 三年,指 201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 副本伍份,电子版本壹份(U 盘)3.7.5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可分册装订技术标(综合标和技术标)装订成册;商务标单独装订成册。11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投标文件应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1 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共密封为五包:技术标正本、技术标副本、商务标正本、商务标副本
16、、电子文档(U 盘)。应分开包装在五个封套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拒绝接受)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卢氏县双龙湾镇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在 2017 年 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卢氏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区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人数量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时,将原封退回已收到的投标文件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 年 4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卢氏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区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委抽取一般程序:1、现场参加
17、人员: 监督人员、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工作人员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评委抽取:抽取人员应在开标前24小时内进行评委抽取工作。评委抽取结束后,评委抽取表由所有参加抽取人签字确认后交监督单位保存。 3、评标委员会构成: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5 人组成。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 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递交方式:在签订合同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号12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 类似项目 类
18、似项目指接近或大于本工程建设规模(指建筑面积)的工程项目。10.1.2 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形为记录。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随同招标文件一同发售。 10.3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是 电子版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内容和 Excel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不按此项要求递交,按无效标处理。10.4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10.5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仪投
19、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代表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他人参加的,须持有效委托书原件和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等主要内容;拟定的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原件亲自参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拟定的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10.6 评标结果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 5 日。10.7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13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
20、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8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9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0 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1
2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
22、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投标人不得
24、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5、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标段
26、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1.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 项目经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4.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6.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2.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
27、属机构(单位);1.4.2.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4.2.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1.4.2.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1.4.2.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4.2.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4.2.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4.2.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2.9. 被责令停业的;1.4.2.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2.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4.2.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
28、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不组织)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
29、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16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予以澄清。1.10.3. 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
30、11.分包(不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不允许)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2.1.1. 招标公告;2.1.2. 投标人须知;2.1.3. 评标办法;2.1.4. 合同条款及格式;2.1.5. 工程量清单;2.1.6. 图纸;2.1.7. 技术标准和要求;2.1.8. 投标文件格式;2.1.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
31、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32、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17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技术标(综合标)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
33、1.1.3. 投标保证金;3.1.1.4. 项目管理机构;3.1.1.5. 资格审查资料;3.1.1.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3.1.2.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1.3. 投标文件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3.1.3.1. 施工组织设计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34、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35、.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一、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1. 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换取的保证金收据原件)。2. 投标保证金领条,领条上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非财务章)并按以下格式注明项目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经办人、经办人电话、投标单位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尽量打印)3.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二、领条格式领 条今领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退还(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大写 ,小写 。18投标单位名称: 经 办 人: 联 系 电 话:
36、 开 户 行: 账 号: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4.1. 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出席开标会仪;3.4.4.2.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4.3.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等骗取中标并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调查核实;3.4.4.4. 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3.4.4.5.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
37、保。3.4.4.6. 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5.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提供合并后的证件)3.5.3.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5.4. 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3.5.5.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3.5.6.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书(2013 年、2014 年、2015 年);3.5.7.
38、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 http:/ 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5.9. 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原件(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原件)。3.6.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
39、案。19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
40、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的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及“电子版本”,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41、. 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或不予受理:4.2.5.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4.2.5.2. 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拒收或不予受理的情形。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
42、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1. 宣布开标纪律;205.2.2. 公布在投标截
43、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出席开标会仪;5.2.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2.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2.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唱标顺序;5.2.6. 按照宣布的唱标顺序当众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2.7. 公布标底;5.2.8.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2.9. 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K 值,并当场公布 K 值抽取数据;5.2.10. 开标结束。5.2
44、.11. 特殊情况的处理:5.2.10.1.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出席开标会仪的,视为放弃投标,已递交投标文件予以退回;5.2.10.2. 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 4.1 项或第 4.2 项或第 4.3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未通过密封情况检查的,不再进行唱标程序,已递交投标文件予以退回。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2.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
45、门的人员;6.1.2.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6.1.2.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该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
46、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前附表第 3.3.1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21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
47、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和(或)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和(或)履约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或)履约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1. 投标截止时间
48、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8.1.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2.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2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卢氏县双龙湾镇初级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序号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目标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投标保 证金 签名招标控制价23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