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沟槽开挖注意事项一、工人进入沟槽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下沟槽之前先对沟槽两边墙壁进行检测,确认安全后再下沟槽作业。 二、 严禁作业人员坐在沟槽内休息,作业人员配合机械作业时,随时注意观察沟槽壁是否有裂缝、塌方迹象,发现有塌方迹象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并且报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理。休息时,应站在沟中间,配合机械作业时要保持 2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三、 沟槽两边 1 米范围内,砖块、石块、土块必须清理干净,以免掉入沟槽伤人。 四、 夜间作业必须有照明灯进行照明。 五、 车辆装车时,应保持距离沟边 2 米以上安全距离,以免车辆行走时产生的振动造成塌方。1.施工准备(1)测定管道中线:施工前按设计给
2、定的中线控制点,在现场测设出中线的起点、终点、平面折点、纵向折点及直线控制中心桩(用木桩顶钉中心钉设定) ,并在起点、终点的沟槽外适当位置,设置方向控制桩,并且通过丈量确定桩号。(2)建立水准点控制网:增设临时水准点,应在稳固且不易被碰撞处设置,间距不大于 30 米。临时水准点闭合差应符合规定标准。(3)对地下障碍物调查专人看守、指挥施工,并要求设置安全保护措施。土方开挖前应对开挖段土质、地下水位、地下构筑物、沟槽附近的地上建筑物、地下管线等进行调查,确定开挖断面、堆土位置、施工道路及施工设备。重要的施工措施应会同设计单位共同确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对于已建地下管道交叉的位置,应进行现场调查及
3、坑探,当确认已建地下管道位置后,应设明显标志。(4)主要机具挖掘机、运渣车、洒水车、碾压机及振动夯机、蛙式夯机(适用于小范围夯实)等。(二)主要施工工艺及方法(沟槽开挖深度小于 5m,开挖深度大于 5m 详见深沟槽开挖技术交底)1、工艺流程: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平均下挖修边和捡底排水管道(渠)沟槽开挖应满足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的规定。本工程采用180混凝土基础,基坑宽度按照设计和国标04S516执行;当沟槽不加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中4.3.2条的规定。2、土方开挖(1)沟槽底宽
4、度:采用砂石基础,沟槽下口宽度按 GB50268-2008 执行,沟槽下口宽度为 B D02( b1 b2 b3)。基坑工作面宽度及沟槽边坡严格按四川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9 版有关规定执行,B D02( b1 b2 b3)式中 B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mm);D0管外径(mm);b1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可按下表选取;b2有支撑要求时,管道一侧的支撑厚度,可取 150200mm;b3现场浇筑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管渠一侧模板的厚度(mm)。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管 道 一 侧 的 工 作 面 宽 度 b1 (mm)管 道 的 外 径 D0 混 凝 土 类 管 道 金 属 类 管 道 、
5、 化 学 建 材 管 道刚 性 接 口 400D0 500 柔 性 接 口 300 300刚 性 接 口 500500 D0 1000 柔 性 接 口 400 400刚 性 接 口 6001000 D0 1500 柔 件 接 口 500 500刚 性 接 口 800 10001500 D0 3000 柔 性 接 口 600 700注:1 槽底需设排水沟时, b1应适当增加;2 管道有现场施工的外防水层时, b1宜取 800mm;3 采用机械回填管道侧面时, b1需满足机械作业的宽度要求。(2 )沟槽边坡坡值: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当槽深hh3.0m,槽帮坡度i为1:1。管线开槽断面示意图详见下图
6、。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要求进行放坡,对污、雨水管线两侧存在现有建筑物、构筑物、临时设施、小三线等在沟槽开挖线内,不具备设计放坡条件的施工段,采取相应的边坡支护。不得超挖和亏挖,机械开挖至设计槽底标高以上200 300 时,余下部分由人工开挖,以免机械超挖和扰动基层土壤,破坏基层。3、土方堆放为保证到开挖沟槽边坡的安全、稳定,距沟槽边2m内禁止堆放土方及其他材料;而道路中线侧为保证管道吊装及材料运输车辆的通道需保留5m宽施工通道。因此,沟槽开挖出的土方堆放在沟槽边线2m以外,并保证材料运输通道。现场保留足够的沟槽回填需用的土方,多余土方采用自卸汽车运至弃土场外弃。4、沟槽露槽时间不宜太长沟槽开挖完成
7、后,不论是什么地质情况,抓紧其它工序的施工,不宜暴露时间太长,否则会使土壤的抗剪强度下降,剪切应力增加,土体失稳而滑动塌方。所以须及时后续工序的施工,速战速决。5、保持边坡有足够的稳定性和标准的设计坡度,避免随意切割坡体的坡脚,边坡应尽量削成平缓的坡,保证施工安全。雨 污 水 管 线 沟 槽 开 挖 示 意 图当 h3m时 i=1:0.75;当 时 沟 槽 开 口 宽 度 D=B+2*h0.75(或 D=B+2*h1)沟槽开挖深度h小于5m 雨 污 水 管 道 中 线BD02(b13)6、靠建筑物墙堆土时,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堆土不得掩雨水口、测量标志及施工用料。7、沟槽开挖的质量标准外
8、观质量标准严禁扰动槽底土体,如发生超挖不允许用原土回填,采用填砂砾石或其它材料进行处理;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沟槽边坡应顺直且不陡于规定的坡比。沟槽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沟槽开挖的允许偏差检 查 数 量序号 检 查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mm) 范 围 点 数 检 查 方 法土 方 201 槽 底 高 程 石 方 20、 200 两 井 之 间 3 用 水 准 仪 测 量2 槽 底 中 线 每 侧 宽度 不 小 于 规 定 两 井 之 间 6 挂 中 线 用 钢 尺 量 测 , 每侧 计 3 点3 沟 槽 边 坡 不 陡 于 规 定 两 井 之 间 6 用 坡 度 尺 量 测 , 每 侧
9、计3 点三、沟槽地基承载力检测当沟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要进行基槽触探,按触探频率布置,经轻型触探仪触探,按地基承载力要求0.12MPa, (030cm/20次)测定为据。若轻型触探超过030cm/20次,轻型触探计算值(0.008N)-0.02设计要求承载力,则要进行地基处理。四、不良地基处理遇松散杂填土或回填土地基的处理方式:管道施工开挖后若发现管道基础们于松散杂填土及回填土上,清除松散杂填土。1)管道基础下回填土1.5m,且回填土压实系数必段满足道路路基要求密实(90%) ,则将其用砂卵石换填500mm厚后敷设管道,并按相关施工规范做好管道沟槽回填。2)管道基础下部回填土1.5m,且回填土
10、压实系数必须满足道路路基要求密实度(90%) ,应待路基回填土沉降相对稳定后再用砂卵石换填400mm厚,换填宽度同管道基础宽度,然后再敷后该路段的管道。3)遇不良地基处理方式:若遇流沙、淤泥、松散杂填土软弱地基时,采取加固措施(由设计人员现场确定) 。流沙、淤泥层采用砂卵石进行换填,换填后再做管道基础。五、沟槽验槽沟槽土方开挖完后应会同施工、地勘、设计、甲方、监理及质监站进行验槽,对不合设计要求的基槽土质进行处,并办理相关的签证手续或工程技术核定单,待处理完后再进行第二次验槽,验槽合格必须有施工、地勘、设计、甲方、监理及质监站签字认可的验槽记录。六、成品保护1)对轴线桩、轴线引桩、水准点等,开
11、挖时不得撞碰。并经常进行复测平面位置、高程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方案。导线点和水准点进行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2)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3)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七、应注意的质量问题1)基底超挖:沟槽禁止超
12、挖。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2)基底为保护:沟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 30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3)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底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4)施工机械下沉: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装载运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 0.5 米以上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底下水位 0.8 米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 1.2 倍。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沟槽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
13、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八、安全技术交底1、开挖前,摸清沟槽开挖线内地下管线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加以保护,对自来水、煤气、供电、通风等较重要的综合管线,沟槽挖前提前通知各相关单位进行现场监护。2、沟槽开挖范围内及附近地上的杆线等有安全威胁的,提前移位或加固,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施工人员、机械的安全。3、沟槽一经开挖,沟的两侧、两端都应设置明显标志或围栏,夜间必须设置照明灯及红灯示警,如沟槽横穿行人较多的道口,沟上应设置牢固便桥,桥上设栏杆及警示标牌。4、必须根据土质情况及沟槽开挖深度,有施工技术负责人规定的坡度开挖(采用直槽施工,大支撑除外
14、) ,土坡如有突出的砖头、石块应挖除或打断。任何人不得无事在沟槽内休息。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土坡情况,特别是雨后或泡槽后,一旦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下槽施工。5、槽两侧堆土时,土堆距沟边不小于 0.8 米,高度不得大于 1.5 米,并不得紧靠空斗墙或篱笆堆土。如沟槽上两侧,需通行载重车辆或重型设备时,应按土质情况及沟槽深度等,确定车道至沟槽边的安全距离。6、沟槽深度超过 2 米时,每隔 50 米左右,应设梯子或跳板,供操作人员上下,梯子应牢固,不缺层,跳板应钉防滑条。沟槽较深,人工挖土必须从下向上逐层传动土方时,应将沟槽土坡挖成台阶式(或搭设踏脚平板) ,宽度不应小于 50cm。每层高差不应大于 1.5m,台阶或脚手板上不允许堆土。7、料不得有腐朽、劈裂等现象,立板与土壁之间、水平撑与立板之间均应紧帖,水平撑两端下面必须钉木托或爬钉,防止撑木松落,操作人员上下沟槽,不得从撑木上攀登。8、槽支撑应经常检查,特别是雨后或泡槽后,一旦发现撑料走动或折断,边坡土方开裂等现象,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下槽施工。9、槽内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及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