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局商业门市招租文 件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目 录、 招租公告、 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样本)、 成交确认书(样本)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受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及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和畜牧局委托,我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标的基本情况序号 标的位置 面积(m) 出 租 年限(年) 保证金(元) 起租价(元/年) 备 注1 凤鸣镇东街 47 号 20.93 3 10000 600002 公义镇观保路 211 号 20 3 1000 40003 公义镇观保路 207 号 20 3
2、1000 40004 公义镇观保路 205 号 20 3 1000 40005 公义镇观保路 203 号 20 3 1000 40006 谢家镇凯旋街 33 3 1000 3500备注:1、多间门市可连租可分租 2、门市面积为大约数;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公民(自然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团体均可参与。三、本次国有资产招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即承租人) 。四、本次国有资产招租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五楼开标室; 五、报名时间、缴纳保证金及竞价时间:凡有意竞买者必须开通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任意一个)网上账户,并在 2018 年 9 月 13 日至
3、2018 年 9 月 20 日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交易网(http:/ 年 9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七、本次国有资产招租竞价地点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五楼开标室。八、本次国有资产招租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承办。具体事宜,详见招租文件。九、本次国有资产招租,竞买人可多次报价,以最高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租价者为竞得人(即承租人) 。联系地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28-37629891发布公告网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交易网:http:/ 年 9 月 13 日 眉山市公共资源
4、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国有资产公开招租须知根据眉彭府办函201847 号文件精神,受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及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和畜牧局委托,我中心对委托方的标的公开招租。一、本次标的的出租人为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和畜牧局,具体组织实施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承办。二、本次标的公开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三、招租标的的的基本情况、租金及保证金: 序号 标的位置 面积(m) 出 租 年限(年) 保证金(元) 起租价(元/年) 备 注1 凤鸣镇东街 47 号 20.93 3 10000 600002 公义镇观保路 211 号 20 3 1000 40003 公义镇观保路
5、207 号 20 3 1000 40004 公义镇观保路 205 号 20 3 1000 40005 公义镇观保路 203 号 20 3 1000 40006 谢家镇凯旋街 33 3 1000 3500备注:1、多间门市可连租可分租; 2、门市面积为大约数;四、对竞价人的要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公民(自然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团体均可参与。五、标的交付时间(一)承租人在竞得本标的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门市租金全额交入资产管理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租金按合同规定时间缴纳。(二)承租人交清第一年全部租金后 5 个工作日内资产管理方移交标的。六、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招租文件取得申请
6、人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2018 年 9 月 20 日 16 时(节假日除外) ,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交易网(http:/ )进行报名并下载获取本次招租文件,具体包括:1 、公告;2、 须知;3、 申请书;4、 授权委托书;5、 成交确认书(范本)(二)保证金凡有意竞买者必须开通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任意一个)网上账户,并在 2018 年 9 月 13 日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按网上报名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3 日2018 年 9 月 20日 16 时(节假日除外) 。(三)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于 20
7、18 年 9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前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网站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并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 9 时 00 分9 时 50 分提交纸质申请资料。(四)资格要求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网上缴纳保证金回执单;(6)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8、明文件;(4)网上缴纳保证金回执单;(5)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5)网上缴纳保证金回执单;(6)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网上缴纳保证金回执单;(5)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
9、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五)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交易中心不予受理:1、申请文件在申请受理期限届满后收到的;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3、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4、保证金未在规定期限内存入指定账户的;5、申请人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或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条件;6、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7、申请文件或申请程序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公告或本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的;8、在竞买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本次标的招租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申请。(六)确认竞价人资格2018 年 9 月 21 日
10、9 时 00 分 9 时 50 分对竞买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我们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应价号牌。如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未在 2018 年9 月 21 日 9 时 50 分前到达竞价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七)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按照公告的日期及方式下载招租文件后,在提出申请前,应当对出租标的进行现场踏勘,认真仔细审阅文件内容,全面了解出租标的的基本情况及要求,有异议或疑问的应在申请前向交易中心书面提出。一旦在网上提交申请并缴纳保证金,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和瑕疵无异议,对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提交申请并缴
11、纳保证金前未实地踏勘的,申请人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现状或瑕疵异议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并对自己在招租活动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七、本次公开招租活动有关时间具体如下(节假日除外):1. 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13 日2018 年 9 月 20 日 16 时2. 报名方式:按网上报名方式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交易网报名。3. 本次公开招租定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上午 10 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举办。八、本次国有资产招租起租价、增价幅度:各标的起租价详见附件、增价幅度为人民币贰佰元(小写) (¥200 元) ,主持人根据现场竞价情况
12、调整增价幅度。九、招租程序(一)竞价人签到(二)竞价人按签到顺序依次报价(三)招租小组对报价进行审查,对有效报价进行确认后并公布此次有效的最高报价。(四)本次公开招租可多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多次报价后如没有竞价人愿继续报价的,招租小组将确定最高报价的竞价人为竞得人(即承租人) 。(五)竞价人填写报价单如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六)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承租人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承租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七)签订承租合同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到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和畜牧局与其签定承租合同 。(八)出让结果公布
13、我中心将在本次公招活动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网站公布本次招租结果。十、报价规则(一)本次招租以价高者得且不低于起租价为原则确定竞得人。(二)本次招租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报价以招租起始价为有效报价,且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招租文件(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三)竞价人以填写报价单方式报价, 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四)在报价期间,可多次报价,直到无人再报价(主挂人采用“三轮”叫价方式,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最高报价)(五)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报价单未在规定期限内收到的;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3、报价单填写与申请文件不符的;4、报价不符合报价
14、规则的;5、报价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价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价格的出价人。十一、注意事项(一)申请人交纳的保证金,成交后转作承租标的的定金。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我中心在活动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后,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二)该国有资产公开对外招租,租期三年。 (三)承租人在租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四)承租人在租期内的装修,租期满后自行处置,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五)招租佣金及租期内该门市所涉及的所有税费由承租人承担。(六)承租人在租期内不得餐饮、音乐茶座等的经营。 (七)承租人在竞得本标的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门市租金全额
15、交入资产管理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租金按合同规定时间缴纳。(八)承租人交清第一年全部租金后 3 个工作日内资产管理方移交标的。(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持人应当在招租活动开始前终止,并通知竞价人:1.竞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招租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价人,足以影响招租活动公正性的;3.应当依法终止招租活动的其他情形。(十)招租活动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中心重新组织出让。(十一)其他事项按出租方要求办理。十二、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1、竞得人未 按 规 定 支 付 成 交 价 款 的 ;2、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和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
16、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承租合同的。对违约者按以下规定处理:1、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2、取消其三年内在眉山市彭山区参加国有资产的竞租资格;3、保证金不予退还;4、收回其竞得的国有资产的承租权,并有权重新组织交易;5、在媒体上公布。(二)竞得人在承租期内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1、承租方在租期内损坏房屋主体结构造成损失的,须按中介机构评估价赔偿给出租方。2、出租方因政策变动等不可抗拒因素,提前收回铺面时,须提前一个月时间告知承租方,多收租金予以退还,但不进行补偿。3、双方在租期内发生纠纷时,可以申请由仲裁机构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
17、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加招租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十三、我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2018 年 9 月 13 日竞价者签字(盖章):竞买申请书(公开招租) (样本)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经认真阅读 的公开招租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你中心公开招租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你中心于 年 月 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举行的 公开招租活动。我方愿意按公开招租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元 )若能竞得该标的,我方保证按照公开招租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若我方
18、在公开招租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汇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特此申请和承诺附: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5、委托代理文件6、保证金交款凭据 7、其他: 备注:请在提交文件内打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样本)委托人 受托人姓名 姓名性别 性别出身年月 出身年月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本人授权 (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 年 月 日 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举行的 公开招租活动,代表本人签定成交确认书 。受托
19、人在该活动中所做的承诺、签署的文件,本人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备注申请人为法人的应签署以下证明:兹证明本委托书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亲自签署。(单位公章)年 月 日成交确认书(样本)年 月 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举办的 公开竞价活动中, 竞得该标的租赁权,该标的位于 ,出租年限: 年。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该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年(¥ 元/年) 。竞得人于五个工作日内,持本成交确认书与 签订租赁合同 。竞得人在与 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将该合同复印件送交一份给交易中心,在竞得人按合同要求付清尾款后,交易中心自动将保证金转到 账户。竞得人如不按期签订租赁合同或不按合同时间按时交纳租赁款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特此确认竞得人: 代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