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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总务管理系统.doc

上传人:dzzj200808 文档编号:3014693 上传时间:2018-10-01 格式:DOC 页数:142 大小:325.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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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办公总务管理系统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管理要领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 文书管理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公文管理规定 文书管理规则 文印室管理规定 企业文件管理制度 公文处理实施细则 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 企业报刊、邮件、函电收发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办法 出差管理规定 员工出国办法 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办法 司机管理规定 车辆管理办法范例 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出入厂管理制度 出入厂管理规则 提案管理制度 2 提案管理办法 创意提案改善制度 员工建议改善办法 会议提案改善方案 提案建议效益奖的管理条例 宿

2、舍食堂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办法 钥匙管理规定 职工宿舍文明守则 员工食堂管理规定 办公室管理制度 保密制度 印信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准则 值班管理制度 电话管理规定 值班室管理制度 公司图书管理办法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员工工作服装制发及穿着装办法、使用年限 工业安全管理准则 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电脑室管理规定 识别证使用细则 保险库管理办法 办公室布置要点 总台值班管理规定 企业总机管理制度 长途电话管理办法 企业计算机管理制度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姓名牌管理办法 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企业电话机线管理制度 技术保密合同书 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员工上下班遵守细则 公司来宾参观接待办 办公室主任工

3、作责任制度 关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中小型企业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制度 枪支弹药管理规定 会议管理制度3会议管理要领(一)提高会议成效的要领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2.要在开头就议题的要旨做一番简洁的说明。3.要把会议事项的进行顺序与时间的分配预先告知与会者。4.在会议进行中要注意如下事项:(1)发言内容是否偏离了议题?(2)发言内容是否出于个人的利害?(3)是否全体人员都专心聆听发言呢?(4)是否发言者过于集中于某些人呢?(5)是否有从头到尾都没有发言过的人呢?(6)是否某个人的发言过于冗长呢?(7)发言的内容是否朝着结论推进呢?5.应当引导在预定时间内做出

4、结论。6.在必须延长会议时间时,应取得大家的同意,并决定延长的时间。7.应当把整理出来的结论交给全体人员表决确认。8.应当把决议付诸实行的程序理出,加以确认。(二)会议禁忌事项1.发言时不可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原则上以 3 分钟为限)2.不可从头到尾沉默到底。3.不可取用不正确的资料。4.不要尽谈些期待性的预测。5.不可做人身攻击。46.不可打断他人的发言。7.不可不懂装懂,胡言乱语。8.不要谈到抽象论或观念论。9.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10.不要中途离席。企业会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二)会议分类及组织第一条 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

5、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党政领导(扩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班组长会、全厂党员大会、全厂团员大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党委或厂部批准后,由党、政、工、团等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支部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支部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支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4.班组(小组)会:由各党、工、团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第二条 上级

6、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作好会务工作。5(三)会议安排第三条 例会的安排。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1.行政技术会议(1) 厂长办公会: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行政工作重大问题。(2)厂务会: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厂职工大会):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4)经营

7、活动分析会:汇报、分析工厂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厂经济效益。(5)质量分析会: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8)生产调度会: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

8、行解决的重大问题。(9)科务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6(10)车间办公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11)班组会:检查、总结、布置工作。(12)班组(科室)班前会:对先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2.各类代表大会(1)职工代表大会:(2)车间(部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小组会):(3)党员代表大会:(4)团员代表大会:(5)科协会员代表大会:(6)企协会员代表大会:3.民主管理会议(1)工厂管理委员会:(2)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联席会:(3)生产管理委员会:(4)生活福利委员会:4.论文、成果发布会。(1)科协年会:(2)企协年会:(3)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4)厂

9、 QC 成果发布会:(5)科技成果发布会:(6)信息发布会:(7)企管成果发布会:第四条 其他会议的安排:凡涉及多个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7第五条 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第条 pnb0 凡厂办已列入会计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 2 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第条 pnb0 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厂办有权拒

10、绝安排。第八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第九条 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四)会议的准备第十条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文书管理制度文件收发规定(一)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党支部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党支部书记签发;公司本部各

11、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办公室审核,总经理签发。(二)文件签发后,送办公室统一安排打字,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能复印、盖章。(三)文件和原稿,由办公室分类归档,保存备查。8(四)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明“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五)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发送。送件人应将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向文件签发人报告报送结果。秘密文件和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六)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并分类登记。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后,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件

12、后即时报送。(七)传阅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收回,对领导指示的文件,办公室应及时组织传达和落实。公文管理规定第一条 本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第二条 本公司公文,实行统一管理。公文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第三条 各部室、各单位及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或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第四条 pnb0 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

13、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第五条 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 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第六条 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草拟公文应注意以下事项:9(一)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性行政规章。(二)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三)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用语要规范。(四)人、地、物名、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第七条 各级领导对送来的公文要及时阅批,急件的,当天批复;一般文件的,三天内

14、批复。第八条 各级领导阅、批公文应仔细认真,阅完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第九条 公司所有发文,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送总裁办档案室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第十条 收文由总裁办公室统一负责。总裁办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总裁办收回归档。第十一条 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第十二条 公司发文,一定要由总裁办统一编号:(一)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二)公司党总支发文,用党字(年)号;(三)以工会、共青团、妇联名义发文,用政字(年

15、)号;(四)公司监事会发文,用监字(年)号;(五)董事局发文,用董字(年)号;(六)董事局委员会发文,用董字(年号;(七)董事局委员会所属机构发文,用董字(年)号;(八)其他管理部门的发文,用字(年)号。第十三条 董事会机构及经营管理部门除经对方同意,一般不对外发文。第十四条 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公司信笺印发。10文书管理规则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使文书管理制度化,以增进文书处理之品质及效率,特订定本规则。第二条 范围本规则所称文书管理,指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或各公司(含事业部、业务执行部 门)与外界来往的文书(包括电报)及关系企业

16、(含公司内容)各部门间来往文书(包含签呈),自收(发)文至归档全部过程之办理与控制。 承办部门第三条 总收发部门总公司各部门与外界来往文书的收发由总管理处总务部门统一办理,各公司(工厂)所在地的总收发由其所属总务部门办理。总收发部门负责文书之收受及发送。第四条 管理部门(一)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及各公司以公司名义与外界来、往的文书,以各公司总经理室或管理处为管理部门;营业、采购、工务、资料、法律、服务、训练等业务部门的文书,得以各该业务部门的最高主管部门为管理部门。(二)各公司(工厂)所在地与外界来往属地区性文书,以其所在地之经理室或管理处(或总务部门)为管理部门。(三)关系企业各公司、部门

17、间来往文书原则上以厂、处、部、室以上部门为管理部门。 (四)管理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来11往文书的核稿及收发、拆封、登记、分文、稽催、校对、监印、档案管理等事宜;文书未按规定处理者,管理部门不得受理。第五条 主办及会办部门(一)文书内容所涉及的业务主办部门为该项文书的主办部门,如有涉及其他部门时,其他部门则为该项文书的会办部门。(二)本企业各类资料对外统一报送的主办、会办及提供部门。 行文第六条 行文类别(一)函:发布规章或临时性规定及对机关团体、公司行号、私人或关系企业各公司间及公司内各部门间行文使用。(二)公告:就主管业务向公众或特定对象宣布时使用。(三)便函:关系企业各公司、部门间或公司内

18、各部门间业务接洽时使用。(四)签呈:下级对上级有所请示或报告时使用。(五)电报:业务处理须以电报行文时使用。(六)表格式公文:政府机关规定之表格式公文及公司人事令等,可依实际需要印为固定格式使用。(七)其他:1.司法文书依据司法部门规定程序实施;诉讼文书,依政府有关部门诉讼审议 委员会规定程序实施。2.会议纪录及例行表报等的发送不必行文。第七条 行文名义、署名及印信借用(一)对关系企业外机构行文的名义、署名及用印规定如下:1.以公司名义由董事长署名盖董事长职章:属政策性或影响公司重大权益的行文。2.以公司名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章:对政府各部、会、局、署及其所属一级、二级机构或省政府、市政府

19、及其所属一级机构等之行文。3.以公司名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对省政府、市政府所属二级机构等的行文。12对当地市、县政府及其所属一级机构的行文。对税务、金融机关的行文。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代表各公司对外的行文(但本款第六项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4.以公司名义,由经理署名、盖经理职衔签字章。对本款第二项所列以外的公家机构或公民营企业、法人团体的行文。营业、资料、工务等部门于各类规章规定的核决权限或授权范围内对客户、厂商之行文。5.以部门名义,由厂处长署名盖厂处长职衔签字章。营业、资材、工务等部门于各类规章规定的核决权限或授权范围内对客户、厂商的行文。6.以部门名义盖部门章:采购部门

20、对厂商的行文。人事、服务、训练、法律等部门于经办业务之权责范围内对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或个人的行文。7.应依本款第四项的名义、署名及用印规定行文而该行文单位无经理者,得盖用公司公章行文。8.因环境特殊或事实需要,须另行规定行文名义、署名及印信使用者,应专案签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呈董事长或总经理核准。(二)关系企业各部门间应以部门名义行文,并依下列规定签署、用印:1.正式行文者,以公司名义由总经理或事业部经理署名盖职衔签字章为之;以业务接洽便函行文者,由经办部门主管及经办人署名,盖用部门章。2.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对各公司行文的油印函件,盖用部门章。3.工务、资材、会计、总务等服务部门对其他部

21、门的行文盖部门章。4.厂、处以上部门主管对其直辖部门行文以部门主管之职衔签字章签署。(三)公告、人事通知单、聘任书、奖状、契约及依法令或特定业务(如进出口、税务、关税、劳保、投标等),须加盖公司或业务专用章的文件,均应盖章,并视业务需要依规定加盖董事长或总经理之职衔签字章或职章或加盖于其权限或授权范围内的部门主管签字章或私章。13(四)特定签署人及印信的文件从其规定。(五)需以对等身份的签署人名义复文者,应斟酌实情处理。第八条 行文的判行权限(一)以董事长署名行文者,应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呈董事长判行。(二)以总经理署名行文者,除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代表各公司对外行文得由经理(主任)判行者外,

22、应送各公司总经理室转呈总经理判行。(三)以事业部经理署名行文者、应送经理室转呈经理判行。(四)以部门名义由厂处长署名行文者,应由部门主管判行。(五)以部门名义行文者,应由部门主管判行。(六)以公司名义盖用公司公章行文者,应由经理级人员判行。(七)因专案业务需要,如进出口、税务、关税、劳保、投标等使用公司名义,须盖用董事长或总经理之业务专用章者,行文时应经各该业务部门主管于授权之范围内经核准后始得为之。(八)固定格式文书,应由署名的主管于原稿判行后,授权业务主办部门主管依式行文。 文书处理程式. 通则第九条 文书分类(一)机密类:具有专利性、独特技术性的资料及特定列管的业务机密文件,应依本规定第

23、八章规定办理。(二)A 类:凡关系重大,足以影响公司权益的文书,应呈总经理核阅后始得分文办理。(三)B 类:一般文书及经常性业务往来文书。(四)C 类:一般通知或参考性的函件无须呈判者,仅登记分文直接交经办部门处理后归档。(五)其他类:与公司业务无直接关系之表报、宣传或印刷函件,无需收文、登记,可直接送有关部门参阅。第十条 收发文登记单14(一)第一联为收(发)文登记单,收发人员按流水号码顺序装订存查。(二)第二联为催办单,于送经办部门签收文件后,收发人员收回,按处理期限或待复日期之先后次序整理,按日核对催办。(三)第三联为主管催办单,经办部门主管于交办文件后留存,按处理期限或待复日期之先后整

24、理,以备随时稽催督导用。(四)第四联为经办人员存查联,于文件办妥后按结案、未结案分类存查。(五)第五联为核查联,于文件办妥时随文归档,如系代行或授权判行的文件,由收发人员转送主管核阅后归档。第十一条 收(发)文字号的制定管理(一)对外行文的字号1.公司:X1X2(X3) 总字第号。X1X2 为公司简称;X3 为地区别,不需分地区者省略;为公司收(发)文流水号。2.事业部(含直属部门):X1X2(X3)X4 字第号(X4 为事业部或直属部门代字,由各公司总经理室制定管理)。3.营业部门:由各公司总经理室制定。(二)对关系企业行文的字号1.由各公司总经理室统一制定管理。2.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由

25、总管理处总经理室统一制定管理。(三)收发文编号1.由文书管理部门按年份依流水号码一文一号编列。“业务接洽便函“另行编定,亦采流水号码一文一号编列。2.复文以收文号码为发文号码,如有二号以上来文并案处理,以最后的收文号码为发文号码。3.主动发文号码与一般收复文号码采取同一编号顺序。.与外界来往文件第十二条 收文(一)登记、分文来文由收发人员拆封后,于“收(发)文登记单“登记收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者、来文字号、来文日期、附件及摘要后,送分文人员依其性质判定文书类别、经办部门,再由收发人员分发。15(二)文件的分送收发人员分发文件,应留存“收(发)文登记单“第一联,依收文编号之流水号码装订之。其余

26、第二、三、四、五联连同来文以“分文专用卷宗“送交经办部门主管核定“要“否“答复及处理期限,记入“收(发)文登记单“第二、三、四、五联,第二联于当天签收后,夹放于“分文专用卷宗“退还收发人员,由收发人员按处理期限的日期先后予以整理为文件催办之用。(三)文件交办经办部门主管将文件批交办理时,应将经办人姓名记入“收(发)文登记单“第三、四、五联,留存第三联按处理日期之先后整理稽催督导,第四、五联连同文件交经办人办理。(四)文件处理1.经办人办理文件时,应将拟办或复文拟搞签呈主管判行。2.经办人应将处理经过、结果或复文摘要记录于“收(发)文登记单“第四、五联记要联记要栏(如不敷使用时,得以“文书签办单

27、“补充,签办单随同“收(发)文登记单“第五联流程处理),并填记预定保存期限及销案或待复日期后连同来文(复文时需附复文稿)经呈判后打字、校对再转送文书管理部门收发人员。经办部门主管于文件判行后,将“收(发)文登记单“第三联抽出销案。3.收发人员收到办妥的来文及“收(发)文登记单“第四、五联时:如无需复文者,依其类别编定档号填记于第四、五联将档号及销案日期转记第一联,抽出原留存的第二联销案,并将第五联同文件归档,将第四联退还经办人。如需复文者,将复文及复文搞送请监印人员用印后,复文封发投邮;来文、复文稿、复文底本则依其类别编写档号填记于第四、五联后,第五联连同来文、复文稿、复文底本归档,并抽出原留

28、存的第二联销案(如需待复者,则将第二联依待复日期的先后整理以备稽催),再将第四联退还经办人。经办部门如业务需要,可以复文底本留存。4.来文附件如属现金、支票、汇票或其他有价证券等,经办部门经办人于接到来文时,应即缴交出纳部门签收不应随文传递。第十三条 主动发文(一)拟稿、登记经办人以公文稿笺拟妥文稿,检附“收(发)文登记单“一式五联,填写受文者、类别、经办部门、内容摘要、附件、经办人姓名、16预定保存年限及销案或待复期限等栏,呈部门主管会核稿人员经判行,送收发人员编号,转打字、校对后,送交文书管理部门收发人员。(二)发文处理收发人员收到发文文件、原稿“收(发)文登记单“(一式五联),即将发文文

29、件及原稿送请监印人员用印。文件封发投邮后,登记单第一联依收发文编号的流水号装订;无须待复文件,第二、三联即予销案,如须待复者,第二联由收发人员暂存,第三联送经办部门主管,均依待复日期的先后整理以备稽催;第四、五联连同发文原稿及底本依其类别编写档号,将档号及销案日期填记于第一联后,第四联交还经办人存查,第五联连同发文原稿、底本归档。第十四条 外界复文的处理收发人员及文书经办部门收到外界复文,除按收文程序处理外,收发人员应抽出原发文的第二联销案,将销案日期转记原发文的第一联,并将收文日期及字号转记于原发文后归档的第五联,经办部门接到复文时,主管应抽出原发文的第三联销案,经办人应于原发文的第四联填记

30、收文日期及字号。.关系企业来往文件第十五条 行文方式(一)正式以公文用纸或油印函件行文者,依本章的规定处理。一般性的规定、通知、公告等函件无需复文时,发文部门仍办理发文手续,受文部门则依下列方式处理:1.主管部门对其直辖部门行文时,受文部门免办收文手续。2.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及各公司相互行文,由受文公司总经理室或部、室、中心文书管理部门办理收文,其转交所属部门时,所属部门免办收文手续。3.受文部门依前二项的规定免办收文者仍应处理呈核后依收文日期先后顺序归档。(二)以“业务接洽便函“行文者,依第十六条规定办理。(三)各类文书的行文,应就组织层级需要数量一次印发,避免逐级转文重印延误时效。17

31、第十六条 业务接洽便函之处理(一)发文经办人发文时,应将接洽内容列记于“业务接洽便函“第一联,并填记文书类别、受文者、待复期限、附件等各栏,呈请主管判行后另依式填写三联连同第一联呈主管主管签署,一并送收发人员编号并记载于“收(发)文编号登记表“再送监印人员用印后,由收发人员将“业务接洽便函“第二、三、四联送交受文部门,第一联则依待复日期之先后整理以备稽催。(二)收文受文部门的收发人员收到“业务接洽便函“第二、三、四联,于便函上填记收文时间、编定收文号码并记载“收(发)文编号登记表“将便函第二、三、四联送呈部门主管批定经办人后,由收发人员将二、三联交由经办人承办,第四联经经办人签收后由收发人员按

32、发文部门要求的待复日期先后整理,以备稽催。(三)复文经办人收到来文应于第三联拟具复文稿并填写销案或待复日期,及预定保存期限(如需签办,则以“文书签办单“办理,签办单连同“业务接洽便函“第三联处理),经主管判行后,依式填写于第二联,一并呈主管签署再送由收发人员转请用印并抽出原暂存之第四联转记销案或待复日期,将第二联送交受文部门(原发文部门),第三、四联编定档号填记于档号栏后;第三联依其类别归档;第四联依收文流水编号的顺序存查。如未结案,则第四联按待复日期先后整理以备稽催。(四)回文处理发文部门的收发人员收到复文部门送达的便函第二联时,于原暂存的第一联注记复文的收文时间;第二联转送经办人呈阅办妥并

33、注明预定保存期限送收发人员抽出第一联销案,再一并编定档号填记于档号栏,第一联依发文流水编号的顺序装订存查,第二联依其类别存档,如未结案,第一联需加注复文部门要求的待复日期,并按此日期的先后整理以备稽催,再行复文时,则依发文程序办理。 文书处理方式第十七条 文书结构(一)公告:以“主旨“依据“公告事项“三段式斟酌运用。(二)函、签呈:以“主旨“、“说明“、“办法“、“请求、拟办或建议“三段式斟酌运用。(三)业务接洽便函:以公文三段式或以条例方式逐点叙述。18(四)采用语体文以达到“简、浅、明、确“的要求,可用表格处理的尽量利用表格。第十八条 信函处理(一)指名营业、工务、资材及采购人员收受的信函

34、由信封上的记载可认为公务文书者,应视同公务文书拆封,如系私事,再予发还;未能办认为公务文书的信函,经其本人拆封后如系公务文书,应交收发人员依本规则处理。(二)指名经副理以上人员的信函,迳送其本人,如系公务文书,再交收发人员依本规则办理。第十九条 签呈处理(一)经办人因特殊案件的处理,需签请主管核示时,以签呈用纸缮写一份行之,签呈经核决并依示办妥后应依类别归档。(二)经办人签拟后层呈主管核示,如需呈转经(副)理级以上主管核示者(各公司经理室、总经理室以及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为呈总经理或董事长核示者)则于厂(处)长(部、室主管)签示后,由厂(处)、部(室)收发人员登记于“签呈事务备查表“转呈经(

35、副)理以上主管(各公司经理室、总经理室及总管理处为总经理或董事长)核示,于核示后由厂(处)部(室)收发人员转记“批示“情形,呈送厂(处)长(部室主管)核阅后,交由经办人依示办理,但与会办部门有关者应复印分送会办部门协同处理或备查。经办人办妥后,将签呈交由厂(处)、部(室)收发人员编定档号填记于签呈及“签呈事务备查表“后,签呈依其类别归档。签呈内容不宜为公众周知者,应指定专人专案签办。第二十条 合约处理(一)订立或修改合约时,经办部门拟稿后判行前,应将文稿转送总管理处法律事务室核稿。判行后依业务需要份数送请缮打、校对、用印。(二)固定格式的合约书其原稿应依前款规定经核稿判行后使用,经办部门使用时

36、依式填写所需份数呈准后,直接送请用印。(三)合约书签约代表原稿、正本的保管部门规定。保管部门收到合约书正本应即贴足印花并予销印后与原稿一并归档。其他业务有关部门均以副本留存备用。19第二十一条 副本及图书处理副本视同正式文书,应依规定处理、归档;各类图书应指定部门集中管理。第二十二条 电报处理电报视同文书,依本规则办理。第二十三条 文书处理要点(一)经办文书遇有关系重大足以影响公司权益之重要文件,应将正本妥为保藏,每有应用均以副本或影本层呈处理。(二)为利文书处理并达分层负责目的,经办人应就内容要点签拟意见或选稿随来文呈部门主管核阅批办,各主管人员应对文案注意见,避免只签名而无意见。(三)经办

37、、会稿、核稿等人员之答名,应清晰可辨,不得潦草难认。(四)经办文书应视其轻重而定缓急,如案情涉及其他部门应照会办理,会稿案件会办部门应按速件处理之。第二十四条 文件处理期限(一)收发人员收文时,原则上应随到随送,不得积压,最迟应于文到一小时送交有关人员。(二)分文人员的分文时期,由各公司视其收文数量自行订定。(三)经办人员的处理期限。1.速件、电报、机密文件等应随到随办,于文到一日内处理完毕为原则。2.一般案件由部门主管斟酌经办人的工作量,指定处理期限,一般以文到三日内处理完毕为原则。3.来文定有答复期限者,应尽力于来文所定期限内处理完毕。4.计划、试验、研究、开发、规章修订、测定、搜集资料等

38、特殊案件部门主管应斟酌实际需要分别规定其处理期限。5.监印人员原则上于当天完成用印。6.文件归档,应日案日清,最迟不得逾二日。7.签呈案件,按分层负责的决行层次,由各公司自行订定时限。20第二十五条 文件稽催(一)经办人如未能如期办妥文件,应于处理期限届满前,经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以口头通知文书收发人员更改处理期限。(二)收发人员应按日检查催办联,到期未见办妥销案者,应先以口头通知经办部门主管,如再俟一天仍不见办妥销案者,应即以“文书催办单“一式二联,送经办部门主管交由经办人填注“拟完成日期“及“迟延原因“经主管批核后,经办部门自存一份,一份送还收发人员继续依期稽催,收发人员应随时将稽催情形记

39、录于稽催联。第二十六条 发送方式文书发送方式分为专送、邮寄(平信、限时、挂号、航空)电报(寻常、加急、书信、打字)及集运等,经办人应于文书底稿上注明。第二十七条 文件递送(一)呈阅文件的递送方式文件呈阅、呈判、会办时,如为普通案件以浅灰色卷宗递送,如系机密,紧急或 A 类案件,则以桔红色卷宗递送。(二)部门间文件的递送1.发文及受文部门在同一厂区内,可以文件直接递送,如需签收者,可以自存联送请请受文部门签收后取回稽催。2.发文及受文部门在不同厂区者,发文部门收发人员需将文件依受文部门地区别以(处)、部(室)为单位装入“内部信封“予以递送,“内部信封“仅书写受文部门的厂、处、部、室名称不另注明经

40、办人姓名,由受文部门收发人员统一拆封分发。3.各公司于各办公地区应设一文件“寄送中心“,总公司为各公司总经理室,各公司(工厂)所在地为总务部门,各“寄送中心“得规定每日截止收件时间,以便整理集中装运。4.收发人员将文件递交“寄送中心“后,“寄送中心“人员应将同一受文部门之厂(处)部(室)的文件集中整理,开具“文件递送清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自存,第二、三联连同文件汇总装入地区别专用“文件袋“寄送。收文地区之“寄送中心“人员收到“文件袋“拆开后,即以“文件递送清单“第二、三联连同文件送交各厂(处)收发人员签收后留存第二联,第三联以当天“21文件袋“送还原发文的“寄送中心“存查。5.总管理处各部、室

41、、中心寄送各厂区的文件,一律递交各公司的“寄送中心登记转送。 6.总公司各“寄送中心“的“文件袋“,需于下午五时前送交总管理处总务部门统一运寄。7.原则上文件应随到随送,不得积压,“寄送中心“人员须于每日上午上班后 30 分钟内将“文件袋“内文件分送各厂(处)、部(室)收发人员签收。 印信.印信种类第二十八条 种类(一)公章:各公司向主管机构登记之公司印鉴及特定业务专用之公司印信。(二)职章:ZK(1.董事长、各公司总经理刻有公司名衔及职别的印信。2.刻有职别及特定业务专用的主管印信。(三)职衔签字章:各公司厂、处长以上主管刻有职衔及签名的印信。(四)部门章:刻有公司及部门名衔之印信。如为不得

42、对企业外行文之部门,应于部门章上加注“对内专用“之字样。(五)校对章、骑缝章、附件章:刻有公司名衔及“校对章“或“骑缝章“附件章“等字样之印信。第二十九条 印信的资料及形式所有印信均为圆形橡皮质。.印信使用第三十条 监印人员(一)各公司公章及董事长职章之监印人员应签请本企业董事长核定后任用。(二)特定业务专用的图记及董事长职章、公章、总经理职章之监印人员应签请各公司总经理核定后任用。(三)各部门主管的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由各部门主管指定监印人员。22(四)监印人员不在时,应由代理人代为监印,代理人的任用应依前三款的规定签准或指派。第三十一条 印信盖用(一)行文时应依第八条的规定判行送请监印人员依

43、第七条的规定于函件、文稿及底本上用印。(二)其他文件需盖用印信者,经办人应填具“盖用印信申请单“一式二联,经呈准后凭以申请用印,监印人员除于文件上用印外,还应于“盖用印信申请单“正面加盖使用的印信,并收存第一联,第二联退回经办部门存查。第三十二条 印色使用公章、职章以红色印泥或红色打印水用印的。.印信管理第三十三条 印信的核定及制发部门(一)公章、董事长及各公司总经理之职章及职衔签字章均经总管理处董事长核定,由总管理处总经理室为管理部门统一制发。(二)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的部门章或特定业务之主管职章经各部(室)经理(主任)核定,由总管理处总经理室为管理部门统一制发。(三)各事业部经理、厂(处

44、)长的职衔签字章、特定业务之主管职章及各部门的部门章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定由各公司总经理室为管理部门统一制发。第三十四条 印信登记业务主办部门需用特定印信或业务专用印信向有关主管机构报备时,该印信的登记、更换、撤销等的手续,均由该主办部门办理。第三十五条 印信申请(一)印信制发的申请因业务需要或组织变更,由主办部门填具“请(制)发印信申请表“23一份,送会印信管理部门依本规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呈请核定后由管理部门制发。(二)印信换发的申请1.印信的印文磨损申请换发时,由监印人员填具“请(换)发印信申请表“一份,于备注栏拓具印模,叙明制发日期,送会印信管理部门依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呈请核定后由管理部门

45、换发。2.原有废旧印信应于换发的印信收到后一周内,由监印人员依本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三)印信补发的申请1.印信毁损或遗失时,监印人员除向该印信登记机构报备并依法公告作废外,应填具“请(补)发印信申请表“一份,于备注栏叙明原印的种类、字体、制发日期、毁损或遗失经过及失职人员的议处,并会印信管理部门依本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呈经核定后,由管理部门补发。2.补发印信的文字体应有异于原印信,以资区别。3.遗失的印信寻获时,应即交由监印人员于二日内依本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办理。(四)印信增刊的申请1.一种印信以制发一枚为原则,但如因业务需要或受地区限制需增刊者,由业务主办部门依本条第一款规则申请。2.

46、增刊的印信应由管理部门斟酌实情设法加以区别。第三十六章 印信缴销(一)废旧、撤销或遗失寻获的印信,应由监印人员填具“缴销印信申请表“一份,送会印信管理部门依本规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呈经核定后,检具缴销之印信,送缴管理部门撤销。(二)印信管理部门收到缴销的印信,即斟酌实情予以保存或截角注销。第三十七条 印信管理(一)各种印信由各监印人员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员负完全责任。(二)印信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印信之制发、换发、补发、稽查等管理工作,并设立“印信登记表“拓具印模、样本,依序装订24成册,以利管理。(三)印信不固定换发年限,印信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应稽查一次。(四)主管、监印人员或

47、印信管理人员交接时,应拓具印模样本列册专案移交,并报送印信管理部门。 档案管理.管理部门第三十八条 管理部门(一)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各文书管理部门归档,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存影本。如为特殊案件因业务处理需要,原搞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后妥为保存,文书管理部门以影本归档,原稿用毕后仍应送文书管理部门归档并换回影本。(二)各公司档卷分类目录及编号原则,由各公司总经理室或事业部经理室统一制定管理;总管理处各部、室、中心则由各部门自行编定报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整理与分类第三十九条 文件点收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依如下原则点收:(一)检查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少,应即追查

48、归入。(二)文件如经抽存者,应有管理部门主管的签认。(三)文件的处理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四)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经办部门。(五)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应退回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应送指定保管部门签收后,文件送归档。第四十条 文件整理点收文件后,应依下列方式整理:(一)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25左方装订为原则。(二)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三)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第四十一条 档案分类(一) 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先以部门别区分,部门别之后依案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若干小类。(二)档案分类应力求切合实用。倘因案件较多,前款三级不敷应用时得于第三级之后另增第四级“细类“。如案件不多,亦可仅使用“部门“及“大类“或“小类“二级。(三)同一“小类“(或细类)之案件以装订于一档夹为原则,如案件较多,一个档夹不敷使用时,得分为两个以上的档夹装订,并于小类(或细类)之后增设“卷次“编号,以便查考。(四)每一档夹封面内页应设“目次表“,案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一案一个“目次“编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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