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 急 预 案 编 号 : GAXG-010危险废物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编 制 单 位 四 川 广 安 鑫 光 电 力 铁 塔 有 限 公 司 版 本 号 第 一 版 实 施 日 期 2016 年 10 月 2 / 20目 录目 录 .21.总则 41.1 编制目的 41.2 制定依据 41.3 响应原则 41.4 适用范围 4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42.1 公司概况 .42.2 企业周围的环境情况 .52.3 危险源分析 52.3.1 危废产生 52.3.2 事故类型 6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74.预防与预警 94.1 危险源监控 94.1.1 危险废物监控 94.1.2 危险废物管理措施
2、 104.2 预警行动 .105.信息报告 105.1 信息报告与通知 .105.2 信息上报 116.应急响应 116.1 响应分级 116.2 响应程序 126.3 处置措施 136.3.1 危废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36.3.2 危废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46.3.3 危废火灾事故处理措施 157.应急保障 157.1 保障措施 .157.2 保障物资 .163 / 208.附则: 168.1 术语和定义 168.2 预案实施 17附件 1:部分应急救援电话 .18附件 2: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流程框图 19附件 3:应急物资种类及数量和用途 204 / 201.总则1.1 编制目的
3、为 规 范 企 业 危 险 废 物 的 应 急 管 理 机 制 , 最 大 限 度 地 降 低 因 火 灾 、 爆 炸 或 其他 意 外 的 突 然 或 非 突 发 事 件 导 致 的 危 险 废 物 或 危 险 废 物 成 分 泄 漏 到 空 气 、 土 壤或 水 体 中 而 产 生 对 本 企 业 员 工 健 康 和 周 围 环 境 的 危 害 。 现 根 据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有 关 规 定 , 制 定 本 预 案 。1.2 制定依据( 一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4、三 )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四 )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单 位 编 制 应 急 预 案 指 南 1.3 响应原则立 足 于 控 制 事 态 发 展 ,减 少 事 故 损 失 。1.4 适用范围本 应 急 预 案 适 用 于 福 建 红 火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 转 运 及 其 它 相 关工 作 。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1 公司概况四川广安鑫光电力铁塔有限公司位于武胜县街子工业园中心片区。占地面近 300 亩,注册资金 5009 万元,拥有固定资产 26390 万元,有员工 500 余人,公司主要生产 750KV 及以下输电线路铁塔
5、、移动通信塔、微波通信塔、各种铁附件及热浸镀锌加工等产品。2013 年,公司生产各类铁塔和铁附件等共 10 余万吨,产值达 9.8 亿元,实现税利 7000 余万元。5 / 20公司于 2005 年成立,近十年来。公司始终坚持“品质卓越、服务为先”的经营理念,弘扬 “产品是企业形象,质量是企业生命”的企业精神、以“建百年鑫光 ,创一流品牌”为目标,建队伍、强管理、抓质量、拓市场。公司由 作坊式生产跨越式发展成今天的拥有 6 条铁塔自动化生产线、一条热浸镀锌生产线,产量超 20 余万吨,产值可达 20亿元的现代企业。2013 年公司获得了GB/T19001-2008/ISO9001:2008 质
6、量体系认证书 、GB/T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GB/T24001-2004idt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取得了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750KV 输电线路铁塔生产许可证书 , 全系列微波塔、通信塔生产许可证书 ,也成功跻身于国家电网公司全国 36 家一级供货商之列。产品远销云、贵、川、渝、青、藏、疆、陕、甘、宁、蒙、鄂等省市。公司在发展的同时,也为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产品荣获“四川省名牌产品” “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多次获得广安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 、 “诚信纳税人” “依法纳税先进”“纳税先进单位”的表彰以及武胜县
7、委县政府“优秀民营企业” “工业大户” “纳税大户”等奖励。特别是在支持 2008 年抗击南方冰冻灾害中,公司获得了殊荣。在 2008 年汶川和 2009 年青海玉树抗震救灾中,公司均捐款捐物,很好地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受到了各方好评。2.2 企业周围的环境情况自 然 环 境 :2.3 危险源分析2.3.1 危废产生公 司 主 要 危 险 废 物 有 废 矿 物 油 、 含 废 矿 物 油 棉 纱 、 手 套 、 酸 洗 污 泥 。废 矿 物 油 : 由 生 产 车 间 产 生 , 废 油 是 生 产 设 备 润 滑 工 艺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 机械 设 备 运 转 经 过 一 定
8、的 周 期 , 车 间 将 专 门 对 润 滑 油 进 行 更 换 , 用 油 桶 收 集 ,然 后 将 收 集 来 的 废 油 转 移 至 公 司 危 险 库 房 放 置 并 做 循 环 利 用 ; 含 废 矿 物 油棉 纱 、 手 套 : 在 各 车 间 均 有 产 生 , 由 车 间 定 量 送 往 危 废 仓 库 ; 酸 洗 污 泥 :由 镀 锌 车 间 酸 洗 过 程 中 产 生 , 具 有 有 毒 有 害 特 性 , 由 车 间 及 时 送 往 危 废 储 存 场所 贮 存 。6 / 202.3.2 事故类型厂 区 内 产 生 或 储 存 的 危 险 废 物 可 能 引 发 如 下
9、 事 故 :i.泄 漏 事 故危 险 程 度 : 临 界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 废 矿 物 油 、 含 废 矿 物 油 棉 纱 、 手 套 、 酸 洗 污 泥 等 危 险 废 物 ;主 要 原 因 : 储 存 包 装 损 坏 , 发 生 泄 露 ; 在 运 输 的 过 程 中 可 能 导 致 泄露 ; 由 于 操 作 失 误 导 致 危 险 废 物 的 跑 冒 ; 由 于 火 灾 、 爆 炸 等 引 起 危 险 废物 的 泄 露 。影 响 范 围 : 对 储 存 现 场 的 污 染 在 运 输 过 程 对 厂 区 道 路 污 染可 能 后 果 : 可 能 会 导 致 厂 区 内 外 土
10、 壤 污 染 或 者 水 体 污 染 及 挥 发 使 人 中 毒 。ii.中 毒 事 故废 油 、 废 液 气 体 为 有 毒 气 体 , 通 过 皮 肤 接 触 ( 未 佩 戴 手 套 或 防 化 服 等 相 关 的 劳保 用 品 ) 、 过 量 吸 入 ( 未 佩 戴 防 毒 口 罩 ) 等 方 式 均 可 能 引 发 具 有 危 险 性 的 中 毒事 故 。iii.火 灾 事 故废 油 渣 、 废 油 布 都 为 易 燃 物 , 如 在 此 区 域 有 明 火 , 达 到 燃 点 起 火 , 火 灾 蔓 延 ,可 能 导 致 其 他 区 域 材 料 起 火 或 导 致 热 引 发 破 坏
11、 性 的 爆 炸 , 但 事 故 也 是 难 以 发 生的 。厂 区 危 险 废 物 种 类 和 危 害 见 表 2-3。表 2-3 危 险 废 物 种 类 和 危 害废 物 名 称 类 别产 生 量( 吨 /年 ) 产 生 工 序 可 能 引 发 事 件特 征 类 型酸 洗 污 泥 HW17 4 酸 洗 污 染 环 境废 矿 物 油 HW08 生 产 加 工 火 灾 或 环 境 污 染7 / 20含 废 矿 物 油棉 纱 、 手 套 HW08 1生 产 加 工 火 灾 或 环 境 污 染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为 保 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在 各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分 工
12、合 作 , 各 司 其 职 、 密 切 配合 下 , 迅 速 、 高 效 、 有 序 开 展 , 危 废 环 境 事 故 成 立 应 急 总 指 挥 部 ( 指 挥 中 心 )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办 公 室 设 在 生 技 部 。总 指 挥 : 龙 飞 翔 副 总 指 挥 : 陈 帮 春 、 龙 辉应 急 总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主 任 :许 德 斌主 要 职 责 :日 常 : 建 立 健 全 危 险 废 物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 建 立 与 公 司 发 展 相 适 应 的 组 织 结 构 , 确 定 职 责 与 权 限 。 负 责 危 险 源 管 理 , 组 织 开 展 危
13、 险 源 辨 识 , 制 定 控 制 措 施 。 负 责 组 织 预 案 的 演 练 , 及 时 对 预 案 进 行 调 整 、 修 订 和 补 充 。 负 责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应 急 抢 救 预 案 。对 满 足 要 求 做 出 承 诺 , 并 实 现 持 续 改 进 。应 急 状 态 : 负 责 统 一 部 署 应 急 预 案 的 实 施 工 作 , 及 紧 急 处 理 措 施 。 负 责 调 用 本 公 司 范 围 内 各 类 物 资 、 设 备 、 人 员 和 占 用 场 地 。 负 责 组 织 人 员 和 物 资 疏 散 工 作 。 负 责 配 合 上 级 部 门 进
14、 行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工 作 。 负 责 做 好 稳 定 生 产 秩 序 和 伤 亡 人 员 的 善 后 及 安 抚 工 作 。救 援 保 障 组组 长 : 欧 超组 员 : 陈 雄 兵 、 杨 明 、 扬 成 、 申 钰 海 、 杨 鑫 主 要 职 责 :8 / 20日 常 : 负 责 仓 库 各 类 物 资 的 库 存 管 理 工 作 。 负 责 厂 区 环 境 卫 生 和 建 筑 的 完 好 性 。 负 责 厂 区 消 防 器 材 的 检 查 维 护 。 负 责 公 司 各 类 安 全 装 置 和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采 购 。 负 责 车 队 的 安 全 工 作 。应 急
15、状 态 : 负 责 维 持 公 司 区 治 安 , 按 事 故 的 发 展 态 势 有 计 划 地 疏 散 人 员 , 控 制 事 故 区 域 人 员 、 车 辆 的 进 出 。 为 事 故 伤 者 前 往 医 院 提 供 运 送 车 辆 , 负 责 有 关 事 故 直 接 责 任 人 的 监 护 。 负 责 组 织 落 实 救 援 人 员 后 勤 保 障 和 善 后 处 理 工 作 参 加 事 故 调 查 。抢 救 响 应 组组 长 : 陈 威组 员 : 陈 威 竹 、 王 含 、 汤 才 林主 要 职 责 :日 常 : 负 责 全 公 司 范 围 的 安 全 环 境 。 负 责 公 司 范
16、 围 内 的 消 防 安 全 、 人 身 安 全 。 负 责 轻 伤 事 故 的 简 单 处 理 。 应 急 状 态 : 负 责 对 火 灾 、 泄 漏 事 故 的 灭 火 、 堵 漏 等 任 务 , 并 对 其 它 具 有 泄 漏 、火 灾 、 爆 炸 等 潜 在 危 险 点 进 行 监 控 和 保 护 , 负 责 应 急 救 援 、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事 故扩 大 , 造 成 二 次 事 故 。 负 责 急 救 行 动 提 供 物 质 保 证 。 其 中 包 括 应 急 抢 险 器 材 、 救 援 防 护 器 材 、监 测 分 析 器 材 等 。 在 有 毒 物 质 泄 漏 或 火
17、灾 中 产 生 有 毒 烟 气 的 事 故 中 , 负 责 侦 察 、 核 实 、 控制 事 故 区 域 的 边 界 和 范 围 , 并 掌 握 其 变 化 情 况 。 负 责 对 受 伤 人 员 实 施 医 疗 救 护 联 系 确 定 治 疗 医 院 ,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 负 责 提 出 危 险 品 贮 存 区 域 及 重 点 目 标 的 建 议 。9 / 20 负 责 配 合 重 大 事 故 调 查 工 作信 息 联 络 组组 长 : 蒋 克 戈组 员 : 黄 欣 、 蒋 世 宏 、 张 开 辉主 要 职 责 :日 常 : 负 责 厂 内 安 全 环 境 的 日 常 督 查 。
18、处 理 与 上 级 部 门 沟 通 联 络 。 负 责 平 时 的 应 急 准 备 。应 急 状 态 : 负 责 报 告 、 信 息 报 送 、 组 织 联 络 各 职 能 部 门 及 协 调 。 负 责 与 外 界 的 渠 道 沟 通 、 引 导 公 众 舆 论 。 负 责 向 上 级 部 门 报 告 , 并 负 责 联 络 相 关 救 援 人 员 及 时 到 位 。4.预防与预警4.1 危险源监控4.1.1 危险废物监控生 技 部 负 责 对 危 险 废 物 的 处 理 工 作 , 督 查 办 负 责 在 日 常 安 全 督 查 中 重 点 作如 下 关 于 危 险 废 物 的 检 查 :
19、 产 生 的 含 废 矿 物 油 棉 纱 、 手 套 必 须 用 完 后 送 危 险 品 库 存 放 。 车 间 废 油 、 废 液 正 确 放 置 , 桶 口 要 盖 紧 。 废 油 布 要 用 蛇 皮 袋 封 口 袋 装 。 接 触 危 险 废 物 时 应 带 手 套 , 接 触 挥 发 性 有 毒 气 体 要 戴 防 毒 口 罩 。 危 险 废 物 入 库 时 要 分 类 整 齐 入 池 堆 放 。 检 查 危 险 废 物 台 账 是 否 有 记 录 。 检 查 应 急 救 援 设 备 是 否 完 好10 / 204.1.2 危险废物管理措施公 司 生 产 产 生 的 废 矿 物 油 、
20、 含 废 矿 物 油 棉 纱 、 手 套 、 酸 洗 污 泥 等 危 险废 物 , 有 专 门 的 库 房 贮 存 , 有 防 渗 漏 、 防 流 失 、 防 扬 散 和 防 火 措 施 , 并 编 有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制 度 。具 体 措 施 为 : 危 废 仓 库 建 有 一 座 占 地 20 平 方 的 危 险 废 物 仓 库 , 建 有 的0.5 立 方 米 的 应 急 事 故 池 , 预 防 了 危 废 的 渗 漏 ; 各 类 废 物 分 类 整 齐 存 放 且 进 行封 口 , 预 防 了 危 废 的 流 失 和 扬 散 ; 袋 装 、 桶 装 危 险 废 物 入 库 时
21、均 贴 上 标 签 ; 空气 流 通 ; 仓 库 门 口 和 内 部 均 有 灭 火 器 材 , 北 侧 建 有 消 防 沙 池 。4.2 预警行动接 警 人 员 接 到 报 警 后 , 应 迅 速 向 指 挥 部 负 责 人 报 告 , 报 告 的 内 容 包 括 发 生事 故 的 单 位 、 时 间 、 地 点 、 性 质 、 类 型 、 受 伤 人 员 、 事 故 损 失 情 况 、 需 要 的 急救 措 施 及 到 达 现 场 的 路 线 方 式 , 指 挥 部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 通 知 相 关 专 业 组 赶 赴 现场 , 实 施 救 援 , 并 视 情 况 向 上 级 管
22、 理 部 门 报 告 。5.信息报告5.1 信息报告与通知( 1) 应 急 指 挥 部 值 班 室 设 在 保 卫 部 , 值 班 人 员 24 小 时 值 班 。应 急 值 守 电 话 :( 2) 突 发 危 险 废 物 环 境 事 故 时 , 事 故 现 场 有 关 人 员 立 即 迅 速 报 告 环 境 应 急 指 挥部 , 在 夜 间 值 班 室 接 警 后 需 立 即 向 生 技 部 人 员 报 告 。( 3) 值 班 人 员 接 警 后 , 立 即 将 警 情 报 告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办 公 室 ; 特 别 重 大 事 故 ,可 直 接 向 环 境 应 急 指 挥 机 构
23、总 指 挥 或 执 行 指 挥 报 告 并 寻 求 相 关 单 位 的 救 援 。5.2 信息上报( 1) 突 发 危 险 废 物 环 境 事 故 后 , 指 挥 部 应 立 即 上 报 主 管 部 门 。11 / 20( 2) 信 息 上 报 内 容 包 括 : 单 位 发 生 事 故 概 况 ; 事 故 发 生 时 间 、 部 门 以 及 事 故 现场 情 况 ; 事 故 简 要 经 过 ; 事 故 已 造 成 的 伤 亡 人 数 和 初 步 统 计 的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已 经 采 取 的 措 施 等 。( 3) 信 息 传 递事 故 现 场 第 一 发 现 者 值 班 室 环
24、境 应 急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主 任 总 指 挥或 副 总 指 挥 武 胜 县 环 境 保 护 局事 故 处 理 后 : 事 故 后 515 日 , 由 应 急 协 调 指 挥 人 以 书 面 形 式 报 告 武 胜 县环 境 保 护 局 , 书 面 报 告 包 括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 人 员 救 援 情 况 及 康 复 情 况 , 环 境 污染 情 况 及 防 治 情 况 。6.应急响应6.1 响应分级当 事 故 发 生 后 , 为 了 迅 速 、 准 确 做 好 事 故 等 级 预 报 , 减 少 伤 害 和 损 失 , 首先 应 确 定 应 急 状 态 类 别 及 报 警
25、响 应 程 序 。 当 事 故 发 生 后 , 事 故 发 生 部 门 在 积 极组 织 人 员 进 行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同 时 , 立 即 上 报 指 挥 中 心 。 由 指 挥 中 心 根 据 事 故 等级 确 定 报 警 范 围 。 根 据 事 故 险 情 可 采 用 三 级 报 警 , 报 警 级 别 视 伤 害 影 响 及 范 围确 定 。 按 照 突 发 危 废 环 境 事 件 严 重 性 、 紧 急 程 度 和 可 能 波 及 的 范 围 , 将突 发 危 废 环 境 事 件 的 预 警 分 为 三 级 :一 级 报 警 : 当 危 险 废 物 燃 烧 、 爆 炸 比 较
26、 大 时 ,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比 较 大 ( 大于 500m 半 径 范 围 ) 。 报 警 范 围 及 方 式 : 全 面 报 警 , 指 挥 发 出 紧 急 动 员 令 , 调 动 一 切 人 员 和 器 材 、设 备 、 药 品 等 紧 急 物 资 , 积 极 有 效 的 投 入 抢 修 抢 救 工 作 , 首 先 保 证 最 大 限 度 的减 少 人 员 伤 亡 。 并 迅 速 向 公 司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 迅 速 向 周 边 地 区 各 单 位 和 社 区发 出 报 警 , 向 各 级 主 管 部 门 请 求 支 援 。二 级 报 警 : 当 废 物 局 部 泄
27、 露 , 且 抢 修 无 效 , 短 时 间 内 不 能 控 制 时 , 并 根 据 泄露 点 大 小 预 测 , 仅 对 厂 内 及 厂 界 下 风 向 距 离 500m 内 范 围 产 生 危 害 影 响 , 此时 可 发 出 二 级 报 警 。 若 部 门 处 理 不 力 , 隐 患 进 一 步 加 重 , 则 响 应 级 别 上 升 。 12 / 20报 警 范 围 : 由 公 司 级 指 挥 中 心 全 面 指 挥 , 及 时 通 知 公 司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迅 速 通 知 厂 外 临 近 企 业 单 位 等 有 关 部 门 , 并 派 出 专 人 深 入 现 场 指 挥
28、, 组 织 疏 散 、撤 离 和 抢 险 工 作 。 若 发 生 了 人 员 中 毒 事 故 后 , 指 挥 中 心 应 立 即 与 上 级 主 管 部 门和 地 方 政 府 联 络 , 请 求 批 示 和 援 助 。 若 部 门 处 理 不 力 , 隐 患 进 一 步 加 重 , 则 响应 级 别 上 升 。三 级 报 警 : 如 果 危 险 废 物 存 放 有 毒 物 料 容 器 发 生 少 量 泄 露 , 且 影 响 范 围 只 限于 厂 区 内 , 通 过 抢 修 或 系 统 临 时 紧 急 措 施 就 能 控 制 事 故 的 发 展 及 蔓 延 。若 部 门 处 理 不 力 , 隐
29、患 进 一 步 加 重 , 则 响 应 级 别 上 升 。报 警 范 围 : 主 要 由 车 间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处 理 , 但 首 先 应 向 公 司 级 指 挥 中 心 汇 报 。在 积 极 组 织 抢 修 的 同 时 , 应 根 据 风 向 , 对 厂 区 范 围 内 主 要 受 区 域 部 门 及 时 联 系 ,做 好 预 防 措 施 。 并 派 专 人 到 受 影 响 区 域 进 行 观 察 和 组 织 疏 散 撤 离 。6.2 响应程序事 故 发 生 时 , 应 急 指 挥 部 立 即 组 织 各 应 急 救 援 小 组 成 员 维 护 现 场 治 安 秩 序 ,建 立 事
30、 故 现 场 周 围 警 戒 区 域 , 防 止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应 急 现 场 , 保 障 救 援 队 伍 、 物资 运 输 和 人 群 疏 散 等 交 通 畅 通 。单 位 应 急 响 应 的 过 程 为 接 警 、 应 急 启 动 、 控 制 及 应 急 行 动 、 扩 大 应 急 、 应急 终 止 和 后 期 处 置 。( 1) 突 发 危 险 废 物 环 境 事 故 后 , 由 环 境 应 急 指 挥 部 根 据 事 故 情 况 开 展 应 急救 援 工 作 的 指 挥 与 协 调 , 通 知 有 关 车 间 、 部 门 及 应 急 抢 救 队 伍 赶 赴 事 故 现 场 进
31、行 事 故 抢 险 救 护 工 作 。( 2) 召 集 、 调 动 抢 救 力 量 , 各 车 间 、 单 位 接 到 环 境 应 急 指 挥 部 指 令 后 , 立即 响 应 , 派 遣 事 故 抢 险 人 员 、 物 资 设 备 等 迅 速 到 达 指 定 位 置 聚 集 , 并 听 从 现 场总 指 挥 的 安 排 。( 3) 环 境 应 急 指 挥 部 按 本 预 案 确 立 的 基 本 原 则 、 专 家 建 议 , 迅 速 组 织 应 急救 援 力 量 进 行 应 急 抢 救 , 并 且 要 与 参 加 应 急 行 动 的 车 间 、 部 门 保 持 通 信 畅 通 。( 4) 当
32、 现 场 现 有 应 急 力 量 和 资 源 不 能 满 足 应 急 行 动 要 求 时 , 及 时 向县 和 上 级 主 管 单 位 报 告 请 求 支 援 。13 / 20(5)事 故 发 生 时 , 必 须 保 护 现 场 , 对 危 险 地 区 周 边 进 行 警 戒 封 闭 , 按 本 预 案营 救 、 急 救 伤 员 和 保 护 财 产 。 如 若 发 生 特 殊 险 情 时 , 应 急 指 挥 中 心 在 充 分 考 虑专 家 和 有 关 方 面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 依 法 及 时 采 取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 6) 医 疗 卫 生 救 助 事 故 发 生 时 ,
33、 拨 打 120 并 及 时 赶 赴 现 场 开 展 医 疗 救治 、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等 应 急 工 作 。6.3 处置措施6.3.1 危废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 应 从 上 风 处 接 近 现 场 , 严 禁 盲 目 进 入 。( 2) 严 禁 火 种 , 避 免 一 切 因 磨 擦 、 碰 撞 而 引 起 的 静 电 或 火 花 。 扑 灭 任 何 明 火 及任 何 其 它 形 式 的 热 源 和 火 源 , 以 降 低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性 。( 3) 使 用 不 产 生 冲 击 、 静 电 火 花 的 工 具 把 泄 漏 物 回 收 至 密 闭 的 容 器
34、 中 , 移 至 安全 场 所 。( 4) 切 断 火 源 , 小 量 泄 漏 : 用 活 性 碳 或 其 它 惰 性 材 料 吸 收 。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堤 或 挖 坑 收 容 ; 用 沙 覆 盖 ,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流 出 时 使 用 位 于 仓 库 北 侧 的 砂 土 围 阻 隔 , 防 止 进 入 下 水 道 、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空 间 ,并 避 免 造 成 更 大 范 围 的 污 染 。( 5) 保 持 空 气 流 通 , 减 少 挥 发 性 溶 剂 聚 集 , 避 免 发 生 安 全 事 故 。
35、( 6) 应 急 处 理 时 严 禁 单 独 行 动 , 要 有 协 同 人 , 必 要 时 用 消 防 水 龙 带 喷 水 掩 护 。( 7) 作 好 相 关 泄 漏 记 录 , 及 时 查 明 原 因 和 追 究 相 关 责 任 。6.3.2 危废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 迅 速 脱 离 有 害 环 境 : 中 毒 人 员 应 迅 速 脱 离 有 害 环 境 , 已 昏 迷 不 能 自 行 脱 离的 , 医 护 室 救 护 人 员 应 迅 速 帮 助 中 毒 者 离 开 现 场 , 但 救 护 人 员 必 须 做 好 自 身 及协 同 人 员 的 保 护 措 施 , 进 入 有 害 化
36、 学 品 区 要 注 意 佩 带 诸 如 防 护 服 、 防 护 鞋 、 防毒 面 具 等 防 护 用 品 ,以 免 造 成 更 多 的 人 员 中 毒 。( 2) 截 断 中 毒 源 : 消 除 泄 漏 的 源 头 , 堵 漏 , 避 免 毒 害 范 围 的 扩 大 。14 / 20( 3) 紧 急 救 护 措 施 : 因 吸 入 或 食 入 有 毒 物 质 而 出 现 流 涎 、 恶 心 、 呕 吐 、 昏 迷 、腹 痛 、 腹 泻 、 多 汗 、 双 瞳 孔 缩 小 、 流 泪 、 视 物 模 糊 、 流 涕 、 呼 吸 困 难 、 其 它 不适 等 中 毒 现 象 时 , 其 它 员
37、工 有 责 任 对 其 进 行 抢 救 , 并 视 不 同 情 况 采 取 如 下 急 救措 施 :A.皮 肤 接 触 : 皮 肤 受 到 有 毒 物 质 污 染 后 要 尽 快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物 , 包 括 内 衣裤 。 污 染 的 皮 肤 要 尽 快 用 肥 皂 水 清 洗 , 再 用 清 水 冲 洗 干 净 。B.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翻 开 上 下 眼 睑 , 用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至 少 要 持 续 10-20 分钟 , 就 医 ;C.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 令 其 平 躺 , 清 除 口 腔 、 鼻 腔 分 泌 物
38、等 ,维 护 呼 吸 道 畅 通 ; 若 出 现 呼 吸 困 难 补 氧 ( 人 工 呼 吸 、 吸 氧 , 或 指 压 人 中 、 内 关 、足 三 里 ) 。D.食 入 : 误 食 入 者 , 用 软 物 、 手 指 刺 激 中 毒 员 工 咽 后 壁 手 法 催 吐 。 每 次 催 吐后 , 口 服 清 水 或 温 淡 盐 水 100-200 毫 升 , 隔 3-5 分 钟 后 再 次 催 吐 , 直 至 呕 吐物 变 清 、 无 异 味 为 止 。 服 食 腐 蚀 性 毒 物 及 抽 搐 尚 未 控 制 者 不 宜 催 吐 。 催 吐 后 ,不 论 其 效 果 如 何 或 不 宜 催
39、吐 者 , 都 应 及 时 充 分 的 洗 胃 , 以 便 稀 释 毒 物 , 消 除 毒物 , 保 护 机 体 , 减 轻 损 害 。 现 场 可 采 用 刺 激 呕 吐 洗 胃 法 , 即 先 让 中 毒 者 喝 下 适量 的 洗 胃 剂 ( 约 500 毫 升 左 右 ) , 然 后 刺 激 咽 喉 使 其 呕 吐 , 吐 后 再 饮 再 使 之呕 吐 , 反 复 几 次 至 呕 吐 物 清 澈 为 止 。 常 用 的 洗 胃 液 有 : 清 水 、 淡 盐 水 、 淡 肥 皂水 、 茶 水 等 。E.昏 迷 :员 工 在 现 场 抢 救 和 运 送 途 中 要 防 止 因 咽 喉 周
40、围 组 织 松 弛 造 成 的 窒 息 ,同 时 也 要 防 止 胃 内 容 物 涌 出 造 成 窒 息 及 吸 入 性 肺 炎 。 对 昏 睡 及 神 志 不 清 的 员 工要 采 用 昏 睡 体 位 。 昏 睡 体 位 为 : 左 侧 躺 下 , 左 手 过 头 伸 直 , 头 枕 在 左 手 上 , 右手 弯 曲 支 住 下 巴 ; 右 腿 稍 微 前 曲 。F:不 论 哪 种 形 式 的 中 毒 , 经 现 场 抢 救 后 都 应 送 往 医 院 就 医 。 拨 打 120 急救 中 心 电 话 , 就 近 送 医 院 作 进 一 步 的 抢 救 、 治 疗 。15 / 206.3.3
41、 危废火灾事故处理措施( 1) 火 灾 发 生 初 期 时 , 首 先 由 目 击 者 切 断 火 灾 现 场 电 源 , 同 时 通 知 生 技部 , 生 技 部 人 员 通 知 公 司 应 急 指 挥 部 , 组 织 现 场 消 防 人 员 进 行 扑 救 。( 2) 生 技 部 应 立 刻 判 断 火 势 情 况 , 拔 打 “119”火 警 报 警 电 话 , 如 有 人 员 伤亡 , 应 立 刻 打 “120”救 护 车 , 由 信 息 联 络 组 派 人 在 路 口 接 应 消 防 车 和 救 护 车 。( 3) 在 火 灾 尚 未 扩 大 到 不 可 控 制 之 前 , 应 使
42、用 适 当 移 动 式 灭 火 器 或 厂 内消 防 车 进 行 灭 火 , 我 公 司 一 般 使 用 干 粉 灭 火 器 来 控 制 火 灾 。( 4) 迅 速 关 闭 流 向 火 点 的 可 燃 液 体 开 关 , 用 土 砂 盖 住 地 面 流 淌 的 可 燃 液 体 , 或挖 沟 导 流 将 流 淌 的 可 燃 液 体 导 向 安 全 地 点 。 另 外 , 用 毛 毡 堵 住 下 水 井 、 窨 井 口等 处 , 防 止 火 焰 蔓 延 。( 5) 为 防 止 火 灾 危 机 相 邻 设 施 , 必 须 即 使 采 取 冷 却 保 护 措 施 , 用 冷 水 淋 湿 装 有易 燃
43、易 爆 物 体 的 容 器 , 并 迅 速 移 走 火 点 周 围 的 易 燃 、 易 爆 物 及 贵 重 物 。( 6) 注 意 观 察 火 灾 四 周 情 况 , 避 免 出 现 伴 随 的 人 员 中 毒 、 建 筑 物 倒 塌 、 物 体 坠落 等 事 件 。( 7) 各 部 门 应 安 排 留 守 保 卫 人 员 , 防 止 有 人 乘 机 作 案 。7.应急保障7.1 保障措施( 1) 义 务 消 防 救 援 队 : 由 单 位 保 卫 部 人 员 组 成 , 由 保 卫 部 负 责 领 导 。义 务 消 防 队 员 定 期 进 行 培 训 和 演 练 。( 2) 公 司 各 单
44、位 场 所 的 消 防 设 施 由 保 卫 部 定 期 检 查 , 物 资 部 负 责 应 急救 援 物 资 的 储 备 , 采 购 部 负 责 购 买 。( 3) 行 政 部 负 责 日 常 基 础 救 援 医 疗 设 备 设 施 的 保 管 。( 4) 环 境 应 急 指 挥 部 备 用 一 辆 应 急 交 通 运 输 车 辆 ,或 备 用 的 车 辆 只承 担 距 单 位 较 近 的 运 输 任 务 ,并 留 好 司 机 手 机 电 话 ,一 旦 应 急 事 故 发 生 ,通 知 司 机 速 回 。16 / 20( 5) 公 司 部 门 根 据 突 发 安 全 事 件 应 急 需 要 ,
45、 提 出 项 目 支 出 预 算 报 财 务部 审 批 后 执 行 。( 6) 急 救 援 小 组 人 员 的 电 话 必 须 24 小 时 开 机 , 禁 止 随 意 更 换 电 话号 码 的 行 为 。 特 殊 情 况 下 , 电 话 号 码 发 生 变 更 , 必 须 在 变 更 之 日 起 48小 时 内 向 生 技 部 报 备 。7.2 保障物资我 公 司 的 危 险 废 物 库 、 车 间 及 医 务 室 配 有 消 防 栓 、 灭 火 器 、 氧 气 呼 吸 器 、担 架 等 一 系 列 事 故 必 要 的 安 全 工 具 , 能 有 效 地 预 防 和 减 轻 中 毒 、 火
46、灾 及 爆 炸 事故 的 发 生 与 伤 害 。8.附则:8.1 术语和定义本 预 案 中 下 列 用 语 的 含 义 :( 1) .危 险 化 学 品 : 指 属 于 爆 炸 品 、 压 缩 气 体 和 液 化 气 体 、 易 燃 液 体 、 易 燃 固体 、 自 燃 物 品 和 遇 湿 易 燃 物 品 、 氧 化 剂 和 有 机 过 氧 化 物 。( 2) .危 险 废 物 : 是 指 列 入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或 者 根 据 国 家 规 定 的 危 险 废 物 鉴别 标 准 和 鉴 别 方 法 认 定 的 具 有 危 险 特 性 的 废 物 。( 3) .环 境 事 件 :
47、 是 指 由 于 违 反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的 经 济 、 社 会 活 动 与 行 为 ,以 及 意 外 因 素 的 影 响 或 不 可 抗 拒 的 自 然 灾 害 等 原 因 致 使 环 境 受 到 污 染 , 人 体 健康 受 到 危 害 , 社 会 经 济 与 人 民 群 众 财 产 受 到 损 失 , 造 成 不 良 社 会 影 响 的 突 发 性事 件 。(4).泄 漏 处 理 : 泄 漏 处 理 是 指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 危 险 废 物 、 放 射 性 物 质 、 有 毒 气体 等 污 染 源 因 事 件 发 生 泄 漏 时 的 所 采 取 的 应 急 处
48、置 措 施 。 泄 漏 处 理 要 及 时 、 得当 , 避 免 重 大 事 件 的 发 生 。 泄 漏 处 理 一 般 分 为 泄 漏 源 控 制 和 泄 漏 物 处 置 两 部 分 。17 / 20(5).应 急 演 习 : 为 检 验 应 急 计 划 的 有 效 性 、 应 急 准 备 的 完 善 性 、 应 急 响 应 能 力的 适 应 性 和 应 急 人 员 的 协 同 性 而 进 行 的 一 种 模 拟 应 急 响 应 的 实 践 活 动 , 根 据 所涉 及 的 内 容 和 范 围 的 不 同 , 可 分 为 单 项 演 习 ( 演 练 ) 、 综 合 演 习 和 指 挥 中 心
49、 、现 场 应 急 组 织 联 合 进 行 的 联 合 演 习 。(6).应 急 救 援 :指 在 发 生 事 故 时 , 采 取 的 消 除 、 减 少 事 故 危 害 和 防 止 事 故 恶 化 ,最 大 限 度 降 低 事 故 损 失 的 措 施 。(7).易 燃 液 体 : 指 易 燃 的 液 体 、 液 体 混 合 物 或 含 有 固 体 物 质 的 液 体 ,但 不包 括 由 于 其 危 险 特 性 已 列 入 其 他 类 别 的 液 体 .其 闭 杯 试 验 闪 点 等 于 或 低 于61 。8.2 预案实施本 预 案 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四 川 广 安 鑫 光 电 力 铁 塔 有 限 公 司2016 年 10 月 12 日附件 1:部分应急救援电话序号 机关名 电话号码1 公 司 生 技 部 87001192 门 卫 24小 时 值 守 87001613 武 胜 县 消 防 大 队 1194 武 胜 县 旧 县 乡 派 出 所 1105 武 胜 县 医 院 急 救 电 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