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永城市公路管理局凡集道班改造工程(三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 购 人:永城市公路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一八年八月2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3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11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39第六部分 磋商办法.40第七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443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永城市公路管理局凡集道班改造工程(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1.采购条件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公路管理局委托,现对永城市公路管理局凡集道班改造工程(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2.项目概况与内容2.
2、1 项目名称:永城市公路管理局凡集道班改造工程(三次);2.2 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8】64 号永公采【2018】064 号;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2.4 预算金额:约 114 万元;2.5 工 期:120 日历天;2.6 资金来源:省补资金和自筹资金,已落实;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 供应商具备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不少于 2 项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时间算起)。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时间
4、算起)43.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注册公司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方式、招标文件领取及时间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下午 18:00;4.3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图纸押金 1000 元/份 (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4.4 请在规定
5、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4.5 图纸在以下网址下载:https:/ 2%,详见招标文件;缴纳方式:网上递交缴纳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24 日 17:30 分特别提醒: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附件,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28 日上午 09:00 点整(投标截止时间);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隔壁】;6.3 逾期送达
6、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人:永城市公路管理局 5地 址:永城市东方大道西段 联 系人:曹先生 电 话:182363752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 号楼 C 座 21 层联 系 人:李女士电 话:18240765522 日 期: 2018 年 8 月 14 日6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 采购人采 购 人:永城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
7、永城市东方大道西段 联 系人:曹先生 电 话:18236375210 2 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联 系 人:李女士电 话: 18240765522 3 项目名称 永城市公路管理局凡集道班改造工程(三次)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5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6 工 期 120日历天7 质量 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9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省补资金和自筹资金,已落实10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
8、他组织。2.供应商具备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2项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时间算起)。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有依法
9、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时间算起)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注册公司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 采购人书面澄清或修 改的时间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 材料 磋商文件的补充、澄清、修改等文件1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发出之日起24小时内14 投标有效期 自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天1
10、5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转账(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贰仟元整(¥22000元)注:1、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前办理变更手续。2、基本户备案流程: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http:/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并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的; (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调
11、查、认定、记录、公示、公告。对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备注: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应分别寄出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 应文件 不允许17 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交与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完全相同且完全可读的电子文档(U 盘)壹
12、份19 装订要求 可分册装订,采用左侧非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0 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28 日 9 时 00 分2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 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隔壁】23 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 件 否1024 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 建 由采购人组织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 人。25 是否授权竞争性磋商 小组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 1
13、-3 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26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待本项目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全部标准后10日内结清(无息)。27 公证费 由中标人支付。28 竞争性磋商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不包括等于)竞争性磋商控制价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标,竞争性磋商控制价为: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圆整,小写:1140000.00 元。29 招标代理费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规定,约定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14、。11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A 说明1.适用范围:1.1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永城市公路管理局凡集道班改造工程(三次)。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永城市公路管理局。2.定义2.1“采购人”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按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货物”指磋商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需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及其他相关的证明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的施工、维修、维护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6“响应性文件”指磋商供应商响应本
15、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文件。2.7“成交供应商”指接到采购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具备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2
16、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不少于 2 项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时间算起)。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新注册公司以注册时间算起)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注册公司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算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磋商费用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
17、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本次磋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各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应考虑这一因素。5.投标保证金5.1 未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2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5.3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 5 个工作日由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5.4 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性文件的;(2)磋商过程中未经磋商小组同意擅自中途退场;(3)供应商恶意串通使磋商失去竞争性的;
18、(4)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供应商响应性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6)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7)服务周期未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9)成交供应商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B.磋商说明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相关服务、磋商程序、磋商标准和合同条款等,由下述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供应商须知(4)合同范本(参考样本)13(5)采购要求及内
19、容(6)磋商办法(7)响应性文件格式7.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8.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20、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8.3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
21、布变更公告。C.响应性文件的编写9.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磋商文件内容的响应性文件且装订成册(响应性文件不得采用活页或散页装订,必须胶装),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10.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0.1 响应性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3)服务承诺14(4)资格声明(5)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7)资格证明材料(8)人员设备配备(9)工作大纲(10)其他资料11.响应性文件格式11.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
22、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性文件格式要求制作(见第七部分附件响应性文件格式)。11.2 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应用 A4 纸打印,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要求的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响应性文件首页应编制“文件目录”并标明页码。12.磋商报价12.1 磋商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2.2 磋商报价是以人民币为单位的综合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控制价,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不高于控制价的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轮只许有一个报价;12.3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报价表格式填写磋商报价;12.4 磋商过程供应商需二轮报价(首轮报价、最终报价,本项目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
23、价不能高于上次报价,高于上次报价视为无效);12.5 供应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首轮报价、最终报价)将被拒绝,磋商报价不允许修正和涂改,出现错误或涂改的将以无效报价处理;12.6 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2.7 最低的磋商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2.8 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磋商将可能被拒绝。供应商服务承诺书应按不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标准做出响应;12.9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
24、的有效组成部分。13.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响应性文件从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起,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 60 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1514.响应性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 响应性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14.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误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性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修改处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14.3 响应性文件应以中文编制,计量单位以国家规定标准为准;14.4 响应性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
25、”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性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4.5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性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项目结束后,采购单位保留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情况核实的权利,如核实过程中有证据证明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有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行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D.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5.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及递交15.1 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封条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封条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封面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投标截止时间),正面应加盖
26、供应商公章,并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的,评审时以正本为准。15.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15.3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E.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程序及相关说明16磋商说明16.1 由采购人组织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3 人。16.2 磋商全过程中,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17.磋商原则17.1 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
27、磋商程序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磋商;17.2 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617.3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各项指标,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办法和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17.4 保密性原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8.磋商程序、内容18.1 供应商按照递交响应性文件的逆顺序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自行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报价;18.2 首轮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要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性、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阅,以
28、判定各供应商资格、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审阅结束后,要确定进入最终报价磋商阶段的供应商名单;18.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
29、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6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8.7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1-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8.8
30、由采购人向成交方签发成交结果通知书;18.19 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19响应性文件的澄清:19.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17说明或者更正,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9.2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将作为响应性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澄清、说明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其响应文
31、件。19.3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在磋商时均应携带原件。19.4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20.注意事项:20.1 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2)磋商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不足的;(3)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20.2
3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在评审中按废标处理:(1)最终报价有选择性的;(2)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0.3 经查实,若磋商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人将首先做出没收该供应商全额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同时,再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报政府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1.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21.1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33、,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1.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82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
34、知书;21.4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把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2. 确定成交
35、供应商的标准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办法”。F.授予合同23.成交通知书和签订合同23.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三日内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磋商记录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3.2 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并迅速组织货源保证如期供货。23.3
36、 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交由他人完成,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3.4 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成交金额的 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建议工
37、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23.5 采购人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19成交供应商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中标金额的 5-10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23.6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24.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4.1 磋商小组将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严格依照政府
38、采购法和相关磋商程序开展工作。24.2 在磋商过程中,参加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正在进行的磋商情况,不得进行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24.4 磋商小组不向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性文件。25.腐败或欺诈行为在采购和合同实施期间,要求采购人以及供应商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为此,特定义如下词汇:25.1“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从而影响公职人员工作的行为。25.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从而损
39、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在提交响应性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采购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采购人无法从采购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25.3 如果认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或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参与了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宣布该供应商在 1-3 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该供应商为被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则将同时取消其成交资格。20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21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40、 年版)(上册)的“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22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三卷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序号 条款号 信息或数据1 1.1.2.2发包人:永城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永城市东方大道西段 2 1.1.2.6监理人:业主委托地 址:(待定)邮 编:(待定)3 1.1.4.3 工期: 120 日历天4 1.1.4.5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起 1 年5 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
41、承包人。6 2.3.2 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予以协调7 3.1.1(6) 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8 4.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5%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投标人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应从基本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由具有开保函资格和所需额度的信誉良好的国内县级以上(含县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或支行出具。9 10.1工程进度计划提交时间: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后的 10 天内提交给监理人10 10.2 工程进度计划修订提交时间:实际进度发生滞后的当月 25 日前11 10.4提交合同用
42、款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 28 天内提交给监理人12 11.1 发出开工通知期限:开工日期 7 天前13 11.5 逾期交工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天2314 11.5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签约合同价的 10%15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人民币 0 元/天16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签约合同价的 0%17 15.5.2 按所节约或增加收益的 0%18 16.1 合同期内不调价19 17.2.1 开工预付款比例:无开工预付款20 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水泥、碎石、沥青、钢筋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0%21 17.5.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
43、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5 份22 17.6.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5 份23 20.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24 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3.325 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仲裁委员会名称:永城市人民法院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同前1.7.2 来往函件送达的期限:7 天内2.8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周边环境协调,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条件4.1.2 依法纳税:投包含在标报价内4.1.8 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
44、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4.1.10 其他义务:承包人应主动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一切合法权利,不得损害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利益4.1.10.1 文明施工24对于施工便道、承包人驻地建设、原材料堆放及施工标志标牌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下发的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通过业主发包人组织的检查验收。具体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在施工期间另行制定。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及有关部门关于扬尘污染治理的相关要求,杜绝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不好影响。扬尘污染治理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中,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不再予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