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审批办事指南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 B 区二楼 30 号窗口(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 50 号)窗口电话:0839-5572072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 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取件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一、适用范围广元市境内从事生产、销售、使用类射线装置的单位;销售、使用、类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使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单位。二、设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 年国务院令第 449 号第十一条。三、申请条件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需变更辐
2、射安全许可证的四、申请资料(一)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盖章)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件 3 份、电子材料 1 份。(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审验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 3 份、电子材料 1 份。(三)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收原件,电子材料 1 份。五、数量限制无六、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七、办理类型及时限承诺件。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九、办理结果名称辐射安全许可证十、注意事项无广元市
3、环境保护局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审批办事指南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 B 区二楼 30 号窗口(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 50 号)窗口电话:0839-5572072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 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取件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一、适用范围广元市境内从事生产、销售、使用类射线装置的单位;销售、使用、类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使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单位。二、设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 年国务院令第 449 号) 第十三条。三、申请条件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需
4、要延续的,持证单位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四、申请资料(一)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收原件。电子材料份数:1份。(二)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报告: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 3 份,电子材料 1 份。(三)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 3 份,电子材料 1 份。(四)监测报告:复印件。纸质材料 3 份,电子材料 1 份。(五)证明材料:申请单位发布的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正式文件
5、复印件(文件中需明确辐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辐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取得省级环保部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证书复印件(按照辐射工作人员登记表中顺序排列)。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情况记录复印件(持证期间最近一年)。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辐射防护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台账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辐射监测方案和放射性三废处理方案)。持证期间最近一次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意见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 3 份、电子材料 1 份。五、数量限制无六、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七、办理类型及时限承诺件。法定时限
6、: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九、办理结果名称辐射安全许可证十、注意事项无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审批办事指南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 B 区二楼 30 号窗口(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 50 号)窗口电话:0839-5572072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 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取件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一、适用范围广元市境内从事生产、销售、使用类射线装置的单位;销售、使用、类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使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单位。二、设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
7、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 年国务院令第 449 号)第五条、第十二条。三、申请条件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四、申请资料(一)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验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 3 份、电子材料 1 份。
8、(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审验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签字处盖章、逐页盖章。纸质材料 3 份,电子材料 1 份。(三)市环保局审批的核技术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纸质材料 3 份,电子材料 1 份。(四)已有或拟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 3 份,电子材料 1 份。(五)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三条相应规定的证明材料使用、类放射源,使用类射线装置的,设立的专门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文件。辐射工作
9、的人员通过省级环保部门认可的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的合格证。辐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 辐射工作设备操作规程;辐射设备维护、维修制度;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材料种类:复印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份数:3 份,电子材料份数:1 份。五、数量限制无六、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七、办理类型及时限承诺件。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九、办理结果名称辐射安全许可证十、注意事项无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辐射安全许可证遗失补办审批办事指南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 B 区二楼 30 号窗口(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 50 号)窗
10、口电话:0839-5572072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 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取件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一、适用范围广元市境内从事生产、销售、使用类射线装置的单位;销售、使用、类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使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单位。二、设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3 号第二十六条三、申请条件辐射工作单位因故遗失许可证的,应当及时到所在地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并于公告 30 日后的 1 个月内持公告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四、申请资料(一)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
11、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报告(盖章):验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 3 份,电子材料 1 份。(二)辐射工作单位因故遗失许可证的,应当及时到所在地市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并于公告 30 日后的 1 个月内持公告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材料种类:验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 1 份,电子材料 1 份。五、数量限制无六、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七、办理类型及时限承诺件。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九、办理结果名称辐射安全许可证十、注意事项无广元市环境保护局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审批办事指南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 B 区二楼 30 号窗口(广
12、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 50 号)窗口电话:0839-5572072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 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取件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一、适用范围广元市境内从事生产、销售、使用类射线装置的单位;销售、使用、类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使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单位。二、设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 年国务院令第 449 号)第十四条。三、申请条件持证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活动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部分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核查
13、合格后,予以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四、申请资料(一)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报告(盖章)及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表:验原件。签字处盖章。纸质材料3 份,电子材料 1 份。(二)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收原件。电子材料 1 份。(三)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表(有放射源单位);如需退役环评的需附已有或批准的放射性工作场所退役证明材料。材料种类:复印件。纸质材料 3 份,电子材料 1 份。五、数量限制无六、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七、办理类型及时限承诺件。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九、办理结果名称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十、注意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