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职称评审人员情况的公示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条件和推荐程序要求,结合目前我单位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数按规定设置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经我单位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今年申报职称评审人员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议,现同意推荐 名同志申报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系列主管部门审核,参加职称评审。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以上人员公示时间为 至 共七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推荐申报人员资格。举报电话为:0952-2012068(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单位名称(印章)年 月 日公 示 结 果我 单 位 于 月 日 至 月 日 ,对 申 报 职 称 的 同 志 的 基 本 情况 进 行 了 公 示 ,共 公 示 七 天 ,公 示 期 间 无 异 议 。单 位 (盖 章 ) 二 0 一 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