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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初级中学物业托管项目.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2995715 上传时间:2018-10-01 格式:DOC 页数:40 大小:281.2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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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延津县初级中学物业托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8】076 号招 标 人:延津县初级中学招标代理: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零一八年八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延津县初级中学物业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一、总 则 .9二、项目概况 .9三、招标基本情况 .9四、招标文件 .9五、投标文件 .10六、采购预算价 .14七、开标 .14八、评标 .15九、招标监督 .16十、签订合同 .16十一、中标服务费 .17十二、处罚、询问和质疑 .17十三、保密和披露 .19十四、适用法律 .19十五、解释 .20第三章

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评标办法前附表 .21第四章 合同文本格式 .26格式自拟 .26第五章 工作任务及技术要求 .27第六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27附件 1:封面 31附件 2:投标函 32附件 3:开标一览表 33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4附件 5:服务计划 36附件 6:投标保证金 36附件 7:供应商资格证明及综合实力证明材料 362第一章 招标公告延津县初级中学物业托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初级中学的委托,就延津县初级中学物业托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1.1 项目名称

3、:延津县初级中学物业托管项目二次1.2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8】076 号二、采购内容及要求2.1 服务区域为学校的寝室、保洁、维修、绿化、安保管理。2.2 采购预算: 126 万元( 最高限价: 126 万 )。2.3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2.4 服务期限(交货及完工期):三年。2.5 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4、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物业管理)(七)拟派项目经理需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物岗证),并具有二年及二年以上物业服务工作经验(从发证时间算起);(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一)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二)开标时间前近两年内(任意一个时间,以落款日期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近六个月内其

5、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三)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及本单位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3(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3.3 供应商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其信用记录,需在投标文件文件中提供相应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3.4 供应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4.1 供应商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

6、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 CA 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4.2 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交易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 http:/),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报名须知)。4.3 投标报名时间: 2018 年 08 月 03 日 08:30 至 2018 年 08

7、 月 09 日 18:00 止(北京时间)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 年 08 月 03 日 08:30 至 2018 年 08 月 09 日 18:00 止。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金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5.3 招标文件售价: 300.00 元/份,售后

8、不退。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5.4 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 08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46.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 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 100 米路东),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

9、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6.3 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携带本单位 CA 密钥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6.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zf 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八、招标联系方式采购人:延津县初级中学地址:新乡市延津县教育园区中路 2 号联系人:刘忠峰 联系电话:15516508959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 187 号泰隆大厦 13

10、层。联系人:宋相鹏 联系电话:13233813110九、监督单位及电话: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5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 采购人采购人:延津县初级中学地址:新乡市延津县教育园区中路 2 号联系人:刘忠峰 联系电话:155165089592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 187 号泰隆大厦 13 层。联系人:宋相鹏 联系电话:13233813110 3 项目名称 延津县初级中学物业托管项目二次4 项目实施地点 延津县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7 采购内容及要求 学校的

11、寝室、保洁、维修、绿化、安保管理8 服务期限(交货及完工期)三年9 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部门相关规定10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勘察。1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4 供应商书面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15 采购人书面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5日16 分包 不允许617 偏离 不允许1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等书面材料19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5日2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8 月 24日 9时 00分(北京

12、时间)2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帐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单位(¥:20000.00 元/单位)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保证金支付回执单作为已递交保证金依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装订到投标文件中的,责任自负。2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4 投标文件的编制(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 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tf 格式)1 份(U 盘介质),密封提交。

13、(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25 签字或盖章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1)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为正本。(2)所有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的 CA 印章。(3)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7的 CA 印章。2、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为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并装订成册。26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 5份、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盘 1份。27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盘、纸质投标文件密封

14、要求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U盘、纸质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28电子投标文件 U盘、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8月 24日 9 时 00 分递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三 开标室29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0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密匙完成解密)。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31 开标程序 详见本章第 21.2项“开标程序”32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名

15、,有关经济技术专家 4名,4 名有关经济技术专家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3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34 中标公示 公示期 1个工作日。35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36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现金缴纳。37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

16、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8 采购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 126 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否则按废标处理。3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的形式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无40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每月 25日前支付。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 5.1款

17、的规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 CA数字证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即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与招标有关的事物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http:/ 则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结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制定本招标文件。2、保证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3、供应商资格条件:见前附表。4、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

18、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招标文件。开标时,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二、项目概况6、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延津县初级中学物业托管项目,实施地点:延津县本次招标范围:见前附表。7、本项目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学校的寝室、保洁、维修、绿化、安保管理。8、服务期限(交货及完工期):三年。三、招标基本情况9、本次招标形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地点、资金来源、质量要求标准、服务期要求、招标内容等见前附表。10、开标会议将按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四、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理解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

19、标文件中所含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规定格式等内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招标文件的澄清12.1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10以便澄清。12.2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采购人予以澄清,应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网址 http:/) 通过“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提出。12.3 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

20、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及其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向所有供应商公示,但不指明来源。12.4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等内容在相关媒体发布前须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及其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12.5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公告”栏 或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 http:/)“

21、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6 如果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招标文件的修改13.1在投标截止以前,采购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补充文件将在招标公告公布网站上公布,请各供应商时刻关注网站信息。13.3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22、、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五、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语言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1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函投标函附录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服务计划 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供应商资格证明及综合实力证明材料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组成表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根据本次发包项目答疑纪要、有关文件、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根据现场情况并应结合企业情况自主报价进行编制。16.2投标报价为本项目全部费用,本项目中投标队伍的工作和生活等费用,以及在工作过程中因投标队伍需要第三方配合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供应商在报价时还应充分考虑项目实

23、施期间包括物价变动在内的各种风险因素。16.3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人民币。17、投标保证金17.1为使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顺利完成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特别提醒投标供应商注意以下事项: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交纳特别提示:交纳金额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8条,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重要一部分,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因投标供应商的行为使采购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2投标保证金结算方式:投标供应商(含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应通过网上银行缴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结算凭证上的交纳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完全相一致,否则,将视为

24、无效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达交易中心银行账户时间为准,而不是供应商办理电汇手续的时间)。17.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如下:17.3.1投标保证金应提交至下述银行账户:收款单位: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津县东大街支行银行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系统生成子账号为准)17.3.2 保证金账号(即系统生成子账号)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用 CA登陆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保证金账号获取,此时银行会分配一个保证金账号,投标供应商需要向该保证金账户缴纳保证金。1217.3.3缴纳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必须和供应商库中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会导致系

25、统无法识别保证金缴纳情况,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17.3.4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在电子化交易系统查看保证金页面中打印本项目保证金支付回执单,将支付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17.3.5从交易系统中打印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样式如下:17.3.6每个标段的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账,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3.7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确因电子交易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绑定或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无法生成的,经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可凭办理业务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该收据

26、作为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具有同等效力。17.5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或转账支票方式退还至与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自然人、个体工商户退还至与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17.6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17.7 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投标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4)未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5)中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

27、合同的;13(6)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18、投标文件的编制18.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8.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服务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8.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 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18.4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tf格式)1份(U盘介质),密封提交。18.5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新乡市

28、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8.6签字或盖章要求18.6.1 电子投标文件(1)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为正本。(2)所有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的 CA 印章。(3)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CA 印章。18.6.2 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为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并装订成册。18.6.7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5份、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1份。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1

29、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19.1.2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1.3 未按本章第19.1.1项或第19.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19.2 投标文件的递交19.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 19.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19.2.2 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19.2.3 电子投标

30、文件 U盘、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9.2.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9.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19.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从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

31、 60日历天内保持有效。20.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六、采购预算价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投标报价低于项目采购预算价格 20%的投标人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七、开标21、开标21.1开标时间和地点21.1.1 采购人在本章第 19.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

32、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用 CA 密匙准时参加开标会。21.1.2 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完成解密。21.2 开标程序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凭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供应商 CA数字证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的,则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1.2.1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5(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采购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各供应商按照系统提示

33、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主要内容线上和开标室大屏幕同步显示,计算机自动语音电声唱标。(4)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开标结束。21.2.2若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正常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未加密 u盘模式开标。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 U盘不一致,或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投标资格。21.3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未按供应商须知表 5.1 项规定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

34、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八、评标22、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内容和特点按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23、评标委员会23.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1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4人共 5人组成。23.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

35、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4、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5、评标16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九、招标监督本次招标工作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整个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十、签订合同29、中标通知29.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应于公示期满且无异议

36、后二个工作日内派授权代表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不退还投标文件,也不对评标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29.3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质疑(澄清)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0、履约保证金30.1 除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五日内,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 若本项目规定不允许转包或分包的,但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定合同以后,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的,将终止合同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30.3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

37、出具验收合格的验收报告或开具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有关证明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30.4 如中标人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财政。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应按中标(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可能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1.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1.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人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批准,在不

38、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1.4供应商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对采购项目转标段、分标段,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17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标段或分标段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5不按约定签定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现金

39、缴纳。十二、处罚、询问和质疑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4)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5)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6)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8)供应商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2.1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40、,集中采购机构有权中止招标或评标。33.询问和质疑33.1如果供应商对此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2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3.3若投标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

41、结束之日。18(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4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3)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4)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5)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投标供应商不

42、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6)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7)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8)提起质疑的日期。33.5投标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投标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

43、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3.6提交质疑书时,投标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33.7 质疑书提交方式。投标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投标供应商或

44、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33.8投标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933.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标前质疑如涉及采购程序的由集中代理机构回复,涉及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商务部分、技术需求、评审办法的由采购人进行回复)。若质疑

45、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依法提出质疑的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十三、保密和披露34.1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4.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4.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

46、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4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4.5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商业贿赂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十四、适用法律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36.政府采购政策3

47、6.1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标准,并载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文件等),将分别给予供应商在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分值进行评审。36.2如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清单中要求的制造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产品(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显示投报产品认证证书编号的所在页复印件)。如提供非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

48、购产品的,投标文件、中标结果无效。2036.3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必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等部门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无限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36.4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36.5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提供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和证书。36.6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公示、审批手续。36.7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

49、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8鼓励创新,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收购和订购管理办法。36.9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必须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中标人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并在投标时填写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需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认定材料,若不能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与谈判时做出的声明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对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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