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总 则1.0.1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文件资料管理,促进监理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提高我省工程监理的管理成效。依据国家各级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1.0.3 山东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遵循本规程对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1.0.4 本规程规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工
2、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归档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22 术 语2.0.1 监理文件资料 project documentdata工程监理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包括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电子文档等各种形式的文件记录。2.0.2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project documentdata management监理文件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归档等工作的统称。2.0.3 组卷 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工程文件资料分类整理
3、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立卷。2.0.4 归档 archiving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资料整理组卷后,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2.0.5 监理档案 project management files在履行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与监理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2.0.6 施工单位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由工程专业人员组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2.0.7 工程竣工预验收 pre-evaluation of completed projects在专项工程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前,为了确倮施工单位严格履行质量管理职责,避
4、免影响验收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的一种预验收形式的质量验收。33 基本规定3.0.1 监理文件资料应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同步形成,并应真实反映工程的建设情况和监理工作成效。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应齐全、完整、及时、准确。3.0.2 建设单位应将监理工程基础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及时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相应质量证明文件经施工单位按相应质量标准及采购合同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及时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3.0.3 施工单位应随工程进展按本规程要求提供相关的施工资料。3.0.4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监理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监理文件资料
5、组卷、归档、保存、检查等管理制度。2 监理文件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整理并宜指定专人管理。3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第一次工地例会前设立工程信息传递流程和各参建单位的文件资料专人负责管理制度。4 监理文件资料的审核、审批、签认不应代审、代签及越级签认,不应随意修改、伪造或故意撤换。监理文件资料编制、填写的文字、图表、印章应内容详实。3.0.5 监理文件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经办人及经办时间;当为电子签名文档时,应按照国家、地方相应法律、法规执行。44 监理工程基础文件资料4.1 行政审批文件4.1.1 建设单他应在帮一次工地会议前,将建设工
6、程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合格书和备案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等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4.1.2 法律、法规规定和业主委托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4.1.3 上述文件可为复印件,有效期须在国家规定范围之内。4.2 工程技术文件4.2.1 建设单位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气象、水文观测、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文件资料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4.2.2 与工程实施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技术文件资料。4.2.3 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为原件,其他文件可为复印件4.3 工程合同文件4.3.1 建设单位应
7、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与工程相关的施工招、投标文件(电子版)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4.3.2 工程监理单位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监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提供至项目监理机构。4.3.3 施工单位应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将专业分包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专业施工分包合同报送至项目监理机构。4.4 施工单位资质资格文件4.4.1 施工单位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将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曰施工管理人员有效资格证书等报送至项目监理机构。4.4.2 施工单位在分色工程开工前,将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拟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相关施工单位的营业
8、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总分包管理制度等文件资料报送至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4.4.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 50319-2013 附录表 B.0.4 要求,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55 监理管理文件资料5.1 工作指导文件5.1.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在建设工程峪理合同签订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签署,笫一次工地会议前书面通知建设单位。2 在报请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总监理工程师
9、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 要求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并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A 中 F.0.3 表格式。本表一式四份,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3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 A-0.1 的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5.1.2 监理规划l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2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10、审批。3 监理规划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等,并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4 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应包括:( l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行政审批文件:(2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3 )监理大纲、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施工合同文件。5 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3)监理工作依据(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监理工作制度(6)工程质量控制:(7)工程造价控制;(8)工程进度控制;(9)安全生产
11、管理的监理工作;(10)合同与信息管理(11)组织协调;(12)监理工作设施。6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外围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入批准后报建设单位。5.1.3 监理实施细则61 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应包括: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监理规划、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3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4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5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
12、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具有可操作性。6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等。7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编制旁站方案。8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5.2 工作记录文件5.2.1 监理日志l 监理日志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员参与,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日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审阅。2 监理日志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 要求并宜按以下内容记录;(1)气象情况;(2)施工部位
13、、劳动力、施工机械等和进度是否滞后等情况;(3)隐蔽验收;(4)旁站情况;(5)现场巡视情况;(6)平行检验情况;(7)文件往来情况;(8)材料进场报验和见证取样情况;(9)见证取样复试报告返回和结论;(10)重大事件记录。(11)工程例会、专题会提出问题落实情况;(12)有关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现场落实情况等。5.2.2 工作联系单1 项目监理机构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相互之间的日常书面工作联系采用工作联系单形式,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工作联系单的内容包括:告知、督促、建议等事项。2 工作联系单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 C.0.1的格式。5.2.3 监理通知单 1
14、 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下列问题时:施工过程7中出现的违反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进度等方面出现违规、违章、违背合同等,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2 监理通知单填写应包含如下内容:拟通知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部位) 、事由的具体内容、拟通知事由的依据、要求、回复标准和回复期限。3 监理通知单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 A0.3的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5.2.4 监理通知回复单l 施工单位按照监理通知单要求的工作时限和标准进行整
15、改完毕后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监理通知回复单。2 监理通知回复单应包括针对监理通知单提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方法(方案) ,处理结果、达到的标准,必要时应附相关资料3 监理通知回复单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B0.9 的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5.2.5 监理会议纪要l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下发各方,会议由建设单位于工程开工前组织召开。会议纪要内容应包含:(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2)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3)施工单位介绍
16、施工准备情况:(4)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并授权监理单位专职文件资料管理人员;(6)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确定各参建单位专职文件资料管理人员;(7)其他有关事项。2 监理例会纪要监理例会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归档,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并主持。会议纪要内容包括:(l)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管理
17、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其他有关事宜3 专题会议纪要项目专题会议可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并主持,专题会议纪要内容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内容、会议决议或意见及其他内8容。5.2.6 工程暂停令1 工程暂停令应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2 工程暂停令应注明停工范围、暂停原因、整改要求、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和回复要求。3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1
18、)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4 工程暂停令发出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第 6.2.4 和第 6.2.5 条的要求做好后续工作。5 工程暂停令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 A.0.5 的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5.2.7 工程复工报审表、工程复工令1 施工单位在暂停原因消失
19、、具备复工条件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复工报审表,经项目监理机构复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建设单位代表签署审批意见。工程复工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加盖执业印章,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2 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后附文件资料,对施工单位的整改过程、结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3 复工报审表后附材料应针对暂停令要求内容逐一整改,必要时应附整
20、个事件产生的质量、安全管理文件资料,有关文件资料格式应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 的要求。4 工程复工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B.0.3 的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5 工程复工令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A.0.7 的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5.3 工作成果文件5.3.1 监理月报l 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每月按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交。监理月报内容应符合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第 7
21、.2.3 规定。2 当实际工程进度、造价与计划进度、造价发生较大偏离时应在监理月报中就其发生原因、下一步发展趋势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详细汇报并提出可操作性建议。3 监理月报中具体工作细目应分类统计,描述详实。95.3.2 监理工作总结1 监理工作总结在监理工作结束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并报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2 监理工作总结应包含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项目监理机构;(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情况;(4)监理工作成效;(5)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6)说明和建议。3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监理工作总结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工程监理单位公章后报
22、送建设单位。106 进度控制文件资料6.1 进度控制审查文件6.1.1 工程开工报审表1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审查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2 具体审查内容如下:(1)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己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己落实;(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3 工程开工报审表需按单位工程逐一填报,表格格式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附录表 B.0.2 格式,本
23、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附件内容应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 相应要求。6.1.2 工程开工令1 工程开工令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报审表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2 工程开工令中的开工日期作为施工单位计算工期的起始日期。3 工程开工令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 A.0.2 的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6.1.3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1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应由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报送建设单位。2 施工
24、进度计划审查的基本内容:(1) 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2) 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应满足分批投入试运、分批动用的需要(3) 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应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4) 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5) 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11(6) 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3 施工进度计划如需调整,应按上述要求报至项目监理机构审查。4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B.0.12 格式,本表一式= 份,项目监理机构、建
25、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6.2 进度控制检查文件6.2.1 项目监理机构在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检查,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已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该监理通知单应充分说明工期延误风险并报送建设单位。6.22 监理通知单应说明进度滞后情况及预见导致的后果,格式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4trT 50319-2013 附录表 A.0.3 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6.2.3 项目监理机构应同时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召开专题会,督促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旌,会议内容应重点体现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的落实计划。127 质量控制文件资料71 质量控
26、制管理文件7.1.1 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和图纸会审1 设计交底会议纪要由设计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对设计主导思想、设计构思、采用的设计规范、各专业设计概况向建设单位、施工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机构予以说明后形成。2 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熟悉如下内容:(1)设计思想、采用的设计规范、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对施工技术要求中涉及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应特别注意的事项;(2) 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3 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和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认,同时应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
27、相应要求。7.2 质量控制审查文件7.2.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l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由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分项工程)开工前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2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资源(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3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工程质最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3)资源(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供
28、应计划成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6)其他有关涉及建筑节能和质量通痫防治的具体措施成齐全、详实。134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洲整时,应按规定程序向项翻监理机构重新报审。5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 B.0.1 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7.2.2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l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检查、复核合格后予以签署。2 检查、复核的内
29、容:(1)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2)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3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 B.0.5 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7.2.3 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审查资料l 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申报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2 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试验、鉴定或评估报告及相应的验收标准等文件资料。3 新材
30、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申报表可采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 B.0.1、B.0.6 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7.3 质量控制过程文件7.3.1 过程审查资料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1)施工单位将拟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等报送至项目监理机构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签署。按照有关规定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平行检验。对己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施工现场。(2)报送资料应包括出厂合格证
31、、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检骏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等。(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 B.0.6 格式,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2 计量设备检定审查文件(1)计量设备检定报告由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报至项目监理机构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以确保计量设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2)计量设备报审、报验表可采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14附录表 B.0.7 格式,计量设备检定报告应为原件。3 试验室报审表(1)施工单位于工程开工前将为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相关文件资料提交至项目监
32、理部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2)该试验室是指施工单位自有试验室或委托的试验室。(3)试验室的检查应包含下列内容:1)试验室的资质许可检测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试验室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4 试验室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B0.7 格式,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7.3.2 过程验收资料l 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报验资料(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对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报验提出验收意见。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
33、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3)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4)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2)对于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报验,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项目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别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和对现场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提出审查和验收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
34、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的要求。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3)对未经项目监理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子分部)工程,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4)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报验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附录
35、表 B.0.7 格式,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5)分部工程报验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 B.0.8 格式,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报验表后附资料应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15相应格式。7.3.3 过程记录资料1 材料复试、见证取样送检报告和记录台账(1)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已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见证抽样送检。(2)记录台账在抽样送检时建立,检测报告返回后完善,宜分类记录。(3)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相关人员担任,并应
36、由建设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4)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姓名专用章。(5)材料复试、见证取样送检报告应按照工程施工顺序分类归档,记录台账随同归档。2 旁站记录(1)旁站记录由监理人员在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并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后填写。(2)房屋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1)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等基坑支护、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
37、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2)其它现行规范、标准等规定的其他需要旁站的内容。(3)市政公用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1)回填、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孔道压浆、高压喷浆、基层、面层、管道试压、系统调试等。2)其它现行规范、标准等规定的其他需要旁站的内容。(4)旁站记录内容应说明:1)负责需旁站部位具体施工的作业单位;2)需旁站部位的施工作业内容,主要施工机械、材料、人员和完成的工程内容等记录;3)监理人员检查旁站部位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包括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准备及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38、准执行等情况。(5)旁站记录应由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内容、专业特点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填写、补充。(6)旁站记录表格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袭A.0.6 格式,本表一式一份,项目监理机构留存。3 平行检验记录(1)平行检验记录由监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同时对施工单位自检的同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测试验活动并记录形成。(2)平行检验记录可采用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 中分项工程自检表格格式,也可根据实际检测试验项目自行设计表格。7.3.4 过程辅助资料l 本规程未规定的且需项目监理机构留存的施工技术文件资料。162 第
39、三方检测资料。3 实施监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 未规定的文件资料,格式可自行设定。7.4 质量缺陷、事故处理文件7.4.1 质量缺陷验收文件1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对施工单位的处理过程进行检查、验收。2 质量缺陷验收资料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 B.0.7 格式,后附材料格式应符合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 相应内容。7.4.2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质量事故书面报告)1 项目监理机构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
40、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并形成报告文件。2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对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3 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应遵循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编写,主要内容应包含:(1)工程及各参建单位名称;(2)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方案;(6)事故处理的过程及结果。178 安全
41、生产管理的监理文件资料8.1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实施细则8.1.1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实施细则1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编制 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2 应包含如下内容:(1)工程概况、范围、依据、目标:(2)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理体系、各级岗位职责:(3)监理人员安全守则、监理工作程序及要求:(4)施工各阶段监理主要工作;(5)工作制度;(6)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巡视方案:(7)其他有关内容。3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经总监理工程帅批准后实施。8.2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审查资料8.2.1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相关人员、设施设备等审核资料1 工
42、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2 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令类资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审合格与否;核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并留存复印件。3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相关人员资格报审表可采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附录表 B.0.7 格式,具体应包含内容如下:(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
43、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资格证书。8.2.2 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审查文件181 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由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分项工程)开工前予以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2 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 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报审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4 施工单位在大型施工设备(特种设备)安装作业前,应编制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再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后准予使用并书面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5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13/T 50319-2013 附录表 B.0.1 格式。本表一式三份,建
44、设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各存一份。8.2.3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文件审查资料l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文件报审资料由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开工前予以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2 报审表可采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 B.0.7 格式。3 具体应包含内容如下(l)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生产许可制度;(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管理制度:(4)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7)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8)机械设备(包括租赁设备)管理制度:(9)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Il)应急救
45、援预案管理制度;(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4)I 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8.3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过程检查资料8.3.1 安全巡视资料l 安全监理巡视内容为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的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如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 除、爆破工程等及其他内容。2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是否按专项方案实施进行巡视检查。3 安全巡视记录内容说明:(1)需巡视部位的施工的作业单位;(2)需巡视部位的施工作业内容及主要施工机械、人员情况等:(3)应检查需巡视工序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情况
46、,包括施工单位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以及施工机械、是否按(专项)施工19方案执行4 安全巡视记录应由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内容、专业特点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填写、补充。5 安全巡视记录按附录 A 格式书写,本表一式一份,项目监理机构留存。8.3.2 安全例行检查资料l 监理项目机构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并形成文字记录资料。2 安全例行检查内容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参照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内容执行,表格自行设定。8.3.3 监理(安全生产管理)日志l 一、二级工程应设立监理(安全生产管理)日志。2 安全监理日志应记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
47、履责工作情况。3 安全监理日志记录内容应根据工程进展不同阶段相应调整。4 安全监理日志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 中关于监理日志的相应要求。8.3.4 监理报告1 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后签发监理通知单;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2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 I 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若情况紧急,项目监理机构可先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后应以书面形式监理报告送达政府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3 监理报告格式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48、附录表A.0.4 格式,本表一式四份,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各一份。209 造价控制文件资料9.1 工程造价控制监理实施细则9.1.1 工程造价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应依据设计文件、监理规划、施工方案、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编制。9.1.2 工程造价控制监理实施细则应对导致工程造价发生重大变化的工程变更、施工方案调整、工程材料变更、政策性调价及其他因素等采取预控措施。9.1.3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9.2 工程款支付资料9.2.1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文件审核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沟通协
49、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9.2.2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1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并提出相应的支持性材料。2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计量,对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转建设单位审批。3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9.2.3 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部位,项目监理机构不进行工程计量。9.2.4 工程款支付证书格式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咐录表 A.0.8,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9.2.5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附录表 B.0.11,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9.3 费用索赔资料9.3.1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费用索赔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内容应包含费用索赔原始资料及索赔意向通知书和费用索赔报审表。219.3.2 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