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项 目建 设 单 位 :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单 位 :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批 准 : 审 核 : 编 制 : 编 制 时 间 :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1目 录第一章 编制依据 .3第二章 工程概况 .4第三章 原材料、配合比、制备及运输 .5第四章 混凝土主要施工设备和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9第五章 混凝土浇筑顺序和施工进度计划 .10第六章 混凝土施工 .11第七章 混凝土的温控施工 .18第八章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防裂缝技术措施 .22第九章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25第十章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
2、安全保证措施 26第十一章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环保措施 .28计算书:施工阶段温度应力与收缩应力的计算 28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2第一章 编制依据本 方 案 编 制 主 要 依 据 以 下 规 范 、 标 准 及 其 相 关 文 件 、 图 纸 及 施 工组 织 设 计 , 详 细 如 下 :一 、 XXX 总 承 包 工 程 施工合同。二、X XX 总 承 包 工 程 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地勘报告。三 、 相 关 的 规 范 、 标 准1、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50202-20022、 混 凝 土
3、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GB50204-20153、 混 凝 土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GB50164-20114、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应 用 技 术 规 范 GB50119-20035、 高 层 建 筑 箱 形 与 筏 形 基 础 技 术 规 范 JGJ6-20116、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施 工 规 范 GB50496-20097、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检 查 标 准 JGJ59-2011;四 、 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五 、 本 工 程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3第二章 工程概况1、 工
4、 程 名 称 :XXX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2、 工 程 地 点 :XXX3、 建 设 单 位 : XX 置 业 有 限 公 司4、 设 计 单 位 : XX 建 筑 设 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5、 监 理 单 位 : XX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6、 勘 察 单 位 : XX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7、 本 工 程 高 层 建 筑 结 构 类 型 为 剪 力 墙 结 构 , 纯 地 下 室 部 分 及 单 层商 业 结 构 形 式 为 框 架 结 构 。 总 建 筑 面 积 116684.84 。 地 下 室 一层 , 地 上 由 12 栋
5、 楼 组 成 。 其 中 地 下 室 层 高4.2m, 2#、 3#、 8#、 9#、 10#、 11#、 12#楼 均 为 18 层 , 建 筑 高 度均 为 54.9m, 标 准 层 层 高 均 为 3m, 非 标 准 层 层 高4.8m; 3#、 4#、 5#、 6#、 7#楼 均 为 12 层 , 建 筑 高 度 均 为 36.6m,标 准 层 层 高 均 为 3m, 非 标 准 层 层 高 3.6m;本 工 程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主 要 在 112#楼 筏 形 基 础 , 具 体 情 况 如 下表 所 示 。部 位 筏 基 厚 度 ( m)混 凝 土 用 量( m)砼 等 级1
6、#、 2#楼 筏 基 1.3 约 800 C353#7 楼 筏 基 0.9 约 550 C358#12 楼 筏 基 1.3 约 800 C35与 普 通 混 凝 土 相 比 ,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具 有 结 构 厚 、 体 积 大 、 钢 筋 密 、工 程 条 件 复 杂 和 施 工 技 术 要 求 高 等 特 点 , 因 此 要 从 技 术 上 、 材 料 上 做好 充 分 的 准 备 工 作 , 才 能 确 保 混 凝 土 质 量 。 除 了 满 足 强 度 、 刚 度 、 整体 性 和 耐 久 性 等 要 求 外 , 主 要 应 解 决 好 控 制 温 度 变 形 的 发 生 和
7、开 展 ;必 须 采 取 表 面 保 温 保 湿 养 护 , 塑 料 薄 膜 加 麻 袋 全 封 闭 养 护 , 使 混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4凝 土 内 保 持 一 定 的 湿 度 又 要 确 保 混 凝 土 内 外 温 差 控 制 在 25 。 混凝 土 温 度 裂 缝 产 生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混 凝 土 的 导 热 性 能 差 , 其 外 部 的水 化 热 量 散 失 较 快 , 而 积 聚 在 结 构 内 部 的 水 化 热 则 不 易 散 失 , 造 成 混凝 土 各 部 位 之 间 的 温 度 差 和 温 度 应 力 , 当
8、 表 面 拉 应 力 超 过 混 凝 土 的 抗拉 强 度 时 , 就 会 产 生 温 度 裂 缝 。第三章 原材料、配合比、制备及运输一 、 基 本 要 求大 体 积 混 凝 土 配 合 比 的 设 计 除 应 符 合 工 程 设 计 所 规 定 的 强 度 等 级 、耐 久 性 、 抗 渗 性 、 体 积 稳 定 性 等 要 求 外 , 尚 应 符 合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施 工工 艺 特 性 的 要 求 , 并 应 符 合 合 理 使 用 材 料 、 降 低 混 凝 土 绝 热 温 升 值 的要 求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的 制 备 和 运 输 , 除 应 符 合 设 计 混 凝
9、 土 强 度 等 级的 要 求 外 , 尚 应 根 据 预 拌 混 凝 土 供 应 运 输 距 离 、 运 输 设 备 、 供 应 能 力 、材 料 批 次 、 环 境 温 度 等 调 整 预 拌 混 凝 土 的 有 关 参 数 。二 、 原 材 料本 工 程 混 凝 土 采 用 商 品 混 凝 土 供 应 厂 家 为 广 安 市 九 鼎 商 品 混 凝 土有 限 公 司 。2.1.1 配 置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所 用 水 泥 的 选 择 及 其 质 量 , 应 符 合 下列 规 定 :(1)所 用 水 泥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通 用 硅 酸 盐 水 泥 GB175-20
10、07 的 有 关 规 定 , 当 采 用 其 他 品 种 时 , 其 性 能 指 标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现行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 ;( 2) 应 选 用 中 、 低 热 硅 酸 盐 水 泥 或 低 热 矿 渣 硅 酸 盐 水 泥 , 大 体积 混 凝 土 所 用 水 泥 其 3d 的 水 化 热 不 宜 大 于 240kj/kg, 7d 的 水 化热 不 宜 大 于 270 kj/kg。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5( 3) 当 混 凝 土 有 抗 渗 指 标 要 求 时 , 所 用 水 泥 的 铝 酸 三 钙 含 量 不宜 大 于 8%;(
11、4) 所 用 水 泥 在 搅 拌 站 的 入 机 温 度 不 宜 大 于 60 。2.1.2 水 泥 进 场 时 应 对 水 泥 品 种 、 强 度 等 级 、 包 装 或 散 装 仓 号 、出 厂 日 期 等 进 行 检 查 。 并 应 对 其 强 度 、 安 定 性 、 凝 结 时 间 、 水 化 热 等性 能 指 标 及 其 他 必 要 的 性 能 指 标 进 行 复 检 。2.1.3 骨 料 的 选 择 , 除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普 通 混 凝 土 用砂 、 石 质 量 及 检 验 方 法 标 准 JGJ 52-2006 的 有 关 规 定 外 , 尚 应符 合 下
12、列 规 定 :( 1) 细 骨 料 宜 采 用 中 砂 , 其 细 度 模 数 宜 大 于 2 3, 含 泥 量 不应 大 于 3 ;(2)粗 骨 料 宜 选 用 粒 径 5 31 5ram, 并 应 连 续 级 配 , 含 泥 量 不应 大 于 1 ;(3)应 选 用 非 碱 活 性 的 粗 骨 料 ;( 4) 当 采 用 非 泵 送 施 工 时 , 粗 骨 料 的 粒 径 可 适 当 增 大 。2.1.4 粉 煤 灰 和 粒 化 高 炉 矿 渣 粉 , 其 质 量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用 于 水 泥 和 混 凝 土 中 的 粉 煤 灰 GB l596-2005 和 用 于
13、水 泥 和混 凝 中 的 粒 化 高 炉 矿 渣 粉 GB T l8046-2008 的 有 关 规 定 。2.1.5 所 用 外 加 剂 的 质 量 及 应 用 技 术 ,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GB 8076-2008、 混 凝 土 外 加 剂 应 用 技 术 规 范 GB 50119-2003 和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的 规 定 。2.1.6 外 加 剂 的 选 择 除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1) 外 加 剂 的 品 种 、 掺 量 应 根 据 工 程 所 刚 胶 凝 材 料 经 试 验 确 定 ;( 2) 应 提 供 外 加
14、 剂 对 硬 化 混 凝 土 收 缩 等 性 能 的 影 响 ;(3)耐 久 性 要 求 较 高 或 寒 冷 地 区 的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 宜 采 用 引 气 剂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6或 引 气 减 水 剂 。2.1.7 拌 合 用 水 的 质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混 凝 土 用 水 标 准 JGJ 63-2006 的 有 关 规 定 。2.2 配 合 比 设 计2.2.1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配 合 比 设 计 除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普 通 混 凝 土 配 合 比 设 计 规 程 JGJ 55-201
15、1 的 有 关 规 定 外 尚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采 用 混 凝 土 60d 或 90d 强 度 作 指 标 时 应 将 其 作 为 混 凝土 配 合 比 的 设 计 依 据 ;( 2) 所 配 制 的 混 凝 土 拌 合 物 , 到 浇 筑 工 作 面 的 坍 落 度 不 宜 大 于160mm。( 3) 拌 和 水 用 量 不 宜 大 于 175kg m。( 4) 粉 煤 灰 掺 量 不 宜 超 过 胶 凝 材 料 用 量 的 40 ; 矿 渣 粉 的 掺量 不 宜 超 过 胶 凝 材 料 用 量 的 50 ; 粉 煤 灰 和 矿 渣 粉 掺 合 料 的 总 量 不宜 大
16、 于 混 凝 土 中 胶 凝 材 料 用 量 的 50 。( 5) 水 胶 比 不 宜 大 于 0 50。( 6) 砂 率 宜 为 35 42 。2.2.2 在 混 凝 土 制 备 前 , 应 进 行 常 规 配 合 比 试 验 , 并 应 进 行 水化 热 、 泌 水 率 、 可 泵 性 等 对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控 制 裂 缝 所 需 的 技 术 参 数 的试 验 !必 要 时 其 配 合 比 设 计 应 当 通 过 试 泵 送 。2.2.3 在 确 定 混 凝 土 配 合 比 时 , 应 根 据 混 凝 土 的 绝 热 温 升 、 温控 施 工 方 案 的 要 求 等 , 提 出
17、混 凝 土 制 备 时 粗 细 骨 料 和 拌 和 用 水 及 入 模温 度 控 制 的 技 术 措 施 。2.3 制 备 及 运 输2.3.1 混 凝 土 的 制 备 量 与 运 输 能 力 应 满 足 混 凝 土 浇 筑 工 艺 的 要求 , 并 应 选 用 具 有 生 产 资 质 的 预 拌 混 凝 土 生 产 单 位 , 其 质 量 应 符 合 现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7行 国 家 标 准 预 拌 混 凝 土 )GB T l4902-2003 的 有 关 规 定 , 并 应满 足 施 工 工 艺 坍 落 度 损 失 、 入 模 坍 落 度 、
18、入 模 温 度 等 的 技 术 要 求 。2.3.2 多 厂 家 制 备 预 拌 混 凝 土 的 工 程 , 应 符 合 原 材 料 、 配 合 比 、材 料 计 量 等 级 相 同 , 以 及 制 备 工 艺 和 质 量 检 验 水 平 基 本 相 同 的 要 求 。2.3.3 混 凝 土 拌 合 物 的 运 输 应 采 用 混 凝 土 搅 拌 运 输 车 , 运 输 车应 具 有 防 风 、 防 晒 、 防 雨 和 防 寒 设 施 。2.3.4 搅 拌 运 输 车 在 装 料 前 应 将 罐 内 的 积 水 排 尽 。2.3.5 运 输 车 的 数 量 应 满 足 混 凝 土 浇 筑 的
19、工 艺 要 求 , 计 算 如 下 :( 1) 混 凝 士 泵 的 实 际 平 均 输 出 量 , 可 根 据 混 凝 土 泵 的 最 大 输 出量 , 配 管 情 况 和 作 业 效 率 , 按 下 式 计 算Q1=Qmax 1 ( 公 式 1)式 中 Q1每 台 混 凝 土 泵 的 实 际 平 均 输 出 量 (m h);Qmax 每 台 混 凝 土 泵 的 最 大 输 出 量 (m3 h); 1配 管 条 件 系 数 , 可 取 0.8 0.9; 作 业 效 率 , 根 据 混 凝 土 搅 拌 运 输 车 向 混 凝 土 泵 供 料 的间 断 时 间 、 拆 装 混 凝 土 输 出 管
20、和 布 料 停 歇 等 情 况 , 可 取0.5 O.7。( 2) 当 混 凝 土 泵 连 续 作 业 时 , 每 台 混 凝 土 泵 所 需 配 备 的 混 凝 土搅 拌 运 输 车 台 数 , 可 按 下 式 计 算 : ( 公 式2)式 中 N混 凝 土 搅 拌 运 输 车 台 数 (台 );V每 台 混 凝 土 搅 拌 运 输 车 的 容 量 (m3);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8S0 一 混 凝 土 搅 拌 运 输 车 平 均 行 车 速 度 (km h);L混 凝 土 搅 拌 运 输 车 往 返 距 离 (km);Tt每 台 混 凝 土 搅 拌
21、 运 输 车 总 计 停 歇 时 间 (h)。2.3.6 搅 拌 运 输 车 单 程 运 送 时 间 , 采 用 预 拌 混 凝 土 时 , 应 符 合现 行 国 家 标 准 预 拌 混 凝 土 GB T l4902-2003 的 有 关 规 定 。2.3.7 搅 拌 运 输 过 程 中 需 补 充 外 加 剂 或 调 整 拌 合 物 质 量 时 ,宜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运 输 过 程 中 出 现 离 析 或 使 用 外 加 剂 进 行 凋 整 时 , 搅 拌 车 应进 行 快 速 搅 拌 , 搅 拌 时 间 不 应 小 于 120s;( 2)运 输 过 程 中 严 禁 向 拌
22、合 物 中 加 水 。2.3.8 运 输 过 程 中 , 坍 落 度 损 失 或 离 析 严 重 , 经 补 充 外 加 剂 或速 搅 拌 已 无 法 恢 复 混 凝 土 拌 合 物 的 工 艺 性 能 时 , 不 得 浇 筑 入 模 。第四章 混凝土主要施工设备和现场总平面布置图4.1 混 凝 土 的 主 要 施 工 设 备 : 根 据 本 工 程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各 分 区 的工 程 量 大 小 , 拟 配 备 2 台 HBT80/90 输 送 泵 , 部 分 区 段 浇 筑 线 路 较长 , 浇 筑 量 较 大 的 可 辅 以 汽 车 式 输 送 泵 (天 泵 )。其 他 主 要
23、 浇 筑 设 备 见 下 表 :机 械 名 称 型 号 台 班 功 率 备 注输 送 泵 HBT80C 2 台 110KW振 动 棒 ZN50 10 个 11KW平 板 振 动 器 HZ2-7 2 台 3KW全 站 仪 1 台水 准 仪 1 台铁 锹 20 把塑 料 布 100 张4.2 施 工 现 场 平 面 布 置 图 见 附 图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9第五章 混凝土浇筑顺序和施工进度计划5.1 根 据 本 工 程 分 区 情 况 及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的 进 度 安 排 , 分 工 程 各区 段 施 工 顺 序 。各 区 段 混 凝 土
24、 本 着 最 小 施 工 作 业 面 , 减 小 施 工 冷 缝 出 现 的 可 能 性 ,同 时 考 虑 机 械 布 置 的 位 置 来 确 定 浇 筑 流 向 、 浇 筑 顺 序 及 浇 筑 流 向 见 附图 。5.2 施 工 进 度 计 划根 据 广 大 置 业 开 盘 节 点 及 本 工 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的 总 体 安 排 , 本 工程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的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见 表 2。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10第六章 混凝土施工大 体 积 混 凝 土 工 程 的 施 工 宜 采 用 整 体 分 层 连 续 浇 筑 施
25、 工 ( 图1-1) 或 推 移 式 连 续 浇 筑 施 工 ( 1-2)图 1-1 整 体 分 层 连 续 浇 筑 施 工图 1-2 推 移 式 连 续 浇 筑 施 工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施 工 设 置 水 平 施 工 缝 时 , 除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外 , 尚应 根 据 混 凝 土 浇 筑 过 程 中 温 度 裂 缝 控 制 的 要 求 、 混 凝 土 的 供 应 能 力 、钢 筋 工 程 的 施 工 、 预 埋 管 件 安 装 等 因 素 确 定 其 位 置 及 间 歇 时 间 。超 长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施 工 , 应 选 用 下 列 方 法 控 制 结 构 不
26、出 现 有 害 裂缝 :(1)留 置 变 形 缝 : 变 形 缝 的 设 置 和 施 工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的 规 定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11(2)后 浇 带 施 工 : 后 浇 带 的 设 置 和 施 工 应 符 合 图 纸 及 国 家 现 行 有关 标 准 的 规 定 ;(3)跳 仓 法 施 工 : 跳 仓 的 最 大 分 块 尺 寸 不 宜 大 于 40m, 跳 仓 间 隔 施 工 的 时 间 不 宜 小 于 7d, 跳 仓 接 缝 处 应 按 施 工 缝 的 要 求 设 置 和 处理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的
27、施 工 宜 规 定 合 理 的 工 期 , 在 不 利 气 候 条 件 下 应 采取 确 保 工 程 质 量 的 措 施 。筏 板 砼 浇 筑 振 捣 时 , 为 了 保 证 施 工 质 量 , 振 捣 器 的 振 动 棒 插 点 必须 按 下 图 执 行 。6.1 施 工 技 术 准 备6.1.1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施 工 前 应 进 行 图 纸 会 审 , 提 出 施 工 阶 段 的综 合 抗 裂 措 施 , 制 定 关 键 部 位 的 施 工 作 业 指 导 书 。6.1.2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施 工 应 在 混 凝 土 的 模 板 和 支 架 、 钢 筋 工 程 、预 埋
28、管 件 等 工 作 完 成 并 验 收 合 格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6.1.3 施 工 现 场 设 施 应 按 施 工 总 平 面 布 置 图 的 要 求 按 时 完 成 , 场区 内 道 路 应 坚 实 平 坦 , 应 与 市 政 、 交 管 等 部 门 协 调 , 制 定 场 外 交 通 临时 疏 导 方 案 。6.1.4 施 工 现 场 的 供 水 、 供 电 应 满 足 混 凝 土 连 续 施 工 的 需 要 , 当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12有 断 电 可 能 时 , 应 有 双 回 路 供 电 或 自 备 电 源 等 措 施 。6.1.
29、5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的 供 应 能 力 应 满 足 混 凝 土 连 续 施 工 的 需 要 ,不 宜 低 于 单 位 时 间 所 需 量 的 1.2 倍 。6.1.6 用 于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施 工 的 设 备 , 在 浇 筑 混 凝 土 前 应 进 行 全面 的 检 修 和 试 运 转 , 其 性 能 和 数 量 应 满 足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连 续 浇 筑 的 需要 。6.1.7 混 凝 土 的 测 温 监 控 设 备 宜 按 本 规 范 的 有 关 规 定 配 置 和 布 设 ,标 定 调 试 应 正 常 , 保 温 用 材 料 应 齐 备 , 并 应 派 专 人
30、负 责 测 温 作 业 管 理 。6.1.8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施 工 前 , 应 对 工 人 进 行 专 业 培 训 , 并 应 逐 级进 行 技 术 交 底 , 同 时 应 建 立 严 格 地 岗 位 责 任 制 和 交 接 班 制 度 , 同 时 应配 备 足 够 的 劳 动 力 。各 区 域 底 板 混 凝 土 施 工 , 项 目 经 理 全 面 负 责 生 产 技 术 协 调 工 作 ,生 产 经 理 1 名 , 负 责 栋 号 生 产 , 项 目 工 程 师 负 责 各 区 域 施 工 技 术 , 各区 域 技 术 组 负 责 现 场 施 工 技 术 指 导 , 各 区 专
31、职 质 检 员 负 责 现 场 施 工 质量 。 各 区 配 1 个 混 凝 土 施 工 班 组 , 各 班 组 配 振 捣 手 5 名 , 其 它 配合 人 员 5 人 。6.2 模 板 工 程6.2.1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的 模 板 和 支 架 系 统 应 按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的 规 定 进 行 强 度 、 刚 度 和 稳 定 性 验 算 , 同 时 还 应 结 合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的养 护 方 法 进 行 保 温 构 造 设 计 。6.2.2 模 板 和 支 架 系 统 在 安 装 、 使 用 和 拆 除 过 程 中 , 必 须 采 取防 倾 覆 的 临 时
32、固 定 措 施 。6.2.3 后 浇 带 或 跳 仓 法 留 置 的 竖 向 施 工 缝 , 宜 用 钢 板 网 、 铁 丝网 或 小 板 条 拼 接 支 模 , 也 可 用 快 易 收 口 网 进 行 支 挡 ; 后 浇 带 的 垂 直 支架 系 统 宜 与 其 他 部 位 分 开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136.2.4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的 拆 模 时 间 , 应 满 足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对混 凝 土 的 强 度 要 求 , 混 凝 土 浇 筑 体 表 面 与 大 气 温 差 不 应 大 于 20C; 当 模 板 作 为 保
33、温 养 护 措 施 的 一 部 分 时 , 其 拆 模 时 间 应 根 据 本 方 案计 算 的 温 控 要 求 确 定 。6.2.5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宜 适 当 延 迟 拆 模 时 间 , 拆 模 后 , 应 采 取 预防 寒 流 袭 击 、 突 然 降 温 和 剧 烈 干 燥 等 措 施 。6.3 混 凝 土 浇 筑6.3.1 大 体 积 凝 土 的 浇 筑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混 凝 土 浇 筑 层 厚 度 应 根 据 所 用 振 捣 器 的 作 用 深 度 及 混 凝 :土 的 和 易 性 确 定 , 整 体 连 续 浇 筑 时 宜 为 300 500mm。
34、(2)整 体 分 层 连 续 浇 筑 或 推 移 式 连 续 浇 筑 , 应 缩 短 间 歇 时 间 , 间歇 时 间 不 应 大 于 混 凝 土 的 初 凝 时 间 。 混 凝 土 的 初 凝 时 间 应 通 过 试 验 确定 。 当 层 间 间 歇 时 间 超 过 混 凝 土 的 初 凝 时 间 时 , 层 面 应 按 施 工 缝 处 理 ,承 台 混 凝 土 浇 筑 斜 面 分 层 厚 度 控 制 在 500mm 以 内 , 浇 筑 斜 向 坡 度为 l: 6, 每 条 管 布 料 直 径 大 约 在 1 5 20m 范 围 , 混 凝 土 浇 筑 时要 准 确 控 制 分 层 的 厚
35、度 , 均 匀 布 料 , 覆 盖 完 全 。 混 凝 土 浇 筑 过 程 中 ,应 加 强 振 捣 , 且 要 保 证 上 下 层 混 凝 土 之 间 浇 筑 间 隙 时 间 不 超 过 初 凝 时间 的 t 2, 施 工 中 采 取 二 次 复 振 技 术 振 捣 提 高 混 凝 土 界 面 处 粘 结 力和 胶 合 力 , 消 除 混 凝 土 泌 水 现 象 。 振 捣 时 , 使 用 插 入 式 振 捣 器 , 振 捣程 度 以 混 凝 土 浆 上 浮 , 不 出 现 气 泡 为 合 适 。 振 捣 器 振 捣 间 距 按400mm 梅 花 状 振 捣 , 采 用 自 后 向 前 的
36、振 捣 顺 序 , 振 捣 器 垂 直 插 入 下层 混 凝 土 , 且 插 入 深 度 不 应 小 于 500 mm, 使 上 、 下 两 层 混 凝 土 完融 合 。 对 于 底 板 混 凝 土 采 用 常 规 施 工 方 法 浇 筑 混 凝 土 。( 3) 混 凝 土 浇 筑 宜 从 低 处 开 始 , 沿 长 边 方 向 自 一 端 向 另 一 端 进行 。 当 混 凝 土 供 应 量 有 保 证 时 , 亦 可 多 点 同 时 浇 筑 。( 4) 混 凝 土 浇 筑 宜 采 用 二 次 振 捣 工 艺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146.3.2
37、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施 工 采 取 分 层 问 歇 浇 筑 混 凝 土 时 , 水 平 施工 缝 的 处 理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在 已 硬 化 的 混 凝 土 表 面 , 应 清 除 表 面 的 浮 浆 、 松 动 的 石 子及 软 弱 混 凝 土 层 。( 2) 在 上 层 混 凝 土 浇 筑 前 , 应 用 清 水 冲 洗 混 凝 土 表 面 的 污 物 ,并 应 充 分 润 湿 , 但 不 得 有 积 水 。( 3) 混 凝 土 应 振 捣 密 实 , 并 应 使 新 旧 混 凝 土 紧 密 结 合 。6.3.3 施 工 缝 及 后 浇 带 处 理 : 地 下
38、室 底 板 后 浇 带 采 用 模 版 做 成直 行 缝 , 地 下 室 底 板 与 外 墙 之 间 的 施 工 缝 原 则 上 留 在 底 板 面 以 上500mm 处 , 做 成 平 台 缝 并 加 止 水 钢 板 或 企 口 缝 , 水 池 墙 壁 同 外 墙 。 施工 缝 中 间 3cm 要 求 平 整 , 其 余 表 面 采 用 植 石 笋 处 理 , 石 笋 植 入 混 凝土 内 要 求 达 石 子 长 度 的 2/3。6.4.4 大 体 积 砼 浇 筑 过 程 中 , 除 现 场 必 要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外 , 项目 部 应 安 排 专 人 值 班 , 负 责 现 场 相
39、 关 管 理 、 协 调 及 其 他 临 时 情 况处 理 、 突 发 情 况 汇 报 等 工 作 。 根 据 项 目 部 现 有 人 员 配 备 情 况 , 各 单位 大 体 积 砼 浇 筑 时 , 项 目 部 由 杨 厚 成 、 杨 武 军 、 罗 德 俊 三 人 轮 流 值 班 ,张 小 亦 负 责 总 协 调 。 要 求 劳 务 单 位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至 少 一 名 在 现 场 指 挥生 产 , 施 工 班 组 至 少 组 织 两 个 轮 换 带 班 管 理 人 员 。6.4 混 凝 土 养 护6.4.1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的 养 护 方 式 应 根 据 其 厚 度 、
40、 当 时 的 气 候 条件 由 计 算 确 定 。6.4.2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应 进 行 保 温 保 湿 养 护 , 在 每 次 混 凝 土 浇筑 完 毕 后 , 除 应 按 普 通 混 凝 土 进 行 常 规 养 护 外 , 尚 应 及 时 按 温 控 技 术措 施 的 要 求 进 行 保 温 养 护 ,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1) 应 专 人 负 责 保 温 养 护 工 作 , 同 时 做 好 测 试 记 录 ;( 2) 保 湿 养 护 的 持 续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l4d, 并 应 经 常 检 查 塑 料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41、 方 案 15薄 膜 或 养 护 剂 涂 层 的 完 整 情 况 , 保 持 混 凝 土 表 面 湿 润 ;( 3) 保 温 覆 盖 层 的 拆 除 应 分 层 逐 步 进 行 , 当 混 凝 土 的 表 面 温 度与 环 境 最 大 温 差 小 于 20 时 , 可 全 部 拆 除 。6.4.3 在 混 凝 土 浇 筑 完 毕 初 凝 前 , 宜 立 即 进 行 喷 雾 养 护 工 作 。6.4.4 塑 料 薄 膜 、 麻 袋 、 阻 燃 保 温 被 等 , 可 作 为 保 温 材 料 覆 盖混 凝 土 和 模 板 , 必 要 时 , 可 搭 设 挡 风 保 温 棚 或 遮 阳 降 温 棚
42、。 在 保 温 养护 中 , 应 对 混 凝 土 浇 筑 体 的 里 表 温 差 和 降 温 速 率 进 行 现 场 监 测 , 当 实测 结 果 不 满 足 温 控 指 标 的 要 求 时 , 应 及 时 调 整 保 温 养 护 措 施 。6.4.5 高 层 建 筑 转 换 层 的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施 工 , 应 加 强 养 护 , 其 侧模 : 底 模 的 保 温 构 造 应 在 支 模 设 计 时 确 定 。6.4.6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拆 模 后 , 地 下 结 构 应 及 时 回 填 土 ; 地 上 结 构应 尽 早 进 行 装 饰 , 不 宜 长 期 暴 露 在 自
43、然 环 境 中 。6.5 特 殊 气 候 条 件 下 的 施 工6.5.1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施 工 遇 炎 热 、 冬 期 、 大 风 或 雨 雪 天 气 时 , 必须 采 用 保 证 混 凝 土 浇 筑 质 量 的 技 术 措 施 。6.5.2 炎 热 天 气 浇 筑 混 凝 土 时 , 宜 采 用 遮 盖 、 洒 水 、 拌 冰 屑 等 降低 混 凝 土 原 材 料 温 度 的 措 施 , 混 凝 土 入 模 温 度 宜 控 制 在 30 以 下 。混 凝 土 浇 筑 后 , 应 及 时 进 行 保 湿 保 温 养 护 ; 条 件 许 可 时 , 应 避 开 高 温时 段 浇 筑
44、混 凝 土 。 结 合 目 前 季 节 气 候 因 素 , 本 次 施 工 不 考 虑 高 温 施 工措 施 。6.5.3 大 风 天 气 浇 筑 混 凝 土 时 , 在 作 业 面 应 采 取 挡 风 措 施 ,并 应 增 加 混 凝 土 表 面 的 抹 压 次 数 , 应 及 时 覆 盖 塑 料 薄 膜 和 保 温 材料 。6.5.4 雨 天 不 宜 露 天 浇 筑 混 凝 土 , 当 需 施 工 时 , 应 采 取 确 保 混凝 土 质 量 的 措 施 。 浇 筑 过 程 中 突 遇 大 雨 天 气 时 , 应 及 时 在 结 构 合 理 部位 留 置 施 工 缝 , 并 应 尽 快 中
45、 止 混 凝 土 浇 筑 , 对 已 浇 筑 还 未 硬 化 的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16混 凝 土 应 立 即 进 行 覆 盖 , 严 禁 雨 水 直 接 冲 刷 新 浇 筑 的 混 凝 土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17第七章 混凝土的温控施工为 了 掌 握 筒 体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升 温 和 降 温 的 变 化 规 律 , 需 对 混 凝 土进 行 温 度 检 测 控 制 。7.1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浇 筑 体 内 检 测 点 的 布 置 , 应 真 实 地 反 映 出 混 凝土 浇 筑 体
46、内 最 高 温 升 、 里 表 温 差 、 降 温 速 率 及 环 境 温 度 , 可 按 下 列 方式 布 置 :( 1)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范 围 应 以 所 选 混 凝 土 浇 筑 体 平 面 图 对 称 轴 线的 半 条 轴 线 为 检 测 区 , 在 测 试 区 内 监 测 点 按 平 面 分 层 布 置 。( 2) 在 测 试 区 内 , 监 测 点 的 布 置 与 数 量 可 根 据 混 凝 土 浇 筑 体 内温 度 场 的 分 布 情 况 及 温 控 的 要 求 确 定 。( 3) 在 每 条 测 试 轴 线 上 , 监 测 点 位 不 宜 少 于 3 处 , 应 根 据
47、 结构 的 几 何 尺 寸 布 置 ;( 4) 沿 混 凝 土 浇 筑 体 厚 度 方 向 , 必 须 布 置 外 表 、 底 面 和 中 心 温度 测 点 , 其 余 测 点 宜 按 测 点 间 距 不 大 于 600mm 布 置 ;( 5) 保 温 养 护 效 果 及 环 境 温 度 监 测 点 数 量 应 根 据 具 体 需 要 确 定 ;( 6) 混 凝 土 浇 筑 体 的 外 表 温 度 , 宜 为 混 凝 土 外 表 以 内 50mm处 的 温 度 ;( 7) 混 凝 土 浇 筑 体 底 面 的 温 度 , 宜 为 混 凝 土 外 表 以 内 50mm处 的 温 度 。7.2 测
48、温 元 件 的 安 装 :整 个 底 板 的 测 温 工 作 分 区 进 行 , 筒 体 承 台 部 位 各 设 1 组 , 共计 2 组 , 设 置 深 度 分 别 为 距 底 0.15m、 居 中 、 距 外 表 面 0.3m, 在混 凝 土 浇 筑 前 布 置 摆 设 , 每 根 测 温 线 均 应 绑 牢 在 12 钢 筋 上 , 且测 温 线 插 入 混 凝 土 内 1 端 , 温 度 感 应 器 采 用 5050 混 凝 土 垫 块 与钢 筋 隔 开 , 另 一 端 出 混 凝 土 面 200mm, 为 保 护 测 温 线 插 入 不 被 破 坏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大 体 积 砼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18采 用 100100500 的 无 盖 夹 板 盒 保 护 。7.3 测 温 元 件 的 选 择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测 温 元 件 的 测 温 误 差 不 应 大 于 0.3 ( 25 环 境 下 )2.测 试 范 围 应 为 -30 -150 ;3.绝 缘 电 阻 大 于 500M 。7.4 温 度 测 试 元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