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机密管理工作标准 A/0 第 1 页 共 4 页1.0、总则与目的为保障公司秘密事项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2.0、规范性引用文件(无)3.0、术语和定义机密:保护秘密不被泄露,称为保密。4.0、应用范围本工作标准适用重点部门及涉密员工范围内的管理。5.0、职责与权限5.1、人力资源部:全面负责组织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如保密制度、 保密协议的制定、重大保密奖惩事宜的讨论、秘密事项的审核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等;5.2、全体员工:负保守机密的义务;5.3、总经理:负责机密级文件、资料、记录的借用批准。6.0、管理内容及要求6.1、保密范围6.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6.1.2、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6.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6.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6.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6.1.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6.1.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6.2、机密类别6.2.1、公司机密分为:A 级为“绝密” 、B 级为“机密” 、C 级为“秘密”三级;6.2.1.1、绝密:即最重要的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公司机密管理工作标准 A/0 第 2 页 共 4 页6.2.1.
3、2、机密:即主要的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6.2.1.3、秘密:即一般的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6.3、密级确定6.3.1、A 级: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6.3.2、B 级: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6.3.3、C 级: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6.3.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6.4、机密管理6.4.1、涉及本工作标准“6、5”重点部门及涉密员工范围”的人员,都须签订保密协议;6
4、.4.2、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6.4.3、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6.4.4、秘密文件应按规定标明密级。打印错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 应及时用碎纸机碎掉;6.4.5、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6.4.6、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外借;6.4.
5、7、如需借用机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6.4.8、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公司机密管理工作标准 A/0 第 3 页 共 4 页6.4.9、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6.4.10、不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不得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6.5、涉密重点部门重点部门: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商务部、企划部/采购组、事业部。6.6、涉密员工范围6.6.1、列人重点部门的所属员工;6.6.2、非重点部门的主管职位以上人员、销售顾问;6.6.3、其
6、他对象:公司总经理的专职驾驶员、售后服务部人员、负责秘密事项制作、保管的人员。6.7、保密措施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6.8、保密责任与处罚6.8.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总经办书面警告,并扣发工资 5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6.8.1.1、泄露公司机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6.8.1.2、已泄露公司机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6.8.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或移交司法机关,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6.8.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6.8.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机密的;6.8.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7.0、流程图(无) 公司机密管理工作标准 A/0 第 4 页 共 4 页8.0、关联文件员工奖惩管理规定9.0、支持文件保密协议 10.0、相关记录机密文件、资料、记录借用登记表 编 制日 期 2012-02-24文 件编 号 FJ-WI-HR-版 本编 号 A/0实 施日 期 2012-03-01编 写 欧阳娟 审 核 批 准 受 控印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