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浙江树人大学健康与社会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浙江树人大学健管学院党委2017 年 9 月 15 日2浙江树人大学健康与社会管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和浙江树人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要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发展党员
2、工作五年规划(20162020) 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第四条 发展党员必须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第二章 入党申请第五条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
3、产党。当然,个人的入党动机和入党目的必须明确、清晰、端正。第六条 凡是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并有入党愿望的学生都有资格书写入党申请书,篇数不受限制,每篇申请书字数不少于 800 字。第七条 入党申请书必须按照一定格式书写。正文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主要优缺点及今后努力方向,并表明自己真诚的入党愿望和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的决心,切忌照搬照抄。第八条 入党申请书最后落款时必须注明申请人的姓名、班级和时间,以便党务秘书处人员整理入档。班级、姓名不清或未注的入党申请书,作无效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材料遗失等问题,责任由申请人自行负责。所有
4、档案一律按行政班级归档,分方向或专业后亦不再调档。3第九条 为便于统一管理与整理,原则上个人应将入党申请书交至所在班团支书处,由团支书联系党务秘书处人员上交或者直接放至学院办公室“党务橱窗”内,由党务秘书处人员整理入档。尚未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所书写的思想汇报也应该上交至学院办公室“党务橱窗”内。第十条 递交入党申请书以及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在综合考评中加相应分值,加分事项由学院统一规定,本细则不作特别说明。第三章 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及培养第十一条 团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即对于在班级、团学工作学习表现积极的优秀的团员,各班团支部向所属党支部提出书面的推荐意见,提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党支
5、部应高度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一般在第一学期的 10 月初推选一批,第二学期的 3 月推选一批,每批的推优人数由各支部根据自身情况和基层党委的推优意见确定。班级团支部推优应实行差额选举。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建档)推选基本条件如下:1、思想素质方面: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与班团支部理论学习,综合考评原则上大一大二要求班级前 1/3,大三大四班级前 1/2。2、工作方面: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参与集体活动,能很好的完成学生会和老师布置的任务,积极参加帮扶、志愿者等具有服务性质的活动,有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3、学习方面:学习态度认真,成绩优异,原则上大一大二学习成绩排名需列班级前 1/3,大三大
6、四学习成绩排名需列班级前 1/2,无不及格科目,补考亦算不及格。4、寝室卫生方面: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争创文明寝室,一般寝室卫生检查出现一次不合格即取消入党资格,连续 5 次寝室卫生检查优秀可以抵消一次不合格记录。 (寝室卫生以学校检查结果为准)5、为鼓励广大学生为学院多做贡献,允许校院团委根据实际情况推选一定名额。要求上一学期的班级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符合上述第 1、第 3 条之规定,工作积极出色、群众基础良好。由校院团委审核、证明后,交所在支部审核、确定。6、必须已递交入党申请书7、入学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违章电器处分后当学年内不得推选)8、上一学期无旷课记录,无迟到记录。49、学习成绩和
7、综合考评成绩参照上学期成绩排名。第十二条 大一第一学期没有可以参考的大学成绩以及综合考评排名,故不参与当学期的推优活动;毕业班推优人选视情况可灵活处理名额。第十三条 推选具体流程如下:1、学院党委下发关于各班团支部推选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通知,并下发入党积极分子上报表至各党支部。2、各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上报表下发各所辖班级,在学院党委或党支部指派的党员在场监督下,由班团支部会议选举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会议应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并由组织委员记录相关会议信息,填写入党积极分子上报表 。3、各班团支部书记应及时将班主任签过字的入党积极分子上报表上交所在党支部。4、党支部对推优人选进行各方面的审核,并
8、将审核结果汇总至党务秘书处。5、院党务秘书处统一张榜公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党务秘书处和所在党支部应对有问题的候选人进行客观公正地调查、核实,以便确定情况,再做处理。6、最后将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下发各支部,供支部大会(支委会)讨论、确定。第十四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需要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党委审批,张榜公布,并报人事组织处备案。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预备)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参加党校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培养联系人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将培养情况、积极分子的成长进步情况及时填写在培养考察表中,每
9、季度记录一次。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以入党联系人为主)提交至少两份书面思想汇报,入党联系人需要及时在思想汇报上做好批注,有问题应向积极分子指出。第十五条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应该在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不久尽快向入党联系人上交一篇个人自传,尽可能按要求详细地写明各时期、各方面的情况。第十六条 党校学习是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相关知识的重要方式,更是成为一个合格的中共党员所必需的程序,其任务是通过有计划地培训,提高学员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结合新的形势,提高学员的政治思想观念和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党性,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必须经过
10、党校的培训,并结业且获得党校结业证书。没有经过培训或者不能结业的,不能发展入党。承认高中党校结业5证书,但高中党校结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该再次参与我校党校的学习与熏陶,对原有知识进行巩固。第四章 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第十七条 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满一年后,支委会开会决定将培养到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具体过程如下:1、学院党委下发团组织入党推优表至各党支部。2、各党支部将团组织入党推优表下发各所辖班级,班级团支部或团支部委员会召开推优会议,确定推优人选。并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组织入党推优表 。在团支部意见一栏中应填写该发展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基本信息。3、各班团支部书记及时将团组织
11、入党推优表上交所在党支部。4、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汇总至党务秘书处。5、院分团委审核发展对象情况。6、再次将团组织入党推优表下发各支部,入档,供支部大会讨论。第十八条 政治审查。列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应该派专人(入党联系人为主)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填写、提交政治审查表。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第十九条 群众座谈。列为发展对象后,入党联系人应对该积极分子身边相关群众、党员举行群众座谈会,深入了解其在一年考察期、乃至更以前的表现情况,也可对公示期间反应的问题向相关群
12、众证实。一般座谈人数为 8-10 人,对该同志的学习、工作、生活、思想素质等方面进行坦诚的交流、发言,指出优缺点,以利于其日后发展。座谈人员对座谈内容应绝对保密。座谈会召开人填写并提交群众座谈表。第二十条 公示。列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应将拟发展名单交与党务秘书处整理,由党务秘书处统一对拟发展名单进行公示。若张榜期限内无异议,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入党公示表并归档。第五章 预备党员接收第二十一条 基层党委、组织员预审。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须报基层党委预审,同意后,再交组织员审查。组织员审核后下发志愿书于发展对象并填写,支部准备召开支部大会。第二十二条 发展对象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
13、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该程序一般在入6党积极分子考察期结束前最后一周进行,切不可在支部大会上草草了事,要本着对本人负责、对组织负责的心态认真对待。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向被介绍人讲解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学习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第二十三条 入党的基本条件如下: 1、学习成绩:考察期间(一年即两学期)的学习成绩排
14、名原则上大一大二发展时要求班级前 1/3(含) ,大三和大四发展时要求班级前 1/2(含) ,无不及格科目(包括限选课) 。2、综合考评:考察期间(一年即两学期)的综合考评排名原则上大一大二发展时要求班级前 1/3(含) ,大三、大四发展时要求班级前 1/2(含) 。备注:如果学习成绩或综合成绩排名不在前 1/2 的发展时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必须是校院级的主要学生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荣获省级及以上荣誉。3、寝室卫生方面:寝室卫生无不合格现象,连续 5 次寝室卫生检查优秀可以抵消一次不合格记录。 (寝室卫生以学校检查结果为准)4、考察期内无任何纪律处分。5、党校结业(必须获得大学党校结业证书)
15、。6、上一学年无旷课迟到记录。7、有服务意识,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志愿服务工时达到 40 个小时。8、若有违反上述条件者,支部应慎重发展,延长考察期使其继续接受组织考察,或者直接取消积极分子资格,不予以入党。第二十四条 党支部大会。预审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表决该发展对象的入党事宜。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支部组织委员要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议的一些情况。与会党员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第二十五
16、条 支部大会后,基层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校党委组织员)对 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发展对象应该温习党章,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7向基层党委和校党委汇报。第二十六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党校学习证明、政审材料、群众意见材料、公示材料、本人思想汇报、推优表、自传等材料经党务秘书处上交基层党员,经基层党委审核批准后,上报学校人事组织处报党委备案。经校党委审核、备案后,基层党委将预备党员名单公告全院师生,正
17、式入(预备)党。第六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至少每季度向党支部提交一份思想汇报。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第二十八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基层党委组织进行。第二十九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
18、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基层党委批准。经基层党委审核后,基层党委将正式党员名单公告全院师生。 第三十条 转正的条件如下: 1、预备期内无任何纪律处分。2、预备期间(一年即两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平均在班级前 1/2,并无不及格科目(包括限选课) 。预备期间(一年即两学期)的综合考评平均排名班级前 1/2。3、预备期间无不及格科目。有补考现象并通过、其他学习工作表现突出者,支部予以考虑转正。4、学校、学院相关党务会议、思想教育等活动能够积极参加。 5、寝室卫生无不合格现象,连续 5 次寝室卫生检查优秀可以抵消一次不合格记录。 (寝室卫生以学校检查结果为准)6、预备期内无旷课迟到
19、记录。7、有服务意识,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志愿服务工时达到 40 个小时。88、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党员 1+X 手册认真做好“三联系” 。若违反上述条件者,支部应慎重发展,延长预备期或直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第三十一条 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公示七天以上,填转正公示表(附表-12)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基层党委审批,报学校人事组织处备案。第三十二条 基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由学院向全院师生公布。其党员档案由党务秘书处存入基层党委党员档案库。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20、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在党员发展和转正过程中的一切应该填写的表格一律用黑色笔填写,任何文字一律手抄,不允许出现打印形式。附文件-1 党校学习相关规定一 基本要求1. 党校学习是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相关知识的重要方式,更是成为一个合格的中共党员所必需的程序,其任务是通过有计划地培训,提高学员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结合新的形势,提高学员的政治思想观念和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党性,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 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必须经过党校的培训,并结业且获得党校结业证书(附表-6) 。没有经过培训或者不能结业的,不能发展入党。
21、学习教材必须统一由主办方购买。3. 承认高中党校结业证书,但高中党校结业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再次参与我校党校的学习与熏陶,教材统一购买、领取。二 关于党校学习、考试的具体要求、办法1. 准时参加听课、讨论和有关活动,不旷课、缺课、迟到和早退,提前 10 分钟到教室,有特殊情况必须书面请假,并经党校负责人(党务秘书处)批准,否则以旷课论处。凡迟到、早退、请假两次以上或旷课一次者,不给予结业。2. 认真听课作好笔记,党务处人员不定期抽查。93. 党校学习期间填写好学籍表。4. 党校结业考试前,每人必须写出不少于 1500 字反映真实思想的书面小结。5. 1 寸照片 1 张,并注明班级姓名,以备结业证
22、书制作之用。6. 结业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不合格者不予结业。7. 凡在结业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今后在本党校参加的培训资格,即自动取消入党资格。三 关于评选优秀学员的条件与办法为了鼓励学员学习和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对表现突出者,评为优秀学员。优秀学员条件为:1. 培训期间无旷课、缺课、迟到、早退现象;2. 培训期间表现突出,结业成绩优秀;3. 认真完成老师、党交给的各项任务。4. 比例为学员人数的 10%。优秀学员,党校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四 关于不合格学员的评定与处理办法1. 结业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2. 结业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3. 上课以及各项活动中表现
23、极差者,干扰上课、活动正常秩序者;4. 对于不合格学员,取消党校学员资格,情况严重者,党校应建议其所在支部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或者延长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10附文件-1: 健康与社会管理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一) 申请入党(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指定 12 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开始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个季度向培养联系人进行思想汇报,培养联系人及时写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采取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分配一定工作任务、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期间要求完成40 个小时以上志愿服务时间党支部每一
24、季度进行一次考察(政治觉悟、入党动机、学习和现实表现等),并记录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基层党委公示入党申请人情况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 ,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收到申请书 1 个月内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填写入党申请人情况汇总表 ,为入党申请人建立档案11(四)预备党员的接收(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条件党支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群众意见后,确定拟发展对象,并公示党支部填写党员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 ,基层党委汇
25、总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确定 2 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历史和现实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结论性书面审查意见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组织员初审基层党委组织答辩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公示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形成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基层党委审查党支部报送材料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讨论批准接收预备党员,形成决议上级党委下发发展新党员通知书 ,由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基层党委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党组织通过
26、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三联系”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前一个月) ,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基层党委公示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形成决议党支部将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形成决议党委下发党员转正通知书 ,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材料归档基层党委及时将接收预备党员的有关材料报组织部1213二、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清单目录姓 名: 学院班级: 申请时间: 培 养 人 : 序号 材料名称 件数 页数 备注1 入党申请书 2 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简要情况)3 入党申请人公示单(第一次公示)4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5 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单(第二次公示)6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7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8 “1+X”党员培养计划登记册9 思想汇报(每月) 10 群众座谈会记录表11 政审证明(政审表,本人、父、母各一份)12 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单(第三次公示)13 入党志愿书14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15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16 预备党员转正思想汇报(季度)17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第四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