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行业协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对我省各保险行业协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促进协会切实履行职能,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强化行业自律,按照“ 求真 务实、规 范管理,以人为本、服 务至上,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 则,制定本考核 办法。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内容分为组织建设、日常工作、内部管理三个部分,总分 100 分。其中,组织建设 20 分,日常工作 50 分,内部管理 30分。(一)组织建设(20 分)1、组织体系健全,职责明确。6 分2、及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真正发挥各级组织民主决策作用。6 分3、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会长、秘书长的任前行政审批制。4
2、 分4、按时换届,积极发展新会员。4 分(二)日常工作(50 分)1、自律(15 分)组织签订自律公约,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签订自律公约或引用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自律公约,2组织推动各会员单位在系统内开展自律公约的学习培训。3 分组织开展自律检查,严格进行自律处理将集中性的行业自律检查和日常自律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并严格按照自律约定进行自律处理。6 分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诚信活动,积极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湖南保监局部署的各项诚信建设工作任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行业诚信建设活动,并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总结。3 分组织制定行业标准,督促会员共同遵守组织制定行业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服务标准
3、和行规行约,督促执行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并有督促会员单位遵守行业标准的具体措施。3 分2、维权(10 分)积极开展调研,代表行业参与决策论证,反映行业呼声整合行业资源,组织开展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各项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及时向监管部门和有关党政部门反映保险市场存在的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保险行业参与有关决策论证,提出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3 分加强联络沟通,优化发展环境,维护行业利益加强与监管部门和有关党政部门的联络沟通,争取政策支3持,创造有利于保险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3 分维护会员单位利益当会员的合法权益受损时,及时与有关方面协调沟通,
4、促使纠正对会员的不当管理、处罚与侵权行为。4 分3、协调(8 分)调处行业内部矛盾,创造健康和谐的内部环境客观、公正地协调处理会员之间、会员与保险从业人员之间的各种矛盾,获得会员单位好评。3 分协调保险业与有关行业及社会组织的关系,减少摩擦,增加合作。2 分协调会员与社会公众关系,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建立完善保险合同纠纷快速调处机制;确定保险咨询投诉专岗工作人员,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公众的保险咨询和投诉,建立咨询投诉档案;对影响较大的投诉案件,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并做好监管部门批转的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3 分4、交流(7 分)建立会员间信息通连工作机制;创办并编发信息刊物,及时反映业内动
5、态,促进会员间业务、技术和经验交流;积极向湖南保监局报送信息,反映协会工作、重大事件和市场情况。3 分开展业内外工作交流并取得成效。2 分积极办理监管部门和有关党政部门委托的事项。2 分5、宣传(10 分)4制定行业宣传规划,组织开展行业性的大型宣传活动,并在当地取得一定成效和影响。4 分按照湖南保监局的要求,对保险业重要会议的精神、重要文件和重大方针政策组织进行专题宣传,积极总结宣传活动的情况并上报。4 分建立新闻报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发现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的负面宣传和不实报道,迅速反应,妥善处理。2 分(三)内部管理(30 分)1、制度建设经费、人员、固定资产等方面的规章管理制度完善
6、健全,执行到位。10 分内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5 分2、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管理清晰。5 分会计和出纳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5 分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开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年底向会员单位公布预算执行情况。5 分二、考核方法各协会按照本办法,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和工作情况,对本协会工作进行自评,湖南保监局在广泛征询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结合各协会自评意见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总评。5三、奖惩对每年考评排名前两位的协会授予“协会工作优秀单位” 称号,对排名第三至第五名的协会授予“ 协会工作先进单位” 称号。对在行业自律工作、会长和秘书长任前审批、财务管理、信息报送工作等方面存在失误和懈怠的协会,实行“一票否决” ,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排名靠后的协会将被列为下一年重点检查单位。四、本办法由湖南保监局负责解释。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