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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业病事故案例、工伤保险规定、用人单位员工患职业病后的权利和义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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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用人单位员工患职业病后的 权利、义务,珠海市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协会 2016年11月,内 容,一、依据 二、职业病事故危机应对与处置 三、企业职业病事故危机应对案例 四、用人单位员工罹患职业病后的权利和义务 五、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一、依 据,宪法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通则GBZ/T2652014 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法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49号令 职业病诊断相关标准GBZ3-239、GBZ/T、WST等,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危机管理),(一)防范风险,预防为主 1.管理者树立责任意识,危机意识 2.加强职业病预防控制: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

2、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具体制度:预评价、三同时制度;工作场所要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源头控制 劳动过程 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与无害分开等 识别危害 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 警示标识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查与评价 -规范检测评价,把好材料关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3.建立良好关系: 政府某三氯甲烷事件 技术机构;(媒体 ) 4及时跟进: 个案病人的及时处理 禁忌证调离,疑似病人处理 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征兆,主动应对 毒苹果“正己烷”事件早在2009年8月就已暴露,事件引起关注却缘于次年1月15日发生的一起劳资纠纷。,(二)反应

3、及时,速度第一,医疗救治-及时送诊,明确病因,妥善救治 待遇诉求-依法依规,合情合理,保障到位,及时反应,媒体沟通 及时-完善方案,落实行动,及时发布 权威-依靠政府,借助技术 勿回避问题,加强沟通,消除误解,对象:员工、技术机构、政府、媒体 原则:真诚、诚恳、诚实 态度:勇于承担责任,合理诉求应满足 合理、合法 内容:病的转归、后续处理,三、职业病事故(危机应对)案例,佛照明汞事件分析,2009年12月21日,报道内容(事件起始),2009年9月,彭正家感到身体不适,自行到广州市职防院尿汞检测,发现尿样中汞含量是正常参考值的5倍,另一名一同前往的同事也超标4倍。随后,又有两名同事去同一家医院

4、检测,均发现汞超标多倍。 11月份,又有两批同事共19人分别到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和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测,均发现有不同程度的汞超标。,2009年11月15日上午,彭正家等10余人来到厂里准备向厂方反映情况,要求厂方进行赔偿,但被保安拒之门外。 随后,高明区劳动、街道等相关部门成立处理小组,介入处理该事件。,次日,处理小组与员工代表进行商谈,最后要求T8车间相关的600余名员工全部收集尿样,送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测。彭正家说,尿样采集分3天完成,并由3名员工代表一同送往广州。昨日,600多份尿样全部采集完毕。 记者随后向高明区荷城街道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了解到,确实已经对该厂相关车间的600多名员

5、工采集了尿样,送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测,检测结果预计今天可以出来,所有检测结果以这次为准。,2009年12月29日,主动通报,表明态度: 负责任 有明确措施:合理合法,主动公布处理方案,彰显政府和企业态度。,营取时间,充分准备,2009年12月29日,四、用人单位员工罹患职业病后的权利和义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及管理相关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相关部门职责,2018/9/30,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

6、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取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 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第48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一)宪法 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 -也是职业病防治法立法根据,2018/9/30,劳动法-劳动合同、劳动时间、劳动安全生产、女职工和未成 年人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 工会法-在建设项目、劳动过程中、职工伤亡及健康、工资福 利等做出了规定。 矿山安全法- 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建议,劳动防护用品,医疗救治

7、 组织及装备的规定。 乡镇企业法-规定了乡镇企业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劳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刑法-第134条、第135条、第139条重大伤亡事故罪,不报、谎报事故罪。 民法通则-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 丧葬费、抚养费。,(二)关联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49号令 -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有

8、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二)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 (三)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 (二)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

9、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资料; (五)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四)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要求,诊断机构必须有诊断资质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可以申请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 设区的市没有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开展职业病诊断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职业病诊断工作的需要,指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并使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第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是: (一)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 (二)报告职业病; (三)报告职业病诊断工作情况; (四)

10、承担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并对其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负责。,属地诊断原则 第十九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诊断程序,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一次诊断、两次鉴定原则,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

11、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处置,五、罹患职业病后的权利和义务,(一)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

12、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 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

13、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九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第六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第六十一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四、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14、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

15、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谢谢!,尽职尽责 职工健康 企业兴旺 家庭幸福 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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