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Urban municipal supervision &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Rules for basic management grid division and coding(编制说明)(本稿完成日期:2005-5-23)-发布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发 布CJCJ/T I目 次一 任务来源17二 编制原则17三 编制过程17四 编制技术内容说明173 术语和定义.174 单元网格划分原则.175 单元网格编码规则.186 单
2、元网格数据要求.18CJ/T II前 言为促进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政府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所涉及的城市市政监督与管理是指:1.对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督与管理;2.对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的监督与管理。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建设部信息中心、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北京数字政通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平、高萍、汪祖进、郝力、霍文虎、吴强华、王丹、崔媛媛。CJ/T III引 言0.1 北京市东城区依托信息技术,探索出一套万米
3、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为社会公众创造了和谐、整洁、安全、优美的城市环境,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政府管理理念,加强了城市管理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0.2 北京市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运行以来,受到国务院相关部委办及北京市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建设部提出在全国推广北京市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为体现信息化建设标准先行的理念,规范和指导全国城市管理信息化的标准化建设,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提高城市信息化的水平,在建设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组织下,北京市东城区对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运行的效果与经验进行了深入总结、分析和提炼,在遵循国家相关法
4、规、标准的基础上,形成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系列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 、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和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地理编码 。 0.3 本标准是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性技术标准,主要面向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的监督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对城市其它管理部门的相关应用也有借鉴作用。CJ/T 4一 任务来源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 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函200581 号)文的要求,制定本标准。二 编制原则1.实用性原则北京市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
5、理新模式的主要经验之一是实用性,在本标准的编制中继承了这一原则,注重实用性。2.拓展性原则作为行业标准,本标准的编制在吸收北京市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运行经验的基础上,考虑了全国城市物质形态及管理模式的共性,在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方面进行了适当拓展。3.先进性原则本标准在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方面,考虑了未来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和信息整合与共享的相关问题,具有先进性。三 编制过程2005年3月31日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标准编制启动工作预备会,对标准编制工作进行初步规划;2005年4月4日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标准编制计划工作
6、会,成立了编委会和编写组,确定了标准编制的详细时间计划;2005年4月6日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标准编制大纲讨论会,初步确定了标准的编写大纲和内容概要;2005年4月15日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标准编制内容讨论会,对标准内容进行详细讨论;2005年4月25日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标准编制初稿第一次讨论会,对标准初稿进行详细讨论,形成了讨论稿;2005年4月28日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标准编制初稿第二次讨论会,对标准讨论稿进行详细讨论,并规范了标准结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7、;2005年5月11日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标准编制征求意见稿讨论会,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详细讨论,并形成了送审稿;2005年5月20日召开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标准编制送审稿审查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详细讨论和审查,并形成了报批稿。四 编制技术内容说明3 术语和定义3.1 单元网格是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所定义的基本管理单位,不是理论上的格网或网格的概念,它是为体现精细化管理思想、按照一定规则划分的一种实际的、多边形的管理区域。3.2 本条引用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0)23号)中关于“社区”的定义,
8、即:“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3.3 本条引自GB/T 50280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3.4 本条引自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系列标准之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 54 单元网格划分原则本节主要规定了单元网格划分的具体原则,并对单元网格的划分提出了具体要求。4.1 本条规定了单元网格划分的数据基础,即法定的地形测量数据和合适的尺度要求。1:500、1:1000和1:2000这三种比例尺的地形测量数据均可用于单元网格的划分。在划分单元网格时,地形测量
9、数据的比例尺越大,单元网格边线的走向就越精确,管理部件的定位也越精确。4.2 单元网格的最大边界为社区边界,一个社区最少有一个单元网格。4.3 单元网格的划分要按照城市中的街巷、院落、公共绿地、广场、桥梁、空地、河流、山丘、湖泊等自然地理布局进行。这里提到的自然布局的类型也许不够全面,实施中要灵活把握。4.4 单元网格的划分要与现状管理相适应,不拆分超过一万平方米的独立院落,以独立院落为单元进行划分。实践中,有的单元网格的面积可能因此而达数万平方米。4.5 单元网格的划分应尽可能使管理人员巡视检查的路径便捷,以方便实施管理行为。监管实践中,对市政监管问题的发现与处理等,要求管理者能够方便地抵达
10、现场。4.6 在划分单元网格时,单元网格的边界不应穿越建筑物和管理部件。建筑物若被拆分,对于管理部件的位置描述就可能产生歧义;管理部件若被拆分,就可能产生管理交叉或管理缺位等现象。单元网格内管理部件数量的大致均衡,对于管理行为的实施、评价等,都是很必要的。4.7 单元网格之间的拼接必须无漏洞,也不能重叠,否则就可能产生管理交叉或者管理缺位等现象。 4.8 单元网格在划分之后,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可随意变更。5 单元网格编码规则5.1 一个单元网格的编码在时间和空间定义上必须具有唯一性,根据编码可以对单元网格的具体归属、所在位置进行唯一确定。如果因行政区划变更,或因城市建成区范围扩展,使单元网格变
11、更时,原编码处于存档状态,不得用于其它单元网格。变更后的单元网格编码还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则进行扩展。5.2 本条所描述14位编码是考虑了全国范围统一编码的情况。若不考虑全国联网,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可采用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缩编码即最后四位。5.3 本条中“社区代码”的编制按照各地的管理习惯和要求进行,这也是方便管理的体现。5.4 单元网格顺序码按本条的要求从01到99顺序编码。首次编码时,社区内的单元网格编码是规律的,但在发生变更后,编码规律可能被破坏,不可要求按照该条的规则重新编排所有顺序码,要灵活掌握。6 单元网格数据要求6.1 一般规定6.1.1 本条描述了时
12、间属性对于单元网格划分的意义。6.1.2 在标准中必须执行法定计量单位。本条对单元网格相关属性的计量单位进行统一和规定,便于对单元网格数据的解读、共享和交换。6.2 空间要求6.2.1 本条描述了单元网格的几何特征,并规定了具有面状特征的单元网格之间应具有拓扑关系,既便于对单元网格与单元网格内的管理部件的空间关系进行分析,也便于对地理空间进行整体划分,避免出现管理单元相互重叠或缺漏的现象。6.2.2 本条对单元网格数据所采用的坐标系做了规定,它关系到单元网格与城市基础地形数据的配准以及单元网格内管理对象的精确定位和数据共享等。6.2.3 本条规定了组成单元网格的多边形角点的定位中误差。将定位中
13、误差定为不超过1m,主要是考虑采用1:2000地形数据作为单元网格数据基础的情况。CJ/T 66.3 时间6.3.1-6.3.2 本条给出了“初始时间”和“变更时间”的定义。 6.3.3 本条规定了时间信息的描述格式。通过时间信息可以说明某一单元网格的时效性与变化情况。当城市管理架构发生变更时(如行政区域合并、撤销等)、或由于城市基本建设带来地理格局较大变化时(如小区改造、建成区拓展等),单元网格必然随之发生变更,需要进行再划分和再编码。单元网格变更时,单元网格记录需要做如下处理:1)保留原有单元网格记录并填写单元网格当前变更时间;2)增加一个新的单元网格记录,形成新的单元网格编码,并填写初始时间。6.4 属性要求本条对单元网格的基本属性要求做了具体规定。单元网格属性数据包括单元网格编码、面积、初始时间、变更时间以及备注等。在单元网格属性数据结构表中,当“变更时间”栏无记录时,表明该单元网格属性数据为当前使用的最新数据;当该栏有记录时,表明该单元网格属性数据为发生变更的数据,该数据将被存档,不作为最新数据使用。6.5 图示表达6.5.1 本条对单元网格的图示表达做了具体规定。6.5.2 本条对单元网格边线样式做了具体规定。单元网格边线的颜色设置采用CMYK值来描述。6.5.3 本条规定了单元网格编码注记的基本要求。单元网格编码注记的颜色设置采用CMYK值来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