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州市“互联网+放射诊疗监督”模式 的探讨 刘洋 陈建军 孙玉萍 孙正太 泰州市卫生监督所 摘 要: 为切实保证受检者获得辐射对健康影响的知情权, 保障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 益, 泰州市卫生监督机构积极探索“互联网+放射诊疗监督”模式, 制订了具体 的干预措施实施方案。本文对干预方案的实施背景及具体内容做了简要阐述:在 对泰州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调查的基础上, 针对放射诊疗活动中放射工作人 员未向受检者履行“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 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的客观问题, 对照相关法律依据, 结合“互 联网+”大背景, 提出了“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安装多媒体并循环播
2、放放射知识 视频”的新思路, 并对该项干预措施的实施程序 (资金来源、后期动作等) 、预 期成效和效果评价等方面做了探讨。 对于如何有效推广该项干预措施并取得良好 社会效益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放射诊疗; 卫生监督; 互联网+; 作者简介:刘洋 (1984-) , 男, 江苏徐州, 硕士, 助理研究员, 从事放射卫生、 医疗卫生等领域监督工作 Study of mode of “Internet plus radiation diagnosis supervision” in Taizhou city LIU Yang CHEN Jian-jun SUN Yu-ping SUN Zhen
3、g-tai Health Supervision Institute of Taizhou; Abstract: To ensure the clients right to know about radiation on the health effects, and safeguard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health, Taizhou health supervision agen actively explore the mode of Interent + Radiation diagnosis supervision, and formulate
4、 the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intervention measures. This paper made a brief statement on the background and the specific content of the intervention plan. On the basis of investigation on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of Radiotherapy unit in Taizhou city, aiming at the objective problem of ra
5、diological staffs failing to perform“protecting sensitive organs and tissues from the adjacent field and informing the patient of the effects of radiation on health”, referring to the relevant legal basis, combining the“Internet plus”background, innovatively put forward a new idea of“installing mult
6、imedia and circulating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knowledge video ”in the radiological workplace, and discussed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dure, expected effect and effect evaluation of this intervention; In addition, some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on how to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intervention and achi
7、eve good social benefits. Keyword: radiation diagnosis; health supervision; “internet plus”; 近年来, 放射诊疗活动中放射工作人员未提醒受检者和陪护者穿戴放射防护服、 未配置放射防护设施而被媒体报道、曝光的事件屡见不鲜。各地监督部门也加强 了监督检查与宣传力度, 但仍收效甚微1-7。放射诊疗单位重复检查、不合理 检查、滥用检查、扫描范围不精确和扫描程序不合理等现象仍普遍存在8-9。 泰州市卫生监督部门为保证患者、受检者和公众健康权益, 解决告知履行难题, 积极探索“互联网+放射诊疗监督”模式, 制定了具
8、体的放射防护干预措施实施 方案并予以实施。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以泰州市辖区46家放射诊疗单位为参与本次试点的对象。 1.2 方法 1.2.1 干预方法及依据 在放射诊疗单位放射科机房大门外, 即受检者入口处的醒目位置, 安装可联网 的多媒体播放设备, 循环播放放射防护相关知识的视频。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 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449 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卫生 部令第46号) 医用 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GBZ 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16348-2010) 及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 要求 (GBZ 179-2006) 等。
9、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中均规定:放射工作人员应 在遵循放射实践正当性、 放射防护最优化以及最小辐射剂量三原则的前提下, 告 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尤其应加强对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等特殊人群 X射线检查的正当性判断和防护。 1.2.2 效果评价 干预措施实施后的效果评价, 采用下面三个指标衡量:放射防护知识知晓率、受 检者人数增减情况和特殊人群防护用具使用率。 通过统计分析, 若放射防护知识 知晓率提升、受检者人数较少、防护用具使用率提升,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则说 明该项干预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具体评价指标的确定及结果将在后期实践过程 中不断完善, 并通过问卷调查获取。 1.2.3 资金
10、来源与预算 泰州市卫生监督部门牵头, 通过招标、 洽谈, 确定与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合作, 所 有多媒体设备的购置、安装及后续服务全权交由第三方负责。中标的第三方按与 卫生监督部门的约定播放放射防护相关知识视频内容, 在约定的其他时段中播 放商业广告。泰州市辖区放射诊疗机构 46家, 由于存在一家单位多个机房的情 况, 所以需多媒体播放设备约60台, 按照每台设备1000元的价格, 共计设备费 用6万元。 2 干预与结果 2.1 制作宣传视频及播放 前期制作准备播放的视频内容包括:放射诊疗对疾病诊治意义、为何要穿放射防 护设施、放射防护设施种类、“受检者”模拟各类检查中放射防护用品的穿戴方 法、特
11、殊人群的放射诊疗防护知识、常见违规行为展示 (多人机房等待、门未关 闭就检查、陪检者未穿防护等) 、放射工作人员简介 (可起到群众监督作用) 、 工作场所辐射水平和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展示、 “放射诊疗许可证”及副本展 示、放射事件的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简介等。泰州市卫生监督部门与第三方就放 射防护视频播放的内容、时段、时长、频次、后期设备维护保养以及需要播放的 其他非放射防护广告签订合同, 规范、约束其后期服务行为;同时, 第三方与放 射诊疗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明确费用、播放内容等事项。各单位多媒体播放器统 一连接入网, 由第三方在后台统一控制, 采用循环播放的方式, 每段视频播放 时间控制在
12、2分钟左右。 2.2 放射防护情况调查 2016年4月至6月底, 泰州市卫生监督部门对市辖区46家放射诊疗单位进行现 况调查。结果显示, 46 家放射诊疗单位中, 不论是大医院还是小诊所, 不论公 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 无1家对受检者履行了辐射对健康影响的告知义务。 放射工作人员忙于完成大量的诊疗工作而“懒”于告知, 而受检者和陪检者是不知 道辐射对健康的危害而未穿或不愿穿, 更有甚者不知道防护用具是何物。 调查中 还发现很多非放射科医护人员, 甚至是放射科工作人员也对辐射的危害知识一 知半解, 放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匮乏10。 3 评价 3.1 应提高对视辐射危害的认识 电离辐射作用于机体后
13、, 受多种因素, 如辐射种类、剂量、剂量率、照射次数、 照射、面积、方式及敏感性差异的影响, 引起确定性效应或随机性效应即“辐射 生物学效应”的发生, 会造成人体造血系统、免疫系统、生殖系统、神经内分泌 系统和皮肤系统等多个系统损伤, 尤其是放射治疗和核医学项目更有明确的致 癌、致畸和致突变作用11。 3.2 实施干预的意义 此次干预措施的实施, 是践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依法治国”的充分体现, 切实保证了受检者辐射对健康影响的知情权、 选择权, 解决了放射工作人员忙于 检查而未履行或无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的问题;能够提升卫生监督部门的社会 影响力、公信力;小投入大效益, 增强了对人民群众尤
14、其是特殊人群的健康保障 能力, 人群远期健康效益可期。探索告知模式的创新, 是“互联网+”模式在又 一个领域即放射诊疗监督中的创新应用, 若能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 不仅有助于法律规定的有效实施, 甚至会促进相关法律条款、标准的修改, 将 “增加多媒体播放设施宣传防护知识”纳入其中。本干预措施拟引入民营资本, 是时下响应国家政策“引入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市场”的体现。 3.3 应注意的问题 按照时间安排, 本项干预措施已完成了前两步, 即编制方案和确定第三方合作 单位。 为保证本次干预措施如期顺利进行, 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有以下三点 需要注意: (1) 所有事项均应在合作合同中予以明
15、确。无论是卫生监督部门与第 三方还是放射诊疗单位与第三方, 后期合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均应列入合同中 予以明确, 尤其是资金的投入与使用、视频播放内容与时段、后期维护保养等问 题, 都应本着公开、透明、自愿、协商解决的原则在合同中明示, 未签订合同不 应开展此干预措施,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负面影响。 (2) 卫生监督部门应 明确自身角色。此项干预措施, 有利于受检者、有利于放射诊疗单位、有利于社 会。 卫生监督部门在此项干预措施实施过程中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 决定着干预 措施的成败。作为“牵头人”, 卫生监督部门应主动积极推动该项工作, 作为 “中间人”, 卫生监督部门要做好双方协调工作,
16、作为“独立人”, 不参与其 中任何利益瓜葛。只有这样, 该项工作才会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并取得良好效 果。 (3) 坚持自愿原则, 协商解决问题。该项干预措施是一项创新性举措, 是 泰州市卫生监督部门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为群众做的一项惠民工程 12-16。 法规标准中虽有要求放射诊疗单位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影响的条款, 但具体“如何履行、采用何种形式”却未明示。在实施过程中, 泰州市卫生监督 部门、 放射诊疗单位以及第三方均应认识到该干预措施的意义, 主动参与, 所有 事项以合同为准,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为上, 共同为规范泰州市放射诊疗市场做 出贡献。 参考文献 1胡振华, 唐杰.上海市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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