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投标书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致: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根据贵公司“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的招标文件要求,张凌杰律师经正式授权并以投标人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书2、服务报价3、承诺函4、授权委托书5、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简介;6、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7、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8、拟委派顾问律师执业证复印件(5 人)签字代表及投标人在此声明并同意:1、对我们提交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2、我们已经详细地阅
2、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你们的工作人员已在我们领取招标文件时详细解释了投标文件中加粗部分的内容,我们完全理解及同意,并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们理解你们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4、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 1 号金泰大厦 19 层邮政编码:100028联系人员:张德荣 张凌杰电话号码:010-64402232-7666 13488735966电子邮箱:传真号码:010-64402915/64402925授权代表(签名):_投标方名称: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投标方印章:服务报价依据贵公司要求的法律服
3、务范围及服务要求,在与贵公司初步沟通的基础上及根据我所对于工作量的初步预测,我所建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费为人民币十五万元/年。承诺函本所于此郑重承诺,将按照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如下:1向招标人提供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与其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2草拟、修改、审查招标人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3应招标人要求参加与经营、业务拓展、相互合作、内部管理有关的重要谈判和会议,出具书面法律意见;4. 应
4、招标人要求对外签发律师函,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 协助招标人规范内部劳动关系;6. 为招标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对招标人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至少一次,内容由招标人决定;7. 应招标人要求,提供其他专项法律服务。中标方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除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再另行收费。服务要求如下:1指派业务能力强的资深律师担任招标人的顾问律师(熟练英文),招标人有以上服务范围内的需求时,可及时联络到顾问律师;2对招标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招标人要求作出正确解答,一般应在 4 小时(紧急事务应在 2 小时)内作出回应(包括口头答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
5、途径;3对于重要法律文书应由顾问律师亲自审核签字;4进行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5能根据招标人要求或随时指示处理其他杂项事务。承诺人: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2008 年 11 月 10 日中国北京朝阳区西坝河南路 1 号金泰大厦 19 层19/F Golden Tower, No.1, Xibahe South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8, P.R.C. ,100028Tel:86-10- 6440 2232 Fax: 86-10-6440 2915/6440 2925 授权委托书就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聘用常年法律顾问事宜,北京市中伦文德
6、律师事务所特此授权张德荣律师代表本所签署与投标相关的文件。特此授权。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2008 年 11 月 10 日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及金融法律服务业务介绍目 录、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中伦文德”)简介、 中伦文德的执业范围、 中伦文德参与的金融业务介绍、 中伦文德主要合伙人及相关业绩介绍、 顾问律师基本情况及业绩介绍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简介A B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 2003 年分支机构 伦 敦、上海、天津、石家庄、成都北京总部专职律师 60曾经及目前服务的金融机构中国工商银行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中国建设银行及其所属分
7、支机构、中国银行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渤海银行、北京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招商银行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交通银行大连分行、盘古银行北京分行、日本住友信托银行、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包装租赁有限公司、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合伙人及顾问律师介绍 见主文律师事务所业绩介绍 见主文一、中伦文德简介1、发展历程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中 伦文德” )是中国一家大型、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中伦 文德秉承“中大至正,伦理求是,文以载道,德信为本” 的理念,以高素质的律师人才为
8、基础,实行严 格、科学的管理,凭借优 良的办公环境和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在公司、 证券、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国际投融资、国际贸易、 诉讼与仲裁等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中伦文德于2004年获得北京市律师协会评选的“ 北京市优秀律 师事务所” 荣誉称号。中伦文德的部分律师被评为2004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中 伦文德的部分律师还分获北京市律师协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优秀委员称号。中伦文德被权威的Asia Legal Business杂志评为2006年亚太地区成长最快和最富活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2、法律服务市场的先行者中伦文德是国内最早开展金融、房地产、公司 证券领域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
9、一,多年的执业经历使我 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个能够为客户提供并购、投融 资、金融及其他国际业务等高端业务的经验 丰富的律师团队。3、客户群体中伦文德拥有一个广泛的客户群体,其中既包括世界 500 强这样的跨国公司,也包括业绩良好的中小型企业;客户范围覆盖传统和新兴产业。中伦文德同时也为政府机构、外国驻华使( 领)馆、商会等提供中国法律服务。4、专业化、国际化的律师团队中伦文德律师兼具有文、理、工综合学科的教育背景。中伦文德的合伙人、执业律师有近百名,有些是相关业务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拥有大量的学术研究成果,经常应邀参加国家的民商事领域的立法工作,在国内外具有相当重要的社会影响。中伦文
10、德的部分律师曾赴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瑞士、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留学,具有在国外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中伦文德还定期派遣律师赴美、英、日、香港等地研修或培训,能熟练运用英、法、德、日等语言为客户提供高 质量的法律服务。5、财务及税务方面的优势中伦文德专事融资及公司并购的资深律师均能熟练掌握相关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及估值准则及税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从而在涉及交易的法律结构时,能够努力为客户节约成本。6、丰富的社会公共资源中伦文德非常注重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专业社团和各地律师协会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和沟通。此外,中伦文德与国内外著名律师事务所、会 计事务所、外国领使
11、馆和商会、国际律 师协会等建立起了良好的协作关系,还聘请政府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有关 专家学者作为本所顾问。我们精心地培育这些公共资源,只为 与信赖中伦文德的客 户们分享。 为此,我们 定期向客户、相关行业协会及合作伙伴及时提供中国最新的民商事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信息和 动态,并定期出版内部刊物中伦文德。二、中伦文德的执业范围我们向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公司融资与并购 金融 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知识产权与信息技术 诉讼与仲裁1、公司融资与并购中伦文德律师向客户提供公司融资、公司设立、 产权交易、收 购兼并、证券发行与上市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中
12、伦文德的律师先后为上百家中国公司提供了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资产处 置及境内外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服务(包括 A 股、B 股、H 股、N 股等), 业务 范围几乎遍及全国,工作业绩在律师界名列前茅。中伦文德律师对证券的发行与交易,上市公司的并购,企 业改组所涉及的股权转让、产权 界定、 专营权处置、土地使用权处置、商标专利权处置、债权债务清理等问题 均有成熟的处理经验。中伦文德的律师先后参与的并购和重组项目有:北京兆维电子集团并购北京市天龙股份公司,香港方正控股公司收购香港荣文科技股份公司,福建九州集团股份公司资产重组项目,陕 西省电力公司收购陕西金叶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旅游股份公司收购海
13、南南山旅游项目,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陕西喜登辉科技实业股份公司收购陕西三九杜康酒厂,MediaRing Ltd.收购北京畅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中伦文德的律师先后参与的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有:甘肃皇台酒业股份公司上市,甘肃荣华实业(集团 )股份公司上市, 陕西陕化化肥股份公司上市,江苏悦达投资股份公司发行可转债,大成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与发行,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公司上市,贵州长征电器股份公司配股,唐山冀东水泥股份公司配股, 陕西金叶印务股份公司配股,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公司增发验证等。中伦文德的律师先后参与的公司业务还有:黄河机电股份公司国有法人股转让,北京宏远天竺仓储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14、与股权激励项目,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破产案,中国基建物资总公司破产案,中国建 设物资 公司破产案,中国有色金属材料总公司破产案,中国化工 轻工总公司破产案,北京指南针科技有限公司改制,西安翔宇航空科技股份公司改制等。我们参与的涉及项目融资和风险投资的业绩将在本建议书的第四部分专门介绍。2、金融法律业务在金融业务法律服务方面,中伦文德的律师曾先后或仍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及其所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及其所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及其所属支行、中国银行及其所属支行、华夏银行及其所属支行、中国光大 银行及其营业部、招商银行及其所属支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及其所属支行、美林(亚泰)有限公司、中
15、国 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包装租赁有限公司等大型金融机构的常年或项目法律顾问,协助上述金融机构妥善处理了其大量日常经营和专项工作中的法律事务。3、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中伦文德的律师在向中外客户提供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业务领域遍布国际投资、国际贸 易的各个方面,包括房地产投资开发、 资源能源项目的勘探与开发及 BOT 项目、跨国投资、国 际银团贷 款、海外上市、跨国并 购、涉外知识产权、
16、国际贸易、国际仲裁、风险投资、离岸 业务及反倾销等。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多位合伙人具有多年从事跨国法律实践的经验,与我国港澳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主要国家,以及西曼群岛、维尔京群岛和百慕大群岛等主要离岸地区的律师事务所以及专业服务机构建立了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能为客户在 这些国家和地区提供有效而全面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中伦文德的律师曾为花旗银行、通用汽车、丸 红石油有限公司、新华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微软公司、莲花公司、欧特克公司、西蒙舒思特出版公司、金宝汤公司、箭牌糖类有限公司、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凯洛格公司、耐克公司、休斯公司、香港船务公报有限公司、大宇(中国)有限公司、大
17、宇集团公司、惠尔浦家用电器公司等数百家中外著名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4、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服务在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业务方面,本所的法律服务深入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房地产开发前期手续 、施工建 设(包括装饰装修施工)、商品房销售和抵押、物业管理等的各个方面,为 服务的客户规避了大量潜在的法律风险,以诉讼与非诉的方式解决了许多争议与纠纷。作为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的法律顾问,本所参与了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许多政策、规章的制定工作,起草、修改了通用的合同范本及其他规范性文本,全程参与了北京市多宗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中伦文德的律师曾经 和正在为五十多个房地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5、知识产
18、权与信息技术法律服务中伦文德律师在金融机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行了超前的研究和有益的探索,并注意跟踪和关注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和信息技术的最新产业和法律动态,以便为客户做出及时的法律判断和分析。中伦文德还是国内最早关注和从事 IT和高新技术法律领域的律师群体之一,长期帮助国内 IT 和高新技术企业寻找国外投资,也 为国外资本寻找国内的优良投资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了数十个项目的投资与收购。经过长期的法律 实践,本所律 师积累丰富的经验,担任了众多 电信、电子商务公司的法律顾问, 为这些公司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为配合知识产权法律业务的开展,并满足客户提交专利、商标注册申请以及著作权登记申请过程中的法律服
19、务需求,中伦文德还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中伦 文德知识产权 代理有限公司。6、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中伦文德的诉讼与仲裁业务以代理民商事诉讼及仲裁为主要服务领域。本所的律师在诉讼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先后为近千家的企业、组织提供了代理诉讼及仲裁服务,并在多年的 执业活动中,与法院、仲裁机构等 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密切的工作关系,从而可以确保为客户提供法律服 务的效率和质量。三、中伦文德金融相关业务介绍中伦文德的律师作为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华夏银行总行、光大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的常年法律顾问以及曾经作为渤海银行的法律顾问,为 客户提供金融业务领 域的日常法律服务及专项法律服务
20、。并在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曾经 参与的相关金融及投融资业务包括: 为我国特大型水利工程南水北调银团贷款提供全程法律顾问服务,该项目涉及金额 4000 多亿元人民币; 分别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于 2005 年和 2006 年发行的 300 亿短期融资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中国化工集团收购澳大利亚 Qenos 公司国际融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收购安哥拉项目的国际融资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为中国石油收购 pk 公司的境内融资提供相关法律顾问服务; 为广西龙滩水电工程银团贷款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为中电国际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为国家开发银行就哈萨克斯坦电站项
21、目融资提供全程专项法律服务; 为国家开发银行的洛阳新区阳光热电有限公司洛阳新区热电联产一期工程项目、云南滇能泗南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云南泗南江水电站项目、绥化市洪淼供水有限公司绥化市供水工程项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优质高中建设工程项等近百个项目提供评审服务; 为国家开发银行公路收费权质押、帐户质押、 销售收入质押、 间接银团贷款、软贷款、土地储备贷款、资产重组并购搭桥贷款和不良 资产信托计划等新产品提供合规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法律服务; 为华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委托管理、附条件赠与、存 单质押与保函相结合的综合性业务,保单质押业务等提供过合规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法律服务,有效地避免和化解了其
22、经营风险; 为渤海银行信贷资产管理、票据纠纷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参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国债银行柜台交易项目的设计和论证,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并提出建 议性意见; 为国家开发银行发行数期次级债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产债权拆分及资产证券化提供法律意见; 为国家开发银行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通过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实现减持某上市公司股权、通过股权转为普通债权/债券的方式 实现减持某上市公司股权、普通选择权债券能否被认定为次级债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出具意见; 作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发行新疆信托投资公司、海南证券公司、海南信托投资公司、三 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的特种
23、金融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国家开发银行在全球聘请的法律独立评审员为众多贷款及融资项目出具独立评审意见; 受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邀请就其 50 多个行政许可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美国 May Field VC, GSRiver VC 投资 Kiwi 项目中国法律顾问; 国内某电信增值业务运营商利用 3.5GHz 频率向用 户提供无线网络游戏服务引进新加坡风险投资基金法律顾问; 北京某电子铝箔生产企业和沈阳某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引进欧洲保险投资基金法律顾问; 山西某公路建设 BOT 项目引进国际知名投资银行法律顾问; 新加坡 MediaRing 收购国内某 ISP 项目法律顾问; 美国 Blue Ba
24、mboo VC 在国内 ICP 投资项目法律顾问; Powerise 在中国投资设立 ISP 项目法律顾问; 香港第一线在中国设立 ISP 项目法律顾问; 法国 NetValue 公司在中国投资和运营互联网服务项目法律顾问; E-Learning 项目设立法律顾问; 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资本架构重组及高盛、新闻集团、Michael Dell 及其它国际投资者认购其新增股份法律顾问; Verizon 在华电信业务 重组法律顾问; 指南基金(香港)有限公司金融投资白马传媒法律顾问; 美国在线(AOL)收购及重组联想控股有限公司的互联网接入和内容业务法律顾问; 新闻集团金融投资网易法律顾问; 长江实
25、业收购中国金融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香港怡启通讯集团在华业务重组法律顾问; 新加坡 TWINWOOD 公司资产收购上海汉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Pirelli Cavi Spa 收购 BICC General 全球光缆业务中大中华区事宜及之后 Pirelli 中国投资重组法律顾问; 中国宽带产业基金投资北京第七传媒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法律顾问; 西班牙 ACS 公司收购中国中信国华国际工程公司项目投资法律顾问。 略。四、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介绍陈文律师 创始合伙人律师、主任教育背景兰州大学学士黄河大学研究生院和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法学硕士瑞士圣加仑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访问学者北京大
26、学法学院公司法博士工作经历1987 年1989 年 司法部国际律师交流中心干部1990 年1992 年 司法部中国国际经济与法律咨询 公司副处长1992 年2000 年 中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 、主任2000 年2003 年 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 师、主任2004 年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主任社团活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律顾问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个人荣誉2003 年、2004 年北京市律师协会最佳专业委
27、员会主任第二届北京市优秀律师2008 年全国优秀律师执业介绍陈文律师从 1992 年开始执业,主要从事金融、房地产和公司的法律事务,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项目转让、 销售和后期服务等房地产法律服务;银行信贷、 项目担保、票据、支付结算、基金、信托和融资租赁等金融法律服务;公司并购、股权转让、公司上市、债转股等公司法律服务。陈文律 师为上百家的房地产公司及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 设银行、北京商业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并多次参与了与房地产、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与立法工作。陈文律师能熟练地使用中文普通话和英文为客户服务。业务专长擅长于房地产、金融及公司的法律事务,包括房
28、地 产开发,房地 产项目转让、销售后期服务;银行信贷、项目担保、票据、支付结算、基金、信托和融资租赁以及与房地产、金融相关的诉讼和仲裁;公司并购、股 权转让、公司上市、公司 债转股。相关著作及论文 1. 不动产抵押法律问题探析,1998 年北京市司法局优秀新闻奖2.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研究,1999 年中国文联中国改革开放的理论与实践优秀论文一等奖,选自 2000 年文联出版社中国改革开放的理论与实践3. 房地产交易法律问题的分析,2002 年首届北京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4. 购房、租房,法律出版社, 1998 年5. 律师房地产业务,法律出版社,2000 年6. 如何防范房地产买卖中的风
29、险,法律出版社,2003 年7. 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法务,法律出版社,2005 年8. 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2006 年张德荣,创始合伙人律师,执行主任教育背景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1986)北京大学,法学硕士 (1989)工作经历19941997 年 开始从事律师职业19972000 年 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主任20002003 年 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主任2004 年至今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社团活动国务院西部开发办法律顾问劳动保障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托法律事
30、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评审委员会独立评审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商法中心兼职研究员个人荣誉司法部首届全国律师业务案例“金獬奖”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亚洲法律杂志(ALB)中国二十五位成就卓越的热门律师(ALB CHINA HOT 25)执业介绍1994 年执业至今,一直并主要从事金融、公司与证券法律业务,包括:金融法律业务中的银行、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保险、融资租赁等;公司与证券法律业务中的公司设立、改制与重组、公司收 购与兼并、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及上市公司的再融资等。现已为众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众多的上市公司提供过各项法律顾问服务,并经常
31、参与全国人大、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的金融、公司与证券的立法工作。业务专长擅长于金融、公司与证券法律业务,包括 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债券、信托、担保、票据、融资租赁、信用证、 银团贷款、项目融资、不良资产处置与资产证券化、公司改制与重组、公司收购与兼并、境内外股票 发 行与上市及上市公司的再融资等。相关著作及论文 1. 2007 年主编金融法律实务前沿(法律出版社)2. 2002 年主编票据诉讼(法律出版社)3. 1999 年主编金融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4. 私人股权信托 信托公司新拓优势项目证券日报 2007-6-115. 信托重整 追踪信托“两规” 修改思路证券日 报2007-2-266.
32、 限制固有业务 发展信托业务证券日报2007-2-57. 资产证券化的信托设计中国律师2005 年第 12 期8. 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银团贷款的若干特点中国水利报2005-8-189. 证券投资基金法 托起基金业的明天 金融时报2004-6-110. 加大对基金投资者的保护力度金融时报2003-10-3011. 用法律手段规范发展私募基金中国证券报2001-7-1312. 定金的种类金融时报2000-12-2813. 如何理解和适用保证期间金融时报2000-12-1414. 办理大额存单纠纷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北京律师2000 年第期15. 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应如何办理金融时
33、报1998-11-416. 借款合同无效的确认与处理法制日报1996-8-2017. 证券回购纠纷案的审理中国律师1996 年第期史蒂夫 摩根 高级顾问教育背景1976 年 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JD)参与学校法律 评论(Law Review)1973 年 美国福特汉大学政治科学学士 成绩优等1978 年 取得美国伊利诺伊州律师执业资格1980 年 取得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工作经历1976 年1982 年 纽约和芝加哥霍金斯(Hawkins),德拉菲尔德伍德(Delafield Wood)和布朗伍德(Brown Wood)律师事 务所执业律师,主要从事金融及公司证券业务1982 年1998
34、年 投资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日本 AMI 国际公司代表董事,美国摩根休斯公司资深合伙人,纽约花旗公司资本市场部副总裁,美林公司副总裁,主要从事各种资本运作及房地产投资1998 年2000 年 现代集团下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从事飞机,零售,房地产贸易2000 年2004 年 韩国现代汽车公司执行副总裁,主要负责国际贸易的发展,战略联盟、合资企业的建立,各种知识产权的注册及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2005 年2006 年 凯雷投资集团亚洲地区及日本三菱公司各种 项目特别顾问2007 年 韩国首尔国立大学(原汉城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2007 年 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外籍法律顾问赵宏瑞,创始合伙人
35、律师、管委会主任教育背景北京大学,中国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1986);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1990);工作经历19931995 中国诚信证券评估公司,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法律顾问;19951996 美国海斯科利律师事务所,中国事务法律顾问; 19962004 北京市中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主任;20052007 北京市理和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主任;2008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管委会主任;社团活动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法制委员;北京律师协会第六、七届理事会理事;北京市民族联谊会理事会理事;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清华总裁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主任、清华 C
36、EO 基础产业研究会会长等;个人荣誉欧洲面向 2006 知识经济的挑战论坛,主讲嘉宾;2007 国际金融博览会GCFF 上海会展顾问、融资企业推荐人;2007行进中的资本中国论坛,大会主持人;清华北大 CEO天津融洽会 CIPEF2008 直投论坛 ,主讲嘉宾;清华大学、蒙代尔国际企业家大学、中国国 际金融学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的兼职教授和荣誉研究员;执业介绍在融资并购方面曾于 1993 年任三峡国际融资顾问组副组长;曾为超过 20 家中国大型企业完成了国内或海外上市;1997 年起作为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法律顾问主持设计超过 30 项重大信贷和结构融资项目;19
37、99 年领导一个国际律师团赢得国内第一个外资电厂电力购买与销售合同(PPA)的国际仲裁胜诉;2003 年首次采用“融资 租赁” 融资模式成功地 为国内某高速公路 项目融资 8.6 亿元;2005 年作为中国律师首次前往中东地区研究海外石油合作,并主持“ 中国能源海外维权法律研究与评审” 工作。业务专长中国基础产业投融资项目、中国企业重组改制融资上市业务、影视传媒文化产业法律维权、重大争端仲裁与诉讼等通用法律服务。相关著作及论文 1. 律师行业管理论文:改进提高中国律师业服务水平的系列思考等八篇;2. 中国基础产业投融资专业论文:中国“自备电厂” 制度的法律研究 、中国电力销售法律制度研究、POWER FIRMS BRACED FOR CHANGE、MAPPING OUT ROAD FUNDING、USING FIE PROFITS CORRECTLY等多篇;3. 融资并购与资本市场的有关文章与讲稿:融资并购时代中的律师维权与企业文化!、融资并购 中国管道运输产业的必经之路、金融证券与资本市场相关法律解读等;4. EMBA 和 CEO 班课程与讲稿:企业家应当具备的法理思想 、金融法企业融资战略、合同法 企业诚信战略、 诉讼法争端解决战略、反垄断法企业竞争战略、公司法企业组织战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