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五 ”普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 考试试题汇总【1】判断题(共 599 道)1 1954 年 9 月 20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 2 1982 年 9 月,党的十二大通过新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 4 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10 月 27 日发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统计,截至 2011 年
2、8 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 240 部、行政法规 706 部、地方性法规 8600 多部。 () 5 以承担法律责任的程度为标准,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 6 有法必依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条件。 () 7 与“主义务和从义务” 相对应的范畴是原权利和救济权。 () 8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是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 9 在我国,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10 在我国,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 () 1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原则具体指公民在立法上平等。 () 12 我国法律渊源的分类不是与我国
3、宪法关于法律制定的权限的划分密切相联的。 () 13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 () 14 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管理、调控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目前,包括反垄断法 、 预算法 、 企业所得税法 、 中国人民银行法 、 社会保险法等。() 15 我们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包括中国大陆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法律。() 16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就执行法律、行政
4、法规的事项,制定规章。 () 17 目前,现行宪法包括 1982 年宪法以及先后于 1988 年、1993年、1999 年和 2004 年通过的 4 个宪法修正案 。 () 18 从诉讼程序上看,大陆法系国家采用当事人主义,法院判决书的推理方式是归纳法;英美法系国家采用职权主义,法院判决书推理方式一般是演绎法。 () 19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法规,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它同地方性法规不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法律效力。 () 20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并服务于国体。 () 21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
5、上来的重大决定。 () 22 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两个重点:一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二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23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权力与责任统一,与利益紧密挂钩。() 24 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 () 25 行政执法行为一经行政主体作出,就推定为合法有效。 () 26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既是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也是履行职能,承担责任的过程。 () 27 公民的知情权是制约行政权的有效手段。 () 28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将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范围、限制、程序、结果、监督方式和救济途径等信息公之于众,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前提。 () 29 从
6、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来看,政府行政模式主要经历了统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和管理型政府三个阶段。 () 30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须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置和疏导结合。 () 31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使行政权力,但是不用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的行为。() 32 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33 行政职权、职责具有同一性,行政职权同时也是行政职责。 () 34 法治政府是指按照法治的原则运作的政府,即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受法律规范和制约。 () 35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
7、决策权,要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 () 36 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以不公开为原则、公开为例外。 () 37 依法行政必须把公平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利益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38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但是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 39 依法行政的权责统一要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 40 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敦促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 () 41 建设法治政府,是加强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
8、唯一途径。 () 42 推进依法行政,政府部门提供服务无须限时办结。 () 43 法治政府的内在规定性是成就并决定法治政府的本质属性。 () 44 诚信与法治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的。实施法治的进程,实质上就是建设国家诚信的过程。 () 45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设成为服务型政府。 () 46 行政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步骤、方式、方法、顺序、时限等规则进行。 () 47 程序正当的最基本要求是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即行政决定的作出者应当是中立、公正、不偏不倚的,不能与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有私下接触。 () 48 诚实守信既是政府机关的道德准则
9、,也是最基本的法律义务。 () 49 政府的公权力不是自然获得的,而是法律赋予的,凡是法律没有授权的,行政机关不得为之。 () 50 程序正当要求是依法行政的难点和重点,建立一套完整的行政程序规则,确立程序正当的观念,对于发展民主政治,保护公民权利,遏制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51 党的十五大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 52 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就把信访工作视为“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强调“ 必须重视人民的
10、通信 ”。 () 53 邓小平同志从应当重视和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角度,对“采取官僚主义态度,漠不关心,久拖不决,个别人甚至违法乱纪,搞打击报复”的现象提出批评,严肃地指出“ 是非常错误和不能允许的 ”。 () 54 胡锦涛同志强调“信访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并要求信访工作“ 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55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最直接、最具体、最现实、最迫切的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是信访工作的核心。 () 56 从信访问题的成因上讲,大量的信访问题主要来源于政府行
11、为、执政行为和领导行为。 () 57 从信访工作的地位来看,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群众性的工作。 () 58 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二是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三是信访部门协调指导。 () 59 在信访工作领导体制中,明确领导责任是关键。各地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全责。 () 60 对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严格依照程序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倒查” 。 () 61 对超越或滥用职权,应当作为而不作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或者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
12、请求意见,损害信访人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及主管人员作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62 所谓紧急、重大信访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参与人员较多,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等手段,可能或已经危及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信访事件。 () 63 相关的行政机关或组织,要建立重大、紧急信访信息报送责任制,绝不允许瞒报、迟报或谎报信息。 () 64 重大、紧急信息要随事件的发生随时报送,一般各责任单位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业务部门报告重大、紧急信访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 5 小时。 () 65 向上级机关报送重大、紧急信访信息以书面报告为主,
13、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形式;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立即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再书面报告。 () 66 报送的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必须经过认真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必须经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发,以确保上报信息的权威有效。 () 67 信访事项的一般办结期限是 30 日,最长期限是 60 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68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 15 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69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 70 信
14、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 15 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 71 只有复查意见才是信访终结意见,信访事项至此才算终结。() 72 信访事项进入办理程序后,信访人自收到处理意见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出复查请求的,该处理意见为信访事项的最终办理意见,信访事项视为终结。 () 73 信访事项进入复查程序后,信访人自收到复查意见之日起 15 日内未提出复核请求的,复查意见为信访事项的最终办理意见,信访事项视为终结。 () 74 信访条例关于信访事项办理程序的规定没有完备的操作规程,导致各级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运作的方式方法不统一,甚至与有关法规相抵触。 () 7
15、5 中国共产党不可以对宪法和法律的修改提出建议。 () 76 党的先进性,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体现。 () 77 在革命中,共产党不得不采用军事的、暴力的手段,不得不付出生命的代价,流血牺牲。执政之后的共产党需要的是建设和管理的手段,不再需要任何意义的流血牺牲。 () 78 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 () 79 中国正在推进的法治建设是资本主义性质的。 () 80 我国正在进行的法治建设是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服务的,归根结底是为人民民主服务的。 () 81 实现彻底的人民当家做主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 () 82 中国目前所推进的法治建设就是要对中国传统的政治运行方式进行本质上的彻底变
16、革。要从人治走向法治,从专制走向民主。 () 83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的执政党。 () 84 在政治上,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党。 () 85 在法律上,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 () 86 依法执政是党的领导的法治化表现。 () 87 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不应再混同于以前的革命党。 () 88 不是所有的革命党都是以夺取政权,建立自己的政权作为目标的。() 89 不论是苏联共产党还是中国共产党其目标都是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管好权”。 ( ) 90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法治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领导市场经济发展的中国共产党必须依法执政,也成为市场经
17、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 9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决策。 () 92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 93 执政党只要不依法执政,法治建设就不可能实现。 () 94 在当代中国,共产党是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制度中的执政党。 () 95 中国共产党自身是否依法执政,影响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成败。 () 96 当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地位和任务发生了变化的时候,党的领导方式也必须进行相应的变革与转换,否则就可能成为自己正确行使领导权的严重障碍,给自己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 97 从法制的意义来看,立法是所有法律制度得以建
18、立的前提。 () 98 法治就是法的统治。 () 99 领导立法是执政党体现其执政地位,实现其执政目标的首要措施。() 100 中国共产党本质上是无产阶级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 101 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 102 从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来看,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 103 守法只是对中国共产党的要求。 () 104 只有执政党积极推进法治,社会才会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法治发展效益。 () 105 在两千七百多年前的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韩非子提出了“以法治国”的思想。 () 106 1997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把
19、“依法治国” 确立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 () 107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已写入宪法修正案。 () 108 2007 年,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之一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109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 110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 111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法治国。 () 112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但我国宪法并未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 () 113 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
20、主线,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 114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科学发展,只有通过具体的制度、规则、程序、措施才能得到有效落实。 () 115 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法治经济。 () 116 市场行为需要法律调整,市场秩序需要法律维护。 () 117 我国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就开始了改革开放。 () 118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定是在党的十五大上。() 119 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 120 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法律权威的重要标志。 () 121 法律的权威完全在于立法中是否体现了人民意志。 () 122 法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21、。 () 123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 ) 124 有法可依的含义是制定出完备的法律,使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 () 125 惩罚违法犯罪行为的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 126 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 () 127 职权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严格执法的合法性基础。 () 128 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 129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石和精神支柱,也是衡量法治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尺。 () 130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 () 131 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
22、防线是司法的公正。 () 132 法制宣传教育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 () 133 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的五年普法规划从 1986 年开始。 () 134 我国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包括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 () 135 “法律六进 ”活动是 “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 () 136 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公正的司法制度是依法治国形成的标志之一。 () 137 行政监督包括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监督等。 () 138 司法公正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 139 司法包括刑事司法、民事司法和行政司法,它是解决社会纠纷的重要方式,被视为社会正义的最后
23、一道防线。 () 140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法制建设是在经过充分的理论论证的情况下起步的。 () 141 党的十六大报告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 142 法治条件下针对个案法律是至上的、唯一的、具有强制性的权威。 () 143 在法治国家,不仅法律具有至上权威,而且法官对法律的含义具有垄断性的最终解释权。 () 144 司法活动不仅对法律的实施至关重要,而且也是法治的内在判断标准。 () 145 司法权是一种裁决权,这种权力的效力往往取决于法院的地位与效力。 () 146 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和谐是人类社会的理想境界。 () 147 民主法制思想
24、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 148 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是宪法和法律。 () 149 依法治国的目标是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 150 司法是进行权利救济的最后手段,也是最为有力的救济手段。() 151 2007 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152 公正司法是法的精神的内在要求。 () 153 任何成员都不得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也不应受到任何法律上的歧视。 () 154 司
25、法机关公正司法,是其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基础。 () 155 在司法活动中,公正与效率是人们追求的双重价值目标。在实际运行中,二者往往难以完全协调。 () 156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司法“公正” 、 “高效”之外,增加了司法“ 权威”这一新的提法。 ( ) 157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这句话出自孟德斯鸠。 () 158 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行使审判权上,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 159 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行使检察权上,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
26、关系。 () 160 我国属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国家,司法改革是我国政治民主化、法治化的表现之一。 () 161 司法的行政化体现在司法机关地位的行政化、司法机关内部人事制度的行政化、法官制度的行政化、审判业务上的行政化、审级间的行政化、司法机关职能的行政化等诸多方面。 () 162 司法的行政化为行政权干涉司法权提供了可能,严重影响了法官的独立审判,严重威胁到审级监督体系,进而对司法公正造成严重影响。 () 163 司法裁判应当以发现问题为主要目标,并最终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 () 164 从司法权的内部看,司法机关自己对终审裁判不得任意进行更改,必须维护终审裁判的稳定性。 () 1
27、65 司法的权威主要来自于司法的独立、公正与高效。 () 166 实现司法公正,是司法机关正确行使司法权、发挥其职能作用的充分必要条件。 () 167 任何社会成员触犯法律时,都会受到相同的惩罚。 () 168 国家赔偿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由国家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支付赔偿费用,由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具体赔偿义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务人员并不直接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 () 169 从赔偿范围来看,国家对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 170 国家赔偿窄于民事赔偿,属于有限赔偿责任。 () 171 与民事赔偿有所不同,国家赔偿的方式和标准是法定的。 ()
28、172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以及一定的精神性赔偿为辅助方式。 () 173 法律规定以外的赔偿方式会出现在国家赔偿之中。 () 174 国家赔偿程序多元化,受害人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取得国家赔偿。 () 175 行政拘留的期限为 1 日至 15 日。 () 176 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或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拘留公民的,属于违法拘留。因违法拘留造成公民损害的,国家应予赔偿。 () 177 行政机关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收容审查、强制戒毒、强制治疗、强制约束、扣留等。 () 178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造成损害的
29、,国家不予赔偿。 () 179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非法地对被害人身体实行强制拘禁,因此造成公民自由被剥夺的,国家应予赔偿。 () 180 有的乡政府或工作人员私设公堂、私设牢房,或用办学习班不让回家等手段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造成侵害后果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181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工作人员,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职权的组织的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如有以暴力手段以及采用其他方式,以及一些非暴力的手段致公民遭受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82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作为的方式或以不作为的方式造成公民伤害或者死亡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
30、183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故意或失误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国家应当赔偿。 () 184 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予以赔偿。 () 185 行政处罚中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权的处罚种类包括罚金、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 186 涉及财产权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 () 187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损害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 188 国家对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主要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进行征收以及征
31、用造成的损害,应当负责赔偿。 () 189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包括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 () 190 因“不可抗力 ”造成的损害,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91 行政赔偿请求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92 受害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可以成为行政赔偿请求人。 () 193 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承受人有权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 () 194 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或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195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实施违法行政行为造成
32、损害的,应由该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196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被授予的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 197 行政机关实施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后又被撤销的,一般由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198 在确定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中,经复议的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是,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 199 受害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赔偿
33、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才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200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要求,首先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 201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而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赔偿的理由。 () 202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进行协商。 () 203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致害的公务员不是诉讼被告。 () 2
34、04 行政赔偿诉讼不可以适用调解。 () 205 行政赔偿诉讼原则上适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 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还可以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 206 违法拘留以及拘留后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宣告无罪的情况下会导致司法赔偿。 () 207 逮捕后出现法定情况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将会引起行政赔偿。 () 208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将会引起司法赔偿。() 209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会导致司法赔偿。 () 210 有权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的机关
35、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人民检察院。 () 211 在我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只有人民检察院。 () 212 如果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作出了逮捕决定后,案件得到撤销、决定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而侵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该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是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 213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 214 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出无罪处理的,作出二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 215 司法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予以处理,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的裁决或者赔偿义务机
36、关逾期不作出处理的,才能申请复议。 () 216 司法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义务机关的裁决或者未与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的,有权向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并对司法赔偿争议作出决定的程序。 () 217 协议拆迁是动用国家公权力对私人合法财产的剥夺或限制。() 218 征收拆迁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 219 协议拆迁是普通的合同交易,不需要以公共利益之需要作为前提。 () 220 征收拆迁相当于强制购买,即被拆迁人愿意拆迁也罢,不愿意拆迁也罢,都必须在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征收决定后,接受征收拆迁。 () 221 协议拆迁必须建立在协议双方自愿的
37、基础上,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 222 征收决定一旦生效,被征收人的财产即成为国有财产,无须办理房屋和土地的过户登记手续。 () 223 协议拆迁自办理相应过户登记手续之时起,拆迁人才能够取得相应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 () 224 无论是征收拆迁还是协议拆迁,拆迁人都要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领拆迁许可证。 () 225 征收拆迁无须申领拆迁许可证。 () 226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227 2011 年 1 月 21 日公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相较于城市房屋
38、拆迁管理条例 ,更加注重保护私人合法财产权利,致力于构建和谐的城市房屋拆迁关系。 () 228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229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须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 60 日。 () 230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231 任何单位和个人
39、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 232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233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搬迁后补偿。 () 234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235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236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 237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
40、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238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 239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 240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241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242 房屋征收
41、部门不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 243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 244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245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 246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 247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
42、关部门举报。 () 248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 249 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实现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匹配,是解决房屋拆迁问题必须考虑的前提性问题。 () 250 党和国家明确提出了“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 251 任何时候都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党和国家的根本宗旨。 () 252 确保安全生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43、所决定的,是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是“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所决定的,是科学发展观所决定的。 () 253 党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采取有力的法律措施、经济措施和必要的行政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法律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 254 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 () 255 只有从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格局上,才能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断发展经济。 () 256 邓小平同志讲“稳定压倒一切” ,就是要从党和国家的大局出发,
44、及时化解和消除人民内部矛盾,防止和减少非对抗性矛盾激化为对抗性矛盾。 () 257 安全生产法治重点规范政府和企业两大主体的行为。 () 258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主体,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实施监管执法工作,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特大事故责任者,促使企业安全生产。 () 259 企业是生产经营主体,在安全生产中负有第一位的、决定性的责任。 () 260 从法制角度看,确保安全生产,不是一项可做可不做、做好做不好均可的工作,而是一项必须做而且必须做好的工作。 () 261 依法强化监管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 262 安全生产法所确
45、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强化监管的宗旨和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原则,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拓展到前所未有的领域。 () 263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是为了解决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安全准入和监管问题。 () 264 设定安全生产许可的对象,主要是安全风险较小、事故发生率较低的“重点 ”行业(领域)的企业和人员。 () 265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能否实现安全生产,关键是生产经营单位能否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 266 我国安全生产立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公民,其主要负
46、责人,是指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 267 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 268 “接受安全培训” 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权利。 () 269 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在短时期内还难以完全杜绝生产安全事故。 () 270 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某一方面或者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 () 271 我国现行安全生产立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法律定位,是实施行政领导、行政负总责的地位,即行政首长负责制。 () 272 安全生产违法责任
47、主体是指实施了违法行为并且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 () 273 安全生产法在赋予生产经营作业人员必要的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设定了他们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 () 274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法的生产经营行为、违法的生产经营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和失职、渎职及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的行为四类。 () 275 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方式仅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 276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专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77 关闭是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一种行政处罚,关闭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只
48、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任何部门均无权决定此项行政处罚。 () 278 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均由人民法院实施。 () 279 工商管理部门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范围内,有权决定相应的行政处罚。 () 280 问责的范围直接决定了问责的广度和深度。 () 281 所谓问责的程序,是指问责主体在对行政官员进行问责时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的总和。 () 282 鉴于行政权固有的裁量性,我们可以在实体方面形成对问责的全方位规制。 () 283 问责暂行规定第 3 条明确规定了问责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原则,即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基本原则。 () 284 问责暂行规定第 7 条明确规定了五种问责方式,从轻到重依次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 () 285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半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 286 问责暂行规定作为我国第一部能够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为确保问责机制的顺利运转而作出的全方位的专门性规定,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问责制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 287 “仅结果公正是不够的,只有在明白与无可怀疑地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