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项目概述:思源培训中心是一个针对社会成人的、以“考级考证”与“日常应用”为特色的语言培训中心。中心主要开设的考试培训有:商务英语 BEC 中级、高级,商务日语;日常应用类有:英语口语,日语口语课(见附 1) 。二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1、背景分析:改革开放 30 年来,伴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8 年奥运会举办成功,2010 年世博会在上海召开,以及中国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等英语利好因素的推动之下,我国英语培训产业发展迅速。我国英语培训市场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高速增长,当前国内英语培训市场的市场总值大约是 150 亿元,全国的英语培训机构总数量达到了 50000 家。到 2010 年我
2、国英语培训市场总值达到 300 亿元。根据调查,中国人的教育开支目前已占到所有消费开支的 15左右,仅次于食品消费。也有经济学家指出,中国 95以上的行业和产品已基本满足了供求平衡或供大于求,唯独教育远远未满足需求,仍是卖方市场,英语教育尤其如此。有关调查显示,当前国内英语培训市场的市场总值已接近 200 亿元,全国的英语培训机构总数量不下 5 万家,尽管已出现局部竞争过热现象,但英语培训市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到 2010 年我国英语培训的市场总值可望达到 300 亿元。外语培训市场“钱景” 诱人,外语培训行业这块肥沃的市场也成了众多品牌教育机构的必争之地。比较著名的外语培训机
3、构有新东方、新动力、亚美欧、环球雅思、新航道、赛思扬格、英孚、戴尔、澳美、博顿、昂立、巨人、李阳疯狂英语、世纪博文、学易佳等。我国的外语培训市场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从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发展过程。如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和中国与国际的接轨, 外语在人们生活和工作中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这也使得方兴未艾的外语培训市场迅速扩大。不仅很多本土的外语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生根发芽,而且很多国外的外语教材、教学理论和外语培训品牌也被吸引进来。经过近 20 年的发展,我国的外语培训市场已具备了相当的规模,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达到了比 较成熟的阶段。 近年来,东莞居民出国旅游、洽谈商务的逐年增多
4、,还有越来越多的国外机构在这座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寻找合作人才。人们从生活和工作实践中体会到,不懂外语确有诸多不便和错过许多机遇。2009 年,成人外语培训市场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不可避免地遭受重挫,而在今年,成人外语培训市场的复苏被众多业内人士看作是一种必然。而正是由于成人外语培训与就业之间的重要关系,实用性在 2010 年的成人外语培训需求上表现得更加强烈。 种种迹象显示,外语培训在东莞决不是一种短暂的商业投机行为,它已经构成了东莞的一种特殊的教育和文化氛围,成了这座城市居民工作生活的一部分。它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从政策法规来看,政府颁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规范了培训的形式和规模,详见附 2。2
5、、市场调研: 市场发展状况及前景预测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我国迈向国际化的步伐越来越快,英语作为一门国际通用语言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现在英语不仅成为人们跨向更高领域的一个阶梯,而且随着网络化的发展,了解世界,掌握更多的发展机遇,都使这门语言成为许多人需要跨越的屏障。尤其在这个竞争的年代,能力的把握、需要应用做基石,如何把英语变成仅次于自己“母语” 的、活生生的 “应用语言”或称“ 第二母语” ,显然不是一个个考试、一篇试卷就可以达到的。2010 年,我国英语培训市场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巨大的教育市场。因此,英语培训市场这块诱人的奶酪,吸引了更多人的关注目光。基于对英语培训市场的关注,为
6、对市场提供第一手数据,为英语培训市场的发展提供努力方向,中国社会调查所在北京、上海、广州、济南、西安、哈尔滨、武汉、萧山 8 个城市进行了一次全国英语培训市场调研。此次调查的被访对象以中青年、学历较高、家庭收入较高的公司职员、行政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主。被访者的家庭收入集中在 30007000 元之间。被访者拥有子女状况:有子女的占 41.2%,被访者子女的年龄集中在 414 岁,占82.8%。对被访者本人接受英语培训情况的调查是,已经接受和正在接受的占 55.4%,计划在 6 个月内接受培训的占 21.2%。被访者子女接受英语培训的情况是,曾经接受和正在接受的占 67.7%,计划在
7、6 个月内接受培训的占 32.3%。因此,英语培训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此次调查结论可总结为以下五点:一、此次调查表明,我国英语培训市场总体规模非常庞大,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已经达到 10 万亿人民币,而居民收入中大约 10%以上投资于教育,英语与 IT 是目前教育培训的两大支柱,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英语培训市场规模。在中国加入 WTO,2008 年北京奥运会、2010 年上海世博会、中国成为世界制造中心等英语利好因素的推动下,我国英语培训市场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保持高速增长。在消费者的选择上,总体来看,80%的调查者选择培训机构更注重品牌和规模,其次是质量,这也是英语培训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二、英
8、语培训行业提供的主要产品是无形服务,因此它属于第三产业的范畴。国内的英语培训行业与其他服务业面临的问题有很多相似之处,但由于英语培训本身的特点,产生了一些有别于其他行业的问题。英语培训行业有自己的特点:1.英语培训行业所提供的产品有特殊性,2.影响质量因素的复杂性和特殊性,3.进入市场的门槛低。正由于以上原因,导致主要问题表现在:1.教学质量良莠不齐;2.虚假广告欺骗行为大行其道;3.市场竞争无序、价格混乱;4.一些中小型机构信誉不佳,缺乏品牌意识,教学质量控制规范性差;5.就业市场对英语培训存在一定盲目性。三、从被访者个人选择英语培训的目的看,获得一张高含金量的英语培训证书十分重要,另一方面
9、希望通过备考这个过程提高自己的英语应用能力,加强自身竞争力,这与个人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从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来说,越来越多的企业更看重人才的英语口语交流能力,因此,实用英语的培训是今后英语培训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向。四、对于英语培训市场的发展方向来说,根据市场营销理论,任何行业发展到成熟的时候,将出现高度整合和集中,当前国内的英语培训市场尚处于地方品牌占主导地位、市场割据的局面,但是因为英语培训市场所提供的服务产品的本质上的同质性,为培训主体提供了跨区域经营的可能性,实力强大的培训主体,将因为培训质量优良、师资力量雄厚、管理规范、培训产品丰富而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而质量差、规模小、没有核心竞争力的
10、培训主体所面临的将只是倒闭和或被兼并的命运。品牌至上、适度集中将成为未来英语市场发展的总趋势。竞争者调查目前,东莞的英语培训机构市场的发展较为混乱,市场运作缺乏标准,没有系统化;就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来看,还没有产生足以领导行业发展的品牌企业。大部分英语培训机构受到眼前经济利益的驱动,没有长远的规划。特别是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英语培训机构。从占有市场份额来看,东莞英语培训市场基本形成强势品牌占领市场主体格局,新东方、李阳疯狂英语、EF 英孚教育、雅思、牛津英语、美联国际英语等机构占领了市场的绝大份额;另一方面高等院校开设外语培训班也格外受社会人士欢迎,如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等。3、SWOT
11、 分析S(优势 ):一:市场定位置明确。明确定位于 BEC,PET 等证书考试和日常应用;二:市场经营理念明确。以顾客为先,用一切合法方法保证教学质量;三:团队合作性好,分工明确;四:教学手法新颖,课程灵活;五:拥有已经通过专业八级的师资;六:科学准确的学习成绩跟踪。W(劣势):一:经验不够,实践经验少,工作经验缺乏;二:没有知名度;三:市场相对狭窄; 四:竞争对手多:同一地区(南城)就存在三间这样的英语培训; 五:师资力量薄弱,资金短缺;六:在人们心中都有一种外教比本国老师优秀的感觉。O(机会):一: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高;二:国家正在支持教育事业;三: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化语言使用的普及
12、,外资企业增加。T(威胁):一:;二:潜在竞争者的加入:随着人流的增加以及周边地区的逐步发展扩大,培训机构即将出现4、 可行性分析与总结:一、技术方面:1、多媒体教学辅助教学,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2、小班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同时,加强交流,兴趣激励法。3、组建会员俱乐部,成功案例介绍,让新进成员能取长补短,提高学校效果。4、实行学习跟踪,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信誉,拓展市场。二、财务保障:1、积极筹集资金,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可能。资金方面我们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它们分别是:政府创业资金补助、股东集资、小型创业贷款。三个方面的资金来源为企业的创建提供了可能。2、落实科学预算
13、管理科学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通过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项目预算绩效考评等措施,着力提高资金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实现阳光预算。3、加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在企业创设初期,由于要开发市场,经营亏损是正常。经过初始期的艰苦拼搏,企业经营必须达到盈利状态才能使企业健康地发展下去。我们通过以下的措施加强我们企业的盈利能力:(1)加强营销策略、提高客户的忠诚度、提高市场的占有率,保证生源,保证企业正常运转。(2)控制成本,减低费用,提高资金利用率。(3)拓宽资金渠道(可考虑股东加盟) ,维持合理的负债比,提高资金收益率。三、人力资源:1、人才招聘方面。人才是企业的灵魂所在,是企业的
14、无形资产。我们通过以下途径为我们的企业招揽人才,为我们企业的正常运转打下坚实的基础。(1)名师加盟(2)网络招聘(3)现场招聘2、人才性质方面。培训中心的教师,其性质可包括多种,如股东本身兼任教师、兼职教师、专职教师等等。三 、项目实施策略1、组织结构2、营销策略:1、产品策略:(1)要长期保证思源培训中心的教学质量,对每一位老师都进行定期的考核;行政副总经理 教务副总经理 公司律师科教部后勤部财务经理 采购经理招生部招生经理 宣传经理 教材开发 教师队伍建设总经理人事部(2)班级进行全外语教学,目的让学生们长时间接触,养成使用外语的习惯;(3)营造一个舒适的学习气氛;(4)创造一些新的学习方
15、式,如设定情景教学、 “游戏”教学、幽默教学等,让每一位学生能吸收到知识和对学习感兴趣。2、价格策略:价格的定位,对于求实、求廉心理很重的中国消费者,价格高低直接影响着学生们报名学习的行为。思源培训中心价格定是适众的价位。所有的广告方面都将刊登全东莞统一价格。详见课程安排表。3、渠道策略:(1)有消费者才有需求,思源培训中心依据学生的需求研制出各类的课程。因此,学生是思源培训中心营销活动的源头。思源培训中心的营销活动重心不在销,而在买,在于刺激学生对参加培训课程的欲望;(2)向上班族和学生派发传单,提高知名度;(3) 与企业签订语言培训合约,为企业提升人员素质。4、促销策略:随着社会的发展,现
16、在的工作单位一般会优先考虑工作者的技能证书。(1)为了节省工作者报名考证的时间,只要在思源培训中心接受培训,就免费帮助工作者报名;(2) 三人同报,学费九折优惠;(3)10 人同报,学费八折优惠。四 、财务预算及目标:1、投入预算:启动资金预算、后续资金预算启动资金:30W ,其中:维持两年正常营运:20W教室装修费用预算:10W后续资金预算:5W2、利润目标:考证班按每班 30 人开班日常应用班按每班 15 开班扣除报名费用纯利润=110400 元/月支 出 项 目 支 出 费 用 小 计教 师 2500*6 15000场 地 8000 8000水 电 杂 费 2500 2500职 员 工
17、资总 经 理 4000*1+副 总 3500*2+部门 部 长 2800*5+部 门 人 员2300*7+保 安 1000*243100合 计 68600月收入=110400 元月支出=68600 元月纯利=41800 元资金回报周期:300000/41800=7.17 月五、项目实施时间表:六、附件附 1 培训课程表资金筹备 2012 年师资筹备生源招募人员招募考证类课程 晚读班(周一、三、五 19:30-22:30)周末班(8:00-11:30;14:00-17:30)BEC 中级(培训课时:36 课时)(4 周)690 元/人 (5 周)900 元/人BEC 高级(培训课时:36 课时)
18、(4 周)690 元/人 (5 周)900 元/人商务日语(培训课时:36 课时)(4 周)1200 元/人 (5 周)1500 元/人日常应用类课程 逢周二、四 19:30-21:30英语 500/人/月日语 800/人/月附 2关于印发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的通知【内容分类】职业培训与职业资格【分类细目】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时 效 性】有效【颁布单位】劳动部【颁布日期】1994.12.14【实施日期】1995.01.01【失效日期】【失效说明】【发 文 号】劳部发1994506 号【主 题 词】关于印发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现将职业培训实体管理
19、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职业培训实体的管理,发展职业培训事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职业培训实体是指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各类培训机构,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和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工培训中心(学校)等;也包括境外机构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单独或同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联合举办的培训实体。第三条 职业培训实体应根据市场需求,承担各类职业培训任务,为社会培养具有职业技能的劳动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定期发布职业需求信息,指导职业培
20、训实体按需培训。第四条 职业培训实体的培训对象包括:(一)初次求职人员、失业人员、在职人员、转岗转业人员、出国劳务人员、境外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以及农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人员、农村向城镇流动就业的劳动者;(二)需要提供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的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军队退出现役人员;(三)其他需要学习和提高职业技能的劳动者。第五条 职业培训实体应依法开展职业培训活动。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培训实体。第七条 职业培训实体可根据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办学。具备条件的职业培训实体可申请建立相关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第八条 职业培训实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
21、稳定的经费来源;(二)与办学规模相应的办学场所,与专业(工种)设置相适应的培训设备和实习、实验场所;(三)与办学任务相适应的师资和管理人员;(四)必要的教学文件、教材、教具、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管理制度。第九条 职业培训实体的开办、更名、撤销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以培养初级职业技能水平的劳动者和非技术岗位的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职业培训实体,政府举办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举办的,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报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个人举办的,由县、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报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二)以培养中级职业技能水平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职业培训实
22、体,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举办的,在商得职业培训实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批准;地方有关单位或个人举办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三)以培养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劳动者为主要任务的职业培训实体,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四)跨地区(部门)举办职业培训实体,应征得培训实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同意。(五)境外机构和个人、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单独举办的职业培训实体,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六)职业培训实体的更名、撤销亦按上述管理权限办理。(七)企事业单位举办的职工培训基地,
23、由企事业单位自行批准,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第十条 职业培训实体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校长(主任)全面负责职业培训实体的管理工作。校长(主任)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应按规定程序任免或聘任。第十一条 职业培训实体应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第十二条 职业培训实体有权依法确定招生数量、招生办法、专业(工种)设置、内部机构设置、教职工聘任办法和奖金分配制度。第十三条 职业培训实体可以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应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期限、培训费用或毕(结)业后的就业方式等。第十四条 职业培训实体应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设置的专业(工种)教
24、学,并执行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国家无统一规定的专业(工种),可参照国家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自行制定。第十五条 职业培训实体应根据专业(工种)设置的实际需要,加强实验室、实习场所的建设。第十六条 职业培训实体应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开展教学研究,进行教学改革。职业培训实体应结合培训内容加强爱国主义、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第十七条 职业培训实体教师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符合技工学校教师职务条例或其他有关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职业培训实体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可实行教师职称和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职称(职务)双职称制度。第十八条 职
25、业培训教师实行资格证书和考核制度以及职务聘任制度,并按国家规定,确定工资、教龄津贴和有关福利待遇。第十九条 职业培训实体毕(结)业生,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毕(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第二十条 职业培训实体毕(结)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或自谋职业。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毕(结)业生,职业介绍机构优先推荐就业。第二十一条 职业培训主要经费来源:(一)政府财政部门和办学主管部门的拨款;(二)地方政府预算安排的就业经费中用于失业青年就业训练的经费;(三)当年收缴的失业保险费中用于失业职工的转业训练经费;(四)按规定收取的培训费;(五)地方发展教育基金用于职业教育的部分;(六)企业营业外支出和职
26、工教育经费中用于职业培训的部分;(七)职业培训实体所办企业的创收;(八)境内外机构及个人的捐款、援款和贷款;(九)其他经费来源。第二十二条 职业培训实体收取培训费的标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商同级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不办学或办学任务不足的企业提取职工培训经费,用于扶持公共培训实体为这些企业代培职工。对承担培养具有中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劳动者任务的职业培训实体,有关部门应逐步增加资金投入。第二十四条 职业培训实体有权拒绝各种摊派。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提取办学经费及职业培训实体兴办企业的创收和收取的培训费等,不得减少对职业培训实
27、体的正常拨款。第二十五条 各类职业培训实体违反培训合同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给学员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第二十六条 违反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或不按规定使用,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其改正,对多余部分应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第二十七条 对贪污职业培训经费的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八条 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职业培训实体,或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低下、滥发毕(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第二十九条 就业训练中心和非劳动部门所办就业训练实体的管理按就业训练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