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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建-法规法规-数字、时间、归纳总结.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2899027 上传时间:2018-09-29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0.1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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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 年一建- 法规-数字、时间、归纳总结 便于记忆1、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 10 年 ,均自申 请日起计算(国务院专利权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之日为申请日) 。发明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P302、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 ,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 12 个月内 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与 6 个月的宽限期。P303、 专利权的保护,侵犯行为的制止,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责令停止,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驳回;受理

2、48h 内作出裁决,特殊的可延长 48h,裁定停止的,应当执行,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P324、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界之日起 6 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界满之日起 6 个月内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 P375、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P406、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安装工程一切险对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 3 个月 ,若超过 3 个月 ,应另行加收保险费。P447、

3、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下 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 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抢险救灾也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P518、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 年,企业须在资质有效期界满 3 个月前,申办资质延续手续。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企业,中方合营者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5% 。P63(下二)9、 到位资金规定:合同价,工期不足 1 年的,原则上不得少于 50%;超过 1 年的,不得少于 30%。P5610、 施工许可证具备 9 个条件,发证机关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内发证;对于证明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 5 日内一次告知补正内容;不符合

4、条件的,15 日内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P5611、 (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 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 不超过 3 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行废止。P5712、 (非常重要):建筑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 报 告 , 中 止 施 工 满 一 年 的 工 程 恢 复 施 工 前 ,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向 发 证 机 关核 验 施 工 许 可 证 。P5713、 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

5、按期开工或中止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时间超过 6 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P5714、 企业资质变更,在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的,先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 1 个月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2 日内办理完毕,变更结果 15 日内报国务院住建部备案;遗失补办的,先报上声明(先挂失)申请补办,2 日内办理完毕;P6415、 在申请之日起前 1 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发生 12 种信用不良的,不予批准资质升级、增项申请。P6416、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 3 年内提出申请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 3 年,并应在注册有效期届

6、满 30 日前申请延续注册。P7417、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变更 5 个工作日内报建设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P7718、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澄清,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P8719、 招标人应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合理的时间,即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最短不得少于 20 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截止日 10 天前提出,3 日内答复,期间暂停投标活动 P87 20、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售间不少于 5 日,有异议的在发售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3

7、日内作出答复,期间暂停投标活动。P882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定立书面合同。 P902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同。投标保证金在第二阶段提出,估算价的 2%,最高不过 80 万,撤回的 5 日内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P9423、 招标人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公示期间提出,3 日内答复。P9824、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 15 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 个

8、工作日前确定。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25、 招标投标投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10 日内投诉,3 日内取得是否受理,受理 30 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P9926、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 7 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 6 个月至 3 年;良好行为记录公布时间一般为 3 年。P11627、 招投标违法记录公告期限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其建立的公告平台和省发改委网上同时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 6 个月。长于 6 个月的,从其决定。P11628、 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利息从应付工程价

9、款之日计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交工日提交结算日起诉日的顺序计. P13029、 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 6 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算起. P13130、 (重点记)效力待定合同: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1 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合同被追人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的应以通知方式作出;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P13631、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P1

10、3932、 合同解除的程序:当事人对于解除合同期限有异议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最长期 3 个月。P1403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定力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定力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1 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P14534、 劳动合同期限 3 个月N1 年的,试用期1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 1 年N3 年的,试用期2个月;3 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 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3 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的 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

11、标准。P14635、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合同文本 15 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发生纠纷用人单位违约,工会依法要求,有争议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P14636、 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P14837、 有 3 中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1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P14938、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需要裁员 20 人以上或 10%以上,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方

12、案报劳动行政部门报告,6 个月之内重新招人的应当通知被裁人员,优先录用。P15039、 (重中之重): 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 1 年向劳动者支付 1 个月工资,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也按 1 年计算,不满 6 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向其支付的经济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计算,向其支付经济标准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P15140、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200 万元。劳务派遣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报酬。P15241、 临时性工

13、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的岗位。P15242、 劳动者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可以延长劳动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h,因特殊原因的,在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 3h,但是每月不得超过 36h,紧急处理、抢修的不受限。P15743、 高于正常工资报酬标准:延长时间的,150%;休息日又不能补休的200%;法定休假日300%。P15744、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 15 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 15 年的,可以缴费至满 15 年

14、,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P16145、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前用人单位及本人累计缴费 1N5 年,领取事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12个月;累计缴费 5N10 年,领取最长期限为 18 个月;累计缴费10 年,领取最长期限为 24 个月。P16246、 用人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 15 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P16347、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1 年,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 60 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劳动争议对于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16548、 买卖合同

15、解除: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款的 1/5 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全部支付或解除合同。P17549、 民间贷款利率不得高于 4 倍银行同期利率。超出利息不予以保护。P17750、 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部分无效,续租也是 20 年,6 个月以上的应当定书面合同。P17851、 借款支付利息、租金支付期限不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交易习惯的,不足 1 年的,届满时支付;1 年以上的,每届满 1 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 1 年的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不支付,解除合同。P176 P17952、 在城区内可能产生噪音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 15 日申

16、报。P19153、 土 方 作 业 阶 段 , 达 到 作 业 区 目 测 扬 尘 小 于 1.5m, 结 构 施 工 、 装 饰 装 修 阶 段 小 于 0.5m, 场 界 四 周 0.08 毫克 /m。 P19454、 制 定 建 筑 垃 圾 减 量 化 计 划 , 每 平 方 米 的 建 筑 垃 圾 不 宜 超 过 400t。 P19955、 加 强 建 筑 垃 圾 的 回 收 利 用 , 力 争 建 筑 垃 圾 达 到 30%, 拆 除 产 生 的 大 于 40%, 填 埋 铺 路 力 争 大 于 50%。 P20056、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图纸会审时,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 30%

17、;就地取材,施工现场 500km 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 70%以上。P20757、 非传统水源利用和循环再利用量大于 30%。P20858、 临时用电及照明,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 20%;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 90%。P20959、 全国重点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 1 年内,由省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市区的,1 年内有核定发布单位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P21460、 任何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接报后,无特殊情况,应在 24 小时内到现场,并在 7 日内提出处理意见。P21661、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满需延期的,应在

18、有效期满前 3 个月办理延期手续。但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后 10 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构办理变更手续。P22162、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 25%.P2286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 80%。P22964、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 1 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 32 学时安全培训,每年 20 学时。P23565、 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经验丰富的师傅(一般具备中级工以上,3 年以上工作经历)带领下,实习至少 2 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P23666

1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均需编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P24167、 危险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 7 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所属单位应当派人到现场。P24568、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工程造价,矿山工程 2.5%;房、水、电、铁、轨工程 2%;市、机、港、路、通、化 1.5%;P24669、 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报价不得低于总额 90%;安保支付费用不明的,预付1 年,50%;1 年,

20、30%。P24770、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 30 日内办理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P2497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清楚且明确的 15 日内决定)所在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所在单位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申请应在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

21、之日起 1 年内进行。对市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15 日内向省(高一级)级再提,结论为最终结论,1 年内可申请复查鉴定。P25472、 关于工伤事故的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 30 日,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 73、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1 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预案演练及专项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P26674、 生

22、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 3 年修订一次。P26675、 施工生产安全施工报告程序:现场人员立即报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 1 小时内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P26776、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补报要求:自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施工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补报;交通施工,火灾事故是 7 日内补报。P268 77、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 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许情况下可延长时限,但最长不超过60 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人民政府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 30 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P270 7

23、8、 建设单位拆除工程施工 15 日前,向工程在地县以上建设部备案。P27679、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复审与修订,一般是实施后 5 年 1 次。P28780、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等见证取样送检比例不少于 30%。P29781、 建设工程质量施工报告制度:特别重大,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的有关部门,每级上报的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P313 82、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3 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部门、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

2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P31583、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 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未报送的,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的,处以罚款。P315 84、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P31685、 环保部门自收到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验收。建设单位应投入试生产之日起 3个月内,向有关环保部门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超过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予以罚款。P31786、 竣工结算文件审查期限:从接到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1)500 万以下,20 天;2)500-2000 万,30 天,3

25、)2000-5000 万,45 天 ;4) 5000 万 60 天。简记:5-2-5,2,3,45,6 审核期限未约定,国家没规定的按 28 天算。P32087、 建设工程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P32388、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起 15 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P32489、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 6 个月、12 个月、24 个月,具体可有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竣工验收日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

26、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90 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P32790、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质量保证金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5%比例进行计算,缺陷责任期到期后,发包人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14 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 14 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收到后 14 日未答复,催告 14 日后仍未答复,设为认可申请。P32791、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15 日内)提出,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裁决 P33692、 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

27、序案件15 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10 日. P34193、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普通诉讼时效为 2 年;短期诉讼(人身伤害赔偿、拒付租金、寄存财物丢失、不合格商品)时效为 1 年;特殊诉讼时效:国际贸易和技术进出口诉讼时效为 4 年、海上货物运输诉讼时效为 1 年;权力最长保护期间:自知道权力被侵害时计算,时效为 20 年。P34494、 在诉讼时效中止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P34595、 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 3 个月内审结,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

28、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6 个月。P347 96、 法院收到起诉状,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7 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起 15 日内提出答辩状。 P34797、 诉讼文书送达方式中,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P34898、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的,5 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99、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应后

29、 6 个月内提出。6 个月内后知道法律变更或审判人员贪污受贿,自知道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P351100、 民事诉讼的执行案件的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 P352101、 民事诉讼申请执行的期限为 2 年,在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最后 1 日起计算。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 6 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上诉。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执行,15 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15 日内不执行的,向委托地上级法院执行。P362102、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提出。P

30、359 人民103、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 5 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当受理,并通知当可以委托当地事人。仲裁中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 30 日内不依法申请仲裁的,解除保全。P360104、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105、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期限为 2 年,在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限最后 1 日起计算。P362106、 人民调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在生效之日 30 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之前只具有法律效力。P365

31、107、 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 28 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的 14 天内,邀请双方代表举行调查会。调查会结束后 14 天内,争议评审组作出书面评审意见。P369108、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上三级尚未设立的,省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满 1 年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P372109、 行政许可决定一,申请人提供资料符合的,能当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除外,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 20 天内决定,20 天定不了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 10天。110、 行政

32、许可决定二,采用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 45 条,45 天定不了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延长 15 天,并告知申请人。P373111、112、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可以自期限届满 3 个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申请前,应当催告,催告书送达 10 日后未履行义务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P37511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60 天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的,自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P378114、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 5 日内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115、 行政争议未经过行政复议,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6 个月内起诉;经过行政复议但不服的而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均可以在行政复议决定书或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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