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学校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恪守职业道德,加强师德修养,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承诺如下: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严格执行上级下发的有关禁止有偿家教的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二、不进行有偿家教,杜绝任何与有偿家教相关的行为;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社会补习班;四、不接受学生和家长有偿家教的请求;五、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不为从事有偿家教、各类补习班等有偿授课的个人、组织或机构等提供或变相提供场所、设备及其他帮助。六、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对从事有偿家教违规违纪的教师,给予以下处理: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取消该教师三年各类评先、评优的资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降低一个档次聘任;调离原所在学校;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解聘教师职务。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并接受监督,如有违背,自愿接受组织处理。承诺人:2014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