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税目 计税单位 年基准税额(元) 备注排气量1.0升(含)以下 180排气量1.0升至1.6升(含) 300排气量1.6升至2.0升(含) 360排气量2.0升至2.5升(含) 660排气量2.5升至3.0升(含) 1200排气量3.0升至4.0升(含) 2400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排气量4.0升以上每 辆3600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中型客车 每 辆 480 核定载客人数10人19人,包括电车客车 大型客车 每 辆 600 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包括电车商用 车货车 整备质量 每吨 60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挂 车 整备质量 每吨 30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整备质量每吨 60 不包括拖拉机 摩托车 每 辆 60净吨位不超过200吨 3净吨位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 4净吨位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 5机动船舶净吨位超过10000吨每 吨6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税。艇身长度不超过10米 600艇身长度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 900游艇艇身长度超过18米但不每 米1300超过30米艇身长度超过30米 2000辅助动力帆艇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