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我国企业并购中出现的融资问题添加时间: 2009-12-22 21:35:04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点击数:248浅谈我国企业并购中出现的融资问题目录目录. 1摘要. 2ABSTRACT 3第一章 企业并购融资概述. 4一、并购及并购融资的概念. 4二、并购融资的一般形式及融资过程简介. 4第二章 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现状. 6一、债务融资的现状. 6二、权益融资的现状. 7第三章 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存在的问题. 7一、融资渠道狭窄. 8二、作为中介机构,投资银行在并购融资中的作用非常有限. 9三、并购法规不健全,换股融资受到限制. 10四、政府行政干预并购造成融资的不公平现象. 10第四
2、章 我国企业并购融资问题的相关对策. 10一、通过发展资本市场,拓宽并购融资渠道. 10二、积极培育投资银行业务,发挥投资银行的中介作用. 12三、健全我国企业并购的法律法规. 13四、逐步放松金融管制,推进金融自由化,完善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政策体系 14结论. 15参考文献. 16致谢. 17摘要并购融资是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它直接决定了资金来源的状况和资金运用的效率,对企业并购的成败起到了关键作用。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金融工具相对落后,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企业并购可采用的融资方式仍然十分有限,严重限制了企业的并购行为。因此对企业并购融资问题进行研究有很强的迫切性
3、和深刻的现实意义。关键词: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存在问题;对策 ABSTRACTM M Problem; Countermeasure第一章 企业并购融资概述一、并购及并购融资的概念1、并购定义并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并购仅指收购与兼并。广义的并购泛指在市场机制下企业为获取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包括置换、分拆、剥离、合资、租赁、回购、托管、债转股、借壳、买壳等多种形式。本文主要是在狭义的并购范畴中进行分析,局部涉及到广义的并购方式。2、并购融资定义并购融资是为完成企业并购而融通资金。企业并购需要大量的现金,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企业并购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存在密切的联系。资金运用的效
4、率往往决定资金来源的状况,但他们毕竟是相对独立的两个过程,具有不向的特点和方式。根据本文前一章阐述的融资的定义,将融资区分为广义与狭义之分。本文着重从并购资金来源的角度,即狭义融资的角度来讨论企业并购融资 【1】 。另外,并购从某种角度来一说也是一种融资方式。二、并购融资的一般形式及融资过程简介1、并购融资的一般形式(1)债务融资债务是一种承诺,即债务人必须在未来一个确定的时间支付一笔确定的资金,通常这种承诺是以协议的形式达成的。债务融资是指企业按约定代价和用途取得且需按期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2】 。债务融资往往通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民间等渠道,采用申请贷款、发行债券、利用商业信用、
5、租赁等方式筹措资金。那么作为并购融资方式的企业债务融资也主要包括三个部分:贷款、票据和债券、租赁。(2)权益融资权益资本是指投资者投人企业的资金。企业并购中最常用的权益融资方式即股票融资,这包括普通股融资和优先股融资两种。除了上述常见的债务、权益融资方式以外,西方企业在并购融资中还大量使用一些混合型融资工具。常见的混合型融资工具包括以下两种可转换证券和认股权证。2、融资过程企业并购融资机制是并购企业和金融中介机构利用金融工具,采用信用和金融交易形式实现被并购企业的优化配置和增值的过程。资金从盈余部门流入亏缺部门,实现增值后以投资收益或利息的形式又流入盈余部门,盈余部门再将其供给亏缺部门使用,如
6、此反复循环,实现资金的不断增值。如果企业仅仅依靠自身的积累资金来发展,则企业并购的融资过程在企业内部即可完成,这种融资方式成本较低,但没有充分利用财务杠杆的作用,除非企业规模很大。如果企业利用外部渠道来融通并购资金,就可以以较少本金获得较大资产,利用外部投入或介入的资金实现并购愿望。具体过程如下图:(1)企业并购融资成本分析任何经济活动都是有成本的,企业并购融资成本是企业在并购过程中为了取得和使用资金而付出的代价,即资金成本,其实质是并购企业支付给资金提供者的报酬。因融资渠道的不同,并购企业支付报酬的形式也不同。如果是以股权融资形式投入的资金,则报酬是企业支付非投资者的股息红利和资本利得收入;
7、如果是以债券形式借入的资金,则报酬的形式是企业支付给债权人债券利息或借款利息。(2)并购融资规划并购公司在进行并购策划时必须提出相应的融资规划,融资规划不仅要对融资的总量进行科学的预测,而且要对融资渠道及其数量做出初步安排。制定企业自我评估、被并购企业(目标企业)的评估、复审财务选择、探求资金来源等并购融资规划的程序。经过四个阶段的工作,并购企业对并购价格以及并购资金的总量和结构能够取得初步的预计。以此为基础,在做融资规划时可以对融资渠道做于日打算,以便实施。此外,我们还需要对并购融资资金需要量进行分析和对并购融资方式进行选择。第二章 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现状同世界并购趋势相吻合,随着我国市场经
8、济体制改革进程不断深化,从 1992 年起,我国的企业重组与并购也开展得如火如荼。我国的并购活动出现于 20 世纪80 年代,发展于 90 年代,1992-1997 年,已有一万多家企业被兼并收购。进入21 世纪,我国更是出现了许多动用上百亿资金进行收购的并购案,然而在我国企业并购中依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资金来源问题。下面本文将从债券融资和权益融资两个方面简单分析一下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状况。一、债务融资的现状笔者认为,在债务融资方面,我国企业的融资存在着贷款和发行债权两种途径。从贷款方式来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对企业并购融资设置的限制较多,不但只有业绩较好的公司才能得到贷款,而且企业还难以获得专用
9、于企业并购的银行短期贷款。而用于并购完成后的企业整合安排、大规模的结构调整和更新改造的银行长期并购贷款,由于我国商业性银行的专业化水平不够高和我国抵押机制不充分的原因所可能引起的风险控制问题,在目前阶段也还存在着不少的障碍。一方面,我们能够目睹商业性银行并购融资贷款给企业并购和发展带来的益处,而另一方面,由于制度性原因,我国商业性银行无法正常的开办和拓展企业并购融资贷款。市场的需求和供给产生了极大的矛盾。现实中,囿于这种制度性因素,客观上存在着变相的企业并购融资贷款现象 【3】 。例如,调度正常营运资金(相当于自有性质)用于企业并购,而用银行贷款(流动性资金贷款)补充缺口;更有甚者,伪造贷款项
10、下的经济内容申请贷款。法律的保证程度比较低。此外,我国现阶段,商业性银行并购融资贷款还存在着诸多的法律不明确的问题。新贷款通则(征求意见稿)虽然为银行贷款业务创新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是,贷款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的限制依然存在。实际上,管理层对于风险控制因素的过多考虑,限制了商业性银行并购融资贷款业务的发展空间。从发行债券来看,目前我国债券市场还不发达,市场容量有限,审批手续严格,对发行主体的盈利能力、负债规模及资金用途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客观上不存在发行垃圾债券的可能。我国发行债券的主体只能是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企业能发行股票上市已实属不易,在发行股票的基础上再发行债券在国内也就屈指可
11、数了。被允许发行债券的国有企业是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企业和基础产业,如三峡债券。二、权益融资的现状权益融资在我国主要以发行股票的形式为主。我国目前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程序比较复杂,发行条件近乎苛刻,不但核准困难,实际操作也有较大难度。例如,在我国证券法中,对于增发新股募集资金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己募足,并间隔 1 年以上”。对采用增发新股进行并购的上市公司也设定了诸多条件:“公司在最近 3 年内连续盈利,3 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10%,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等。对符合新股发行条件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12、的用途,我国也制定了一些禁止性的条款:“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4】 。所有这些法律性规定以及类似的其他因素的存在,使得我国增发新股融资方式的外部环境并不宽松。目前在沪、深两地挂牌交易的 1500 多家企业对我国广大企业来说是凤毛麟角,已经上市的企业在增资扩股中还受到一系列的法律制约。目前并购中大部分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方式为发行新股和增发配股。企业通常以首次上市公开发行时募集的资金作为并购资金,或者一些绩效较好的企业通过配股方式继续筹集资金,为并购做准备。此外,我国企业也逐步开始利用战略投资资金进行并购。笔者认为,为推动我
13、国经济的发展和企业之间进行的战略性并购,我国企业除了一方面期待市场发展带来融资方式的多样化以外,当前更多的应该是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和企业的具体目标,寻求现有并购融资方式的发展和创新,尤其是在充分借鉴西方企业并购融资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可以考虑充分发挥换股并购和定向增发的融资优势,以及对债务融资方式加以创新,以体现并购融资在企业融资方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第三章 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发展较快,但是因为起步比较晚,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并购融资的发展。笔者认为,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存在以下问题:一、融资渠道狭窄1 内源融资数量有限我国企业发展历史较短, 198
14、4 年以前企业的利润都要上缴国家,只有 1984 年实行利润留成制后企业才开始形成内部积累,并且在最初阶段利润留成的比例很小,真正意义上的内部积累只有从 1993 年后至今十多年的时间。因此,企业内部积累的资金非常有限,无法满足并购活动巨额资金的需要。2 外源融资的限制(1)商业银行贷款融资限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这方面限制较多,只有业绩较好的公司才能得到贷款。因此,在市场上存在着很大的融资需求,一些非国有金融银行开展了相关的贷款业务,一些证券机构也通过组建基金的方式促进了并购业务的开展,还有的企业通过企业间借贷的方式满足这一部分融资需求。另外,我国从法律方面也限制了并购企业贷款融资。如贷款通则
15、规定“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即政策上不允许贷款人(金融机构)为企业并购业务提供贷款资金支持 【5】 。再则,一些金融机构并不认可并购行为,没有将其作为一种有效的投资方式看待,也使得企业并购融资时发生困难。(2)股票融资限制首先,由于现阶段证券市场的培育尚不够完善,市场规模有限且较为分散,而并购融资的需要量往往很大,二者差距显著,现有的市场容量难以满足巨额融资需求。其次,当前股票发行实行额度控制,因此上市公司并购非上市公司后新增资部分的股票上市存在障碍,这也使得发行股票完成并购受到制约。第三,有些并购活动的效果要在日后很长时间才能得以显现,短期内难以有所作为。这对追求短
16、期利益的投资者来说,发行普通股用于并购融资显然缺乏吸引力【6】 。因此,单靠现有的股票融资渠道难以满足企业并购的需要。(3)企业债券融资限制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不发达,市场容量有限,审批手续严格,对发行主体的盈利能力、负债规模及资金用途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客观上不存在发行垃圾债券的可能。我国发行债券的主体只能是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这本身就是一个融资的障碍。企业能发行股票上市已实属不易,在发行股票的基础上再发行债券在国内也是屈指可数。由于债券发行企业尚未建立起成熟的自我约束机制,债务成本与其偿债能力不匹配,造成还本付息的困难,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国家往往严格控制企业债券的发行;其次,我国对债券利
17、率的限制较严,如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百分之四十”。而当前存款利率一降再降,使得新发行企业债券的收益较低,同样降低了购买企业债券的吸引力。第三,缺乏二级市场交易也制约了企业债券的流通性。并购融资市场与二级市场紧密相关,要扩展债券一级市场就必须着重培养债券二级市场。此外,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股权并购涉及到股票买卖,因而该条款再次限制了为股权并购而发行企业债券融资。二、作为中介机构,投资银行在并购融资中的作用非常有限西方发达国家
18、投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已经由传统型证券承销、自营和代理买卖发展到创新型企业并购和重组等策略性服务以及延伸型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和金融衍生产呆创新交易等,实现了业务多样化及收入来源多元化。实际上,选择专业的融资代理人-投资银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够确保并购融资方案的成功实施。比如,联想并购融资的方案设计及成功实施,就是选择了好的投资银行作为融资代理人。联想集团能够成功收购美国 IBM 公司 PC 个人电脑业务,一是与高盛 5 亿美元的过桥融资及优良服务密切相关。二是联想集团在 IBM 与财务顾问高盛的协助下获得 6 亿美元国际银行贷款。此次贷款银团的牵头银行为工行亚洲、法国巴黎银行、荷兰银行及渣打银行
19、,其他参与银行则包括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亚洲和欧美等 16 家银行,由此联想走出了破解资金困局的第一步棋。另外,在通过美方审查时,学会依靠外国顾问公司也是联想这次通过审查后的一条重要经验。麦肯锡、高盛两家顾问公司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反观我国的投资银行,可以看到我国证券公司在资本市场上主要担当三种角色一级市场的承销商、二级市场的经纪商和交易商。新型投资银行业务,如基金发起、项目融资、并购、外汇买卖未能得到迅速开拓,即使有也是寥落晨星,国际上的各种创新型金融业务,如期权、互换、资产证券化等几乎尚未涉足。可见我国投资银行业务范围仍以传统型为主,仅仅局限于证券的承销和经纪。在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过程中
20、,由于投资银行功能单一,在企业并购融资中的作用显得非常有限。究其原因,除了中国企业在长期的计划体制下接受政府直接控制和管理,缺乏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效资本扩张的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与西方投资银行相比,中国现有的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机构业务范围狭窄,实际操作不规范,并购融资方面的专门服务较少,机构的实力、规模、水平、抗风险能力过于单薄,难以承受投资银行业务的高风险,直接限制了其自身的资产运行能力和业务扩展能力。另外,投资银行专业人员的缺乏、机构集中化和国际化程度低、风险管理水平落后、法律意识淡薄等诸因素都制约了投资银行的功能发挥和完善,从而直接导致了其在企业并购融资中的作用非常局限这一现实状况。三、
21、并购法规不健全,换股融资受到限制目前我国尽管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企业并购的条例,但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规范企业并购活动的法律体系,各个部门、各个地区对企业并购也有不同的规定,这使企业的并购没有统一的操作方式,在实践中,只能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参照运作。但由于我国公司法禁止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票。因此,换股收购难以实施,因而只有采用变通的办法,即母公司换子公司的股票。如:烟台万华集团用其子公司的股票交换烟台氯碱厂股权,从而实现并购的目的四、政府行政干预并购造成融资的不公平现象因为制度与体制的原因,我国的企业很多并购重组活动是由政府一手策划安排的。企业集团的形成,企业规模的扩大,大都并非企业自愿,而
22、是政府的行为所致。政府行为对并购的干预,尤其是对国有企业并购的干预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政府的干预,不同的企业在计算并购融资需求量时面临的情况会有很大的差别,一部分企业可以以较低的价格收购目标企业,融资压力较轻,而另外一些企业有可能会有相对较重的融资压力,这对于融资市场的公平发展也起到了阻碍作用。因此,造成了企业并购中,一方面企业缺乏应有的积极性与自主性,抑制企业并购融资的内在冲动;另一方面政府角色的特殊性,也很难保证企业并购融资的外在资金支持。众所周知,并购资金是支付给目标公司所有者的,而不是企业本身。由政府牵手的“并购”却很难满足这样的需要,政府只关注并购时的资金需求,而并购后的资金支持及企业
23、运作往往因资金缺乏而影响其正常经营和并购效果。要么是并购半途而废,或者中途“婚变”,要么是达不到预定的目标,还会带来整体效益及分散经营效益的滑坡,甚至导致死亡。需要说明的是,时至今日,还尚无一部规范完整的法规、法律来规范并购,从而为行政性并购融资留有广阔的操作空间。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市场化的公平的企业并购融资机制。第四章 我国企业并购融资问题的相关对策一、通过发展资本市场,拓宽并购融资渠道现在我国企业并购融资面临着窘境,许多急需资金的企业却苦于找不到融资渠道,一些项目被迫下马。如果没有资本市场为企业并购提供融资渠道,或者由于资本市场成熟程度不高,那么企业只能依靠自身或间接融资来完成并购,这将大大
24、限制企业的融资选择空间。因此目前我国应当继续加快资本市场建设,积极引导培育和监督,让其发展壮大,拓宽企业并购融资渠道。例如,TOM.COM 这个以做门户网站为最初宗旨的公司,其 2000 年成立至 2004年所进行的 31 项规模超常速度惊人的收购活动,使其成功地发展为一个覆盖网络#印刷、户外广告、音像、杂志和活动策划推广等多层面的跨媒体平台。在这样一次次资本收购风暴中的迅速壮大中所采取的融资方式。TOM.COM 巨额资金的筹得是源于其在香港创业板的成功上市, 使它在以后的 29 项收购中能够以发行新股的方式筹得资金,在发展过程中具备了比一般企业更快的扩张速度。又如,联想并购 IBM 公司的
25、PC 使用了“股票和现金”的支付方式。联想在香港上市,通过换股减少交易现金支出,通过国际银行贷款和私募筹集交易现金和运营资金。实际上,大型国际并购中,直接换股往往是主要交易方式。用股票来支付,可以尽可能的减少现金支出。获得额外投资后,联想集团再拿出1.5 亿美元回购 IBM 股份,而另 2 亿美元用作运营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最终联想向 IBM 支付 8 亿美元现金及价值 4.5 亿美元的股票。通过以上两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在企业并购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我们应该从中吸取什么经验,从而促使我国企业融资更好的进行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充分利用可转换债券、
26、认股权证等新型衍生金融工具可转换债券向持有者提供了一种选择权,使其可以在某一特定时间内,按某一特定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新型并购融资工具,对并购方来说,其最大的优势体现在可以以一个低于普通债券的利率和较优惠的契约条件发行,从而大大降低并购融资成本。同时,在公司顺利渡过并购时期进入发展期时,债券持有者行使转换权,可以避免出现收购完成后企业过度负债的情况,降低收购后公司的财务风险 【8】 。认股权证同样可以使企业在并购过程中以低成本甚至是零成本筹集大量资金,但目前在我国并购中尚没有广泛应用。因此,在我国企业的并购融资中,应借鉴国外经验,在发展资本市场的同时,充分利用可转换债券、认
27、股权证等新型衍生金融证券,作为一种有效的并购融资工具。2、股权融资新途径定向增发或配售定向增发或配售股份,实质上是一种私募行为,其对象一般是特定投资人,其载体包括股票、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定向增发往往是吸引战略投资者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种非常有效的资本扩张手段和企业并购手段 【9】 。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定向增发或配售与公开售股、配股一起构成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主要工具。一方面,发股企业利用定向增发可以相对容易地募集到并购资金,因为认购方一般是出于战略投资的角度,对发股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前景有了充分的认可之后,才会慷慨出资,从而使发股企业获得足够的并购资金进行并购其他企业。另一方面
28、,发股企业可以把定向增发作为一种并购技术私支付方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换股并购。例如,联想并购 IBM 公司的 PC 的国际融资构成中,三家国际投资公司斥资 3 . 5 亿美元认购联想集团增发的新股。其中,德克萨斯太平洋集团投资 2 亿美元,泛大西洋集团投资 1 亿美元,新桥资本投资 5000 万美元。这笔巨资的进入为新联想未来发展上了一份大大的“保险”。引入三家投资者后,新联想成为了一家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由于这三家外资投资机构有着良好的声誉和丰富的股权并购经验,对于新联想在美国上市,有着极大地帮助。二、积极培育投资银行业务,发挥投资银行的中介作用在西方企业并购中,投资银行作为财务顾问起到了
29、很好的媒介作用。如果没有这些中介机构向公众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资,仅靠企业本身的资本很难进行大规模的并购。在我国,直接融资市场起步晚规模小,间接融资市场仍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主体。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重要角色,投资银行尚未发展起来。因此,我国开展企业并购,应充分发挥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中介作用,充分运用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信用优势和信息资源,为企业并购开创多样的融资渠道。笔者认为,发展投资银行的业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积极进行行业内的重组,扩大投资银行规模目前全国已有证券公司 97 家,证券机构 300 个,证券营业部 2000 个,但资本规模普遍偏小。除申银万国、国泰、华夏、南方、
30、君安、海通、中亚等少数几家外大多数资本在 1 亿元以下,证券机构平均资本金仅 3000 万元,而 1994 年全球资本金最多的投资银行美国美林集团资本金总额高达 54.85 亿美元。相比之下,我国为数众多的证券公司中没有一家能在资本规模上与之一争高低。资本规模小直接限制了我国证券公司的资产运行能力和业务扩展能力,也难以承受投资银行业务的高风险,不利于自身的发展。中国投资银行产业必须从分散经营走向规模经营轨道。国际投资银行产业并购重组的发展趋势告诉我们,通过股份制、兼并重组尽量扩大资本、优化结构,扩大规模是中国投资银行发展的必由之路。2、提高投资银行的法律意识我国证券市场还处在一个发展阶段,法制
31、体系尚不健全,监管力度尚不够。要组织相关人士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避免在利益驱动下,漠视法律法规进行违规操作牟取暴利。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扫除阴影也给券商实现投资银行化扫除障碍。3、系统培养具备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在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证券从业人员已达到 10 万人。这些人中间真正受过比较系统的投资银行专业方面教育,具备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数量很少,多数是转行的。即使是一些高学历的人才,大多也是从相关专业进入投资银行业的 【10】 。所以要对证券从业资格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普及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对相关行业进入投资银行的从业者的专业知识结构进行调整和充实
32、。三、健全我国企业并购的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的收购方往往需要筹措大量的资金,特别是在用现金方式进行收购时,所需资金更为巨大,这时往往要求助于资本市场融通资金。通观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并购案例,几乎无一例外都伴随着巨额外源融资。但目前我国对并购所需资金的筹集设置了重重障碍,其结果是阻碍了正常并购的进行,同时也导致大量企业不得不为了并购融资进行违规操作,使相关的法律形同虚设,裹读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同时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因此,当前的明智之举应该尽快对现有法规进行适当修订,使企业正常并购所必须的资金渠道合法化。笔者认为,所需修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放松商业银行贷款不得用于并购的限制为
33、了降低银行资金的风险,1996 年 8 月 l 日起施行的贷款通则明确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而在西方企业并购中,商业银行贷款是一种重要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在杠杆收购中。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应该放松贷款限制,在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负债比例合理且经营前景广阔的情况下,国家可以考虑允许商业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向企业提供并购融资支持,对贷款实行封闭管理,专户专用。这对中小银行及外银行将更为适用。在中小银行和外资银行中推行并购贷款业务时,为体现“高风险高回报”,在贷款企业承受能力允许的条件下,应该给予提供并购贷款的银行以利率和偿还期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11】 。同时,从银行实际操作角度来说,
34、应积极参与到企业并购的策划、咨询以及并购后的整合中,从而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2、放松企业发行债券资格、用途等的限制,明确企业债券可以用于以并购为目的的股权投资我国法规规定,企业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并规定企业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这种规定没有明确企业债券能否用于作为战略投资的股票买卖 【12】 。因此,在并购中债券融资需求越来越紧迫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国家在相关法规中放松企业债券用途的限制。3、放松增发新股、配股的限制条件,尤其是用于并购增发与配股资格目前,我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可进行配
35、股、增发的资格进行了许多方面的约束,而对定向增发新股并没有专门的法规,目前的个别案例都需要经证监会审查通过。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约束对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都是必要的,但同时却限制了增发新股和配股在并购融资中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应该放松相关的限制条件。4、在必要的情况下,允许被收购公司向收购人提供某些财务帮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被收购公司不得向收购人提供任何性的义务帮助 【13】 。这一点实际上是为了保护目标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它也切断了买方融资的渠道,同时说明我国还不允许以被收购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贷款,二者是杠杆收购融资必需的。因此,如果允许企业采用杠杆收购,就应该放松以被收购公司
36、的股权质押贷款的限制。四、逐步放松金融管制,推进金融自由化,完善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政策体系1、逐步放松金融管制,推进金融自由化融资机制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并购是整合经济的重要方式。为了推动并购融资的发展,我们首先要广开渠道,逐步解除各种政策壁垒,允许各种资金进入并购融资领域。不仅银行资金可以用于并购融资,在提高监控水平的前提下,还可以允许证券公司、社会保险资金、商业保险资金、企业盈余资金、个人资金、外资等全方位进入并购融资领域。其次,基于风险和收益的对称性原则,应逐步推进利率的市场化 【14】 。此外,国家应通过各种优惠措施,鼓励创立各种行业性或区域性的投资基金。通过各种资金的充分流动又
37、相互竞争的关系,带动我国并购融资市场的活跃。如中国移动在为收购国内九省市的移动网络时,以上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各类专业性的投资机构,专业机构对行业的发展有清晰地了解,有利于融资交易的达成。2、逐步解决股份流通问题,提高融资保障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股权分裂现状多方面阻碍了并购融资的进展。首先,股份不流通使对其定价缺乏现实的标准,当上市公司违约时,债权人通常只能以很低的价格出售股权,这种情况制约了股份为抵押的贷款其次,由于在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中涉及的基本为非流通股,上市公司的质量参差不齐,简单地以净资产作为标准明显不合理,并购双方对股权的定价有时相差悬殊,难以统一 【15】 ,使得换股并购的交易很难达成根
38、据发达国家的并购惯例,收购方完成对目标企业的并购后,通过整合提高效益,收购方一般通过转让部分股权来偿还部分债务,但由于我国股份的不流通,股份”锁定”的可能性很大,公司很可能找不到愿意接受相应价格的股份受让人,公司还款方式的单一使并购融资中的资金提供方缺乏相应的保障。唯有逐步解决股份的流通问题,使股票的定价有可以参考的现实标准,并购融资才有了坚实的基础。结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将经历曲折和徘徊,都将要在前进的道路上应对种种挑战。目前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事例。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存在着融资渠道狭窄、缺乏融资工具、操作中有着不规范现象、中介机构在并购融资中没有发挥作用等问题。本
39、文就是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对策。实际上,关于我国企业并购融资方面已经有许多论文问世,本文即是在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并且经过相关研究而写成的。由于本人学术水平有限,论文有些缺点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因此我要在今后的学习和科研中继续深入研究,以求能够得到深入的了解。参考文献1张泽来,胡玄能,宋林峰.并购融资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2杨丽. 企业的并购融资方式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6。3张鹏. 企业并购融资问题研究D. 东北财经大学, 2005。4刘星,魏锋,詹宇.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4,(06)。5齐殿伟,董晓平. 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现状及
40、发展策略J,工业技术经济 , 2005,(01)。6李婷,陆海霞,李彩虹. 我国企业并购的融资分析J.前沿,2005,(08) .7徐晶. 我国企业并购融资问题分析J. 商业研究, 2004,(12)。8张阳华. 浅议企业并购融资问题J. 金融与经济,2006,(07)。9周鲜华, 田金信, 周爱民. 上市公司并购融资的问题及发展策略J. 商业研究,2005,(11)。10赵先锋. 上市公司并购的融资及其风险对策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 2005,(04)。11 涂凌. 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研究D. 湖南大学, 2005。12曾靓. 我国企业并购融资问题研究J.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6,(20)。13杨兴全,郑军.基于代理成本的企业债务融资契约安排研究.会计研究,2004(07)。14胡智勇.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2006,(06)。15 王进. 企业并购融资及对策J. 合作经济与科技 , 20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