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大学学生活动场地使用申请表 申请场地名称申请单位活动名称申请使用时间活动人数 负责人 联系电话活动内容使用设备申请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年 月 日校团委意见 签字(盖章)年 月 日备注1第二、三报告厅只作为学术报告、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场所,不作为文艺类活动场所;礼堂只允许作为学校及学院级的大型文艺类活动、表彰大会等活动场地申请,学校及学院级学生组织活动不允许申请使用;学校及学院级学生组织的文艺类活动可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因为维修施工的原因,青年礼堂暂停使用。2活动人数达 100 人以上方可申请使用第三报告厅,活动人数达 200 人以上方可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活动人数达 300 人以
2、上方可申请使用第二报告厅,活动人数达 1000 人以上方可申请使用大礼堂。3遵守活动场地使用规则,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管理。4使用部门要保护室内的器材完好,如损坏设备,照价赔偿,若故意损坏,加倍惩罚。5遵守管理人员的安排,不能擅自动用场地设备,严禁烟火(包括冷焰火,蜡烛等) 。6使用时间一栏需按“年-月-日 XX:00XX:00”格式填写。 (填写时间包括准备时间,准备时间最长为 1 小时 30 分) 。7、使用设备情况一栏请认真填写,注明设备使用情况(如灯光、音响、话筒、话筒架等)8使用单位意见一栏须由学院团委负责老师签名同意,并盖学院团委章。9当活动场地申请批准后,请于当天下午 4:30 至 5:30 将表送至大礼堂二楼团委礼堂值班室。 (付老师:82765769)10场地使用时间如有改变,务必提前至少一天通知团委分管老师。11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须将活动场地卫生打扫干净,当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12申请表格需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一份交予礼堂值班室,一份申请方留存,一份团委留存。13请使用单位遵循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取消该使用单位至少一个月的活动场地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