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为 深 入 推 进 教 育 改 革 与 发 展 , 大 力 实 施 教 育 强 区 战 略 , 奋 力 建 设生 态 教 育 , 努 力 实 现 教 育 的 生 态 、 生 态 的 教 育 提 供 坚 强 的 纪 律 保障 。 结 合 工 作 实 际 , 特 制 定 本 责 任 书 。一、责任原则(一)
2、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二)将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融入学校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责任内容(一)学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本校(园)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纳入对学校(园)教职工的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每年进行检查考核。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 2 -之事,认真履职尽责。
3、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的学习,努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学校,在师生中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建崇廉风尚。3、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十项规定和局党委的“四条规定” 、 “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坚持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 。4、积极配合区教育局纪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学校教职工的违规违纪行为。5、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狠抓教育队伍建设,坚决禁止教育“三乱”等损害师生、家长利益的行为。6、结合校情,制定完善本单位
4、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着力解决学校领导干部不能腐、不敢腐和不愿腐的问题。7、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二)学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及本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完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对分管部门(年级)的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汇报。2、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的学习,搞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3、贯彻执行各级的政策法规制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 3 -相关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
5、,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搞好专项治理,作廉洁从政的表率。4、对学校领导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洁从教、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三、责任追究对于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责任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一)对各校(园)内发生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以及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甚至支持、纵容的; (二)对堪嘉教育管理组各部门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绝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不依法依纪处理的;(三)对各校(园)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事件的;(四
6、)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借机敛财、奢侈浪费的;(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七)因为本单位工作问题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造成严重影响的;- 4 -(八)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失职渎职的。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约谈等处理;情节较重的,按照党纪政纪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堪嘉镇教育管理组和责任单位各留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签订方:(印章) 责任人:责任单位:(印章) 第一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