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稿).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2875168 上传时间:2018-09-29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稿).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稿).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稿).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

2、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 ,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广东省建设厅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惠州市中天兴源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阳区淡水镇石桥熊猫大道万顺小区(南海明珠酒店侧)营业执照注册号:4413812001205 企业资质证书号:粤(惠)房开证字第 0052055 号 法定代表人: 卢遵荣 联系电话:0752- 3386829 邮政编码:516211 委托代理人:空白 地址:空白邮政编码:空白 联系电话:空白委托代

3、理机构:深圳市黑马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七层 A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2078141 法定代表人:汪春林 联系电话:0755-83521863 邮政编码:518034 买受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 】姓名:国籍: 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惠阳区淡水人民六路、编号为惠阳国用(2006)第 010

4、1498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空白。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359172,规划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年限自1993 年 10 月 20 日至2063 年 10 月 20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现定名】 【暂定名】中天彩虹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惠阳规建字【2007】0139 、惠阳规建字【2007】0141、惠阳规建字【2007】0143,施工许可证号为 4425210703190201。 空 白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 【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惠州市惠阳区建设局,商品房预售许可

5、证号为惠阳预许字(2007)第 062 号、惠阳预许字(2007)第 063 号。空白空白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 【预售商品房】 (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经惠州市惠阳区规划部门批准,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 【座】【单元】 【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属框架结构,层高为三米,建筑层数地上30层,地下2层。 该商品房阳台封闭式的 个,非封闭式的 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

6、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 买受人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买受人同意由中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该商品房属预售,按【套】 【整层】出售,按【套内】 【整层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2该商品房属预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 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该商品房属现房,按【套】 【整层】 【整幢】出售,总价款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

7、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本条款适用于商品房预售,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含误差,下同)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差异值为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2、差异值为06%以上(不含本数)至3%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3、差异值超过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受人可选择多退少补或退回所购商品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申请之日起 30 天内退回已收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

8、为期,以退款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100%面积差异百分比 合同约定计价面积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银行按揭:总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首期支付 %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首付款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买受人应于签订本合同七日内签署银行抵押(按揭)贷款合同、向银行提供办理银行抵押(按揭)贷款所需的完整资料并办妥银行抵押(按揭)贷款的各项手续。买受人应按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该商品房项目预售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惠阳支行,专

9、用帐户为814-56486208091001。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出卖人换领交款收据。见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四)约定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

10、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点一(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空白空白 。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2008 年 12 月 30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1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 空白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

11、,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出卖人所能预见和控制的事件等; 3. 空白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9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

12、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点一(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空白空白。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该商品房预售后,出卖人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确需变更的,出卖人应书面征得买受人同意。不同意变更的买受人可要求终止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在受买人提出终止合同申请的 30 日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以退款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十一条 交接

13、。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应自出卖人商品房交付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前来商品房所在地办理商品房验收交接手续,如买受人逾期【15】日仍未办理上述手续的,则视为该商品房已经交付且买受人对该商品房的交付质量没有异议,买受人应自即日起依物业管理公司

14、规定履行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的义务。商品房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即转由买受人承担。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空白空白。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1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空白空白。 3、空白空白。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

15、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水、电、电话、电视入户接通于交付使用时申请启动; 2、空; 3、; 4、白; 5、。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1、协商解决; 2、空; 3、白 。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

16、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3见补充协议(附件四)约定。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空 白 。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见补充协议(附件四)约定; 2、

17、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见补充协议(附件四)约定; 3、空 ; 4、白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空白空白。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

18、补充协议(附件四) 。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17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买受人份,惠州市惠阳区房产管理局 份, 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天内,由出卖人向惠州市惠阳区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于 中天彩虹城 签于 中天彩虹城

19、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最终均以政府批准或确认的相关文件为准。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最终均以政府批准或确认的相关文件为准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外墙瓷砖; 2内墙: 混合砂浆基层面;3顶棚: 刮腻子两道;4地面: 水泥砂浆压实;5门窗:钢木防火防盗入户门、铝合金外窗;6厨房:水泥砂浆压实地面、水泥砂浆基层墙面、天花刮腻子两道(注: 3 幢房号尾数为 03、05、06、07、08、09、10、11、15、16的均不带厨房并不配燃气。4 幢 C、D 单元房号尾数为 02、03 的均不带厨房并不配燃气。 ) ;7卫生间:防水材料水泥砂浆保护层地面、水泥砂浆基层墙面、水

20、泥基防水涂料翻高 1.8 米、天花刮腻子两道; 8阳台: 水泥砂浆压实地面、水泥砂浆基层墙面、天花刮腻子两道;9电梯:合资名牌电梯; 10其他:管道燃气到户(不带厨房的单身公寓除外) 、预留有线电视、电话等接入口、户内紧急报警、可视对讲系统。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外墙瓷砖; 2内墙: 高级乳胶漆;3顶棚: 高级乳胶漆;4地面: 高级抛光砖或优质复合木地板;5门窗: 优质铝合金外窗、高级室内木门;6厨房:高级防滑砖地面、高级瓷砖墙面、优质铝扣板天花、优质橱柜(注: 3 幢房号尾数为03、05、06、07、08、09、10、11、15、16 的均不带厨房并不配燃气。4 幢 C、D 单元

21、房号尾数为 02、03 的均不带厨房并不配燃气。 ) ;7卫生间:高级防滑砖地面、高级瓷砖墙面、天花优质防水乳胶漆、优质洁具; 8阳台:高级防滑砖地面、优质防水涂料外墙面或同外墙面砖、天花防水乳胶漆;9电梯:合资名牌电梯; 10其他:钢木防火防盗入户门、管道燃气到户(不带厨房的单身公寓除外) 、预留有线电视、电话等接入口、户内紧急报警、可视对讲系统。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前述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下称“合同” )进行如下修改、变更和补充: 1、裙楼架空层归出卖人所有,屋顶、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享有,出卖人行使上述权利时不得损害买受人对所购商品房的正常使用。

22、2、本项目小区内的幼儿园和地下停车库(位)归出卖人所有,不随本次房地产买卖而转移,并由出卖人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统一管理和使用。未分摊给买受人的面积属于出卖人所有,买受人对此没有任何异议。3、双方约定对合同第六条做如下补充:买受人需要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 3 项有关银行按揭的约定备齐资料按时办妥银行按揭手续,否则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买受人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若买受人的银行按揭贷款申请未获批准或因银行要求需增加首付款金额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付清增加的首付款金额或选择其他付款方式并办妥相关手续;若因买受人未按上述约定期

23、限付清增加的首付款金额或因银行按揭贷款未获批准而买受人又未按上述规定时间选择其他付款方式并办妥相关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本合同约定之商品房另售他人,买受人并应按应付未付首期款项的 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在扣除违约金后将已付房款的剩余款额不计息退还给买受人。4、双方约定将合同第十五条修改为: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90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办妥上述备案手续后自行备齐办理产权登记需买受人提供的资料到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房地产权属登记证书,出卖人不承担买受人限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责任。如出卖人未能按上述

24、规定如期办妥备案手续的,则出卖人应按商品房所在地政府指导租金标准承担自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第 91 天起至出卖人办妥上述备案手续之日止的逾期办证违约金。5、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需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事宜,出卖人可按买受人在合同中提供的地址以信件邮寄方式或以在惠州日报或深圳特区报上刊登公告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如出卖人以信件方式邮寄书面通知的,则相关信件交寄之日起的第 4 日即视为书面通知已经送达,如因买受人提供的地址变动或不详,导致信函无法送达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出卖人无关;如出卖人以报纸公告方式发出书面通知的,则有关报纸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书面通知已经送达而无需买受人签收或另行邮寄送达。6、双方确认,出卖人就中天彩虹城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广告折页、各种模型、样板房及以其他形式投放的广告宣传资料均为要约邀请,不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所载或所示的各项资料及数据均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批准或确认为准;出卖人所作的样板房里的装饰标准不作为交楼的标准,具体交楼标准依合同约定。7、合同相关条款如与本补充协议有冲突的,应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日期: 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