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排烟工程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泸州碧水锦绣城商住楼通风排烟系统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为明确双方责任和经济关系,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泸州碧水锦绣城消防工程2、工程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达标合格以上。4、工程范围:地下室和 1#、2#、3#商住楼通风排烟系统制作安装。二、开、竣工日期工期:保证与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同步进行。三、工程造价1、本防排烟通风工程总包干价为 , (包干价不做最后决算)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材料进场风管开始制作时付(计人民币 元)
2、 ;风管安装一半付(计人民币 元) ;安装完毕付(付人民币 元)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10 日内付(计人民币 元)留 5%(计人民币 元)作为保修金。质保期为两年。保修期满第一年退 3.5%保修金为( 元) ,保修期满两年退还剩余 1.5%保修金为( 元) 。五、双方责任(一)甲方的责任:1、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交底。2、2010 年 月 日前甲方、乙方确定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套(1 份) 。3、派驻工程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4、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5、协调解决现场交叉施工中的问题,负责施工现场的警卫、交
3、通管理。(二)乙方的责任: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和设计变更及国家规定、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2、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若发生伤亡、经济、民事法律等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六、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1、依据设计图纸及行业相关材料进行施工,甲方给乙方一套完整的防排烟工程设计图。2、施工完毕,甲乙双方相互配合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进行验收,办理该防排烟工程设备移交手续。若排风系统未达到使用要求,乙方工程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3、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五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原件) 。4、竣工交验移交之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若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七、保修1、保修内容、范围:泸州碧水锦绣城商住楼通风排烟系统工程。2、保修期限:贰年(从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 。八、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签字生效,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单方违约,则按合同金额的 10%赔偿对方。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签订合同时间:二零一零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