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坡承包合同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代表协商,本着自愿合作,平等互利、以诚相待的原则达成一致,协商内容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一、工程及总价1、乙方承建护坡工程,具体工程地点由甲方负责人指示,工程数量 ,包工包料。2、工程期限 20 天。3、合同总承包单价 元/(其中包括清理、整平、刷坡等一切工程中包括的内容) , ,工程款总计 元。二、质量要求1、乙方所承建工程必须达到优良工程的标准。2、工程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如发现质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乙方清退出场。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损坏甲方路面等构筑物,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完工
2、后负责清理施工现场。三、安全措施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建立安全生产体系,认真执行交通部颁发,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杜绝一切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社会和经济责任。四、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工程量,并交付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工程款。五、双方责任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负责协调工程的有关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工程师工作。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负责人的指挥与调配,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人员,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程进度。3、乙方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负第一责任,根据甲方的计划随时调整施工力量来满足施工要求,因乙方主观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乙方负合部责任及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延误工期按总工程款的 10%进行处罚,并作无条件退场处理。六、其他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也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