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 16 部分:港口、码头公示材料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 16 部分:港口、码头一、 标准名称: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 16 部分:港口、码头二、项目提出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三、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局、上海德梁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市客运轮船有限公司、上海市轮渡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慧盾信息安全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艾礼安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广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立项理由随着上海“
2、四个中心”建设稳步推进,为更好保障港口、码头等地区的安全稳定,按照传统的方法,很难提供更充分更安全的社会保障。现有标准通过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安防系统进行规范,为本市港口、码头等重点部位提供安全保障。但随着人民对安全感、获得感的提升,以及厂商对智能化安防产品的不断开发创新,现有地方标准难以面对港口、码头等地区复杂严峻的社会环境,传统安防系统难以适应港口、码头等地区新阶段的需求,修订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第16部分:港口、码头已经迫在眉睫。同时,当前全球反恐的形势也日益严峻,本市与反恐工作和维稳的相关案事件屡屡发生,所造成的伤害不断刷
3、新我们认知的底线。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提高包括技术防范在内的安全保卫管理的工作力度,维护港口、码头等反恐重点区域的长期有效稳定的任务刻不容缓。因此,应修订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6部分:港口、码头,系统配备应用需要不断满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以适应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安全形象需求。五、主要内容1、基本要求。规定了本市港口、码头等反恐重点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总体要求、配置要求、应用组成的基本要求,以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应用要求。2、技术要求。规定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安全防范系统、智能安全保障系统、智能集成数据服务、智能安防集成应用和安防中心控制室的技术要求。3、规定了本市港口、码头等反恐重点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系统的评审、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六、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港口、码头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总体要求及系统配置、各子系统及集成、安防中心控制室、检验、验收、维护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品货物港口作业码头、涉外码头、客运码头(包括国际客运码头、轮渡码头、游览码头及省级、“三岛”航线客运码头)。其他港口、码头单位参照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