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 土木工程 培养计一、学制四年制本科。二、业务培养目标培养能在房屋建筑、隧道与地下建筑、公路与城市道路、铁路、桥梁、城市轨道、岩土工程、水利工程以及室内环境控制设备和公共设施系统等领域的设计、施工、管理、研究、教育、投资和开发部门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为学生发展成为本领域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专家奠定基础。三、业务基本要求本专业学生应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土木工程和建筑物环境控制的设计、施工、管理及项目规划、研究开发的能力。 四、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基本的人文科学知识和人文素养,在哲学及方法论、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文学等方面具有
2、必要的知识,并对其中若干方面有较深入的修习;熟练掌握一门外语;2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掌握高等数学和工程数学,了解现代物理、化学的基本知识,了解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状况和应用前景;3掌握工程力学、流体力学、结构工程和岩土工程的基本理论,掌握工程规划与选型、工程材料、结构分析与设计、地基处理及建筑设备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有关工程测量、测试与试验、施工技术和设备的基本技能,掌握施工组织、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基本内容;4具有综合应用各种手段(包括外语)查询资料、获取信息的初步能力;具有应用语言、文字、图形和 IT 技术等进行工程表达和交流的基本能力;掌握至少一门计算机高级语言,具有计算机应用、
3、主要测试和试验仪器使用的基本能力;5了解土木工程和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的主要规范;6具有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初步能力;经过一定环节的训练后,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或技术研究、应用开发等创新能力。 五、主干学科土木工程。六、主要课程工程力学、结构力学、流体力学、土力学、工程地质、基础工程设计原理、土木工程材料、测量学、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钢结构基本原理、施工工程学以及相关的主要专业课程。七、主要实践环节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或专业实习、各类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八、毕业与授予学位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计划要求修读所有必修课程和所有实践环节,并要求满足各类选修课程的基本规定,总学分最低达到 176
4、 学分,方可毕业。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工学学士。九、教学安排一览表见附表一。十、实践环节安排表见附表二。十一、学时、学分汇总表见附表三。十二、课外安排与要求见附表四。十三、有关说明1课程性质代号通识教育课程代号 A1(必修)、A2(限选)、A3(任选);基础课程代号 B1(必修)、B2(限选)、B3(任选);学科基础课程内学院或专业大类平台课程代号 C1 (必修)、C2(限选)、C3(任选);学科基础课程内跨学科基础课程代号D1 (必修)、D2(限选)、D3(任选);专业特色课程内专业基础课代号E1(必修),E2(限选),E3(任选);专业特色课程内专业课代号 F1(必修),F2(限选),F3(任
5、选)。2各类课程要求(1)各类课程应选的最低学分要求详见附表三;(2)要求通识教育课程(A 类课程)不应少于 44 学分。1)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中FORTRAN、C 语言与VB 语言三门课程中至少选修一门;2)全校统一的通识教育任选课程(A3)至少选修 10 学分,具体选课要求如下: 通识教育任选课程分为如下七类:()哲学与法学.()经济与管理.()文学与历史.()生命科学与医学.()工程技术 .()自然科学.()其它. 要求在七类选修课中至少选三类课程;要求必须选修哲学与法学、文学与历史选修课各 3 学分;其它类课程的学分不得超过 2 学分;不能选修与本专业培养计划中已列课程内容相近或者重复
6、的课程。参加辅修专业学习所取得的学分可以替代同类选修课学分。(3)要求基础课程(B 类课程)不应少于 29 学分。(4)要求专业大类平台课程(C 类课程)不应少于 34 学分。(a)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结构力学与应用软件、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多媒体技术与应用、数据库技术与应用、弹性力学中的有限元六门课程中至少选修二门课程;(b)弹性力学、水力学两门课程中至少选修一门,优先选修弹性力学。(5)要求跨学科基础课程(D 类课)不应少于 2 学分。环境概论、资源与环境、信息论基础、材料概论四门课中至少选修一门课。(6)要求专业基础课程(E 类课程)不应少于 11.5 学分。(7)要求专业课程(F 类课
7、程)不应少于 19 学分。选课要求如下:1)本专业各课群学生必须主修一个专业课群组的专业课,必修完其全部核心课程(限选课 F2)和相应专业课群组中的实践环节;各课群组的专业限选课 F2 不应少于 12 学分,任选专业课 F3 不应少于7 学分。2)必须在学院推荐的跨课群专业课程组中或非主修课群组中选修至少 2 门课程,但不能选修与已学课程内容相近或者重复的课程,该两门课程称为跨课群组课程,属 F3 类课。学院推荐的跨课群专业课程组如下:房屋工程(非建工、非防灾课群组的跨课群组课程)地下工程(非地建课群组的跨课群组方向课)岩土工程(非岩土课群组的跨课群组课程)桥梁工程(非桥梁、非道路课群组的跨课
8、群组课程)道路工程(非道路课群组的跨课群组课程)铁道与城市轻轨工程(非轨道课群组的跨课群组课程)水利工程3)任选专业课(F3 课程)除满足上述第 2)条规定外,还可在主修课群组内的F3 及其它课群组的 F2 和 F3 中选课,但不能选修与已学课程内容相近或者重复的课程。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建议不进入专业课程学习:高等数学 B(上)、高等数学 B(下)、普通物理 B(上)、普通物理 B(下)、概率论、线性代数、工程力学、工程力学、结构力学(上)、结构力学(下)10 门课程中有累计 4 门课程或累计 14 个学分的课程未获得合格者;专业大类平台课及专业基础课(C+E 类课程)累计合格学分不足 3
9、2 学分者。(8)各课群方向的实践环节的总学分要求见表 1:表 1 各课群组的实践环节总学分(9)毕业要求的总学分中除各类课程学分外还包括主修课群组要求的课程设计、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分。(10)主修课群组中 F2 和 F3 课程有1/3 未取得合格学分者建议不进入毕业设计(论文) 阶段。(11)至少选学三门双语课程,所开双语课程如下:土木工程概论、结构力学、测量学、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结构力学、工程地质、钢结构基本原理、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建筑钢结构设计、建筑结构抗震、组合结构、木结构、地下建筑结构、隧道工程、土动力学与基础抗震、桩基设计与计算、缆索承重桥、交通工程、轨道工程、铁路路基、暖通空调、空气洁净技术。(12)其它选课规定:每学期所选课程(不含实践环节)建议不应少于 14 学分,也不应多于 28 学分。(13)在校期间至少听两次科技报告会。(14)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课外实践活动(包括参加创新基地、设计竞赛、实验室工作、工程研究或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