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根镇中心学校 2017 年校长、教师法治学习计划为全面落实万宁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 (万教201773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学校校长、教师法治学习工作,切实提升校长、教师的法律素养,增强其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能力水平,为我中心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2017 年万宁市教育系统行政领导干部、行政、教师法治学习方案 (万教201773 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中心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以
2、来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国理论,坚持学法、用法、守法相结合,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教、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为促进万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基本目标通过法律培训、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提高教师学法、用法、执法能力,加快我校领导和教师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三、学习对象山根镇中心学校全体校长、教师。四、学习内容山根镇中心学校校长、教师法治学习主要内容:(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二)教育法律法规。2017 年学习重点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3、育法 ;国务院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 ;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办法 、 高2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 幼儿园工作规程 。五、学习方式和学时要求(一)学习方式我中心学校校长、教师法律学习采取自学、集体学、法制培训、法制讲座等方式进行,主要以自学为主。利用周一例会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 2 学时,年内组织教师开展集中培训两次。(二)学时要求1、校长学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学习法律时间不得少于 40 个小时。2、教师学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 (教政法厅20132 号)要求,每位教师每年要接受不少于 10 课时的法治培训。
4、六、具体学习活动安排(一)组织开展校长学法活动。一是组织我中心学校辖区各小学校长参加市局开展的各类校长(园长)培训单列法治教育课程,确保培训中的法治教育内容学时;二是中心学校开展一次校长法治教育学习活动,并以多种方式组织推进辖区各小学校长学法工作,切实增强校长依法治校的能力水平。(二)组织开展教师学法活动。组织我校全体教师参加在国培、省培等教师培训中单列法治教育课程,确保必要的法治教育内容和学时;我中心学校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需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法律知识考试、法治课件评选等多种形式,推动教师全员学法。七、工作要求(一)我校高度重视学法工作,成立了以梁仕弘校长为组长的校长、教师学法工作
5、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需要,精心设计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并制订出我校 2017 年学法计划。(二)我校将认真落实学法工作的保障机制,指定专职领导与人员负责学法工作,保障专项经费,提供学法资料,安排学法时间,确保完成我校本年度学法任务。(三)我校校长、教师学法工作3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学法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做学法记录、写学法心得或进行法治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督查学法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校长、教师学法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八、学习内容进度安排(一)4 至 6 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二)9 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三)10 月:学习残疾人教育条例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办法 ;(四)11 月: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 幼儿园工作规程 。万宁市山根镇中心学校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