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业保险是指专门的保险公司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直接受保对象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对象。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业保险起步于 20 世纪 30 年代,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进行了三轮农业保险的试验,使得农业保险已覆盖全国所有省市区,险种已涉及种植、养殖等多个领域。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农业保险是保险人组织农业
2、生产经营者进行风险损失分摊,建立保险基金,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因灾害事故所致损失,给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农业保险的形成与发展状况是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农业保险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支持和稳定农业生产的三大政策性措施之一。在中国,农业保险又是解决“三农 ”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一) 保险金额较低、保险责任范围较小为了防范道德风险, 提高被保险人责任意识, 目前各农业险种都把保险金额规定在保险标的价值的60% 80%, 甚至更低。但保险金额和赔付金额太低, 保障作用就不够明显, 致使很多农户不愿意投保。这些都使得灾后的补偿被限定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影响
3、农户的投保积极性。(二) 农业险种单一无论是从保险公司数量还是从农业保险品种上来说,目前的农业保险都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与城镇居民不同,通常农民将财产保险放在第一位, 而将人的身体的 保险放在最后一位,然而保险公司在险种开发上基本上是以自我为中心设计保险产品, 条款中的投保条件、费率、可保范围、缴费方式等一般都是固定不变、不可 选择的, 缺乏灵活性, 抗风险能力也就较弱 , 尤其是专为农村设计的险种少, 针对性不强。(三)保费过高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作物的损失率和养殖物的死亡率通常较高,农业保险的费率也就通常高于一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费率,因为只有通过较高的保险费 率, 保险公司才能够弥补
4、成本甚至盈利。但是对于广大农民而言, 这样的保险费率使得他们很难承受,再加上大部分农民的保险意识淡薄,所以很多农民普遍认 为买保险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因此, 当灾害来临的时候, 受到损失的农业经济无法得到足够的农业保险的补偿, 影响当地农业的恢复和发展。(四)农业保险供给主体数量少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 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 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从事农村保险有可能使得保险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而专门从事农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没有能及时进入部分落后的农村开展农村保险业 务, 使得部分农村的保险业务呈现出相对
5、萎缩的局面。(五)农业人口参保意识薄弱由于对于农业保险概念不理解,农民对于农业保险投保积极性不高。目前, 我国保险的作用和地位尚未被社会普遍认识, 农村相当一部分人把保险费称为苛捐杂税 或额外负担 , 迷信心理、侥幸心理、得益心理、逆反心理等依然存在, 他们对交几元钱保费可能得到上千元损失赔款觉得不可思议。对农业灾害保险有消极抵触情绪,造成农业灾害保险工作投保难、收费难。同时, 农业灾害保险工作, 由于单位领导的更换, 往往发生工作脱节 , 导致局部农业灾害保险工作无法持续发展。(六)农业保险经营具有局域性农业风险单位很大, 水灾、旱灾、风灾等农业风险多为数省一个风险单位, 较小的风险单位一省
6、也不过几个。因此, 由一省、一地或一县经营农业保险在空间上风险很难进行分散, 一旦发生风险事故, 往往造成巨大的损失 , 没有足够多的保险标的来分摊损失, 以至农业保险长期以来赔付率居高不下、亏损严重。另外, 我国各地区农业发展极不平衡, 保险市场的成熟程度也不同。面临风险较高的农户倾向于投保, 如沿海、临河和荒漠等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频繁的地区, 因而容易开展保险业务, 而面临风险较低的农户由于预期损失概率小于投保费率很少投保或不投保, 难以开展保险业务。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在新中国成立后,以土地改革和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的第一次制度变革中,农业保险获得了初步发展,1950年成立不久的原中
7、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在山东、北京、四川等省市试办了牲畜保险,后来又在山东、江苏、陕西等省试办了农作物保险。20世纪80年代,我国农业在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第二次制度变革中,农业保险发展迅速。我国1982年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地分公司开始试办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1986年以后新疆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现已改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建设兵团范围内举办农业保险。此后,民政部的农村救灾保险、农村保险相互组织等纷纷出现,各地掀起了兴办农业保险的热潮,但因为当时实行的是国家财政兜底的计划经济体制,尽管在1982-1994年间农业保险的平均赔付率在95左右,实际损失2,196亿元,但各家保险
8、公司对农业保险的成本和盈利考虑较少,所以还是根据各地需要开办了不少险种。随着199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市场化体制转轨,我国的农业保险业务便日益萎缩,许多地方甚至停办。2004年以前国内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两家产险公司在少数地区维持开办。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央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使得尽快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尤其是从2004年起,中央政府连续四年在一号文件中相继提出“加快建立” 、 “稳步推进” 、 “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2006年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农业保险“三补贴”政策。2007年4月,在政府对“三农”的投入持续增加的大趋势下,中央
9、财政决定当年拿出1O亿元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试点省份确定为吉林、内蒙古、新疆、江苏、四川、湖南6个省区,由中国人保、中华联合和吉林安华3家保险公司将参与试点,此举极大的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2007年4月,中央财政10亿元资金正式注入被列为首批中央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省份,这六个省份是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南、新疆、四川;保险对象为五大种植品种,即棉花、玉米、水稻、大豆、小麦;保险责任包括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和冰冻;所遵循的原则是低保障、广覆盖;保险金额中央财政承担25,省级财政承担25,其余部分由农户承担,或者由农户和龙头企业,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共同承担,具体
10、比例由试点省份自主决定。保额原则上为农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各试点省份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试点农作物的品种、保险责任的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以及保费比例。 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现状分析 44关静,马利军,胡佳.我国农业保险现状及发展思考J.现代商贸工业,2011, (19):149-150(一)赔付率高,承保业务亏损严重据调查,2008 年河北省农业保险赔款支出同比增长 378.53,远远超过保费 210.61的增长率,赔付率达 91.24。如果再加上接近保费收入 20的经营费用和其他费用,综合赔付率超过 110(保
11、险界公认的盈亏平衡点为 70) ,2007 年2009 年 4 月承保亏损合计达 2510.5 万元。保费过高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作物的损失率和养殖物的死亡率通常较高,农业保险的费率也就通常高于一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费率,因为只有通过较高的保险费 率, 保险公司才能够弥补成本甚至盈利。但是对于广大农民而言, 这样的保险费率使得他们很难承受,再加上大部分农民的保险意识淡薄,所以很多农民普遍认 为买保险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因此, 当灾害来临的时候 , 受到损失的农业经济无法得到足够的农业保险的补偿, 影响当地农业的恢复和发展。(二)财政支持力度不足,农业保险发展动力不足政府参与农业保险主要方式是政府
12、支持和财政补贴,方式较单一;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地方政府的政策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并且部分财政补贴资金不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甚至被挤占、挪用,资金到位率低,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核算和偿付能力。(三)涉及多部门和组织,缺乏统一的领导协调机构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其发展涉及到多部门和组织,需要各部门和组织间大力支持和配合,但是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环节多并且法制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各部门职责不明确,最终导致农业保险开展工作效率降低。(四)农业发展水平不高,农民保险意识薄弱农业生产者经营规模小而散,农业生产的商品化程度低。农产品经济价值低,使得农户投保意识淡薄,自愿缴费积极性低,
13、风险分担机制难以很好的发挥作用。而且我国农业发展落后,受自然灾害影响很大,农业生产的商品化程度低,最终导致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所以给农作物投保对农民来说实属有心无力。农业人口参保意识薄弱由于对于农业保险概念不理解,农民对于农业保险投保积极性不高。目前, 我国保险的作用和地位尚未被社会普遍认识, 农村相当一部分人把保险费称为苛捐杂税 或额外负担 , 迷信心理、侥幸心理、得益心理、逆反心理等依然存在, 他们对交几元钱保费可能得到上千元损失赔款觉得不可思议。对农业灾害保险有消极抵触情绪,造成农业灾害保险工作投保难、收费难。同时, 农业灾害保险工作, 由于单位领导的更换, 往往发生工作脱节 , 导致局部
14、农业灾害保险工作无法持续发展。(五)保费收入低,规模化经营受限制目前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险种少、覆盖面窄且承保率偏低,导致保费收入过低甚至亏损;且受我国农业发展状况的影响,农业保险公司规模化经营受制约,无法有效扩展业务。农业保险经营具有局域性农业风险单位很大, 水灾、旱灾、风灾等农业风险多为数省一个风险单位, 较小的风险单位一省也不过几个。因此, 由一省、一地或一县经营农业保险在空间上风险很难进行分散, 一旦发生风险事故, 往往造成巨大的损失 , 没有足够多的保险标的来分摊损失, 以至农业保险长期以来赔付率居高不下、亏损严重。另外, 我国各地区农业发展极不平衡, 保险市场的成熟程度也不同。面临风险较高的农户倾向于投保, 如沿海、临河和荒漠等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频繁的地区, 因而容易开展保险业务, 而面临风险较低的农户由于预期损失概率小于投保费率很少投保或不投保, 难以开展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