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太和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 201642 号,以下简称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 30 号,以下简称通知),建立健全江河湖库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全面实施河长制,有效恢复河流健康生命、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方案。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 ,认 真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节水 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
2、方 针,以保护水 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发展水经济、传承水文化为主要任务,立足太和实际,认真落实意见和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积极构建目标明确、责任明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体制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恢复河湖自然生态,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基础;为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太和提供物质基2础和环境、资源保障。2、基本原则党政领导,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必须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将其作为近期核心工作之一,形成合力,主动作为,全力
3、推进。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河流的自然层级决定了河道保护管理工作关键在支流、重点在基层。因此,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属地化管理是关键,分级负责是抓手。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以环境质量为目标,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水下地上,标本兼治。河湖本身并不生产污水和垃圾,造成水质污染、环境破坏的主要根源在河外。因此,河道保护管理工作必须立足“固本清源、由表及里” ,方能事半功倍、长治久安。因地制宜,一河一策。锦州市处于辽西丘陵与辽河平原过渡区,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西北部多山地丘陵,东南趋于平原,区域地势地貌、流域水土条件、经济发展水平
4、和河流存在主要问题各不相同。因此,河道治理保护工作必须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突出重点、对症下药。统筹谋划,分步实施。河湖环境、水质破坏不是一朝一3夕造成的,河道治理保护更不会一蹴而就。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统筹谋划、远近结合,总体安排、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尊重自然规律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共识。河流治理保护工作,也必须充分体现尊重自然规律、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科学理念。3、主要目标推进目标:2017 年 4 月底前,完成区、乡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人员确定工作,并由各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组织全面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2017 年
5、 5 月底前,完成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编制工作,2017 年 6 月底前,完成区、乡两级河(段)长人员确定工作,完成区河长制办公室配置工作,建立各级河长会议制度。2017 年 10 月底前,完成区级考核办法和河长及河长制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编制工作。2018 年 3 月底前,完成太和区河长制实施方案和全区重点河流“一河一策” 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完成各级河长制工作主要管理平台搭建工作。2018 年 6 月底前,编制出台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并完成河长制系统考核目标及全区河长配置等相关情况档案建立工作。河长制落地生根,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实施目标:2017 年,全区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
6、4下同)比例达 46.5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93.8%以上;力争消除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于类)断面;城市黑臭污水体控制在 20%以内。按照国家和省“十三五 ”规划的目标,到 2020 年,区内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78%,全区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下同)比例达到 51.16%,全面实现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凌河流域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64.29%以上。全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 10%以内,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达到 96.2%以上,全区地下水质量不再下降,主要河流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有效解决向河道
7、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滥挖等问题,河道生态环境明显趋好。到 2030 年,区内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95%,全区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60%以上,全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达到 98%以上。基本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滥挖等问题,全区河湖生态系统显著改善,逐步恢复自然健康状态。重点河库:我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水库共有 2 座,分别为锦凌水库、董家沟水库;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共 17 条,其中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有 9 条,分别为小凌河、女儿河、头道河、二道河、金星河、大业河、小扒沟、水泉河、牛心河;流域面积 10-50 平方公里之
8、间的河流有 8 条,分别5是于家窝铺河、英城子河、流水河、温家屯河、桃园河、杨兴河、姜家屯河、小业河。同时,辖区内所有支流、排水沟(渠)等,全部实行属地管理负责制,同时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纳入河长制管理。按照河流对地区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影响程度,初步拟定太和辖区内 4 条河流作为“十三五 ”期间治理保护重点,分别为:小凌河右岸(太和区段)、女儿河、头道河、二道河。组织体系(一)河长1.河长设置。(1)总河长。按照行政区域“全覆盖” 的原 则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区委书记魏国、区长冯长伟任太和区区级总河长,常务副区长于香泉、副区长何辉、副区长蒋斌任区级副总河长。常务副区长于香泉任女儿河、金
9、星河、小扒沟、于家窝铺河、杨兴河区级河长;副区长何辉任百股河、大业河、水泉河、牛心河、英城子河、流水河、小业河区级河长;副区长蒋斌任小凌河、头道河、温家屯河、桃源河、姜家屯河区级河长。副区长何辉兼任锦凌水库区级库长、董家沟水库区级库长。(2)乡级总河长。按照“不重不漏、突出重点,上下贯通、便于考核” 的原则设 立流域、河流(河段)或片区河长(以下简称河长),凡列入我区地表水和水功能区考核的河流要无缝6覆盖、每一段都要有河长。新民街道:党工委书记姜文涛、主任郭立春任新民街道总河长;副主任陈冬梅、水利站长肖宇恒任副总河长;副主任陈冬梅兼任新民街道乡级河段长。女儿河街道:党工委书记池再峰、主任高志为
10、任女儿河街道总河长,同时兼任锦凌水库乡级库长;副主任冯闯、水利站长陈志勇任副总河长;副主任冯闯兼任女儿河街道河段长。营盘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中华、主任魏刚任营盘街道总河长,同时兼任董家沟水库乡级库长;副主任郑坡亚、水利站长顾国锋任副总河长;副主任郑坡亚兼任营盘街道河段长。大薛街道:党工委书记潘涛、主任李陆任大薛街道总河长;副主任李志刚、水利站长张岩任副总河长;副主任李志刚兼任大薛街道河段长。兴隆街道:党工委书记于海滨、主任常昊任兴隆街道总河长;副主任徐冉、水利站长崔祥任副总河长;副主任徐冉兼任兴隆街道河段长。2.河长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对河长制工作负总
11、责;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责任区内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质达标、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7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3.公示制度。在河流显著位置、重要水质监测点位等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开河长姓名、职务、职责范围、监督电话等内容。(二)河长制办公室。1.机构设置。我区应设置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林水局
12、,办公室主任由区林水局局长李前庆兼任。2.工作职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落实本级河长及上级河长制办公室确定的工作事项,组织拟订本地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在河长制办公室组建前由水利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方案)、根据相关部门意见统筹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和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各有关部门拟订本行业工作目标、统筹拟订本地区及各河长责任区综合工作目标,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监督考核工作、综合汇总考核结果;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及总河长、河长汇报工作情况、报告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有关情况和反映问题,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要求。(三)河长制会议。8河长制会议分为总河长会议,河长会议,河长
13、制办公室会议等几个层面。1.总河长会议。总河长会议由总河长、副总河长或其委托同级党委、政府其他领导同志主持召开。一般同级河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和下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参加。主要事项为研究决定河长制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部署全局工作,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考核标准、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等。2.河长会议。河长会议由河长主持召开。一般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河流(流域)流经的下级河长参加。主要事项为贯彻落实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研究责任区河湖管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要点、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考核验收及其他重大事项。3.河长
14、制办公室会议。河长制办公室会议由河长制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一般同级政府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河长制办公室中层干部,下级河长制办公室(乡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参加。主要事项为贯彻落实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研究分解河湖管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要点、年度目标任务,提出及落实推进措施,安排布置考核验收及其他河长制工作。五、部门职责我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继续坚持“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水下岸上同步治理” 的原则。各部门对 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河9湖管理保护工作和相应河长制工作具体负责。根据意见要求、省政府 2016 年印发的锦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政府部门“三定” 职责 等确定各部门具体 职责如下:、1、加强水资源保
15、护。1.林水部门主要职责。(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各街道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2)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重点跨界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研究保障枯水期主要河流生态基流,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3)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4)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对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实施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2.环保部门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水环境承载能
16、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对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10(2)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不达标水功能区作为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强化监督管理和用途管制。(3)建立重点排污口、行政区域跨界断面水质监测体系。3.行政审批部门主要职责继续实行区域地下水禁采、限采制度,对地下水保护区、城市公共管网覆盖区、水库等地表水能够供水的区域和无防止地下水污染措施的地区,停止批建新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不再新增地下水取水指标。(二)加强水污染防治1.环保部门主要职责。(1)落实排污许可证暂行规定,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切实监管入河库排污口,完善入河库排污
17、口管控措施。(2)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根据水功能区划核定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3)狠抓工业污染,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全面取缔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住建部门主要职责。(1)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11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制机制,彻底解决农村向河道弃置垃圾问题。(2)全面实施城镇河道沟塘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河道管理范围。(3)积极推进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3.动监部门
18、主要职责。(1)严格禁止在畜禽养殖禁养区规模化养殖畜禽,全面推行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制度,防治畜禽养殖污染。4.农发部门主要职责。(1)全面推进、拓展测土配方施肥范围,引导农户科学施肥,提高农作物肥料利用效率。强化农艺服务,积极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生物、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治手段,提高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5.林水部门主要职责。积极引导水产养殖户采取生态、环保养殖方式,严格控制水产养殖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三)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1.林水部门主要职责。12(1)编制重点河湖水域岸线开发利用规划,提出河湖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落实规
19、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2)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计划和许可制度,有效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和砂场采后治理。(3)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的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组织强制清除。2.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职责。(1)尽快完成国有河流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依法依规逐步确定河湖管理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属。(2)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积极保护河流生态空间,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3)禁止围河库造田,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围河库造田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得给予登记地籍,并限期
20、恢复。3.行政审批部门主要职责。(1)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意见,及时办理河库阻水林砍伐手续。(2)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核13发林权证。4.公安部门主要职责。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河库、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四)加强水环境治理。1.环保部门主要职责。(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结合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2)加强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3)深入推进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行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
21、筑和排污口,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4)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水源地隔离、综合整治、生态修复三大工程,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勘界立标工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强化环境保护。2.住建部门主要职责。(1)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对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治理力度。(2)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14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3)以乡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3.发改部门主要职责。协调推进重大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展重
22、大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五)加强水生态修复。1.林水部门主要职责。(1)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流等水源涵养空间,开展河流健康评估。(2)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加强河流湖库水量联合调度管理。(3)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流生态环境。(4)采用河道治理、污染防治、生态恢复、能力建设等综合保护措施,全面整治凌河保护区,恢复稳定的水生生物链,生态廊道全线贯通,生态带格局基本形成。一是完善凌河保护区基层管理体系;二是制定凌河保护区污染防治方案,监督管理凌河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审定水域纳污能力;三是清查河道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林地和
23、已经灭失的耕地和林地,协调相关部门尽可能15把河道内土地变为河滩地;四是打击凌河保护区内的涉水违法行为。2.财政部门主要职责。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协调落实补偿资金。(六)加强执法监管。1.林水部门主要职责。(1)建立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河流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和人员,实行河流动态监管。(2)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流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2.环境保护部门职责。依法查处水污染案件。3.财政部门主要职责。落实河流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单位、人员、设备及运行经费。4.公安部门主要职责。(1)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河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严厉
24、打击涉河库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七)加强考核管理。(1)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按照上述16职责提出本部门河长制工作考核指标并按考核办法组织考核工作。(2)由河长制办公室统筹拟订考核办法及各部门考核赋分比例,经总河长会议审定后执行。(3)由河长制办公室审核汇总各部门考核结果,报告同级党委、政府、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通告给下级党委、政府及。六、工作步骤为确保全区推进河长制工作目标全面按期实现,计划通过下列步骤予以落实。(一)确立领导及组织机构1.落实总河长及河长。区、乡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应在 2017 年 4
25、 月底前落实到位,各级河长应在 2017 年 6 月底前落实到位。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人员确定后应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2017 年 12 月底前,由区政府公布区、乡总河长、副总河长和河长人员名单。2.建立河长会议制度。2017 年开始,每年至少应分别召开一次总河长会议,召开一次河长制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组织、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河长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河长适时组织召开。3.组建河长制办公室。我区在 2017 年 6 月底前完成河长制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并及时将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17等信息逐级报送上级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组建前应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临时机
26、构专项开展河长制工作。4.成立部门专管组织。林水、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建等河湖管理保护任务较重的部门应抽调人员、成立组织专门负责河湖管理保护和河长制相关工作,其他部门也要指定具体处室负责此项工作。(二)编制工作方案。在 2017 年 5 月底前完成我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编制工作。乡街工作方案可围绕本方案按照“上下联动,平行推进” 的原 则统 筹组织编 制,应立足地方 实际逐级细化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等内容。、3、制定考核办法及工作制度。我区应根据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各相关部门意见统筹制定考核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1.考核办法。考核办法由河长制办公室统一组织编制;考核工作由河长(或委
27、托同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分别实施。河长制办公室应对各相关部门考核工作实施监督。2.工作制度。河长制工作制度由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主要包括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及报送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和工作督察制度等。(四)编制实施方案。18由我区河长制办公室牵头,根据本行政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各相关部门意见及考核办法等统筹编制本级河长制实施方案并在 2018 年 3 月底前编制完成。、5、制定“一河一策” 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按照市落实河长制方案要求,市、县分级制定“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市负责制定主要中型河湖和重点跨区(含区际界河)河流的“一河一策” 治理及管理保 护方案,其他河流
28、我区制定。 “一河一策 ”治理及管理保 护方案应结合具体实际统筹考虑中办、国办意见和本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各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具体治理及管理保护目标和措施。市级制定“一河一策 ”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的河湖名 录公布后,我区应确定发布本级负责制定“ 一河一策” 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的河湖名录。市、区同步编制“ 一河一策” 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我区“ 一河一策” 治理及管理保 护方案应在 2018年 3 月底前编制完成。、6、建立管理平台。各相关部门要统一建立河长制工作管理平台,并实施信息共享。应将河长信息、实施方案、考核制度及标准、考核结果、责任追究及其他重要事件等情况纳入管理平台实施管理
29、。要做好河长制工作有关会议及其他文字材料、图片及影响资料等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19(七)实施监督考核。1.推进阶段监督考核。2018 年 6 月底前,由河长制办公室根据本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对同级政府职能部门及下级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工作进行考核。2.实施阶段监督考核。从 2018 年下半年开始,按照相关要求和考核办法开展实施阶段考核。具体包括总河长对下级总河长、河长对下级对应河长、政府职能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河长制办公室对街道党委、政府等考核内容。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河流管理体
30、系、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化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角 度、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卡住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二)统筹落实资金。河道保护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治理及管理保护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各街道、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将河流治理及管理保护和推进河长制工作所需经费优先纳入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此项工作由区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协调。同时,要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拓宽投资渠道、广泛20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河湖治理及管理保护工作。(三)密切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方案
31、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部门实际主动担当、尽职尽责,任何部门都不能在河道治理及管理保护工作中缺位。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轻视怠慢。(四)强化考核问责。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不同河库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的绩效评价考核,要严肃开展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党委、政府,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各级政府对其相关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等考核评价工作,考核结果要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和治理及管理保护不利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五)加强执法监督。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水利、环保和公安多管齐下,加大巡查、检查、抽查、督查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污、污染水域、乱采盗挖、侵占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排乱倒、非法养殖、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并接受社会监督。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