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 年招生监察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皖教监2011 4 号)和安徽医专招生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皖医专2007 75 号),确保我校 2011 年招生录取工作规范进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机制招生期间,成立招生监察组。组 长:刘朝霞副组长:陈的华成 员:殷连芳 周孟平 宋海南 刘 侠 刘 钰 胡 艳 孔凡军 余 靖招生监察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招生监察组成员值班制,对招生录取工作整个过程实施有效监督。二、工作任务招生监察组要切实保证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计划的贯彻实施,保证学校有关招生规
2、章制度的执行,以全面体现“ 公平 竞争、公正 选拔” 为目标,通 过在“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 的工作方式,开展以下工作:1、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纪律教育,对其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招生规定的做法,提出监察意见,督促整改。2、参与学校招生章程的制定,对招生章程及招生录取工作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对不符合程序和规定的做法,及时提出监察建议,并督促改正。3、监督并协助招生办公室及时发布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及录取结果等各种信息,落实公示制度。4、重点做好录取、退档、执行招生计划、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等重要环节的监
3、察,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坚决予以清退。5、受理有关涉及违反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纪律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维护招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6、对新生录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三、工作措施1、招生监察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教育部印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熟悉我校 2011 年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招生政策和程序。2、实行参加会议制度。在招生工作期间,招生录取监察工作负责人应参加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招生管理部门召开的有关招生工作的会议。3、实行现
4、场办公制度。招生录取期间,招生监察人员要进驻招生录取现场,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工作。4、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招生录取期间,遇有重大问题或疑难问题,及时向校招生领导小组请示汇报。5、实行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制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增加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6、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使招生工作各岗位人员切实负起工作责任。7、建立群众监督机制。招生录取期间,设招生举报电子邮箱 ,并分别在新老校区设招生举报信箱,同时认真做好招生信访接待工作。四、工作纪律1、招生录取期间,进驻招生录取现场的值班监察人员须认真做好当天的监察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并详细记录处理的过程和结果。2、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和监察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与招生录取工作相关的个人或单位赠送的钱物及其它好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招生录取现场实行封闭。除视察招生录取工作的上级领导、招生录取和监督人员以及直接相关的服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同意,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招生录取场所。保卫部门要配合招生管理部门,做好招生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