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 会 计 挪用 800 万 公款 美 容 近日, 江苏省高邮市农委现金会计柏某因犯贪污罪, 被高邮市法院判处有期徒 刑13 年零 6 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 万元, 依法扣押的赃款赃物发还给被害 单位, 未退出的非法所得依法继续予以追缴。1987 年出生的女会计柏某是国内 某财经大学毕业生, 毕业便考入高邮市农委工作。柏某给同事留下的印象很好: 淳朴、 做事低调, 为人老实、 工作兢兢业业、 业务能力好, 领导对其也非常信任。 2016 年 4 月初, 高邮市农委新进人员杨某接手柏某现金会计的工作, 到银行查 询相关账户银行对账单时, 发现银行存款余额与柏某制作的工作交接单上的余 额差距较大, 随即向领导汇报。 就在高邮市农委准备到高邮市公安局报案时, 怀 有数月身孕的柏某已到高邮市公安局自首。 随后, 高邮市公安局将本案移交高邮 市检察院。 随后, 高邮市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 柏某立案侦查。 经查, 2013 年8 月至2015 年12 月, 柏 玲利用工作便利, 采取伪造银行对账单、 从银行提取现金、 私自将公款转入个人银行卡中不入账等手段作案57 起, 累计挪用公款1051 万余 元, 其中有 800 余万元用于美容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