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方:*市人民政府乙方:*集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一、合作背景市,位于 ,是珠三角连接东西、贯通南北的重要枢纽,经济、社会发展前景广阔。集团主营区域综合开发、交通基建、金融等核心产业。 集团近年来积极参与 市的经济建设,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为抓住机遇,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双方基于共同的战略合作愿景,从战略层面联手打造 新区,推动区域产业升级、民生福祉、社会善治的创新示范。二、合作目标双方目标从战略层面联手打造 新区。借鉴国内外城市及社会发展的先进经验,借助国际国内一流规划设计资源,高
2、起点设计、高标准规划、高效率执行,以发展“新兴产业”为导向,以实现“明智增长 ”为目标,以建设“十大工程”为起点,将 新区打造成为民族产业的制高点、民生福祉的示范区和社会建设的试验田。三、合作原则双方同意按照“政企互动、市场运作”以及“整体规划、统筹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共同投资、成片开发、综合管理“产业+宜居”的 新区。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综合资源优势、创新政企合作新模式,实现短期成效与中长期战略性目标的均衡发展,实现双方的互惠互利和战略共赢。四、合作内容双方将围绕 新区的规划建设,在区域综合开发、交通基建及金融等领域展开面全面战略合作:(一)区域综合开发领域的合作1
3、、双方同意在区域综合开发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投资、成片开发 新区项目,将其打造成为具有特色性、示范性、引领性、标志性的全国新兴产业前沿基地、粤台新兴产业创新合作示范区、现代社会试验区及国际化低碳城区。2、 新区项目选址南朗镇及周边地块,包括 市围垦总公司的西三、西四围,以及西六、七围,规划总面积约 250 平方公里。近期以西三、西四围为双方合作的核心起步区,起步区规划面积约 5 平方公里,中期拓展至周边的2050 平方公里(具体合作区位详见附件蓝线图) 。项目未来 3-5 年总投资 350亿元,中期投资 1000-2500 亿元。3、 新区的产业选择将充分尊重对 文化历史及比较优势的传承与衔
4、接,并按照知识密集度高、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产业关联性强、附加值高、符合低碳经济发展方向等标准,与国际发展趋势、国家发展战略相吻合,成为实现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率先发展的先行区。到 2020 年, 新区人均 GDP 达到或超过台湾的水平。4、双方同意共同委托高水平咨询机构就项目的总体战略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空间概念规划及政策创新等进行深入研究和推动,细化提出拟发展产业的类别与特征、配套功能、土地利用需求、空间布局与设计、产值贡献等,以实现大片区运营、大集群导入、构筑全国新兴产业前沿基地的愿景目标。5、双方同意组建合资公司,并创新筹组 新区管委会/理事会,统筹推进合作区域的开发建
5、设、招商引资及社会管理。对合资公司,甲方持股 4050%,乙方持股 60-50%,具体股份比例由双方在下一阶段进一步商定。该合资公司可以 市围垦总公司为平台,采用增资扩股等方式组建。合资公司将享有*新区土地的优先开发权,并从土地一级开发着手,按一、二级联动模式统筹开发,政府出让/转让拟合作区域基准地价不高于 30 万元/亩。6、双方同意按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下一阶段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及启动项目。 集团承诺按商业原则确保合作项目投资计划的落实。 市政府承诺,在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及 省政策范围内,对合作区域及合作项目给予土地、财税、审批等优惠政策。双方协同进一步争取国家
6、及有关部委、 省政府等对 新区项目的创新政策支持。(二)交通基建领域的合作1、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港航物流产业的合作,优化供应链管理服务、降低物流综合成本。 市政府支持 集团旗下企业 国际有限公司参与 市港航企业集团的重组及进一步发展。2、双方在公路、桥隧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展开合作。双方探讨以BT、BOT 等方式对 市公路、桥隧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共同推动及联合投资加快深中通道的规划建设。(三)金融领域的合作1、乙方将利用在股权投资、债权融资、产业培育等领域的经验,积极推动双方在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经纪等方面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2、配合 新区的产业发展,双方筹划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和中
7、小企创新发展基金,启动规模 20 亿元人民币,基金规模在中远期可达到 100 亿元以上。3、甲方对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规划的各类重点建设项目,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金融服务顾问。乙方发挥金融领域的优势,为 市政府提供金融顾问服务,并为 市企业提供上市、再融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合作设立产业基金、资产管理、国有股权市值管理等资本市场服务,助推*市经济转型升级。五、合作机制1、双方建立高层会商制度,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高层联席会议,研究重大合作事项,达成战略性共识,指导和推动双方的全面战略合作。2、双方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联合组建战略合作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落实双方的战略合作事项。3、
8、双方按已签署的关于 新区项目的前期工作备忘录尽快开展 新区项目的前期工作,有关前期工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为加快项目推进,对急需费用,经双方确认后,按谁主办谁承担的方式先行出资,未来该费用一并由双方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承担。若 新区项目因故双方合作未成,甲方同意以现金或其他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对乙方的先行垫付费用予以返还。六、近期重点工作及计划1、双方联手在本协议签署后三 3 个月内组织完成 新区项目的总体策划,并获得*省政府的支持。2、双方联手在本协议签署后六个月内完成 新区项目的产业规划、概念规划、政策规划等相应的前期研究,并力争启动项目的先行投资建设。3、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三个月
9、内签署 集团及/或下属关联企业按净资产作价投资入股 市围垦总公司的合作协议。4、双方同意按照合作备忘录 ,共同推动在本协议签署后的三个月内,完成 国际对 港航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的相关手续,并支持该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七、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正或补充。2、甲乙双方承诺对本协议和所涉及相关事项及成果负有保密义务。若因项目推进确有必要对有关第三方披露本协议和所涉及相关事项及成果,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且需确保有关第三方也对本协议负有同等保密义务。3、本协议在*省政府见证下,由甲、乙双方代表在北京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同等有效。甲方:*市人民政府 乙方:*有限公司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