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企业会计准则 所得税 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的比较分析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的比较分析酝酿多时的新会计准则终于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由财政部正式颁布,并将于2007 年 1 月 1 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会计准则因时而变,顺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众对企业财务信息的更高期盼,也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向国际准则的趋同进程迈上了新台阶。就内在的参照和衔接而言,除了关联方信息披露,公允价值的计量及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合并等问题,其它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在诸多方面基本吻合。为实现与国际接轨,新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做了较大的调整,并规定了一些可资操作的具体规范和制度。对于所得税调
2、整的具体推行,有评论说是实现难度最大的革新项目之一。有鉴于此,以所得税会计为核心,对新旧会2计准则进行比较和分析 ,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作出相应的判断。一、关于所得税会计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会计准则,并于2007 年 1 月 1 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这次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制定,是我国会计改革路上一个新的里程碑。其中新所得税准则格外引人注意,新所得税准则直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 12所得税所得税准则,引入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概念,要求企业采取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处理方法。这是一次所得税会计革命性的变革。(一)所得税准则的发展与变化1我国所得税准则的发展与变化财政部于
3、1994 年 6 月 29 日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94财会字第 25 号)是我国关于所得税会计处理的现行有效文件,其中关于所得税会计的处理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后者又有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选择。2005 年 8 月 12 日,财政部又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征求意见稿) ,在引入资产计税基础、负债计税基础和暂时性差异概念的前提下,明确了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这表明我国所得税3会计处理方法将发生重大变化,即只允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4、 38 项具体准则,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 ) ,内容包括总则、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确认、计量、列报等六章二十五条,完全改变了原先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实现了所得税会计处理的重大突破。2国际所得税准则的发展与变化1979 年 7 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第 12 号公告所得税会计 ,要求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1985 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专门成立了研究课题组,对第 12 号公告进行修改;1989 年 1 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 (ED33
5、) ,建议采用收益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1994 年 10 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再次发布了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 (ED49) ,该征求意见稿基本上采纳了美国 109 号公告所提出的处理方法,即资产负债表债务法。1996 年国际会计委员会正式颁布了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 12 号所得税 ,其所采用的方法和原则与再次发布的 ED49 提出的要求基本一致。美国 109 号公告和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 12 号所得4税都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修订前准则采用的收益表负债法只注重时间性差异不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注重暂时性差异。(二)所得税准则核算方法体系1所得税业务流程2所得税核算的一般程序
6、二、所得税新准则与旧准则的比较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相关信息的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与旧准则相比,会计重心由原来的以利润表为重心转向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从而使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发生了较大变化。(一) 新所得税准则概述1. 新准则的总体框架1.1 第一章 总则制定准则的目的准则的适用范围1.2 第二章 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51.3 第三章 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概念1.4 第四章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1.5 第五章 计量当前所得税的计量递延所得税的计量所得税计入损益的情况所得税
7、计入权益的情况1.6 第六章 列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列报所得税费用的列报附注中披露的与所得税有关的内容2新准则的适用范围准则所称所得税包括企业以应税所得额为基础的各种境内和境外税额。本准则不涉及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但因政府补助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应当按照本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二) 理论依据的比较61在计税基础上旧制度强调的是企业收入和费用与纳税收益和纳税扣除之间的差异,主要是从发生额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主要强调从损益表的角度进行分析(损益表债务法) ;在这种计税基础上,旧制度强调的是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之间所存在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新准
8、则强调的是在某一时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该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之间存在的差异,主要从余额角度来进行分析;在这种计税基础上新准则强调的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并将这种暂时性差异对企业的影响分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加以处理。2在所得税确认上旧制度允许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税。新准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将所存在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将所存在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3在对本期亏损处理上旧制度规定,对于可结转以后期间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在亏损弥补当期不
9、确认所得税利益。在新准则中,对于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7尚可抵扣的亏损的未来应税利润为限,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4在减值确认与计量上旧制度没有对递延税款借项计提减值准备。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三)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1暂时性差异的会计处理旧准则针对时间性差异的会计处理,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其中,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可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而新准
10、则针对暂时性差异的会计处理,是这样规定的:“资产负债表,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可见新准则选择了债务法,抛弃了应付税款法和递延法。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这两种方法8的局限性。大家知道应付税款法的操作较为简便,目前在我国会计领域使用面最广。但是这种方法将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同等对待,显得过于简单,也不符合配比原则、信息质量的可
11、靠性和相关性原则。这些固有缺陷必须加以改变,所以随着我国经济及会计环境的发展 ,应付税款法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递延法在处理本期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时,将之一直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在实际处理时要区分每一笔资金的发生和转回,当税率变化时其操作的复杂程度显著增加。由于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是按照产生暂时性差异时所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而不是现行税率计算确认,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对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不作调整,因而递延税款账面余额不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也不代表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没有足够的相关性,所以也必然会被淘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6 年修订的 IAS
12、12 中已规定禁止采用。关于债务法又可分为损益表债务法(Income statement approach)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Balance sheet approach)。损益表债务法将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 影响 看作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新准则虽然没有明确指出使用损9益表债务法还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但从定义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来看,显然更侧重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国际通用标准角度来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 GAAP 唯一允许的方法,GAAP 和 IFRS 均不允
13、许损益表债务法的使用。其理由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资产负债表观的要求,从资产负债表出发调整利润总额是ISA 的要求和国际趋势;其二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更加科学,如果使用损益表债务法,可能会忽略某些不体现在损益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例如,一个企业拥有价值为10,000 元的有价证券,一年后,这些有价证券的市价为15,000 元。如果该企业运用权益法来核算长期投资,这个事项将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产生,假定税率为 30,则递延所得税负债为 1,500 元,即这个事项使权益增加了3,500 元而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了 1,500 元。 “直接记入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计
14、入权益”(企业 会计 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二十二条),所以该项目不会体现在损益表中,若采用损益表债务法将无法体现这笔递延所得税负债,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就能轻松确认这笔暂时性差异(该有价证券的账面价值为 15,000,但计税基础仍为 10,000)。其三是对上市公司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能够提高信息的可比性。基于上述分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债10务法核算暂时性差异。2亏损弥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企业在某一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这就产生了未来可抵减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对于这一差异,可视为亏损当期的所得税利益,但是否应将之确认为所得税收益进而确认为一项
15、递延所得税资产,新旧准则有不同的做法。我国旧的企业会计制度并未将经营亏损所产生的可抵扣时间性差异视为一项所得税收益,企业在发生的当期无需相关会计处理,既不确认所得税收益,也不记入递延税款的借方。新准则要求企业对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的未来应税利润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种处理方法,一般称之为当期确认法。使用该方法,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若不能,企业就不应确认。这种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相符。(四)确认、计量和列报的比较旧制度没有专门的对递延所得税的确认规定。但对“递延税款”借方金额的确认,
16、企业会计准则有一项特殊规定,即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在时间性差异产生“递延税款”11借方金额情况下,在以后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时期内(一般为 3 年) ,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转回的,才能确认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并作为递延税款借方反映;否则应于发生当期视同永久性差异处理。同时对“递延税款”的列示有如下规定:要求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方增设“递延税款递延税款借项”项目,以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借方余额;在负债方增设“递延税款递延税款贷项”项目,以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的贷方余额;在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项目下设置“减:所得税”项目,以反映企业本期所得税费用。新准则除了规定对应纳
17、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外,还规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对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调整和复核。比如税率发生变化,应重新计量;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减值的,应计提减值准备;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这些处理原则能很好地保证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关于列报则做了如下规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所得税费用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与旧制度相比较,新准则更注重从资产负债的定义出发,进行相关资产、负债、费用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为会计12报表的使用者提供更为有用的决策信息。(五)具体会计处理的比
18、较1固定资产减值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处理案例一:甲公司 2006 年 12 月购入一台设备,原值 18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3 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2007 年 12 月 31 日,因减值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 万元。计提减值后,原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不变。假设所得税税率为 33%。旧准则下的处理过程:利润表债务法 单位:万元新会计准则下的处理过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单位:万元旧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2007 年末:借:递延税款 66000贷:所得税费用 660002008 年末:借:所得税费用 33000贷:递延税款 330002009 年末:借:所得税费用
19、 3300013贷:递延税款 33000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2007 年末: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6000贷:所得税费用 660002008 年末:借:所得税费用 330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30002009 年末:借:所得税费用 330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30002存货减值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所得税处理案例二:假定某公司 2007 年某库存商品成本 100 万元,预计进一步加工所需成本 20 万元,预计销售所需缴纳税金、费用 30万元,预计售价 140 万元。该公司 2007 年实现利润总额800 万元,所得税税率为 33%,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 年该商品的价值全部恢复,公司实
20、现利润总额仍为800 万元,税率不变,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旧准则下的会计处理:借:管理费用 100000贷:存货跌价准备 10000014借:所得税费用 2640000递延税款 3300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673000(8000000+100000)33%)借:所得税费用 264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607000(8000000-100000)33%)递延税款 33000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2007 年:库存商品成本=100(万元)可变现净值=140-30-20=90 (万元) ,则存货的计税基础是90 万元。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100-90=10(万元) ,即存货的账面价
21、值 100 万元与其计税基础 90 万元的差额 10 万元成为暂时性差异。借:管理费用 100000贷:存货跌价准备 1000002007 年末: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应作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借:所得税费用 2640000递延所得税资产 3300015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673000(8000000+100000)33%)2008 年末: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作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借:所得税费用 264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607000(8000000-100000)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0003. 稍复杂的新准则下的固定资产减值涉及的所得税处理案例三:2010 年 12 月
22、10 日,甲企业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支付价款 200 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 5 年,净残值 10 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12 年 12 月 31 日,由于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经济因素发生不利变化,该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价值减值。如果甲企业出售该项资产,市场上某厂商愿意以 100 万元的销售净价收购;如果继续使用,尚可使用 3 年,未来 3 年的现金流量分别为 40 万元、30 万元、40 万元(包括使用寿命结束时预计处置带来的现金流量) 。2013 年 12 月 31 日,甲企业如果出售该项固定资产,销售净价为 80 万元。 2014 年 12 月 25 日,甲企
23、业将该项固定资产转让,收取价款 20 万元,发生清理费用 1 万元。16假设甲企业采用 6%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年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符合税法规定,转让资产时未发生其他税费,甲企业每年实现的利润均为 100 万元,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3%。旧准则下的会计处理:1.2012 年的会计处理(1)计提折旧=(200-10)5=38(万元) 。2012 年 12月 31 日,该项固定资产的销售净价为 100 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400.8396=98.02 (万元) ,两者中的较高者 100 万元为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年末,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24、=200-382=124(万元) ,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24-100=24(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0000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0000(2)2012 年,由于税法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甲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应调增应纳税使得额24 万元。借:所得税费用 330000递延税款 1779200(24000033%)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09200(1000000+240000)33% )2.2013 年的会计处理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00-30=70(万元) ,销售净价为 80 万元,说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减
25、值得到了部分恢复。在不考虑计提减值情况下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200-(200-10)53-10=76(万元) ,与销售净价(可收回金额)相比较低者为基础,与 70 万元比较,差额 6 万元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另外,2013 年,会计上计提折旧 30万元(100-10)3 ) ,与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的累计折旧相比,差额 8 万元调整累计折旧金额。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40000贷:营业外支出 60000累计折旧 80000这时,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1433%=4.62(万18元)应交所得税=(100-14 )33%=28.38 (万元)借:所得税费用 330000贷:应交税金
26、应交所得税 283800(1000000-140000)33%)递延税款 462003.2014 年的会计处理2014 年 12 月,甲企业将该项固定资产转让。借:固定资产清理 400000累计折旧 1360000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0000贷:固定资产 200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000 借:营业外支出 1921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10000 2014 年,会计上计提折旧 30 万元,税务上计提折旧 38 万元,会计处理比税务处理少提折旧 8 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8 万元。另外,
27、会计上确认转让该项固定资产的损失为 21 万元;税务上,该项固定资产转让时的计税成本=200-384=48(万元) ,确认转让损失 =48+1-20=29(万元) 。会计处理比税务处理少计损失 8 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 万元。 由上看出,甲企业在申报 2014 年所得税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16 万元,同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全部转回。借:所得税费用 33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77200(1000000-160000)33%)递延税款 52800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1.2012 年的会计处理(1)计提折旧=(200-10)5=38(万元) 。2012 年 12月 31 日,该
28、项固定资产的销售净价为 100 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400.9434 (现值系数,下同)20+300.89+400.8396=98.02(万元) ,两者中的较高者 100万元为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年末,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200-382=124(万元) ,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24-100=24(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0000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0000(2)2012 年,由于税法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甲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4 万元。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 万元,计
29、税基础为 124 万元,新准则规定,两者之间的差额 24 万元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借:所得税费用 330000递延所得税资产 79200(24000033%)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09200(1000000+240000)33% )2.2013 年的会计处理21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100-30=70(万元) ,销售净价为 80 万元,说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减值得到了部分恢复。但根据新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2013 年,会计上计提折旧 30 万元(100-10)3) ,税务上计提折旧 38 万元,会计处理比税务处理少提折
30、旧 8 万元。因此,甲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 万元。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70 万元,计税基础(成本)=200-383=86(万元) 。两者之间的差额16 万元为累计应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1633%=5.28 (万元) ,该科目年初余额为 7.92万元,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7.92-5.28=2.64(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33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03600(1000000-80000)33%)递延所得税资产 264003.2014 年的会计处理2014 年 12 月,甲企业将该项固定资产转让
31、。借:固定资产清理 22400000累计折旧 1360000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40000贷:固定资产 200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00000 借:营业外支出 21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10000 2014 年,会计上计提折旧 30 万元,税务上计提折旧 38 万元,会计处理比税务处理少提折旧 8 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8 万元。另外,会计上确认转让该项固定资产的损失为 21 万元;税务上,该项固定资产转让时的计税成本=200-384=48(万元) ,确认转让损失 =48+1-20=29(万
32、元) 。会计处理比税务处理少计损失 8 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 万元。 由上看出,甲企业在申报 2014 年所得税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16 万元,同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全部转回。23借:所得税费用 33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77200(1000000-160000)33%)递延所得税资产 528004.弥补亏损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处理案例四:企业在 2006 年至 2009 年间每年应税利润分别为:-1000万元、400 万元、200 万元、500 万元,适用税率始终为 25%,假设无其他暂时性差异。旧准则下的会计处理:2006 年2008 年无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33、,2009 年弥补亏损后应税所得 100 万元,会计处理: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25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000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新准则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纳税影响会计法(假定资产确定条件全部符合。即有充分证据证明企业亏损将来可以24税前弥补) 。2006 年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0000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5000002007 年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0000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00002008 年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5000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0002009 年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1000000当期所
34、得税费用 2500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000025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0000案例五:乙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33%,20072010 年应纳所得额分别为-100 万元、40 万元、40 万元、50 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旧准则下的处理过程:利润表负债法 单位:万元新准则下的处理过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单位:万元旧准则下的会计处理:2007 年末:借:递延税款 330000贷:所得税费用 3300002008 年末:借:所得税费用 132000贷:递延税款 1320002009 年末:26借:所得税费用 132000贷:递延税款 1320002010 年末:借:所得税费用
35、66000贷:递延税款 66000 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借:所得税 99000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99000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2007 年末: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30000贷:所得税费用 3300002008 年末:借:所得税费用 13200027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320002009 年末:借:所得税费用 1320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320002010 年末:借:所得税费用 6600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66000 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借:所得税 99000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99000三、所得税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所得税新旧准则衔接步骤及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
36、行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及其应用指南第一条(三)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与新企业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的规定。28(一)新旧准则衔接内容新旧会计科目衔接(二)新旧准则衔接案例衔接案例:某企业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总额为 10 万元,2006 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 12 万元。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本年折旧额为 5 万元,按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本年折旧额为 6.5 万。该企业 2006 年利润表上反映的税前会计利润为 15 万元,所得税税率为 33%。假设企业2006 年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会计处理:借:所得税费用 51150(150000
37、+20000-15000)33%)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1150在 2007 年根据新准则,企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并进行追溯调整。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因此,只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950(1500033%)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4950如果 2006 年企业已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会计处理29为:借:所得税费用 56100(150000+20000)33%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51150递延所得税负债 4950(1500033%)对比原来采用应付税款法的会计处理,也可看出采用新准则追溯调整,是所得税增加了 4950 元。净利润调
38、节表(2006 年度)股东权益调节表(2006 年 12 月 31 日)四、新所得税准则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新所得税准则存在的问题虽然新准则能较好地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新准则在计税差异、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概括为:1.计税差异上虽然暂时性差异不但包括了所有的时间性差异,还包括了其他原因导致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同而产生的差异。30如:资产被重估;企业合并时产生的商誉或负商誉;对子公司、分支机构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等方面产生的差异。但其并不能全面反映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有些差异是其无法反
39、映的,如由于税法和会计准则计算口径不同而存在的一些差异(业务招待费、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此外,企业债务重组而获得的收益,会计准则要求直接增加所有者权益,而所得税法要求列入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税法中规定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的鼓励政策,新准则对此未做出规定。2.所得税会计核算上在具体运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时,计算过程较为复杂。采用这种方法,要首先确认一项资产或负债的税基,然后分析其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再确认这种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这种计算过程与会计收益的计算过程不同,需要另外附加计算内容。有时因为税基计算问题还可能产生会计差错。因此,方法虽好,但应用起来确实有相当难度。(二)新所得税准则实施的建议1.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所得税会计观念规范的上市公司必须要有一系列完整的内控流程和管理制度来保证财务信息及所得税信息的正确反映和计量。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