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无”病人管理规定“三无”病人是指: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统称“三无病人”。这类病人到院打乱了正常的抢救工作程序,为此,特做如下规定。1.“三无”病人多数为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以及外来人员,无法定监护人、无经济来源、无家可归的人,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友供养、又无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等。2.“三无”病人来院后诊疗流程:先到急诊科诊疗,确实创伤等原因需相关科室诊疗或住院的,急诊科转相关科室收治。急诊科和收治科室建立“三无病人”登记本或在就诊登记和入院登记本上做出相应标记。科主任、护士长通知医务科或行
2、政值班。3.医院要无条件接受“三无”患者,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病人,并给予适当诊治,保障“三无”患者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4.本着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经医务科或行政值班签字后医生对患者应及时进行查体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如病情危重可先行抢救治疗,并详细做好抢救治疗记录。若需住院治疗的由医务科或行政值班签字后办理住院手续,收治原则实行专科收治,科主任、护士长要配合院方做好“三无”病人的收治和管理工作,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医务科或行政值班紧急处理后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汇报。5.如需多科室抢救治疗的应及时通知医务科或行政值班等相关科室协调抢救治疗。如需进行有创操作、检查、手术等
3、需要病人和家属签字的,本科室应做好知情同意书、手术记录,或术前讨论等,由医务科审查后,代替病人家属签字,休息日和夜班由行政值班签字。6.对于行动不便需要抬运的“三无”病人,科室通知医院保安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搬抬工作。7.加强“三无”病人的生活护理,对于不能生活自理的病人,院方出资雇佣护理人员,护理部配合雇佣护理人员,实行专人管理。8.保卫科负责与科室配合联系有关部门,如派出所、交警交通等部门查找患者住址、单位、身份与他们家人取得联系,配合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属盲流人员予必要处理后交民政部门收容或遣送回原籍。9.财务科及时清理“三无病人”帐目,与患者家人取得联系后,由住院部与科室共同动员患者家属交足治疗费用,保证后续治疗正常进行。10.凡属交通肇事、其它意外事故的“三无病人”所发生的欠费由财务科与交警交通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解决所欠费用。11.“三无”病人清醒稳定后,应积极配合本科室医生与家人取得联系,如不配合或家属到院后,仍故意拖欠医疗费用,经请示医务科后科室有权停止治疗,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患者或家属承担。 12.“三无“病人救治无效后死亡的,由医务科联系民政殡仪馆存放,医务科、保卫科联系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13. 达到出院标准的“三无“住院病人,由医保科、财务科等部门积极与民政救助部门联系商议“三无”人员的医疗费用及遣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