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ppt

上传人:Facebook 文档编号:2766192 上传时间:2018-09-26 格式:PPT 页数:107 大小:39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07页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07页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07页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07页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0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历年考题(2010只有劳动合同法),2010:单选2分,多选2分,判断1分,不定项8分,合计13分2011:单选3分,多选8分,判断2分,合计13分2012:单选4分,多选10分,判断2分,合计16分,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原来的第二章,2013新增了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部分,另有几点小的变化,其余内容一样,但顺序、表述上有些变化。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2013新增,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同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

2、遣 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八、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特征:主体具有特定性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地位发生变化,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境内各种企业、事务所;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二、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2011多选 合法原则 公平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 协商一致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要求,劳动者: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需有劳动权利能力和

3、行为能力), (文艺、体育、特种工艺例外)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单位分支机构有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可受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013新增,P35最后一段劳动者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无“年龄”“学历”) 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不得扣押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违反者,责令退还,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例题2-2:制服押金不合法,劳动者的义务,如实说明基本情况,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用

4、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包括先有合同,后劳动的;劳动合同成立vs劳动关系);单位应建立职工名册2013新增:P36例2-3前一段,劳动合同订立形式,书面订立: 一般应订立书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已用工,未有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已有劳动关系,未订立合同的处理,1.用工1个月内,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订立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需支付实际报酬; 2.用工超过1月不满一年,未订立合同,自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合同的前1日,支付2倍的工资;劳动者不愿意订的,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 3.用工满1年未订立合同,

5、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自满1年起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应立即补订书面合同。,2013新增,4. 接上面第3点,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应立即补订书面合同,若单位不书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2倍工资不止于2012版的11个月了。,10判断,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 ),口头形式2013新增,非全日制用工界定:每日4小时,每周24小时 可以采用口头协议 劳动者可以与多个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不得约定试用期 双方可以随时通

6、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的效力,生效时间: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一般依法订立即生效),特定的除外;无效劳动合同:1.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单位应支付实际的报酬;2.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P38:下列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1.欺诈、胁迫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效力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2011单选,6.2011年3月1日,甲公司与韩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

7、每月15日发放工资。韩某3月10日上岗工作。甲公司与韩某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是()。 A.2011年3月1日 B.2011年3月10日 C.2011年3月15日 D.2011年4月10日,2011单选,7.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 A。试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固定期限用工 D。无固定期限用工,2011多选,29.张某2010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至年底公司尚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公司与张某之间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不存在劳动关系 B。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已订

8、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公司应与张某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补偿 D。张某可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2011多选,30.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订立原则的有()。 A。公平原则 B。平等自愿原则 C。协商一致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2011多选,31.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B。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继续续订的 C。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 D。用人

9、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2011判断,46.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三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必备条款:必须有(二)约定条款:可以有,也可以无,(一)必备条款,1 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名称:注册登记名称住所地: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用人单位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用人单位住所不一定是工作地方,(一)必备条款,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号码身份证、户籍为准;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按经常

10、居住地 3 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无固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的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下列情况,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意:P39三种情况连续工作满10年自用工之日起,包括新旧劳动法实施前的年限;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单位的,原年限有效,但原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金,注意经济补偿金与合同年限的理解; 连续订立的合同次数自2008.1.1算起 解困的公益性岗位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合同和经济补偿金规定。,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标准工

11、时制:见下页PPT (2)不定时工时制: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 (3)综合计算工时制: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量和周平均工作量与法定标准基本相同。(2)(3)情况下,应采用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职工的休息休假等权利。,标准工时制,也称标准工作日,每日8h,每周40h;工作特殊8h、40h,每周至少休息1天;加班一天不超过1h,最长3h,每月36h;可延长加班的情况:P41自然灾害等,生产设备、公共设施等故障,法律其他规定,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休息: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自由支配的时间,包括工作日内间歇、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周末休息日)。休假:法定休息时间

12、,包括法定休息假日(新年、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年休假(带薪年假),年休假规定(2008.1.1执行),连续工作1年(不同单位工作时间的累积)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有需要时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1x10年,5天10x20年,10天 x20年,15天,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有寒暑假,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 当年事假累积20天以上且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积工作1x10年,病假2个月以上的; 10x20年,病假3个月以上的; x20年,病假4个月以上的。,10单选,方某工作已满15年,2009年上半年在甲公司已休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5天;下半年调到乙公

13、司工作,提出补休年休假的申请。乙公司对方某补休年休假申请符合法率规定的答复是( ) A.不可以补休年休假 B.可补休5天年休假 C.可补休10天年休假 D.可补休15天年休假,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数量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 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约定日期支付,遇假日应提前支付; 至少每月付一次,可按周、日、小时支付; 对完成一次临时性劳务的,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在完成劳务后即支付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实现不定时工时制的,不执行下列规定),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 部分公民休假(如妇女节),参加社会活动或单

14、位组织活动、照常上班的应支付工资,但没有加班费;若该节日恰逢周末,加班的应支付加班工资;,日标准工时外加班,不低于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休息日(周末)工作,不能安排补休(有补休的不算)的,不低于200% 法定休假日工作(未提是否补休),不低于300% 计件工资的,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单位延长工时的,不低于150%、200%、300% 不付加班费的,责令支付,并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 综合工时制的,其综合工时制超过法定标准工时的部分视为加班。,加班工资 (实现不定时工时制的,不执行下列规定),最低工资制度,1.各省、直辖市自定,标准: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

15、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地区经济水平差异2. 劳动履行地与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最低工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套劳动履行地标准;注册地标准高于履行地,且劳动合同约定按注册地的,从其约定。,因劳动者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要求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10单选,工人李某在加工一批零件时因疏忽致使所加工产品全部报废,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6000元。工厂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已知李某每月工资收入11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900元。

16、该工厂可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 )。 A.500 B.220 C.200 D.110,(一)必备条款,(七)社会保险:第二节(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九)其他事项,(二)约定条款,试用期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试用期期限2013表述更清晰, 3个月x1年,1个月;1年x3年,2个月; x3年,6个月; 同一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劳动后,解约一段时间,再聘用时不得试用);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3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超期的

17、试用期部分按满月工资支付赔偿金(支付差额部分)。,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服务期,服务期:劳动者因享有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做出的劳动履行期限承诺。提供培训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培训费用包括进行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单位没有支付凭证的话,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培训费用,差旅费用,一级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服务期一般长于合同期;合同期满,服务期未到期的,合同应延长至服务期,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责任,支付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培训费用,已工作一段时间的,支付剩余的培训费用;例

18、2-11 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正常的工资提高; 若单位没有对培训出资,无权约定服务期;声明出资但没有支付凭证,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要求解除合同才应支付违约金,但P46情况单位解除合同,仍有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培训费):,劳动者解除合同不违反服务期的情况,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费 单位规章制度违法 单位欺诈、胁迫取得的合同 单位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单位违法 其他,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竞业限制,也称竞业禁止:合同终止后,限制劳动者的择业权; 对负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给予经

19、济补偿,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适用范围: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劳动者: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余人员不适用);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2011判断,47.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P47),四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单位义务: 不得拖欠工资,否则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不得变向强迫加班,加班应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拒绝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并有权检举控告; 单位变更名称、法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单位合并分立,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履行。,单位应建

20、立劳动规章制度,也称内部劳动规则,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对单位和劳动者均有约束力; 建立劳动规章的核心是民主协商和劳资共议; 建立的三个步骤;P49 单位的规章若未公示或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对劳动者不生效,方式:张贴通告、员工手册送达、会议精神传达等,劳动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法律责任,工会或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单位提出,协商修订; 直接涉及劳动者利益的规章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指在合同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前对合同进行修改; 应采用书面形式; 是合同的修改,不是新的劳动合同;,五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双方自愿一致,

21、法律特征P54第4点协商解除:协商解除不受合同终止条件约束。单位提出的,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无经济补偿。,法定解除,法定解除:出现某些情况,不需双方一致同意,劳动合同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 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P50十二点,点属于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无经济补偿,若没有履行提前通知程序,属违法解除,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属于单位违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有经济补偿。 10-13属于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单位暴力、胁迫人身自由或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 P51十三点+52三点,(1)

22、提前通知解除(无过失性辞退) (2)随时解除 (3)经济性裁员,P51页1-6点:随时通知解除,单位无过错 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注意1中试用期间,P51中7-9点:提前通知解除,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部分未提书面二字),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提前解除的情况:注意7、8点的理解,P51页10-13点:经济性裁员,裁员20人以上或小于20人但大于10%的,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并听取意见。 裁员不足20人且不足10%的,无需上述程序 裁员时优先留用的人员:P52 6个月内重新招聘的,应通知被裁人员,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在合同届满之

23、前的解除 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劳动关系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况。一般不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讲的是法定事实的出现。劳动合同终止的七种情况:P59,2010多选 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上述情况外的其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也无效。,10多选,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全 )。 A.劳动合同期满 B.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C.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C.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一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例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合同: P53

24、六种情况,(四)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无过错下,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而依法应给予的经济上是补助,不同于违约金、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违约金是约定的,禁止单位对劳动合同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之外的事项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有过错下的责任支付主体不同P54,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P54九点:特别注意5.6.7点劳动者无过错,不是劳动者主动提出来辞职的例2-16:单位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逃避经济补偿金的行为,10不定项8分,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公司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

25、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1)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2)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职后,孙某在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同类的业务工作,公司在孙某离职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0万元。,在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时,孙某因病住院。3个月后,孙某痊愈,到公司上班时,公司通知孙某劳动合同已按期终止,病休期间不支付工资,也不再向其支付10万元补偿金。孙某同意公司不支付10万元补偿金,但要求公司延续劳动合同期至病愈,并支付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离职的经济补偿。甲公司拒绝了孙某的要求,孙某随即进入同一行业的丙公司从事与甲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甲公司认为孙某违反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

26、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知:孙某实际工作年限12年。,对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孙某不应约定试用期 B.甲公司与孙某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定最长期限 C.甲公司与孙某可以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 D.甲公司于孙某约定离职后不得从事同类行业的时间超过法定最长期限,孙某可以享受的法定医疗期是( ) 1、3、6、12个月,对劳动合同终止及孙某病休期间工资待遇的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孙某与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B.孙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延续至孙某病愈出院 C.公司只需支付孙某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的病假工资 D.公司应支付

27、孙某3个月病休期间的病假工资,对甲公司与孙某各自责任的下列判断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孙某应遵守竞业限制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B.竞业限制约定已失效,孙某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 D.甲公司不需支付孙某离职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月工资满一年支付一个月,6个月以上按1年计,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算; 非因本人原因被单排到新单位的,年限累计,但原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再累计。,补偿基数的计算,月工资包括计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不得小于当地最低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的算实际的平均数; 月

28、工资最高限额为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补偿年限最长为12年。,补偿年限和基数的特殊计算,2008.1.1后按新规定,之前的按原来的规定; 单位未缴社保而解除合同的,补偿年限只从2008.1.1起算; 08年前终止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08.1.1后单位维持或高于原合同条件续聘,劳动者不愿续聘的,无经济补偿金;单位未维持或高于原合同续聘而终止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只补08.1.1后工作年限的)。 其他情况解除合同的:按工作年限计,但计算基数略有不同:08前:满1年1个月,不满1年也是1个月;08.1.1后:满1年1个月,6个月按1年,,2011单选,5.孙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1

29、 200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00元)。期满终止合同时,甲公司未向孙某提出以不低于原工资标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甲公司应向孙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为()元。 A.800 B.1 200 C.2 400 D.3 600,(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1.双方不再履行; 2.单位应出具解除合同的证明,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合同文本至少保留2年。 3.经济补偿在办理交接工作时支付。 4.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需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算。,六 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一)集体合同 (二)劳务派遣本点2013年新增,(一)

30、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 合同可涉及事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 县级以下区域,可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区域性集体合同,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生效时间:集体合同应报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收到合同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集体合同中的报酬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用人单位给出的报酬等不得低于计提合同标准。,(二)劳务派遣,当事人: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单位。(劳动力的雇佣与使用分离) 适用范围: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P58)。劳动合同用工是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

31、,劳务派遣只是用工的补充形式。 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中的用人单位,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不是用工单位 应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发最低工资,按月支付。,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不得克扣工资。 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不得将连续用工分割成几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用工单位义务:P58五点,不重要,劳务派遣,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跨地区派遣的,劳动报酬按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执行。,七 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概念 劳动争议范围:P59六点不重要限境内单位,劳动者可以是外国人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32、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决原则:合法、公平、及时、着重调解,劳动争议解决方法,举证责任:一般谁主张谁举证;证据属于单位掌握管理的,由单位提供;争议解决方法: 劳动者与单位和解,可请工会或第三方与单位协商和解; 不愿或无法和解的,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或无法调解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不服的,可向法院诉讼或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比较:一般的仲裁可以再诉讼么?),和解、调解不是必须的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或申请撤销裁决是法定的,且必须先仲裁,后诉讼。,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33、调解员: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调节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劳动调解程序,1.可书面或口头申请; 2.调解; 3. 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章后生效;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仲裁; 一般的仲裁无此点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达成调解协议,单位不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4.调解组织收到申请之日15日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必须先仲裁,才能向法院诉讼;仲裁不收费(一般的仲裁收费);,劳动仲裁参加人,1)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特殊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

34、;发包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单位关闭的,出资人、开办单位、主管部门为共同当事人;履行集体合同争议的,工会可申请仲裁;无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代表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参加人,2)劳动者10人以上,可推选35人参加仲裁;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不能几个代表人决定)。 3)第三人 4)代理人:当事人可委托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机构,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直辖市、设区的市可设立多个委员会; 不按行政区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人数应为单数,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代表、企业方代表组成;,劳动仲裁管辖,管辖本区域内的(一般的仲裁不实行级别

35、管辖、地域管辖); 劳动争议由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管辖; 双方分别向两个申请的,由合同履行地管辖。P62又有: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按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 案件受理后,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变化的,不改变仲裁管辖。,劳动争议申请和受理,一般1年,劳动关系续存期间拖欠报酬争议不受1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只有1年;(第一章的仲裁时效套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时效的中断:P62三种情况(主张权利、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同意履行)时效的中止: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劳动仲裁请求,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仲裁不讲双方

36、自愿,单方申请即可)仲裁申请书应载明3点:P62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口头申请,有仲裁委员会笔录。,劳动仲裁受理,收到仲裁申请5日内日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可向法院诉讼;P62末段:时间规定,不太重要,劳动仲裁开庭和判决基本制度,一般公开仲裁(P17仲裁一般开庭进行,不公开进行),可协商不公开;仲裁庭制:3人(设首席仲裁员),也可1人; 对比:一般仲裁3人或1人,民事诉讼3人以上单数或1人,行政诉讼必须3人以上单数 回避制度:同一般的仲裁回避决定口头或书面告知当事人;应解聘违规的仲裁员。,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受理之日5日内告知当事人仲裁庭组成; 开庭前5天通知当事人,3天前可申请延期; 申请

37、人拒不出庭或中途退庭的,视为放弃仲裁请求; 被申请人拒不出庭或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劳动仲裁裁决,1)和解:和解后可撤回仲裁申请 2)调解:仲裁庭裁决前应当(一般仲裁用“可以”二字)先行调解 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章;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应及时裁决; 3)审理期限:受理起45日,可延长15日,逾期可向法院诉讼;部分事实清楚的,可部分先行裁决。,劳动仲裁裁决,4)裁决: 按多数意见,退以首席仲裁员意见;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委员会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可签可不签名;,劳动仲裁类别,终局仲裁: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

38、济补偿金或赔偿金,金额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方面的争议其余仲裁为终局仲裁以外的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处理,对终局仲裁不服: 单位(劳动者直接诉讼了)有P64六种证据的,可30天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定撤销后,当事人(单位)15日内日可诉讼; 劳动者(单位不行)可自收到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对终局仲裁以外的仲裁不服:当事人(单位、劳动者均可)可自收到15日内向法院诉讼,诉讼期满,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诉讼的补充,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仲裁的,申请人可向法院诉讼,劳动仲裁的执行,不履行的,可向法院(仲裁机构无强制执行力)申请执行;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2011多选,32.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有() A。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B。工伤医疗费争议 C。劳动保护条件争议 D。社会保险争议,八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一、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者违法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在前面各节中已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等教育 > 小学课件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