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弃金融扶贫承诺书桐麻村委会: 本人于 2017 年 12 月 01 日与来凤县尚风寨蜜蜂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了来凤县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协议 。本人签订协议时,村委会、县村镇银行、尚风寨都已向我按法律规定告知相关金融扶贫内容:1)扶贫贷款不用本人承担任何风险,所有债务均由来凤县尚风寨蜜蜂养殖专业合作社自贷自还。2)协议签订全部是自愿原则。3)每年给予本人 3000 元分红,按季度付款本人账户。但经本人及家人慎重考虑,本人不愿意参加,故请桐麻村委会不要为我办理金融扶贫事宜,即本人自愿放弃村委会为本人办理的来凤县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协议的权利。 本人在此承诺:因本人放弃村委会为本人办理的来凤县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协议权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村委会无关。本人并承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村委会作任何经济补偿。注:如果您已经认真阅读和理解以上内容,请抄写“我已经认真阅读和理解了以上内容。 ”特此承诺 ! 承诺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