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园文化墙内容更新合同甲方:汶上县白石镇前郑小学乙方: 陈贞印 为改善我校育人环境,美化校园,创造浓郁的校园文化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校内校园文化墙内容更新项目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确保工期及质量要求,明确双方责任,现将有关事项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工程具体要求:1.工程包工包料,每平米 128 元,需更新面积 15.68 平方米(长 5.60米,宽 2.80 米) ,合计人民币:贰仟零柒元肆角(2007.04 元)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墙面先铺彩钢瓦涂底色再进行绘制,底色必须涂同一种颜色,绘画图案内容及文字内容由乙方提供初步设计,由甲方最后确定施工内容。3.色彩鲜艳,所绘制
2、图案色彩跟选定的图案色彩必须一致,图案采取浮雕的式样,绘制逼真,彩绘油漆两年内不得脱落,否则由乙方负责更换。双方约定和要求: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否则损失自己负责。2.施工期间,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和安全的预防处理,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施工中的安全事故。3.所需材料由乙方购买到位,施工完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付款给乙方。施工完以后,乙方必须将施工现场垃圾清理干净。4.施工期限为 7 天(2015 年 3 月 20 日至 2015 年 3 月 26 日) ,在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如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后果由乙方负责。此合同为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2015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