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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实务课后练习答案.doc

上传人:dzzj200808 文档编号:2740560 上传时间:2018-09-26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10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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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基本训练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 答:出口贸易的基本流程在通常情况下可以分为:贸易前的准备工作、贸易磋商、签订合同以及合同履行四个环节。在出口贸易前的准备工作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选配参加谈判的人员、选择目标市场、选择贸易对象、制定出口商品经营方案、做好出口商品商标的国外注册工作。贸易磋商过程中双方要通过磋商取得一致意见,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履行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保险、制单结汇等。进口贸易的基本流程包括:贸易前的准备工作、贸易磋商、签订进口合同、进口合同的履行。进口贸易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合理安排商品数量、实践及采购市场,选择合适贸易对象,严格掌握交易价格,

2、灵活选择交易条件与贸易方式。进口合同的履行阶段包括以下工作:开立信用证、派船接运货物、办理保险、审单与付汇、报关、验收和拨交、进口索赔。2. 答: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具有较普遍指导意义的一些习惯做法或解释。其范围包括国际上的一些组织、团体就国际贸易的某一方面,如贸易术语、支付方式等问题所作的解释或规定。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条约是两个不同的概论,其不同点主要的有以下几条:(1).前者属各国在国际贸易中普遍采取的做法,且这种做法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和次数上的反复性,已被各国接受和承认。后者则是两个或多个国家和地区之间以条约的形式达成某种贸易协议,其效力只在缔约国之间有效;

3、(2)前者不是书面的规则,后者则属书面的规则;(3)在国际法上,条约的效力高于惯例的效力;(4)对于前者,各个国家都有遵守的义务,对于条约,非缔约国没有遵守的义务;(5)一般惯例产生的时间要早于条约的时间,条约往往是对惯例的重要肯定。相同点有以下几条:(1)都具有国际法上的效力,可以作为国际法院判决的根据;(2)惯例如果被条约采用,则转化为条约的内容;(3)都属于国际贸易方面的规则。3. 答: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和惯例为保证国际贸易能够顺利进行,使国际贸易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由于贸易双方处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处于不同的法律和制度的管辖,各国之间的法律法规有所差别,所以一些惯用的

4、法律和惯例可以规范各自的行为,创造良好的贸易环境。第二章 基本训练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 答: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应包括建立业务关系、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等环节。2 答:合同视其形式和名称而不同,但其基本内容大体相同,一般可分为约首、本文和约尾三个部分。约首是合同的序言部分,包括合同的名称、编号、缔约依据、缔约日期、缔约地点、当事人名称和地址等。本文是合同的主体,列明合同的各项交易条款,包括货物的名称、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支付、保险、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条款。凡可适用于各笔交易的共同性条款,通常均以“一般交易条件”(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5、的形式事先印制在合同的背面。此外,根据不同货物和不同交易情况有时合同会列出其他条款,如外汇保值条款、溢短装条款、品质公差条款以及合同使用的法律等。约尾是合同的尾部,包括合同的份数、合同所使用的文字效力、缔约人的签字等。有的合同还在尾部订立生效条件以及合同适用的法律和惯例等。3 答: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它包括: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这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当事人有权按照

6、自己的意愿订立合同,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平原则。公平原则主要指合同当事人对经济活动所带来的预期利益不能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即一方获利超过约定的利益而使另一方处于不利地位的情形。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符合商业道德的要求。在订立合同式,双方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力,不得欺诈,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和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将信用,互相协作。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不得有欺诈或者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7、;在履行合同时,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相关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履行相关的义务。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指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要合法,合同内容要合法,履行合同要合法。4 答:接受,在法律上称“承诺” ,是买方或卖方无条件地同意对方在发盘中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构成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接受必须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 (2)接受必须通过声明或作出行为表示出来。 (3)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传达到受盘人。 (4)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必须与发盘相符。5 答:本合同无效,

8、接受必须是受盘人作出的,而丙不是原发盘的受盘人。卖方甲可以要求加价,可以对发盘进行修改。如果丙是经过乙的授权,则丙的行为有效,接受为逾期接受,是否成立要看甲的意见。第三章 基本训练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 2. C 3. D 4. B 5. C 6. B 7. D 8. A 9. D 10. A二、多项选择题1. BCE 2. ACD 3. CD 4. CD 5. ABCD 6. BD 7. AC三、简答题1. 答:(1)FCA 、CPT、CIP 三种贸易术语逐步取代传统的 FOB、CIF、CFR 术语能够适应集装箱运输、滚装船运输、国际多式联运的要求。(2)通过对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

9、解释通则的条文对比分析可知,用FCA、CPT 、CIP 三种贸易术语代替传统的 FOB、CIF、CFR 术语,交货的时间提前、风险转移的时间提前、从承运人处收到单据的时间提前,卖方的责任减少,同时有利于早日收汇,因而对出口商有利。(3)从实践中的运作来看,采用 FCA、CPT、CIP 三种贸易术语使交货给承运人的时间有所提前,有时甚至在船舶抵达装运港前,卖方提前获得的利益自不待言。2. 答:一般而言,出口使用 CIF 术语,进口使用 FOB 术语的道理在于:其一,按照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这种做法是由我方负责租船订舱,并办理保险事宜,这样,我方可以协助我方的船公司、保险公司揽

10、货和接单,获取运费、保险费方面的优惠,增加我方的赢利;同时,这种做法还有利于我方的船货衔接,并能促进我国远洋运输和保险行业的发展。其二,作为进口方,我方如使用 FOB 术语来成交,那么由于我方派船装货,无须鉴定提单的真假,卖方若无货装船,船方会第一时间通知我方,我方马上可以采取措施使得卖方欺诈不可能得逞,因而在签合同时就可以吓跑不法卖方,保护我们自己的安全。其三,若出口使用 FOB 术语,由于买方派船,买方能够实际控制货物,卖方虽有提单在手,遇有船方与买方勾结,船方无单放货而买方拒付货款,卖方要追回货物的困难很大;若进口使用 CIF 术语,由于卖方派船,但卖方是否真的派船我方并不知情,尤其是利

11、用信用证结算,信用证的独立抽象原则更使得卖方通过伪造运输单据进行欺诈成为可能。所以,出口使用 FOB 术语,进口使用 CIF 术语的风险较大。四、案例分析题1.答:不妥当。原因在于:(1)在 CIF 条件下,货物风险的转移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即该货物的风险在旧金山港越过船舷时就由卖方转移到了买方。(2)信用证独立于合同,其付款条件是单证相符。因此,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不能以客户“无法得到所期待的设备” 为由拒付。(3)在 CIF 条件下,卖方应该投保最低责任险别的保险,即平安险。货物遭遇特大风暴,最终触礁沉没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因此,买方可以在支付货款后凭保险单找保险公司索赔。第四章 基

12、本训练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答:在到期日,我方需以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对外支付进口货物价款,因此我方承担了人民币/美元的汇率风险。但由于我国采用的是 “盯住”美元的半浮动制度,因此人民币与美元的汇价相对稳定,我方承担的外汇风险并不大。德商 B 需承担马克/ 美元汇价变动的风险。2.答:(1)原有的英镑风险敞口为:GBP100 万受险时间 45 天。(2)办理押汇后风险敞口包括:GBP71.17 万 70(110%60 360)+受险时间 105 天,105=4560;GBP30 万+受险时间 45 天。3.答:卖方应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将发票缮制为:SF95.00/PC CIF SWITERLAND

13、,这是买方不愿透露佣金信息而做出的单据要求。该类表达实为暗佣。4.答:不正确。佣金的支付原则为“先收后付” 。但当客户为熟客时,也可能在议付时直接扣付佣金,以省去日后再回付的麻烦。此案中很显然,5%的佣金在议付时已直接扣除,因此不可以再支付佣金。5.答:不能接受。由于可以分批出货、分批结算,所以佣金不应在首批出货时就全额支付,否则卖方会陷入被动。因此应修改该条款,卖方应在全部货款收回后一次性电汇佣金。6.答:(1)该条款规定开证行见到提示的单据前的费用(包括议付费用等)均由受益人承担。对此应争取修改为由开证人负担。(2)按UCP600 关于信用证转让费用的规定:“除非另有规定,有关转让的银行费

14、用应由第一受益人支付。 ”该转让信用证生效条款恰相反,应修改。二、计算题1解:佣金=(707020%703%)4%=1.4(万元)2.解:11.50(13%)(15%)=11.742(US /CTN)3.解: CFRI C=CIFCCIFC =800CIFC(110%)1%CIFC5%CIFC=800(11.10.010.05)=851.97所以应报 HK851.97/SET CFR Singapore。4.填空:(1)年息 1 分 3 厘=年利率(13)% 月息 2 厘 4 毫=月利率( 0.24 )%月利率 5.1%=月息( 51 )厘( 0 )毫 日息 8 厘 4 毫=日利率( 0.84

15、 )日利率 0.85%=日息( 8 )分( 5 ) 厘( 0)毫(2)日息 2 厘 6,即本金( 10 000 )元,一天利息 2.6 元(3)月息 1 分=年息( 0 )分( 1 ) 厘年息 4 厘 8 毫=月息( 48 厘 )5.解:利息=100 000890360=2 00(美元)本利和=100 000(1+890360)=10 200(美元)6.解:100 000(1+5.5%)21=11 100(美元)7. 解:贴现息=150 0008.5%(48365)=1676.71(美元)汇票净值=150 0001676.71=148 323.29(美元)8. 解:(1) 银行扣手续费:50

16、0000.15%=75(美元)(2)银行扣 15 天利息:50 0008%15360=166.67(美元)(3)出口公司实得美元为:50 00075166.67=49 758.33(美元)(4)出口公司将外汇售予银行后实得人民币为:49 758.338.2727=411 635.74(元)9. 解:实际采购成本=156 000(156 00026 520)17%=133 988.4(元)国内费用=500800600=1 900(元)出口总成本=133 988.41 900=135 888.4( 元)出口外汇净收入=20 13020088.57300=19 541.43(美元)出口换汇成本=13

17、5 888.419 541.43=6.95(元/美元)10. 解:(8.5换汇成本) 换汇成本=70%换汇成本=8.5(10.7)=28.3311.解:外汇增值额=12030022 600=13 400(美元)外汇增值率=(120300 22 6001) 100%=59.29%12. 解:进口总成本=CIF 总成本关税增值税其他费用=(60040)8.3关税增值税其他费用=5312531225%增值税其他费用=6640664017%(200150)=8118.8(元/吨)第五章 基本训练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 2. D 3. D 4. D 5. B 6. A 7. D 8. D 9. A

18、 10. B二、多项选择题1.AB 2.ABCD 3.ABCD 4.ABCD 5.ABD三、简答题1.答:国际贸易有它特有的复杂性,在交易中不可能像零售贸易那样看货成交,交易双方往往是凭借对交易商品的必要描述来决定交易的标的。因此,品名的规定是双方交易的物质内容,是交易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只有在明确标的物具体内容的前提下,卖方才可能去安排生产,决定包装,决定运输方式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同时,品名确定价格的依据。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商品名称的规定应明确、具体、适合商品的特点。在采用外文名称时,译名应做到准确,与原名意思保持一致,避免含糊不清或过于空洞。2.答:根据我国长期贸易往来经验

19、,品质增减价条款可以有下列几种不同的规定方法:对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可根据交货时的实际品质,按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例如,某公司大豆出口合同中规定:水分每1%,价格就 1%;含油量每1%,价格1.5%等。只对品质低于合同者减价。对于低合同规定,而不超出品质机动幅度范围者,予以减价;对高于合同规定者,不予增价。在上述第二种规定方法的基础上,对在机动幅度范围内,按品质低劣的程度,采用不同的扣价办法。例如,在机动幅度范围内,交货品质低于合同规定 1%者,减价 1%;低于合同规定 1%以上者,买方加大扣价比例,以此来限制卖方的交货品质。3. 答:按照有些国家的法律,买卖双方通过数量条款所约定的数量是交

20、收货物的依据。卖方交付的数量如果少于合同约定,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要求损失赔偿;如果多于合同数量,买方可选择全部拒收、只拒收超出部分或接受整批货物。可见,合同对商品数量条款的规定必须准确,避免买卖双方在交货时的利益纠纷,它对卖方的利益保护是非常重要的。4. 答:溢短装条款是指货物数量的机动幅度。它是为了避免因卖方实际交货不足或超过合同规定引起的法律纠纷,方便合同的履行,对于一些数量难以严格限定的商品,如大宗的农副产品、矿产品、煤炭以及一些工业制成品,通常在合同中规定,交货数量允许有一定范围的机动幅度,并明确溢短装部分由谁选择和作价原则。5.答:条形码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

21、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条码一般由反射率相差很大的黑条(简称条)和白条(简称空)组成,条码扫描器、放大整形电路、译码借口电路和计算机系统等共同组成了条码识别系统,以便于阅读出条码所代表的具体信息。国际市场上,零售商品包装一般都需使用商品条码,在超市和大型商场销售商品时,商品条码只要通过条码扫描器被识读,计算机就能自动识别条码所表示的商品代码,判断出该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售价和生产者或销售者等一系列的信息,即时打印售货清单。这样就便于超市、商场准确快捷地与顾客结算货款。条形码是国际通用的语言,是商品进入超市和大型商场的通行证。四、论述题具体可以从品名、品质、数量及包装条款等方面进行论述。第六章

22、基本训练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C 2. B 3. A 4. D 5. B 6. B 7. D二、多项选择题1. ABCD 2. ACD 3. AC 4. ABCD 5. CD 6. A B C 7. ACD三、简答题1. 答:“一旦滞期,则始终滞期” 是指若滞期,则从规定的装卸截止日起到实际装卸完毕日止,在这段时间内,本可扣除的星期天、节假日不再扣除,算作滞期时间。如租船合同无相反规定,计算则应遵循以上原则。2. 答:两者都译作“分两批装运” 。对“two lots”,发货人可将同一合同的货物装在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分别做两套单据;对“two shipments”,发货人 则必须将货物分别

23、装在两条不同的船上或不同航次的同一条船上。3. 答:特点是:(1)四固定:航线、停靠港口、船期均固定,运费率也相对固定。(2)一负责:承运人负责货物装卸,运费中已含装卸费。(3)除非另有协议,一般在货种、货量上不作限制,船只要有舱位就接受装运,适于少量货物或件杂货物运输。4. 答:目的港的确定一般由买方提出,经卖方确认,但应该注意:(1)规定一个目的港。(2)买方对货物有不同的使用地点或销售地点,而订立合同时尚不能确定时,这就可以规定供选择的目的港。但是选择港数目不过三个,所有备选港须在同一班轮航线上,班轮都停靠,核定价格和计算运费时,以备选港中最高者计。若成交价按一般条件商定,合同应规定由选

24、择目的港而增加的运费、附加费用由买方负担。(3)以海上运输交运的交易,目的港无直达班轮或航次较少的,合同中应规定允许转运。(4)目的港为安全港。(5)目的港有重名现象,应标明所处的国家和方位。5.答:海上货运单(seaway bill)简称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一种不可流通的运输单据。 海运表示收妥货物待运,并证明收货人为运单上的收货人。它不是物权凭证,因而不可转让。收货人不凭海运单提货,承运人亦不凭海运单而凭收货人的提单或收货凭条交付货物。UCP600 第 21 条对不可转让的海运单作了明确规定。为了方便出售在途货物, “象征性

25、交货”条件保留了卖方提交提单的义务。但若订立合同双方知道买方无意出售在途货物,他们可以特别规定免除卖方提交提单的义务,或改用实际交货条件,此时使用海运单,有利于买方及时提货,有利于简化手续、节省费用、适应EDI 的需要。四、案例分析题本案例中,由于实际装船日期为 2007 年 11 月 30 日,不符合信用证的“2007 年 11 月26 日之前”装船的要求,因而提交保函将装船日期改为 2007 年 11 月 25 日。所以,这份提单属于倒签提单,其实质是卖方伙同承运人共同欺诈买方。承运人对乙公司货物的延迟交付,是由于突遇大风与码头碰撞,是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原本是可以免责的。但是,由于承运

26、人倒签提单,对收货人存在欺诈,从而使得承运人不能享有免责的权利。即使货物没有损坏或灭失,只要因承运人的过失导致货物延迟交付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承运人仍然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章 基本训练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 C 3. D 4. A 5. A 6. B 7. D 8. B 9. C 10. D 11. A 12. C 13. B 14. A二、多项选择题1. ABD 2. AB 3. BCD 4. ABCD 5. AD 6. ABD三、案例分析题答:(1)进口商对该批手套应该付款。原因:CIF 条件是凭单付款,是“象征性交货”。付款后,进口商可以凭商检证书找出口商索赔。(2)保险公司对

27、该批手套的损失不应该赔偿。因为尽管投了 ICC(A)险,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货物的损失是由于商品本身内在的缺陷,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对此不负责。(3)出口商应该进行理赔。第八章 基本训练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C 2.C 3.C 4.B 5.B 6. C 7.B 8.C 9.B 10.B二、多项选择题。1. ABC 2. BCD 3. ABCD 4. CD 5. BC 6. BCD 7.ABCD 8.BCD三、论述题。1. 答:包买票据业务对出口商的影响:(1) 出口商可以获得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有利于出口商转嫁风险。 (3)有利于出口商获取有关信息。 (4)节约非生产性费用。

28、(5)有利于维护和提高出口商的资信。 (6)不利影响是提高成本并因此导致出口价格上升。对进口商的影响:(1)避免积压和占用资金。 (2)简化了进口手续。 (3)成本负担增加。可见,它对于出口方影响比较直接明显。为规避风险,包买票据业务对出口方要求:(1)出口商必须是经营正当业务的合格法人。 (2)出口商经营必须有一定的规模。 (3)经验资历要求。出口商最好成立一年以上,至少有一份经过稽核的年度财务报告且经营状况良好,从而可以保证出口商经营的连贯性。(4)严格按合同发货。2答:(1) 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在这种方式下,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汇付方式结算。(2) 信用证 L/C 与托收相结

29、合在这种情况下,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托收方式结算。(3) 托收与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相结合在进出口业务中,如果单独使用托收方式结算,对出口商而言有的一定的风险,如果托收能和信用证结合使用,由开证银行开证行进行保证,则可以将风险可以降低到最低。(4)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相结合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使用的形式常用于成套设备、大型机械和大型交通运输工具(如飞机、船舶等)等货款的结算。3答:国际结算的方式主要包括汇款、托收、信用证、银行保函、国际保理、包买票据业务。在选择国际结算方式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客户信用。对客户信用的了解是一笔交易顺利完成的基础,因此,企业在

30、交易磋商之前必须对客户资信进行调查。对资信好或者比较好的客户,企业可以考虑比较宽松的支付方式,如出口采用即期付款交单,甚至远期付款交单,但在选择使用承兑交单(D/A)或赊销(O/A)方式时要慎重。而对信用一般或不了解的新客户,企业应选择 L/C或预付货款方式。(2)经营意图。如果销售的是畅销货物,那么出口商既可以提高售价,又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结算方式与资金占用方式,如信用证;如果销售的是滞销货物或市场竞争激烈的货物,那么出口商除了降低售价外,在结算方式上也需要作必要的让步,可以采用托收甚至赊销方式。(3)贸易术语。不同的贸易术语应配合使用相应的支付方式。对象征性交货的术语(如 CIF、CF

31、R )企业可采用 L/C 或 D/P 方式;对实际交货的术语(如 EXW、D 组术语)一般不能使用托收;对使用 FOB、FCA 术语的合同,卖方虽然可凭运输单据交货与收款,但由于运输由买方安排,所以出口商较难控制货物,一般也不宜采用托收方式。(4)运输单据。对于出口商可以控制货物所有权的运输单据,如海上运输的海运提单、内陆运输港的承运货物收据(cargo receipt)等,企业可以考虑采用信用证或跟单托收方式结算。如果运输单据不是物权凭证,如邮寄方式的邮包收据、航空运输的航空运单等,则企业不应采用托收方式,即使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也应规定开证行是运输单据的收货人。(5)成交的数量以及金额。如

32、果成交数量大、金额大,企业可以采用信用证或预付货款方式结算;如果成交数量少、金额小,则可以采用托收甚至小额赊销方式四、操作题Exchange for USD100,000.00 Tempa, 15 May,2006 At 60 days after sight pay to the order of Ourselves the sum of US dollars one hundred thousand only. “Drawn under The French Issuing Bank, Paris, France L/C No.12345 dated 25 Feb., 2006” To T

33、he French Issuing Bank. For The American Exporter Co., Paris Ltd , Tempa signature五、案例分析题1答:由于信用证支付方式是银行信用,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项下的付款是一种单据买卖,因而,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开证行就应该履行付款义务。本案中,我方凭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与日本客户签约出口货物,尽管我方出运前获悉进口方因资金问题濒临倒闭,但因有开证行第一性的付款保证,且开证行是一家资信较好的银行,所以,我方应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装运出口,及时制作一整套结汇单据,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到议付行办理议

34、付手续。2答:银行的处理方法是合适的。本案例是凭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方式结汇,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银行在办理信用证业务时,只根据信用证的有关规定审核出口商提交的单据,只要单证相符,银行就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因此,本案中的议付行对第二批货物的议付符合信用证业务的做法。买方应该先付款赎单,再与出口方取得联系,共同协商如何解决货物品质与合同严重不符的问题。3答:教训:()签订合同时要慎重,合同条款要完整、详细和准确;()交易行为规范化 ;()熟悉国际惯例 。关于利息,URC522 规定,如规定应收取利息,而付款人拒付,除非托收指示书上明确规定利息不得免除,否则提示行可视情况

35、在未收取利息条件下交单。4答:开证行拒付没有道理。理由略。5答:我方应吸取的教训有:()在合同中一般应明确规定买方开到信用证的期限,而在本合同中却未作出此项规定,考虑欠周。 ()转运期为月份,而出口公司月底才开始催证,为时过晚。 ()月号收到简电通知后就忙于装船,过于草率。 ()以信用证付款的交易,即使合同中未规定开证期限,按惯例买方有义务不迟于转运期开始前一天将信用证送达卖方,而本案的信用证迟至装运期开始后第天才送达,违反惯例。我出口公司应向外商提出异议,并保留以后提出索赔的权利。 ()收到信用证后应该认真、逐字逐句地审核。6答:代收行有责任,但托收行没有责任,我出口方应直接向代收行追索货款

36、。 第九章 基本训练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 2. C 3. C 4. C 5. A 6.B二、多项选择题1ABCD 2. BC 3. AB 4. CD 5. BCD 6. BD 7. ACD 8. ABD 9. ABCD 10. CD 11. ABC 12. BD三、简答题1.答:仲裁协议的类型有:(1)仲裁条款它是在订立合同时,合同中的一个专门条款,但它是不依赖于合同的一个独立条款。(2)仲裁协议它是争议发生后订立的,争议双方表示愿意把已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3)其他文件中包括的仲裁协议如往来的信函、电报、传真、其他书面材料(比如经确认的电话记录)等。2.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 117

37、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当事人的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由此可见,发生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而非解除合同。这种免除责任有三种:一是免除全部履行责任,二是免除部分履行责任,三是免除延迟履行责任。前两者属于解除合同,第三种属于延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发生后,解除合同还是延迟履行合同应视不可抗力的持续时间、对合同的影响程度及合同的标的物而定。(1)若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的支付,则无任何意外事故可解除当事人履行金钱债务的义务。(2)若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的提交,则分两种情况:若提交的货物

38、是特定物,由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灭失可以解除合同,可免除全部履行的责任,若是部分灭失的,可免除部分履行责任;若提交的货物是种类物,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货物受损,客观上能提供该货物的,不能免除卖方履约的义务,客观上不能提供该货物的,则可免除卖方履约的义务。此外,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责任还要考虑不可抗力的发生与当事人未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第十章 基本训练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D 2. A 3. C 4. C 5. D 6. D 7. D 8. B 9.C 10.B 11. B 12. C 13. C 14. C二、多项选择题。1.BCD 2.CD 3.AB 4.ABC 5.

39、ABD 6.ABD第十一章 基本训练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1)B(2)A(3)C 2.B 3.C 4.A 5.(1)A(2)B 6.B 7.D 8.B 9.C 10.A 11.A二、多项选择题。1.ACD 2.AC 3.BC 4.ABC 5.ABCD 6.AC 7.BD 8.BD 9.ABC 第十二章 基本训练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C 2.A 3.C 4.C 5.B 6. C 7.B 8.B 9.D 10.D二、多选题。1.ABCD 2.ABCD 3.AD 4.ABCD 5.ABCD三、简答题1. 答:根据功能,EDI 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订货信息系统,又称为贸易数据互换系统(tra

40、de data interchange ,TDI ),它用电子数据文件来传输订单、发货票和各类通知。第二类是电子金融汇兑系统(electronic fund transfer ,EFT ),即在银行和其它组织之间实行电子费用汇兑。EFT 已使用多年,但它仍在不断的改进中。最大的改进是同订货系统联系起来,形成一个自动化水平更高的系统。第三类是交互式应答系统(interactive query response,IQR )。 它可应用在旅行社或航空公司,作为机票预定系统。这种 EDI 在应用时要询问到达某一目的地的航班,要求显示航班的时间、票价或其他信息,然后根据旅客的要求确定所要的航班,打印机票

41、。第四类是带有图形资料自动传输的 EDI。最常见的是计算机辅助设计( computer aided design,CAD)图形的自动传输。2.答:EDI 在贸易实务中的应用过程:买卖双方在贸易处理过程中的所有纸面单证由 EDI 通信网传送,并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全部(或大部分)处理过程。具体为:企业收到一份 EDI订单,系统自动处理该订单,检查订单是否符合要求;通知企业内部管理系统安排生产;向零配件供销商订购零配件等;有关部门申请进出口许可证;通知银行并给订货方开出EDI 发票;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单等。这样使整个商贸活动过程在最短时间内准确地完成。一个真正的 EDI 系统是将订单、发货、报关、商检

42、和银行结算合成一体,从而大大加速了贸易的全过程。3.答: 标准化的工作是实现 EDI 互通和互联的前提和基础。EDI 的标准包括 EDI 网络通信标准、EDI 处理标准、EDI 联系标准和 EDI 语义语法标准等。 EDI 网络通信标准是要解决 EDI 通信网络应该建立在何种通信网络协议之上以保证各类 EDI 用户系统的互联的问题。目前国际上主要采用的 EDI 通信网络协议是MHX(X.400)它被用来解决 EDI 的支撑环境。EDI 处理标准是要研究那些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各种 EDI 报文相互共有的“公共元素报文”的处理标准。它与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如 MPRII)等接口有关。EDI 联

43、系标准解决 EDI 用户所属的其他信息管理系统或数据库与 EDI 系统之间的接口问题。EDI 语义语法标准(又称 EDI 报文标准)是 EDI 技术的核心,旨在解决各种报文类型格式、数据元编码、字符集和语法规则以及报表生成应用程序设计语言等问题。4. 答:电子商务模式主要有:、。5. 答: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应用与发展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在 1997 年和 1998 年,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正是一些 IT 厂商和媒体,它们以各种方式进行电子商务的启蒙教育,激发和引导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兴趣和需求。经过这一阶段,在 1999 年和 2000 年,以网站为主要特征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在风险资本的介入下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最早的应用者,成为这一阶段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这是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应用与发展的第二阶段。随着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深化,随着资本市场泡沫的破灭,网站电子商务开始跌入低谷,而企业特别是传统企业却开始大规模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中国电子商务从 2001 年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企业电子商务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新的主体。 四、论述题本题可以从 EDI 与传统贸易方式的比较分析的角度来探讨。包括在国际贸易中 EDI在促进信息共享、实现商品及时供应、减少运营成本、节省时间和资源、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管理效率、优化企业经营决策等方面的竞争优势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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