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源市邵原卫生院健康扶贫培训试题姓名: 分数:填空题(每空 2 分)第一部分 开通健康扶贫绿色通道1、实行首诊负责制,提供“一站式”服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患者(简称贫困患者)携带身份证、医 保卡和健康服务卡,在市镇两级医疗机构看病可享受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缴费、优先取药。2、参保贫困患者在市内医院、市外即时结算医院住院的,可在医院结算窗口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患者不用出院就可以完成所有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市外无法直补的定点医院,根据贫困患者的个人意愿,可交本村乡村医生(或家庭签约服务团队成员)代为办理。3、市镇两级医疗机构开通健康扶贫绿色通道,
2、开设健康扶贫优先窗口和健康扶贫优质病房。4、贫困患者在本辖区镇卫生院住院时,可免费接送。5、市镇医疗机构均实施“先看病、后付费”制度,贫困患者住院时凭身份证、医保卡和健康服务卡免收住院押金。第二部分、贫困患者门诊慢性病证办理6、开通便捷通道,患有慢性肾小球肾炎、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等 37 种慢性病的贫困患者,可随时申请、随时认定。第三部分、医疗费用临时救助7、对象范围:因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以及其他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对象。8、救助标准:对于参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经各种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 10000 元的(不含),按照
3、50%的比例予以救助,个人负担部分超过 20000 元的(不含),按照 60%的比例予以救助。每人每年累计享受金额不超过 20000 元。9、对于参保贫困患者因罹患重大疾病,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经各种补偿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理部分超过 30000 元的(不含),按照 30%的比例予以救助,自理部分超过 40000 元的(不含),按照 40%的比例予以救助。每人每年累计享受金额不超过 20000 元。10、对于白血病、肝肾等脏器移植者,按照上述标准救助后,支付大额医疗费用仍然有巨大困难的,由市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召集相关成员单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救助标准。第四部分“两提高一兜底”报销政
4、策11、两提高:对于取得慢性病证的参保贫困患者,报销比例由 70%提高到 75%。对超出省限额标准的肾透析贫困患者,其超出限额的医疗费用按 70%的比例进行报销。12、一兜底:参保贫困患者在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为 200元,在基本医疗保险(95%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民政救助之后实行兜底政策。第五部分、大病保险报销政策13、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含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 ,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起付线为 1.5 万元,实行分段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为:1.5 万元5 万元(含 5 万元)支付 50%,5 万元 10
5、万元(含 10 万元)支付 60%,10 万元以上支付 70%,2017 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 40 万元。在市内医院、市外即时结算医院就医的,在医院直接报销;市外非即时结算医院就医的,出院后在市人社局行政服务大厅 14 号窗口报销。第六部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全省)政策14、全市贫困患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患病产生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报销:起付线为 3000 元,起付线以上分段按比例报销:3000 5000元(含 5000 元)报销 30%;500010000 元(含 10000 元)报销 40
6、%;10000 15000 元(含 15000 元)报销 50%;1500050000 元(含 50000 元)报销 80%,50000 元以上报销 90%,不设封顶线。第七部分、重特大疾病医疗报销政策15、重特大疾病病种:将儿童白血病等 33 个住院病种和终末期肾病等 10 个门诊病种纳入我市第一批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市级、省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 80%、65%。门诊病种由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 85%,其他门诊病种支付比例为 80%;统筹基金的支付金额不得超过限额标准。第八部分、健康扶贫免费服务项目16、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患者建立“一人一档一册” ,由各镇卫生院每年对本辖区贫困患者提供一次免费体检。17、建立市级医院巡诊机制,每两周由院领导带队,到对口帮扶镇辖区进行一次巡回诊疗。18、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发放健康服务包。19、开展 20 项免费检查、服务项目,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健康教育项目等。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贫困人口不定期免费开展健康义诊巡诊服务,加强健康教育,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的好病、少生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