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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所资格预审文件定稿.doc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273150 上传时间:2018-03-25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33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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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2011Z0-299( GC-GG110153)项目名称:地震观测技术试验基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名称:地震观测技术试验基地基础设施改造招标人:(盖章)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招标人:(盖章)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二二 O一一年一一年1目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通告第二章 资格预审须知第三章 评审办法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一章 资格预审通告2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作为拟建地震观测技术试验基地基础设施改造的业主,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

2、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报批、登记、备案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现为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任何缺陷发布如下投标资格预审通告,诚邀具备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资格预审。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地震观测技术试验基地技术设施改造建设地点: 昌平区十三陵镇南新村工程规模: 3400 平方米结构形式: 砖混檐 高: 4.7 米层 数:地上 1 层资金来源: 国拨招标方式:公开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8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1 年 10 月 1 日2招标人名 称: 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地 址: 复兴路 63 号联系人: 李茜联系电话:880157

3、183.设计单位:北京华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4.工程筹建具体情况本工程已立项,并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登记备案;该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已具备工程招标条件。 5申请条件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国家主管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经理与安全员应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并有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

4、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6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确定后,招标人将通知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不再通知。3第二章 资格预审须知1.合格的投标申请人1.1 本工程关于各申请人投标资格的审核将基于申请人按照所附系列表格和本须知的要求所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依据附表 1 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并根据附表 2 约定的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的综合定量评定结果,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限定投标人的数量2.1 如符合初步评审合格条件和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将按照择优的原则,以附加合格条件的综合定量

5、评分排序,确定排名靠前的 7 家申请人为正式的投标人。2.2 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 ,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只能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以排名顺序)通过资格预审。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通过资格预审的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不得超过合格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2.3 凡投资参股、代建、管理或者为前期工作提供过咨询服务的法人,不得在工程项目招标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可在下列时间从下列

6、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在“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签收表”上签字。获取时间:2011 年 6 月 15 日至 2011 年 6 月 21 日9:00-11:00,14:00-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获取地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业务接待室(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 22 号东侧第二个玻璃门)联 系 人:张晓娟 袁文琳 联系电话:83083702 830837034递交截止时间:所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料应在 2011 年 6 月 24 日_16 时 00 分前填写和准备完毕并密封递交到下述地址(密封及递交要求见须知第 7 条) 。招标人在接收申请人

7、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当场验证密封情况后,如实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表”中记载,并在向相关投标申请人出具的收条中记录有关密封检查情况,同时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签收表”上签字,迟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原封退回。地 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业务接待室(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 22 号东侧第二个玻璃门)联 系 人:张晓娟 袁文琳联系电话:83083702 830837035.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5.1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资格预审通告第二章 资格预审须知第三章 评审办法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5.2 资格预审文件除以上内容外,招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

8、3 个工作日前发出的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申请人起约束作用。5.3 投标申请人购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三天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投标申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要求等,如果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4件没有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资格预审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申请有可能被拒绝。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必要合格条件证明材料和附加合格条件证明材料两部分组成。

9、为便于评委评审,所有证明材料按下文所述提供证明材料的顺序进行装订。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有效,以便招标人能做出有依据的和客观的判断。投标申请人拟安排其直属子公司参与招标项目具体施工任务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明确具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子公司名称及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并提供其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 、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的资料。 (2)具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申请该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6.1 必要合格条件证明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由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期内并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地方工商部门年审有特别规定的,应

10、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2)企业资质等级。由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期内并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3)注册资本金。由投标申请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无须重复提交。(4)项目经理资格条件:a 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b 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对于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醒投标申请人注意:鉴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

11、无权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考虑到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成员的资料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醒投标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务必确保拟派上述人员能够到位,如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发现拟派项目经理无法到位,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并按照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定量评定结果依次递补排名在后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5)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批准权限的机构所发的加盖法人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需在有效期内。(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

12、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的承诺书(格式自制)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由申请人出具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的承诺书(格式自制) 。6.2 附加合格条件证明材料(1)申请人承诺书(见资审表式一) 。(2)人力资源。(A)企业组织机构、人员情况(见资审表式二)(B)拟派项目经理(见资审表式三)(C)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见资审表式四) 。(D)项目经理部人员构成情况(见资审表式五)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成员涉及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

13、执业资格证书、上岗证等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证明、企业任命文件及中5标工程业主评价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同时提供企业的任命文件、业主的书面证明复印件等证明(以上材料应加盖法人公章) 。申请人须出具专门的承诺书承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部主要成员(持证上岗)不兼职,未经招标人同意上述人员不随意更换,如出现随意更换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采取罚款等处罚措施或解除合同。承诺书格式可以自制,须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财务状况(见资审表式六) (近三年指 2008-2010 年度) 。(A)净资产(货币

14、资金) 。要求申请人提供近三年经过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并加盖法人公章;(B)资产负债率。证明材料同净资产;(C)企业资信状况。证明材料为加盖法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证书的复印件;(4)机械设备(A)可投入(闲置)机械设备情况(见资审表式七) 。主要是指自有闲置设备,中小型施工设备应齐全;(B)拟投入机械设备情况(见资审表式八) ,应配置合理、满足工程需要,中小型设备自有为主。租赁的设备应有租赁意向书或租赁合同;(5)企业管理体系由申请人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各类认 证证书复印件予以证明;(6)企业以往业绩(指 2008 年 5 月 1 日至今)(A)企业同类工程经历。 (见资

15、审表式九)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总包合同复印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业主书面证明评价文件的复印件。(B)合同履约率。 (见资审表式十)证明材料是由竣工工程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评价文件、总包合同复印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获得有关评比奖项证书复印件等;(C)目前正在承接和在施工程(见资审表式十一)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由申请人自己填写的工程清单、中标通知书、总包合同复印件,其它要求同上。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不得虚报或隐瞒,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7)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见资审表式十三) (指 08 年 5 月 1 日至今)申请人如需附证明材料,格式自制

16、。(A)法律诉讼。证明材料可以是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提到的法律诉讼是指与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和劳务分包合同以及与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相关的法律诉讼。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涉及投标申请人有关的、处于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仍未终审判决或最终裁决的诉讼不应纳入评审。(B)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申请人自己提供的书面承诺依据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建市【2007】9号)规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

17、不良行为记录。本招标项目的不良行为记录只限于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http:/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C)恶意投诉。证明材料可以是申请人自己提供的书面承诺。6恶意投诉应限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针对性质类似的招标的投诉。申请人如果不如实填报将面临拒绝申请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后果。(8)如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所有组成单位均应提交上述文件并进行汇总。 (见资审表式十二)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与递交7.1 投标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接收人将当场验证密封情况,并如实在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签收表中记载。申请人应在递交

18、资格预审申请书签收表中签署递交时间。迟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会被拒绝并原封退还。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密封递交,外包装正面应标注以下内容(格式不做特别要求):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7.3 一个申请人只能递交一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任何以一个申请人名义递交 2 套或 2 套以上不同资料的,该申请人的所有预审申请将被拒绝。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准备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8.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副本均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

19、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一人正式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均应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相关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8.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及盖章。8.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9.1 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招标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缺页不负责任。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0.1 申请人可以在递交资格预审

20、申请文件后,补充、修改或撤回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这种补充、修改与撤回的通知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返回之日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书面形式的确认。10.2 申请人的补充文件、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关于资格预审递交的规定制备、密封和递交,另外还应在信封上清晰的标明“补充” 、 “修改”或“撤回”字样。在截止时间后,如收到招标人或资格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申请人不能实质性修改已递交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可做出相应的澄清。10.3 截止时间后,申请人递交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会由招标人与相关专家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就投标申请人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存在

21、的矛盾、模糊、含义不清之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此等澄清、说明和补正必须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资格预审委员会;且不得超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正其实质性错误使其通过资格预审。11联合体111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如果达不到本须知联合体的要求,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11.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联合体的每一成员需如同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一样提交符合要求的资审全套文件。(2)申请文件中应保证,资审合格后,申请人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书;投标书和一旦中标后

22、的合同须有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和法人签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在资审申请文件中已附有相应文件,在提交投标书时,应附上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约定各成员在联合体中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3)申请文件必须包括一份联合体各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责任的说明;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必须具备他所承担的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4)申请文件中应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11.3 资格预审合格后,资审合格的联合体在组成等方面的任何变化,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招标人认为联合体的任何变化将导致如下任何情

23、况,则不能获得允许:(1)大大影响了联合体的整体竞争实力;(2)有未通过或未参与资格预审的新成员;(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4)招标人认为将影响招标工程利益的其他情况。11.4 联合体总体能力的评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以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的资格条件为基础。11.5 以联合体名义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独立参加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并自动认为资格预审合格。在下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重新组合的联合体,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由招标人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12投诉处理与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活动有关的投诉执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11 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24、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除相关法律法规已有关于资格预审的规定外,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文件有关评标办法,评审委员会和评标的规定分别适用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评审办法、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活动,此规定对招标人、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具有法律约束力。8第三章 评审办法一 、 总则1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的实施细则编制。2本评审办法的原则为公正、公平、科学、择优。3本评审办法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的评审。4根据我国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工程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

25、从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熟悉相关业务的技术专家 3 人、经济专家 1 人。5投标人数量及确定投标人的原则:5.1 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定量评审法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5.2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必须依据本评审办法对所有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5.3 评审委员会必须依据本评审办法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行附加合格条件的评审打分;特别提醒:附加合格条件标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 60 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和必要合格条件评审并按照附加合格条件的标准打分达到该合格分数线的投标申请人才是合格的投标申请人。5.4 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经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按照附

26、加合格条件评分汇总结果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并列情况)时,依次按照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人员构成、企业近三年内竣工的同类工程业绩得分高低排定先后名次为止。5.5 评审委员会只能汇总列出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及其排序情况,无需直接确定投标人,由招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确定投标人。6资格预审活动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参与资格预审活动的所有人员均不得透漏资格预审评审的任何情况。二、 评审的程序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评审程序分为: (一) 资格预审评审准备工作(二)

27、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三) 详细评审之一:必要合格条件评审;(四) 详细评审之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五) 汇总评审结果并完成评审报告(推荐投标候选人) 。三、评审各阶段内容的界定1.资格预审评审准备工作(1)推举评审委员会主任;(2)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的学习;(3)评审表格的准备。2.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主要审查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效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的符合性,申请文件包括所附证明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真实有效性等方面的内容。3.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入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必要合格条件部分9的评

28、审,主要评审附表 1 所列内容的符合性,即是对投标申请人法定投标资格的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强制性标准,是否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等情况,任何一项评审项目不合格即可拒绝其投标申请;二是附加合格条件的评审,主要评审附表 2 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所列内容,是针对投标申请人的履约能力设立评审项目进行评审,一般包括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人力资源状况、机械设备、管理体系等各个方面。4.拒绝投标申请条件的评判4.1 在初步评审阶段,申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也不得被列为投标候选人或投标人:(1)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投标报名的;

29、(2)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署不符合第二章第 8 条要求的;(5)以联合体身份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再行独立申请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申请投标的;(6)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未附共同投标协议、未指定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牵头人、无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书的。以联合体身份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再行独立申请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申请投标的;4.2 在详细评审阶段,申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也不得被列为投标候选人或投标人:(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2)以他人名义申

30、请投标的;(3)与其他投标申请人串通或与招标人串通申请投标的;(4)拒不按照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5)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7)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申请投标的;(8)与招标项目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5.汇总评审结果并完成评审报告(1)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2)复核评审结果、编制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3)评审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评审的标准和办法;2)对各申请文件评审和比较意见;3)取消投标申请的情况说明;4)经评审的投标候选人的排序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名单;5)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4)评审报告应当由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上述两种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5)根据评审情况向招标人推荐合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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