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藏室转让合同转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立合同双方: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诚实信用与自愿原则,就储藏室转让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一间储藏室(枞阳县枞阳镇和煦丽苑小区 栋楼 室),合同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未办理产权证。二、现甲方自愿将上述储藏室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对该储藏室结构现状已认可并自愿受让购买。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储藏室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整(¥ )。由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全部付清给甲方。同时,甲方应负责将出售的储藏室按现状移交给乙方,不再享有该储藏室任何权利。四、有关约定:如以后涉及该储藏室产权登记事宜,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相关费用由 承担。四、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订立,如有一方擅自毁约,除按储藏室总价款的 30纳违约金给对方外,还应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二 O 一三年 月 日